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一遥小声道:“喂,兄弟,洒家一个人势单力孤,有没有兴趣一起行动?得到以后……洒家六……你叫……”
多少暂且不论,但是不能立即答应。秦小天笑嘻嘻道:“我七……你二……”
“啊?”陶一遥没想到秦小天这么黑,尴尬地笑道:“一家一半,呵呵。”
秦小天压根不知道要抢什么,说道:“对半分也说得过去,那就这么定了。”两人击掌为誓。
陶一遥十分得意,他知道秦小天会古怪的咒法,而且修为也比自己高,心里一高兴,忍不住大声道:“店家,还不快上烧洒!”
大碗筛酒,大块切肉,热气腾腾的牛羊肉端上桌来,陶一遥迫不及待地端起一碗,一口喝干,长叹道:“西北地广人稀,天高皇帝远,民风彪悍,唉,除了烧酒有点特色外,其他的很难和开封东京相比,老道虽然喜欢吃肉,但是天天吃肉啃骨头也吃不消。”
秦小天很想知道这家伙要抢什么,又不便直截了当询问,说道:“不想吃就不吃,谁逼你吃?再说了……以你的修为,还需要吃吗?”
陶一遥嘿嘿笑道:“从小就喜欢吃肉,有瘾了,戒不掉,嘿嘿,洒家只是抱怨不好吃而已……”他又拿起一碗酒,说道:“来,干一碗!”仰头倒进嘴里,咂咂嘴,大声道:“店家,你的酒掺水!”
小食铺是夫妻档,老板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老板娘三十来岁,是个泼辣的女人,闻后大怒:“掺水?老娘的酒……是正宗的汾州老酒,从来不掺一滴水……贼汉子,你敢诬赖,老娘绝不甘休……”随后就是杀千刀、贼男女的一顿狂骂。
秦小天目瞪口呆之余,不由得大笑。
陶一遥依旧一碗接着一碗喝酒,不时地抓起几块牛肉塞进嘴里,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
秦小天笑了几声觉得无趣,也端起碗来喝酒。这酒的确掺了水,经常喝酒的人,尤其是经常喝好酒的人,这点分辨能力还是有的。
老板娘越骂越来劲,陶一遥终于忍耐不住,抬手射出一块拳头大的牛肉,准确地打入老板娘的嘴巴里,骂声顿时变成一片呜噜咆噜声。老板娘好不容易吐掉嘴里的牛肉,二话不说进了屋,转瞬间,就见她拎着一把剁肉的砍刀冲出来。
“老娘杀了你!”
秦小天看得目瞪口呆,竟然强悍到这种地步,堪称西北母老虎。他饶有兴致地看陶一遥怎么办。
陶一遥摇头道:“兄弟,难道你就看着洒家被人砍?”
秦小天笑着点头道:“我很好奇。”
这句话刚说完,老板娘手中的剁肉砍刀已经落下。
周围的人发出一阵喝彩:“好!好婆娘!”、“砍死他!哈哈!”、“疯了!幸好我没有惹她!”、“老板……一定很可怜。”众人七嘴八舌议论纷纷。
乒!砍刀剁在桌子上,别人也许看不清楚陶一遥是如何躲闪的,秦小天却看得明白。
老板娘满脸通红,用力拔着陷进桌子里的砍刀。陶一遥拿着一支筷子,轻轻地敲在砍刀背脊上,叮叮几声,砍刀犹如被钉锤敲击,一下子就深陷进去。他笑道:“使劲拔!用劲!”
老板的脸色青红不定,畏畏缩缩地来到陶一遥身后,说道:“何娘,算了,算了……”
“帮老娘拔刀啊!”
众人一片哄笑,就在这刹那间,老板忽然扬手劈向陶一遥的后脑,速度之快令人来不及反应。
啪!
“嗷呜……”陶一遥中招,发出一声怪叫。
老板手中拿的是一块坚硬的鹅卵石,一下砸在陶一遥的后脑勺上,碎得四分五裂,陶一遥被打得脑袋乱晃。可是老板却没有办法再砸第二下,他的手就像断了一样,疼痛欲裂。开玩笑,修真者哪有那么好打。
陶一遥捂着脑袋跳起来。修真者的脑袋是比凡人硬,但是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也会受到伤害。暴怒的陶一遥使出了飞剑,一道耀眼的银光劈向老板。
秦小天没想到老板会偷袭陶一遥,正在发愣,陶一遥就使出了飞剑。
即使再差的飞剑凡人也无法抵挡,一道银光闪过,老板的一只手飞落在地,凄厉的惨嚎声响起。何娘虽说彪悍,见丈夫断掉一只手也吓懵了,她尖叫着扑上去,抱着老板大喊救命。这附近食铺的老板伙计都是同一个家族的人,很快就有十几个人手执刀枪冲了过来。
秦小天一看不好,忙说道:“若是不想杀人,就快走吧。”
陶一遥也没有打算杀人,只是断去老板的一只手,他苦笑道:“直娘贼,要不是最近修炼出了点小问题,洒家不介意大开杀戒……咦,有马队过来!”
“马贼来了!”
报警的钟声急促地响起,行人在大声叫喊,街上顿时一片大乱,冲过来的人群立即散开。
何娘愤怒地盯着陶一遥,尖声叫道:“老娘不会放过你们的!”扶着老板向屋里退去。
家家户户紧闭房门,男人们提枪拿刀背着弓箭沿着街道向土墙跑去,其中也有一些壮妇和少年。
秦小天惊讶道:“他们似乎一点也不紧张,个个神态自若,厉害啊。”
陶一遥摇头道:“这有什么稀奇,这里的人不但要对付马贼,还要对付西夏的军队,甚至还要对付大宋的兵了,只要有人威胁到土堡,他们连天王老子都敢打……要不要去看看,很有意思的,嘿嘿。”他不怀好意地笑道。
秦小天确实感到好奇,他见过冷兵器的群斗,但是没有见过马贼的样子,说道:“好,一起去看看,呵呵,马贼若是攻入土堡,会怎样?”
陶一遥飞快地收拾起桌上的东西,他有储物口袋,很快就收拾完毕,又提了一坛酒,说道:“走。”
秦小天扔下一锭银子,也提了一坛酒,跟着人群向土墙走去。
大队的骑兵环绕着土堡奔驰,马蹄声犹如滚雷一般,土墙上站满了挽弓执刀的人。秦小天和陶一遥站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向外张望。
秦小天小声问道:“他们会攻打土堡吗?”他心里有些想不通,土墙很高也很厚实,骑马是无法冲进来的,这些骑兵也没有携带攻城的器械,连梯子也没有,如何攻打?
陶一遥说道:“看样子不是要攻打土堡,只是恐吓。”
果然,一个骑士飞奔上前,大声说道:“何家堡的人听着!从现在开始,任何人不许进出何家堡,否则……杀无赦!”连说三遍后策马离开。
秦小天小声问道:“什么意思?”
陶一遥笑道:“没啥意思,也许他们是要打劫官道上的什么人,所以堵住何家堡可能给予的援助,嘿嘿,不知道这群马贼要打劫谁?”
秦小天说道:“飞上去看看?”
陶一遥吓了一跳,说道:“不可,太招摇了,你什么也看不到。”
秦小天眼睛忽然一亮,他看见一个熟人,笑道:“走,我认识那个马贼!”拉着陶一遥就跳出土墙。
两人无视高达七八米的土墙,轻飘飘地飞落在地,惹得土墙上的人发出一阵惊呼。
秦小天扬声道:“居地瑞犬!”
原本已经策马扬鞭向外奔驰的马队猛然拐弯,十几个骑士快速向秦小天冲来。
陶一遥急道:“洒家最近不能多杀人……你,你惹他们干什么?”
为首的骑士正是居地瑞犬,他听到有人喊叫,声音就像是在耳边响起,惊讶中拨转马头,带着十来个马贼向回奔来,当看到秦小天时,不由得心里一惊,心想:“怎么是他?”第一个念头就是麻烦大了,暗自祈求老天,这家伙千万不要是来捣乱的。
秦小天笑嘻嘻道:“给我两匹马,我要看热闹。”他也不问居地瑞犬去哪里,只要跟着就会知道。
居地瑞犬无可奈何,知道这家伙不是普通人,说道:“牵两匹马来。”心里却稍稍放松下来,看样子秦小天不是来捣乱的。
每个马贼都有一匹备用马,有的人甚至备有两匹,找两匹没有人骑乘的马很是容易。
两匹没有马鞍的光背马被牵过来,陶一遥是老手,轻松地飞身而上。秦小天从来没有骑乘过马,但是一个能飞起来的人,无论在马背上怎么折腾,也不可能摔下来。他以笨拙无比的动作爬上马背,惹得那群西夏马贼一阵哄笑。
陶一遥也在笑,居地瑞犬也在笑,秦小天自嘲道:“老子第一次骑马,没有掉下来就算不错了……*,你笑……再笑……”他手指一个哈哈大笑的马贼,那家伙“扑通”一下掉下马去,指一个,掉一个,一连掉了五个,顿时笑声全无。
居地瑞犬收起笑容,咳嗽一声,喝道:“走啦!驾!”他两腿一夹,座下的黑马就窜了出去。眼看着手下吃瘪,他一句话都不能说,只有一走了之。
几个马贼灰土土脸地爬上马,他们隐约感觉到秦小天不好惹,也不敢再乱说话。
其实从马背上摔落并不丢脸,骑马的人经常会跌下马,他们早就习以为常,只是心里对秦小天产生一种畏惧感,能够不动声色凭空将人弄下马去,这等本事他们绝对没有。幸好这里不战场,若是在战场上,一旦跌落马下,一条命也就去了半条。
凭藉着修仙得来的本事,尽管秦小天在马上的姿势很难看,但是马跑的速度比得上最好的骑士。他在马上几乎没有重量,马匹当然觉得很轻松。
居地瑞犬心里越来越吃惊,不仅陶一遥骑马的技术极好,就连秦小天也与众不同。他现在是在策马狂奔,两人夹在马队中却丝毫不落下风,尤其是秦小天,完全没有初次骑马人战战兢兢的模样,而是悠闲地东张西望,根本不在意胯下奔驰的马匹。
他心想:「这怎么可能是第一次骑马?」自己手下的马贼,每个人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还没有学会走路就接触到马匹,要论骑术之精,宋人根本不可能超越。
秦小天稍稍扯动缰绳,那匹马很乖巧,很快就按照主人的意思*近居地瑞犬。
「居地,你们打算抢劫什么?」他的声音很响,周围的马贼都能听见,一个个用古怪的眼神看着他,并且有意无意地和他扯开距离。
居地瑞犬说道:「不是抢劫,是火拼,最近有一批无耻的家伙,抢了我们的生意,所以……我们带人去火拼。」
「有意思,马贼也有抢生意的……哈哈,好玩。」
居地瑞犬的神情有点尴尬,他可不愿意听别人当面说自己是马贼,这要是普通人,他早就一刀砍过去了,苦笑道:「呵呵,这个……呵呵……」
马贼的世界是以强者为尊,他不敢对付秦小天,一口恶气只好出在那批马贼的头上,狂喝道:「加快速度,一个时辰后,必须赶到休息地!」狠狠一鞭抽在马股上,胯下的黑马发出一声嘶鸣。平时居地瑞犬很少鞭马,这匹马感到很委屈,速度陡然提升上去。
秦小天说道:「老道,这有多少人马?我觉得最少有六七百骑……」
陶一遥笑道:「那是你没有经验,这里最多只有二百五到三百骑,不会再多了。」
秦小天叹道:「好家伙,三百骑就有这么大的动静,要是三千骑……我想不出会是什么样。」
居地瑞犬忍不住说道:「三千骑……要是动起来的话,那是铺天盖地,胆子小的人……吓得尿裤子也很平常,呵呵。」
秦小天笑道:「尿裤子倒不至于,激动也许会有一点点。」
居地瑞犬心里纳闷:这家伙怎么到现在还没有被马队甩掉?从上马的样子,就知道这家伙根本没有骑过马,而且骑的马也很一般,怎么能跟上自己这匹黑风马。
马队很快下了官道,顺着一条小路拐向一片树林。居地瑞犬大声道:「下马休息,浑铁、嵬移少驹、千玉虎,各带五人,散开来探哨,罗九月,你带两个人上官道,有情况马上回来报告,其他人下马休息,喂马吃食。」
几个汉子大声吆喝着,十几骑飞奔而去。
树林很稀疏,但是足够隐藏几百人马。这里的树林不同于南方的原始森林,树木稀疏,林间有足够的空地。
秦小天飘然下马,问道:「居地,你们准备打埋伏?」他毫无顾忌地问道。
居地瑞犬无法可想,这家伙一点也没有作为客人的自觉性,专门打听一些忌讳的话题。他摇摇头,说道:「不是,这里怎么能埋伏?这里只是一个休息的地方,距离目的地还有一段距离,不过很近了。」
说完转身离开,走到人群中去,心中的怒火已经快要冲到脑门。他不敢保证自己能控制得住,所以要找一些事情来分散自己的注意力。
陶一遥笑咪咪地说道:「兄弟,你快要惹火他了,嘿嘿,小心狗急跳墙。」
秦小天撇撇嘴,不以为然地说道:「我只是看看热闹,他有什么好火的?」
陶一遥心里很清楚,不管居地瑞犬如何火大,他都不敢对秦小天发作,那纯粹是找死,在绝对的力量面前,没有人傻到自己去找死。而且秦小天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若是肆意侮辱这个马贼头,他也许会不顾—切拼命,但是现在肯定不会。
秦小天有把握不激怒居地瑞犬,马贼大多数性情暴躁,但是居地瑞犬却能克制,看得出来他比一般的马贼有脑子,否则怎么能做一群马贼的头目。
陶一遥提着一坛酒,坐在大树根下,招呼道:「兄弟,我们继续喝酒,嘿嘿,幸亏洒家手快……呃,你也拿来了……」他心里顿时明白,秦小天也有储物的宝贝,而且比自己的储物袋还要好,有可能是储物手镯,那可是修真大门派才有的宝贝。
秦小天喝了一大口洒,笑道:「当然。」
马贼们个个心里憋气,看着两人若无其事地喝酒吃肉,再看看自己手中的死面饼子,恨不得上去抢过来吃。一个黑壮的马贼实在忍不住,一屁股坐在陶一遥身边,伸手去抓酒坛。陶一遥自己还不够喝,如何肯让一个小马贼得手,他屈指一弹,那个马贼怪叫一声,手臂就像是触到了火焰,疼得他直甩手。
陶一遥淡淡地说道:「滚!没礼貌的东西!要喝酒也行,一贯钱一口酒,没钱就滚远点!」说着空手虚抓,那个又黑又壮的大汉竟然倒飞出去,砸在一匹马的侧面,巨大的冲力连马匹一起撞倒。
周围的马贼倒吸一口凉气,心里顿时明白,居地瑞犬为什么对这两人如此客气。
秦小天笑道:「好好地喝酒,你发什么邪火,来,喝酒,喝酒。」
居地瑞犬走过来,犹豫了一下,还是没忍住,说道:「我的兄弟虽然鲁莽,但你也不该如此盛气凌人。」
秦小天笑嘻嘻道:「居地,别管他,他是一个酒鬼,谁抢他的酒,就等于抢他的媳妇,嘿嘿,你手下抢他的媳妇,他当然生气,幸好没有成功……不然会闹出人命的。」
陶一遥心想:「贼厮鸟,这话说得好难听,洒家哪来的媳妇,什么乱七八糟的解释。」
居地瑞犬张口结舌,无言以对,一坛烧酒就是这个老道的媳妇?他苦笑着摇摇头,转身回去安慰那个黑大汉。
那个黑大汉在马贼中是有名的脾气暴躁,喜好酗酒,力大无比,是个小头日,可被陶一遥摔出去后,他居然没发脾气。
对方只是凌空比划了一下,自己就倒飞出去,他脾气再暴躁也不是傻瓜,知道对方已经手下留情,再去招惹就是找死,所以当居地瑞犬过来安慰时,他一声也没吭。
大约过去一个时辰,有快马回来报告。他们嘀嘀咕咕说着一种奇怪的方言,秦小天一点也听不明白,他小声问道:「老道,他们说些什么?」
陶一遥说道:「那是西夏语,而且还是土语,洒家也听不懂,说得太快。」
秦小天抬手将喝空了的酒坛扔在地上,啪的一声,酒坛粉碎,笑道:「我猜……应该要走了,呵呵。」他拽住马缰,飞身上马。
居地瑞犬大声道:「收拾上马,我们走!」
马队重新回到官道上,几乎所有的马贼都自觉地远离秦小天两人。
居地瑞犬心里烦闷,他不明白这两个家伙为什么像牛皮糖一样粘住自己不放。
一路飞奔,即使在轰鸣的马蹄声中,秦小天也能听到远处的阵阵砍杀声,他疑惑道:「前面已经打起来了?」
陶一遥说道:「嗯,好像是对阵砍杀的声音。」
居地瑞犬大声呼喝,马队在奔驶中开始整理队形,很快就形成五十人左右一队,几队人马分散开来,露出秦小天和陶一遥两人,孤零零地被抛在伫列外面。
居地瑞犬也不解释,呼喝几声,领队向两面飞奔而去。
越过一片稀疏的林木,眼前是一片开阔的荒地,一条溪流横穿过去,上千人马正在拼死搏杀,一队队骑兵相互冲击。
秦小天和陶一遥骑马站在林边,一时间难以分清对战双方是什么人。其中一方身穿褐色皮甲,另一方着装混乱,有穿皮甲的、有穿重甲的,也有穿普通夹裤的,武器也是五花八门。
穿着褐色皮甲的一方显然行着军队的纪律,人数虽然少一些,但是进退之间很有章法。
战场上血肉横飞,不断有人跌落马下,若不能很快站起,就永远也站不起来了,奔驰的马匹将一切踩踏得稀巴烂。
闪亮的刀光、急促的吼叫、濒死的惨嚎、纷乱的马蹄声、弓弦的震颤声交织在一起,扑面而来的是浓重的血腥味,死亡的味道是如此的残忍。
秦小天深深地吸一口气,修炼了这么久,也曾见过土匪的战斗,但如此残酷、如此恐怖的战场,他还是第一次见识。
陶一遥似乎见惯了厮杀,依旧一副笑嘻嘻的模样,说道:「见多了就平常了,洒家曾经见过几万人的厮杀,那才叫可怕,战场上的人流一眼望不到边,尸体堆积如山,鲜血淌成小河,血水把坚硬的泥土地变成一片泥泞不堪的血地……那才叫惨。」
居地瑞犬带着手下人马直扑过去,呼喝着射出一片箭雨,他们对付的是身穿褐色皮甲的队伍。
陶一遥忽然说道:「是辽国人……奇怪,他们怎么跑到这里来了?」
秦小天问道:「辽国人?是谁?」
陶一遥的脸色渐渐严肃起来,说道:「穿褐色皮甲的那群人,打草谷?也没有理由跑到西夏国边界来啊?奇怪,最近十几年来,即使在辽宋边界也很少出现打草谷的辽国军队,这次怎么来了这么多人?」
秦小天问道:「什么叫打草谷?」
陶一遥说道:「就是纵兵抢掠,辽国军队用这种办法来补充军资的不足,专门抢掠大宋边界的老百姓。」
秦小天对历史知道得不多,他惊讶道:「啊?还有这种事情,那大宋的军队是干什么的?」
陶一遥摇摇头,苦笑道:「军队……能守住边界就不错了……」他低声嘟哝了几句,似乎不愿意再说下去。
居地瑞犬的马贼队伍加入后,辽国军队开始动摇。大约十分钟后,从北面传来一阵轰鸣声,大约有五百左右的骑士出现,也身穿褐色的皮甲,杀气腾腾地闯入厮杀的人群中。辽国的援军到了。
陶一遥淡淡地说道:「若是没有大的变故,辽军骑兵赢定了。」
秦小天忽然说道:「麻烦来了,呵呵,老道,你去?」
陶一遥不屑道:「土鸡瓦狗,不值得洒家出手……」
秦小天似笑非笑道:「哦,难道就值得我出手?」
辽国骑兵发现树林边有两个若无其事的人,立即分出八人,举着刀枪冲了过来,一个个面目狰狞。
陶一遥苦笑道:「洒家……有苦衷啊,最近不宜杀人,呵呵,还是兄弟出手吧。」
两人旁若无人地说着,顷刻间,八骑已经接近。
八十步远,骑兵只要几个呼吸就到近前。
秦小天笑骂道:「懒虫,看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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