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风图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
东风恶,欢情薄,一怀愁绪,几年离索,错,错,错!
写到《钗头凤》,突然就卡住了,觉得太多人知道陆游、唐婉、沈园。故事我是烂熟,却不知打哪儿说起,也喜欢自虐,压根就不愿毫无新意地复述别人说过的话。
在没有引进西方遗传概念之前,中国传统信奉“亲上加亲”,表兄娶表妹是天经地义的。穷困人家之间这种换亲,省得许多彩礼;富裕家庭则更增添一些喜庆。民间有许多表兄妹间的爱情故事,譬如嫌贫爱富、撕毁婚约,譬如私相授受,暗订终身……由于表兄妹也分所谓姑表、舅表,戏文中常常出现的是舅母嫌弃外甥。
而陆游、唐婉也是表兄妹,却是姑母嫌弃外甥女。唐婉怎么做也“不获上意”,丈夫又是个事母至孝的人,这便种下了悲剧的种子。我看《二十四孝》的故事总觉得惊怕,怎么世间还有这样愚孝的人?这样残酷的事还时时被后世人拿来做榜样,京剧《三娘教子》唱的即是。都说帝王家无情,其实中国的堂堂皇道,到了民间也一样是清冷残酷的。因为权力变小、责任变重的缘故,有时,礼教反而更显得变态压抑。
陆游原不是一个软弱怯懦的男子。“三万里河东入海,五千仞岳上摩天”,“当年万里觅封侯,匹马戍梁州”,“夜来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他诗里的慷慨义气,教人耸眉动容。“上马击狂胡,下马草军书”,他的诗剑生涯,一样激扬从容。可是,在母亲面前,在最爱的女人面前,他都做了懦弱的人。
或许这样去指摘他是不对的。他不能不孝。毕竟是那个时代的人,礼教驯养出来的标准好男儿,如孙悟空挣不脱那个金箍咒。所以只能一次次地哀求,最后低头,休了自己至爱的妻。
原本属于两人的情爱中,添入了太多的情感纠葛。纠葛是沉重的,繁杂的,无法使人释然。
他另娶王氏淑女,她另嫁赵家好男。没缘法,转眼分离乍。翻覆间生离如死别。时光又轮回了。事件重演……“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举身赴清池,自挂东南枝。”你可看见,东汉的杳缈水烟里,刘兰芝和焦仲卿隐约的身影?
时间慢慢地流过去了,那些曾经鲜活的人,他们血流成河的哀伤,渐渐变成了戏文里的皮囊,单单的,薄薄的,哪个人都可以套到身上来演;书页之间的黑白文字,轻薄,谁都可以谈起。他们成了故事,成了神话。
以为一切已经过去了。可是,走过三国魏晋,南北朝,隋唐北宋,到了南宋,焦母陆母们仍可以为了儿子的前程考量,举起“孝”的大棒逼散鸳鸯。做小官的儿子,敢怒不敢言,不懂得孝而不顺的道理。贤惠美貌的儿媳含冤受屈被遣送回家——依旧是同样的悲剧,连戏码都没有变,只是主角上场时换了一副面具。
“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勿忘。”孔雀东南飞,千年的期盼还是落了空。
十年后,他回到家乡,独自去了沈园。应是心底的一缕难解的情愫引领他去的。那里是他与唐婉相恋的地方。沈园的青葱岁月是他稔多年来藏在心里的秘密花园,秘而不宣。
他黯黯地在沈园里凭吊,想着世事如水不可回转,大宋江山如是,自己的爱情亦如是。转身之间却又遇见她了。这如画的春天里,杨柳揉碎了一池碧水。曾经与他十指交缠,分花拂柳踏步而来的人,已嫁作他人妻。
为什么还要遇见呢?
此时唐婉已由家人作主改嫁名士赵士程。春光和煦的一日,夫妇相偕游园。
她分花拂柳而来。阔别十年后,又看见他了,依旧是分花拂柳间抬眼望见的弱冠少年,他好像从年少时就站在那里,未曾离别。
为什么一定要是十年呢?
这个数字仿佛一个魔咒,撺掇着人把时间当成坟墓,把什么都往里面埋。等你,以为已经事过境迁,风平浪静了,再一股脑地倒腾出来,看你受不受得了。
一个眼神,就知道彼此根本未曾离别。十年之前,我们分手,十年之后,我在你身后。仍是朋友,还可以轻声问候。只是,那种温柔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她遣人送来黄藤酒一杯。红酥手,黄藤酒,请君满饮此杯。这或许是你我最亲密的接触了。情人最后难免沦为朋友。
她退回小轩里,与丈夫共进小食。隔着摇曳柳树,她知道他就在不远处,可是再也不敢抬头,不能再看他一眼。往事不堪回首,纵有千种愁绪也只能埋在心里,烂在心上。已是他人妇,虽然赵士程足够绅士,给了他们叙旧的机会,只是他不敢过来,她不敢请。谁不怕?这抑制不住如海的相思!
她只送过一杯酒。以妾红酥手,赠君黄藤酒。相逢无语君应笑,各自春风慰寂寥。
她和夫君在轩间小酌,依稀望见黛眉轻蹙,红袖玉手,为他轻轻斟酒。隔着摇曳柳树,轩上的她,好比云间月,禁宫柳。
曾以为,我们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他在墙上题了一阕“钗头凤”。为了逃开这宿命般的挫败感和遗憾,陆游远远离开了故乡山阴,手持三尺青锋北上抗金,又转川蜀任职。一年后,唐婉重游沈园,走到与陆游相逢的地方,看见粉笔上字迹犹新的词,恰如看见两人的心血斑斑。她伤心饮泣,在词后和了一阕——世情薄,人情恶
,雨送黄昏花易落。晓风干,泪痕残,欲笺心事、独语斜栏。难、难、难。
人成各,今非昨,病魂常似秋千索。角声寒,夜阑珊,怕人寻问、咽泪装欢。瞒、瞒、瞒。春如旧,人空瘦。
你何必再题什么《钗头凤》?桃花落,闲池阁。你我别后,已是武陵胜景又一春,何必再叹什么“山盟虽在,锦书难托”?
表兄妹的恋情似少年梦境,恍恍惚惚的,一个一个的节气过去了,作为亲戚的往来,却显得更沉默,更羞怯。只是侧身从堂前掠过的身影,卧塌前俯耳侧听的脚步,只是父母谈笑的话题。青春在想象和期盼中簌簌地过去了。
那一年,他终于以一只钗头凤为聘礼,将她迎娶回家。那是一只钗,钗头是一只小小的凤——凤嘴小小,以为衔紧了一世的爱情。
以为一夕的相拥而眠,是终生的厮守。我太眷恋你了呀,无心去做别的事,天天谈诗论赋,耳鬓厮磨,不知今夕何夕,把什么功名利禄都抛到九霄云外。得到这样兰心蕙质的妻,谁舍得只顾追名逐利,冷落了你?何况我屡试不第,是因为性情耿直而得罪权贵,是血脉里流淌着诗人的梦魂;不是你的过错。
谁说世代望族,子弟就必得做官才不坠家风,才对得起祖先?若不是生逢乱世,谁不想效李太白“且放白鹿青崖间,须行即骑访名山”?在山水之间,赌书泼茶,琴瑟相和,“船前一壶酒,船尾一卷书,钓得紫鳜鱼,旋洗白莲藕。”足教世人从此不羡鸳鸯只羡仙。
不料却恼了母亲,一来唐婉不能生育,二来使陆游沉溺儿女情长,耽误了丈夫功名,是那不贤的妇。去占卜,说两人八字不合,母闻言大惊失色,逼儿子写休书,又赶着为他另娶贤妻。陆游毕竟是陆游啊,只可以做国家的栋梁,从科甲正途入仕,不可以做那儿女情长的贾宝玉。
也是因为爱儿子吧,为了他的功名前程计,更为了私心里那一点不可明言的“恋子情结”。就像焦仲卿的母亲一样,媳妇怎么做,也讨不得婆婆欢心去。因为我的儿子太爱你了,这本身就是一种罪。
女人的妒忌是嫉忿狠毒的根苗里开出来的妖花,却常常拿爱做幌子。
和了一阕《钗头凤》不久,唐婉便因悲痛过度,抑郁而死。她对得起陆游了!唯一辜负的,只是赵士程吧?一个清雅豁达的谦谦君子。史书上不提他的深情宽厚,可也应该是不输放翁的,如果不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如果不是沈园一遇,那一阕伤筋动骨的《钗头凤》,他和唐婉安然到老,应该不是神话吧?
唐婉说“怕人寻问,咽泪装欢”,难道他真的一无所觉吗?沈园那一遇,她和他的未尽情愫,他真的看不出来吗?只是他选择隐忍,沉默罢了。他爱她,也尊重她。
她别去,用死亡在两个爱她的男人中间划下一道不可逾越的银河。没有鹊桥暗渡,此生此世再不复见。死亡,有时反而是最轻易的割舍。
用破一生心,也无法让你爱我。夜半阑珊时,他又该有怎样的痛?
这一切的哀讯陆游并不知道。他刻意的远走他乡,忙于他的抗金大业。只有夜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的军旅生活,塞上关楼的风刀霜剑,才能消磨他心底那属于江南的一缕缠绵隐痛。
人生如白驹过隙,一蹉跎,便是两鬓苍苍。直到四十年后,陆游重回沈园,才看到唐婉的和词。可是,伊人何在?他们错过了四十年!本该厮守却仳离的四十年……
像咬破舌尖般刺痛,我轻曼地想起“古诗十九首”里的句子:“同心而离居,忧伤以终老。”
一霎的轻别,换来半生的凄凉孤单;生命中无法填补的空洞,只是一错手而已。相爱太深是错,没有恶意也可以导演出无法遏止的悲剧。爱的本身无分对错,所以也可以是错。
他的一生,写了九千多首诗词,却没有一首是给自己的母亲和续弦的妻子的。心里不是不怨吧,只是不能明说。他终究还是有怨,还是有恨。母亲扼杀了他一生的幸福,逼死了他最爱的女人。
对母亲的孝,应该是心甘情愿,若心生怨艾,已是不孝了。其实他如此地悔,还不如当初反了,拼着不做什么孝顺儿子,忠于自己,省得一生长恨。可惜已经错了,一错手,是天长地远,相见无期。
金戈铁马的陆游,一生中最柔软的伤口该是这“沈园”了吧,不能触碰,一动,就有汹涌的泪流出。他偶然看见别人做的菊花枕,想起她曾经把采下的野菊放在太阳底下晒干,细细地缝成菊枕。为他做的枕头。那幽谧的菊花香,使他感伤地叹——“唤回四十三年梦,灯暗无人说断肠。”
他只能移情沈园。最后一次见到心上人的地方。
“每入城,必登寺眺望,不能胜情。”那时,垂垂老矣的陆游,总是老泪纵横,苦不堪言。一次次的重游沈园,哪怕是梦游,他也有诗做。
“沈家园里花如锦,半是当年识放翁”,沈园里的花会记得:“沈园柳老不吹绵”,沈园里的柳会记得:“春波桥下伤心绿,曾是惊鸿照影来”,沈园里的水会记得。沈园里的一草一木都会记得,他自己也记得。心里到老到死的遗憾。
“此身行作稽山土,犹吊遗踪一泫然。”
今我来时,杨柳依依,沈园里,不见宋时明月宋时人。影壁上后人刻的两阕词,遥遥相看,黑的碑,白的字,叫人凄然。心意相通却无缘牵手。山长水阔,梦魂杳杳,再相逢,惟有来生了。这堵墙,被哀重的词剜了筋脉,虽然被修葺得光洁了,仍是“墨痕犹锁壁间尘”。
夏末游园,园里展眼看去都是绿。这园不及苏州的园林多矣,但仍惹人眷恋,就像北京上海的大观园,明知是假,爱着《红楼梦》的人还是要进去看看。
这树静静地陪他一起老了,这水还青碧着,仿佛一低头就可以看见她的倩影。我滞留沈园,不为亭台楼阁之胜,为的是那份千年情殇。
不禁想,若当日两人放舟江湖,南山携隐又如何?没有牛郎织女式的离散,不要这千古传唱的《钗头凤》,只要他们是一生一世一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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