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非要在作品之外再做文字,那么我在怀有一些歉疚(对于编辑)和一些奢侈感(对于时尚)的同时,想写几件小事:
1984年秋在伊犁,在郊外的果园里和几个文学朋友座谈。我很不愿意搞那种座谈,就在葡萄架下歪歪躺躺,嚼嚼水果。对面坐着一个维吾尔小伙子,出奇地英俊。他谈到我的《北方的河》,我听着,我还记得那天我的态度散漫而不用心了。
他说:“……《北方的河》使人觉得:一个年轻人,不管你出身怎样贫苦,不管你怎么困难,只要你敢奋斗,你就能——”他激动了。
我的心猛地一烫。
1986年初春在甘肃广河。陪着我下乡的回族小伙子马进祥给我讲故事,他涨红着脸,耸着浓黑的眉毛。“……我正讲着那个索米娅给了大车老板子,那个媳妇子嗷地叫开了——原来她躲在门后偷听着哩,把蒸着的馍忘下了。馍馍糊掉了——”
我感动地品味着心里的温暖。他讲的是在莫尼沟发生的事。莫尼沟,真正的穷乡僻壤啊。
前几天我刚刚送走我的蒙古族哥哥和母亲。
我们已经有了十八年友谊了,从1968年我插队当牧民住进他家至今,十八年我们没有间断过联系。我在阔别草原十年后的1981年,曾去看望满60岁的额吉(母亲);而他们,在十八年后的今天来看望我的母亲来了。我们大模大样走在长安街大道上,我们去看闻名已久的斑马,我们以牧人式的尊重眼光看老虎,我们不客气地轰走端着照相机过来图新鲜的老外。蒙古哥哥拉着我母亲的手说:“您的儿子是个好人——”
共三笔,如上。
也许我的文学就为了上述一切。如果说我也企图某种奖励的话,上述三件事就是我荣获的三次大奖。在一个幅员辽阔的天地里,在三片不同精神、不同民族、不同风土文化的大陆上,有谁能争得我这样的光荣呢?
我当然有权自豪。也有权蔑视那些蔑视上述一切的人。十年前我曾用“阿尔丁夫”(人民之子)作笔名:十年弹指逝去了,我知道我已经成了这大陆和它的人民的儿子。
虽然前方艰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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