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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简伸出雾般的手

    题记

    1964年7月31日,美国太空船“徘徊者”7号在坠毁之前17分钟拍下了人类第一张月球照片(环形之花)。图片中的大环形山是阿尔芬斯环形山,上面是帕提玛斯环形山。环形山形状各不相同,有的大环形山套着一个小环形山,有的环形山中央有一个很深的坑穴,中心坑穴深达8000多米,四周是高耸直立的岩石。

    简伸出雾般的手

    我跟罗一谈不上什么感情纠葛,也没有任何两性契约,但我还是尽可能接受罗一的脾气。罗一做我的助手有3年多了,或者已经4年了,我从未与一个女人相处如此之久。如果我老了,回顾自己的一生,我愿视罗一为我曾经的女友。我36岁了,没有过爱的痛苦,自然也未品尝过爱的甘甜,无论我曾有过多少某一类女人,就爱情而言,我仍是个处子。在别人看来,我的身体似乎决定了我的生活态度,一般说来是这样,但我认为事情并不简单。什么都不简单,身体也一样。

    简伸出雾般的手一

    再次来到简氏庄园,已是5年之后。我已经老了,头发花白,唇须也染上了霜,而我实际不过40出头。这次是真的花白,不是5年前的假发,不用化装也没人能认出我。叶子拥抱我,我们像父女一样。叶子给我买了黑衣服、礼帽,还有黑手杖,她希望我还是5年前的样子。

    我怎么可能回到5年前呢?5年前叶子不过17岁,还是个小姑娘,如今已是庄园的主人;简女士死去5年了,我坐了5年牢,头发都白了。我和简女士都属于过去的人,尽管我还活着,但我认为没什么区别。我不穿叶子买的黑衣服,不戴曾经是我标志性的黑帽子。我只要了叶子的手杖,这对我是必需的。手杖跟随我的历史太久了,至少我不稳当的身体需要它。一条黑手杖,一头乱蓬蓬的白发,仍是狱中的衣服,这不是我应有的形象,也不是叶子记忆中的形象。但倒是我喜欢的形象,我就该是这样子,以后恐怕就这样子了。叶子一点也没责怪我,山风中我的白发轻轻扫着她的脸,我们拥抱,恍如隔世。没有哭泣。40岁,风烛残年,在我们的生活中并不新鲜。我们之间不是那种可以哭泣的关系。

    像5年前一样,她仍穿着背带工装,梳着两条短辫。不过一切已经不同,现在她是一个成熟的姑娘,是庄园新的主人。我寻找着过去那个青青的果实般的姑娘,那个被山风和日照布满稳定光感的姑娘。那时我第一次来庄园,是苹果还没成熟的季节,叶子站在树下迎接我们。我和助手罗一穿过交通混乱的城里,驱车差不多4个时,黄昏时分才到达庄园。我们向叶子解释,路上堵车。站在树下的叶子说到得不晚,甚至还早了一点儿,简女士还在午休,还没起来。还在睡觉?我难以置信,一时觉得时间有点混乱。我记得当时习惯而敏捷地看了一下罗一腕上的手表,没错,时间是对的,光线也没错。在一个陌生之地,某种时间的混乱完全可能,时间有时真的会被篡改。我们这行人的头脑必须非常清醒,因为我们总是处于未知之境。

    等候简女士的时间里,我们参观了一下庄园。参观过程中我几次提到简女士的起居,比如下午简女士的睡眠是否过长?叶子说不是这样,简女士并非睡觉,只是因为午后过强的阳光才把自己关起来。她是个失眠者,叶子说。简女士失眠有12年了,叶子说得很确切,好像她是见证者似的(她的确是)。我知道失眠者的痛苦,因为我也曾长达7年失眠,失眠者无药可治,除非出现奇迹。我是在辞去了数学教职又漫游了两年后,偶然进入一家调查机构,失眠才不治而愈的。

    庄园很朴素,三面环山,一面平原。山上新植的侧柏并不比谷底的灌丛高,不过将来无疑会超过灌丛。有简易的建筑、小径、池塘、石板桥和一个小跑马场。一切都十分简单,像写生一样。池塘边上有两棵百年遗存的大树,虽只有两棵却足以支撑起整个池塘的阴凉;秋千在树下,荡过去就是水面,只是看上去似乎从没有人荡过。跑马场只有篮球场大小,照例有木栅,中间照例生着苜蓿。马房又高又尖,墙体有花色,几乎像一座新式教堂。我的助手要看看马,叶子带我们进了马房。在倾斜的60度角的光线下,我们看到一匹罕见的赛马,直到这时我才理解了马房为何又高又陡,马太高了,几乎具有透视感。叶子说这是一匹英国退役赛马,是她和简女士在英国时买的,光这马的档案就有一本书厚。我对马完全不了解,但我相信叶子的话。

    庄园有许多野生鸟类、名贵或不名贵的犬、鳄鱼、数不清的猫。猫是庄园自由动物,有时出现在房前屋后,有时在台阶上一动不动,如同静物或一种灯饰。我曾试着去抚摸或抱它们,但往往才触到它们就逃之夭夭。它们是从城里收集来的弃猫,捉山上的老鼠,也光顾山里的养鸡场。后来我问简女士,这么多猫把老鼠吃完了怎么办,还不光吃鸡?简女士说猫在食物链上不是鸡的天敌,它们只能吃一些雏鸡,基本是调皮的行为,它们主要还是防范老鼠。她的庄园已有了一些“生物圈”的意思。我不知道什么叫“生物圈”,听上去像动物园,但显然不同于动物园。

    我们还参观了庄园的一些准科学组织,像洞穴探险协会、野人考察沙龙、攀岩俱乐部、动物保护组织。这些组织大体都与自然有关,门上都钉有铜牌,构成庄园的准学术气息。

    简伸出雾般的手二

    简女士穿了一件白色圆领衫,头发乌黑垂肩,正在给一只小狗喂药。她见了我们并未起身,随便拿着小汤勺让我们坐,喊叶子泡茶。简女士嗓音沙哑,有种金属味道,光听声音有40多岁了,这同她看上去还年轻的样子不太相称。小狗似乎睡着了,一动不动,药汁不断从嘴里吐出来。我和助手罗一短时间内已交换过几次眼神,我们的看法基本相同:小狗显然已经死了。

    “我们通过电话,”简女士抚着小狗说,“但还是想请你们来一下。”

    “值得一来,庄园非常漂亮。”我由衷地说。

    “都看了看吗?”

    “看了一小部分,你的庄园很大。”

    “有什么可疑之处吗?”

    简女士显然开我们这行当人的玩笑。我并不喜欢这类玩笑,特别当简女士一边侍弄一只小狗一边开这种玩笑。我决定言归正传。

    “您的庄园证实了您值得写传记,不过我还是不太明白,您为什么非要选择我们作为传记作者?”

    我将“我们”说得很重,是强调给我的女助手罗一听的。

    “您的助手也写作?”简女士有些惊讶。

    “不,当然,她的文笔也不错。”

    “胡说!”罗一瞪了我一眼。罗一本来就对我来庄园不满。

    简女士做了一个夸张的表情,仿佛被吓着了。

    “我希望一个我喜欢的作家来写。”简女士喂了小狗一口药,药立刻流了出来。

    “我是侦探,”我说,“不是作家。”

    “你不也写小说吗?”

    “是侦探小说。”我纠正道。

    我说我的书只在地摊上销售,没人认为我是作家,我自己也不认为是。“现在我主要还是个侦探,还要接案子,到事务所上班。你是公众人物,知名的环保主义者,完全可以请一位有名的作家或者至少可以让采访过你的记者来写,那不是很现成的吗?”

    “请他们还不容易?”简女士抚着小狗,“他们巴不得呢!可我并不喜欢他们。我会付你同样的酬金,你仍可按天或小时收费,这随你的便。如果你决定了,我希望你到庄园来写,这里空气新鲜。你看如何?”

    “我先看看材料吧。”我仍未明确答复。

    “你不用对那些材料认真,那都是公开发表的,你还不知道现在的记者?”

    简女士让叶子安排我们用餐,没有共进晚餐的意思。我站起来,礼貌地伸出手,表示告辞;简女士抱着死去的小狗耸耸肩,表示要照顾小狗。

    “小家伙儿病得不清。”我说,收回手。

    “是的。”简女士说,继续给小狗喂药。

    “它大概已经死了。”

    “不,还有体温。”

    “那是你的体温!”我的女助手大声说。

    “谁的体温都一样——你好像不太高兴?”

    “是的!”我的女助手终于忍无可忍掩着口愤然奔出了客厅。

    的确,一直有一股刺鼻的说不上来的味道,其中有药味、腐味,甚至还有一种麻丝丝的花椒水味。也许小狗已死了有些日子?它的味道太奇怪了。我一定要握一握简女士的手。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什么比握手是更好地了解一个人的机会。如果她的手骨瘦如柴,我将放弃写传记的念头。

    我隔着宽大茶几,再次伸出手:“我们就不吃饭了。”

    简女士显然也生气了,一动没动。我坚持伸着手,最终简女士勉强腾出一只手,但仍坐在沙发上,没站起来。我短小的身体不得不完全越过了隔在我们中间的茶几。虽然只是蜻蜓点水地握了一下,但还是让我吃惊。我不知道是否真的握到简女士的手,她的手像冰,又像雾,虽骨瘦如柴,但一碰好像就化了似的。

    “也许我们会再见面。”我说。

    “她还会来吗?”简女士问我。

    “这我说可不好。”我说。

    “她是运动员?”

    “是的,过去是,链球运动员。”

    “很棒吗?”

    “是。”

    “当心点儿。”

    “谢谢。”

    简伸出雾般的手三

    告辞了简女士,很长时间我的手还凉丝丝的。过去我从不相信手会做梦,现在我有点相信了。握着方向盘,我感到简女士如烟的生命信息。

    夏利沿着灌丛夹道的山路缓缓驶出庄园,途中经过了至少三道柴门,每道柴门都有一个老头早已拉开柴门等候,显然得到了指令。我向老头挥手致意,罗一一言不发,面无表情。

    罗一坐在副驾上,运动员的头差不多顶到车篷上,她必须躬着点儿身。是的,罗一是个高大的女人,这几年坐夏利真是难为她了;不过我需要这样的助手,特别是像我这样瘦小的侦探。

    罗一还在生气,从一开始她就反对我来庄园。

    “你不觉得这是一项挑战?”

    “什么挑战!”罗一恶狠狠地说。

    “写传记呀。”我柔声地说。

    “是你写,不是我写!你越来越不务正业了!”

    “你觉得仅仅是写传记?”

    “我看你是走火入魔了!”

    “收入也很可观。”

    “你写吧,我要离开事务所,我讨厌那个女人!”

    女人总是毫无道理地讨厌另一个女人,哪怕她们之间毫无关系。

    “你真要离开?”我差不多鼓励地问。

    “你逼我!”

    “怎么是我逼你?”

    “你不要说了!”罗一大吼一声。

    我跟罗一谈不上什么感情纠葛,也没有任何两性契约,但我还是尽可能接受罗一的脾气。罗一做我的助手有3年多了,或者已经4年了,我从未与一个女人相处如此之久。如果我老了,回顾自己的一生,我愿视罗一为我曾经的女友。我36岁了,没有过爱的痛苦,自然也未品尝过爱的甘甜,无论我曾有过多少某一类女人,就爱情而言,我仍是个处子。在别人看来,我的身体似乎决定了我的生活态度,一般说来是这样,但我认为事情并不简单。什么都不简单,身体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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