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怎么样,有关有主鲸和无主鲸的原则已经被写进了法律,得到了大多数捕鲸者的遵守和尊重。
这说明,这法律基本上还算是比较公正的。
可所有的法律都是公正的吗?
或者换个说法,所有的现行的有关捕鲸的法律都是公正的吗?
如果你看了布雷克顿制订的英国著名法典里的第三卷第三章的一段后,恐怕你就不会这么认为了。
布雷克顿的这条法律是这样订的:
不管你是谁,如果你在英国沿海捕到了一条大鲸,必须把鲸头献给英国的国王,因为,他是我们名誉上的最伟大的标枪手。
同时,你必须把鲸尾献给王后,不为什么。
我们已经讲了很多关于鲸的解剖方面的事,所以我们都知道,一只鲸去掉了头,再去掉尾,还能剩下什么?
就像是一只苹果,一分两半儿,左手的一半儿给了国王,右手的一半儿给了王后,剩下的是捕鲸人的。
鬼知道捕鲸人手里还有什么。
这就是至今英国还在奉行的有关捕鲸的一条法律。
这条法律和我们刚刚说过的有主鲸和无主鲸的原则相比,是那么的格格不入。
如此说来,所有在英国沿海出没的鲸都是英王的有主鲸了,那么,英王是用什么拴住它们的呢?
皇族的特权。
且先不要遗憾,如果让你像如下的捕鲸者一样,遭遇如下一件事以后,你的感觉就不仅仅是遗憾了。
这是在两年以前,地点是在多佛尔海峡,要不就是在萨德维奇或辛格港,总之是在英国沿海。
几个英国的捕鲸人,历尽辛苦,把一条大鲸从很远的海里一直追到了海岸边上。
打死之后,他们兴高采烈,准备把那上好的大鲸拖到海滩上来。
捕鲸人一边费尽吃奶的劲儿往岸上拖这条鲸,一边盘算着这条大鲸能给自己带来的种种好处。
要知道,这是他们惟一的经济收入,他们就是靠着这个过活的。
正在这时,一个警察走了过来。
他的腋下挟着一本儿法律手册。
走到大伙儿和大鲸面前后,这警察扫视了一下,把书放在了大鲸头上。
“嘿,伙计们。”
他说:
“停下来吧,别白使劲儿了,这鲸不能属于你们。我要没收它了,这是港监先生的鲸。”
几个捕鲸人一时之间怔住了,望着警察,竟抓耳挠腮地说不出话来。
好一会儿,才有一个其中的水手壮着胆子可怜巴巴地问:
“那么,先生,港监是谁呀?”
“是公爵大人。”
警察傲然回答。
“可这鲸跟公爵大人没有关系呀。”
“鲸是他的。”
“是我们费尽力气把它从远海拖上来的呀,怎么会成了公爵大人的呢?”
“鲸是他的。”
“公爵大人怎么会这样做呢,他又不穷。”
“鲸是他的。”
“天啊,我还要用它给我的老妈治病,她还病在床上呢,警察先生。”
“鲸是他的。”
“先生,难道我们给四分之一,不,给一半儿,那还不行吗?”
“鲸是他的。”
这事让所有正直有公平心的人气愤。
当地有一个牧师就给公爵大人写了封信。
信中请公爵先生手下留情,不要对这些本来就很潦倒的水手们太苛刻了。
公爵先生在把油水装进腰包后回信说:
“你还是少管一些闲事吧!”
没有什么好说的了,公爵代表国王,而国王拥有至高无上的特权。
鲸是一种至高无上的动物,所以一定要归至高无上的国王所有。
这就是解释,不知是什么道理。
那么,王后为什么一定要尾呢?
英国本国的一个叫威廉·普林的老作家曾在一本书里披露过,说王后之所以要鲸尾,是由于王后要派鲸尾中的鲸的骨头的用场。
他说这话时,英国有钱的太太小姐们正风靡用格陵兰鲸或露脊鲸的软骨来做自己的乳褡呢!
可软骨是长在鲸的头上的呀,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威廉老头儿呀!
另据考证:
在英国,还有一种鱼和鲸鱼一起,被划到了至高无上的国王的特权之内。
那就是鲟鱼,一种极为珍贵和难得的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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