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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席上的人一哄而散。弗拉纳根和另外两三个人往杂耍剧场而去,菲利普则随克拉顿、劳森两人慢悠悠地朝丁香园而来。

    “你也该上蒙帕纳斯游乐场去看看,”劳森对菲利普说。“那儿算得上是巴黎的一大胜景。过些日子我打算去把它画下来。”

    由于受到海沃德的影响,菲利普认为杂耍剧场是个不雅的场所,不屑一顾,殊不知他这阵子上巴黎来,正值杂耍剧场的黄金时代,它们的潜在艺术魅力刚被人们发掘出来。灯光设计的新颖别致,暗红与失却光泽的金黄色的浑成一片,灯火阑珊处的浓阴密影,还有各种各样的装饰线条,都为艺术创作提供了新的主题。拉丁区有一半左右的画室,都陈列了在本地这家或那家剧场所作的写生画。文人紧步画家的后尘,也突然不谋而合地探索起杂耍剧目的艺术价值来。于是,那些红鼻子的丑角演员顿时被捧上了天,说他们把角色演活了;那些肥胖的女歌手,曾默默无闻地嚎叫了二十年,这时人们也刮目相看,发现她们的演唱声情并茂,曲尽诙谐之妙。还有些文人在要狗戏中获得了美的感受,另一些则竭尽人间言同,百般称颂魔术师和飞车演员的精湛绝技。杂耍戏的观众也因此沾了光,成为舆论界同情关注的对象。菲利普同海沃德观点一致,向来瞧不起大哄大嗡的芸芸众生;他也像一般生性孤傲的人那样,洁身自好,独来独往,对市井之徒的古怪行径横眉侧目,不胜厌恶;但此时克拉顿和劳森却热情洋溢谈论着百姓大众。他们绘声绘影地谈到巴黎各类集市上摩肩接踵的人流,那真是万头攒动,人山人海;在乙炔灯的强光之下,人们的脸半隐半现;嘟嘟的喇叭声、呜呜的汽笛声、嗡嗡的低语声,交相错杂,不绝于耳。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菲利普听来新鲜而陌生。他们向他介绍了克朗肖的情况。

    “你可曾看过他的作品?”

    “没看过,”菲利普说。

    “他的作品发表在《黄皮书》上。”

    他们对克朗肖的态度,就像一般画家看待作家那样,既有几分轻视(因为他在绘画方面是个门外汉),又有几分宽容(因为他搞的毕竟也是门艺术),同时还有几分敬畏(因为他所运用的艺术媒介,颇使他们惴惴不安)。

    “此人可是个不同凡响之辈。一上来,你也许会对他有点失望,只有等他喝醉了,才会露出他人杰的本色。”

    “伤脑筋的是,”克拉顿接口说,“他得喝上好几个时辰才有醉意。”

    到了咖啡馆门前,劳森告诉菲利普,他们还得往里面去。秋风送凉,尚不觉寒意,但克朗肖出于一种畏惧风寒的病态心理,即使逢到温暖如春的天气,也非要坐在店堂里不可。

    “凡属值得结交的有识之士,他全都认得,”劳森解释说,“佩特和奥斯卡·王尔德和他曾有过交往,现在他和马拉美这类名流也保持往来。”

    他们搜索的目标,此刻正坐在咖啡馆的一个遮风最严的角落里。他穿着外套,衣领朝上翻起,帽檐压得低低的,一直盖到脑门上,生怕着了凉。他身材魁梧,敦实而不流于臃肿;圆圆的脸盘,一撮小胡子;眯细的眼睛,呆板无神。那颗脑袋瓜似乎小了些,同他的魁梧躯干很不相称,好比是一粒豌豆放在鸡蛋上,随时有滑下来的可能。他正在跟一个法国人玩多米诺骨牌,见有人过来,也不搭腔,只是朝来人淡淡一笑,同时顺手把餐桌上的一小叠茶托往边上一推(他手边有多少只茶托,就说明他已灌下了多少杯酒),算是给来者腾出了点地盘。当别人把菲利普介绍给他时,他点了点头,继续玩他的骨牌。菲利普虽然自己的法语不怎么高明,可还是听得出克朗肖的法语讲得很糟,亏他还在巴黎混了好多年呢。

    他总算直起腰,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脸上漾起胜利的微笑。

    “Jevousaibattu.”他说的法语口音够别扭的。“Garcon!”他大声招呼侍者,然后转过脸对菲利普说:

    “你刚从英国来?看过板球赛没有?”

    菲利普给这么个出其不意的问题给问懵了。

    “对近二十年来第一流板球队的球艺水平,克朗肖可谓了如指掌,一劳森笑嘻嘻地说。

    那个玩牌的法国人离开他们,到另外一张餐桌找自己的朋友去了。克朗肖随口议论起肯特队和兰开夏队双方的球艺长处。他说起话来慢声细语,懒洋洋的,这倒是他的一个与众不同之处。他给他们讲了上回看到的板球决赛,并描述了比赛中各击球员一一被击败的详细经过。

    “这是我来巴黎之后唯一惦念的事儿,”他喝完了侍者端来的book,这么说。“这儿一场板球赛也看不到。”

    菲利普大失所望。劳森有点不耐烦了,说来也难怪,他是急于要向菲利普炫耀一下拉丁区的一位名流。那天晚上,克朗肖慢饮细酌,迟迟不见醉意。不过他身边的那一叠茶托表明他至少是诚心想把自己灌醉的。克拉顿看着这光景,觉得煞是有趣:克朗肖如数家珍似地摆弄他在板球赛方面的学问,显然有几分做作;他就是喜欢在听客面前卖关子,故意讲些易招人嫌的话题。克拉顿插嘴问了一句:

    “你最近可见到过马拉美?”

    克朗肖不紧不慢地打量了克拉顿一眼,仿佛是在揣摩这个问题。他并不急于应答,而是拿起一只茶托,轻叩了几下大理石餐桌。

    “把我的那瓶威士忌拿来。”他嚷了句,接着又转过脸对菲利普说:”我在这儿存了瓶威士忌。喝那么一小杯要付五十生丁,我可喝不起。”

    侍者端来了酒瓶,克朗肖拿过来凑着灯光仔细端详。

    “有人喝过了。跑堂的,是谁偷喝了我的威士忌?”

    “Maispersonne,MonsieurCronshaw.”

    “昨晚上我特地做了个记号,你瞧这儿。”

    “先生是做了记号的,可是过后先生仍照喝不误。像先生这样做记号还不是白白浪费时间!”

    侍者是个嘻嘻哈哈的快活人,同克朗肖混得很熟。克朗肖目不转睛地瞅着他。

    “如果你像贵族和绅士那样用名誉担保,说除了我之外谁也没喝过我的威士忌,那我就接受你的说法。”

    这句话经他不加修饰地逐字译成生硬的法语,听起来煞是有趣,柜台那儿的女掌柜忍俊不禁,噗哧笑出声来。

    “IIestimpayable,”她轻声嘟哝。

    听到这话,克朗肖冲着她挤眉弄眼(那女掌柜的是个胖墩墩的中年妇人,一副女管家的派头),而且还一本正经地给了她个飞吻。她耸耸肩。

    “别害怕,太太,”他吃力地说,“我可早过了不惑之年,半老徐娘的眷顾,于我已无吸引力。”

    他给自己斟了点威士忌,又掺了些苏打水,细细品味着。他用手背抹了抹嘴。

    “他讲得娓娓动听。”

    劳森和克拉顿明白,克朗肖的这句话,是针对刚才有关马拉美的询问而说的。每星期二晚上,这位诗人都要接待文人和画家。他巧言善辩,在座的人不论提及什么题目,他都能对答如流。克朗肖是那儿的常客,最近显然也去过。

    “他讲得娓娓动听,可惜全是废话。他谈到艺术,似乎那是世界上头等重要的东西。”

    “怎么不是呢!要不咱们何必来这儿?”菲利普问。

    “你干吗要来这儿,我可不知道。这和我毫不相干。不管怎么说,艺术是件奢侈的身外之物。人们重视的只是自我保存、传种接代。只有在这两种本能得到满足之后,他们才愿意忙里偷闲,借作家、画家和诗人所提供的余兴来消遣一下身心。”

    克朗肖停下来呷了一口酒。二十年来,他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究竟是因为酒能助长谈话的兴致,他才如此贪杯的呢,还是因为谈话使他口渴思酒,所以他才喜欢高谈阔论?

    他接着说:“昨天我写了首诗。”

    不等人请,他当即朗诵了起来。他一词一语地缓缓吟诵,一边还伸出中指打着节拍。也许这是首极精致的好诗。可偏巧这时闯进来了一位妙龄女郎。她浓妆艳抹,两片嘴唇涂得血红,那鲜艳的双颊,显然并非出自其平庸的本色;眉毛和睫毛染得漆黑,上下眼睑都抹上一层醒目的蓝色,而且一直抹到眼角处,构成一个奇怪而有趣的三角形。一头乌黑的云鬓梳理得很考究,从耳朵上方往后挽,那种发型由于克莱奥·德梅罗德小姐的提倡而风行一时。菲利普的一双眼睛,直勾勾地围着她转。克朗肖朗诵完了,朝菲利普宽容地微微一笑。

    “你没在听呐,”他说。

    “哦,不,我听着呢。”

    “我不责备你,因为这恰恰证明我刚才说的话一点儿不假。离开了爱情,有何艺术可言?刚才你出神地望着这位妩媚动人的人间尤物而对我的好诗无动于衷,为此,我向你表示敬意和赞赏。”

    她打他们的餐桌旁边走过时,克朗肖一把拉住她的手臂。

    “坐到我身边来,我的宝贝,让咱俩演一出神圣的爱情喜剧。”

    “Fichez-moilapaix.”说着她用力将他推开,又大大咧咧地去了。

    “所谓艺术,”他一扬手,又继续说,“无非是聪明人在酒醉饭饱、玩够了女人之后,为了消遣解闷而发明的玩意儿。”

    克朗肖又给自己斟了满满一杯,然后滔滔不绝地高谈阔论起来。他嗓音圆润,口齿清楚,措辞很考究,是经过一番斟酌的。他将精辟妙语和愚蠢无聊的昏话捏合在一起,其荒诞程度,足以令人瞠目。他一会儿板着脸拿他的听客打趣,一会儿又嘻皮笑脸地向他们进言忠告。他谈到艺术、文学和人生。他忽儿虔诚恳切,忽儿满口秽言,忽儿笑逐颜开,忽儿凄然泪下。他显然已酩酊大醉,接着他又背诵起诗歌——他自己的和弥尔顿的,他自己的和雪莱的,他自己的和基特·马洛的。

    最后,劳森感到筋疲力尽,起身告辞了。

    “我也得走了,”菲利普说。

    他们几个人中开口最少的是克拉顿,他留下来,嘴角上挂着一丝讥诮的浅笑,继续听克朗肖胡言乱语。劳森陪菲利普回到旅馆,互道了晚安。菲利普上床后,却毫无睡意。别人在他面前信口胡诌的那些标新立异之说,这会儿在他脑海里翻腾起伏。菲利普兴奋不已,感到自己身上积聚着喷薄欲出的巨大力量,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自信。

    “我知道自己会成为大画家的,”他自言自语说,“我感到自己身上有这种气质。”

    当另一个念头闪过脑际时,他的整个身心禁不住震颤起来。不过,即使对自己,他也不愿把这个念头付诸言词。

    “苍天在上,我相信我是有天才的!”

    事实上,他完全醉了,不过既然他喝下肚的充其量只有一杯啤酒,那么使他陶然忘情的,只可能是一种比酒精更危险的麻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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