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色之中,“摩斯号”靠了岸。
先找地方住下吧。鲸鱼客店的老板科芬给我们介绍了他表弟荷西亚·胡赛开的客店,说他的客店在南塔开特属第一流,而且他的客店特别以杂烩做得好而闻名遐迩!
他表弟的客店叫炼锅客店。
然而,看来这家一流的客店并不在繁华之地,左拐右拐,这儿问那儿问,我们俩曲曲折折地走了很久,才来到这看样子不会再错了的地方。
一座陈年旧宅门前,竖着一杆桅杆,横木上一边一个木锅,悬挂在空中。这与绞刑架倒是别无二致了。
噢,我在那边住鲸鱼客店,碰见一个叫棺材的老板;我在这儿住炼锅客店,又碰到了绞刑架!这可不是什么吉兆。
直到我眼前出现了一个穿黄袍子的女人,我才从这阵心虚之中缓过神儿来。这个一脸雀斑的女人所以吸引了我,是因为她正破口大骂,骂一个穿紫衣服的男人。
“滚,否则我就不客气了!”
门檐上一盏昏暗的小灯,像一只受了伤的眼睛,瞪着这快嘴快舌的女人。说完刚才这句话,她的咒骂似乎告了一个段落。
“走吧,魁魁格,这肯定是胡赛太太。”
我赶紧抓这个空儿说。
我的猜测完全正确,这一位正是在胡赛先生不在家期间全权处理客店事务的胡赛太太。
她听说我们要住店,就暂时停止了叫骂,把我们领进了一个小房间,让我们坐在一张杯盘狼藉的桌子边儿。然后猛地扭回头来,问:
“鳘鱼还是蛤蜊?”
“什么,太太?”
“鳘还是蛤蜊?”
“蛤蜊?那种又冷又粘的东西可以当晚饭吃吗?鳘鱼是什么样的?”
胡赛太太似乎并没太在意我说什么,她恍惚听见我先说了个“蛤蜊”,便向里屋大喊了一声:“两个人一只蛤蜊。”
看样子她很急,她急着去骂那个穿紫衣服的男人,所以这么喊了一声以后人就不见了。
“噢,魁魁格,一只蛤蜊,够吃吗?”
我的疑虑很快就被厨房里飘过来的浓郁的香气打消了。等那热腾腾的“杂烩蛤蜊”端上来时,我们俩心中的愉快是无以言表的。
这是用那种比榛子人不了多少的蛤蜊做出来的东西,掺着些碎面包和细细的咸肉条儿,又放了够量的牛油、胡椒和盐!
面对如此美妙的食物,我们俩一句话也顾不上说,三下五除二就一扫而光了。
我们身子向椅背上一靠,显然意犹未尽。我学着刚才胡赛太太的口气,向后面喊了一声:
“鳘鱼!”
一会儿,鳘鱼就端上来了。
这鳘鱼杂烩的味道与蛤蜊杂烩略有区别,不过,人们一吃起来就忍不住狼吞虎咽是它们的共同特点。
我用勺子在碗里舀了舀,对我的伙计说:
“哈,魁魁格,你看,有一条活鳝鱼!你的标枪呢?”
我们俩都笑了。
炼锅客店可以说到处都充满了鱼的味道。厨房的锅里永远在煮着鱼杂烩,早中晚一天三顿,顿顿杂烩,吃得人担心身上会戳出鱼骨头来。
客店里到处都是蛤蜊壳,胡赛太太的项链是用鳘鱼脊骨做成的,胡赛先生的账本也是用上好的鳘鱼皮制成的,就连牛奶里也有股鱼味儿!
这就有点让我百思不得其解了。直到早晨散步时我看见奶牛在吃鱼骨头时,心中才豁然。那奶牛不仅在吃鱼骨头,四个脚上还套着四个鳘鱼头,像拖鞋似的。
晚饭后胡赛太太给了我们一盏灯,指点了去客房的路。我们刚要走,胡赛太太一伸手,拦住了魁魁格。
“不能带标枪!”
“为什么?每个真正的捕鲸者都是和标枪共枕同眠的!”
我辩解着。
“这很危险!自从那位可怜的小伙子斯替格死在客房里以后,我就不准客人带标枪进房了。”
“他的标枪插入了后腰!”
“唉,他出海四年半,只带回三桶鱼杂碎来。”
“好了,魁魁格先生,放心交给我吧,明天一早我就给你。”
“对了,明天早晨吃什么,鳘鱼还是蛤蜊?”
“都要!再加两条熏青鱼,换换味儿。”
我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