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宅子很人,是座埋在市区小胡同里的二合院。
乌拉拉常常见到不认识的叔叔伯伯、阿姨大婶到家里走动,每个人的身后都跟着一只猫。那些长辈语气与行止间都很尊敬爸,乌拉拉心想,爸一定是个非常厉害的角色。
哥说,从他多年前跟爸往返北京,便知道这里是猎命师北京重要的据点,不过来的人都是一些忘记长卵蛋的可怜虫。
“可怜?”乌拉拉不解。
“没有志气,又自以为了不起,这就是可怜。”哥很不屑。
乌拉拉心想,哥可能是太偏激了,这是天才的通病。
除了刚到北京的一个礼拜,让大开眼界的乌拉拉尽情在北京东奔西跑,哥开始带乌拉拉到人烟罕至的地方,练习咒术、体术,跟猎命术。
“从现在开始,火炎咒不要再练了,我教你新的咒术,虽然我只会皮毛,但你可得练到比我熟练一百倍才行。”哥说。
“什么咒术啊?”乌拉拉。
“大明咒、大风咒、断金咒、化土咒、鬼水咒……我只会基本的,因为爸也只会基本的。”哥说。
“那猎命术呢?”乌拉拉意兴阑珊。
“自然也要练。”哥说。
“到底什么时候爸才会允许我练猎命术啊?虽然我很喜欢绅士,但我也很想有一只自己的猫。”乌拉拉叹气。
“别想那么多了,你自己也答应过的,就当作给爸一个惊喜吧。倒立!”哥说,从绅士的身上取出一个命格,然后将绅士抓在手上。
乌拉拉单手倒立,这是他最拿手的、敌人却最难判断攻势的起手式。
“我们玩个游戏,从现在开始,我不用血咒涂身,你想办法从我的身上猎走命格,如果被你猎走一个我就再从绅士身上抓出一个,就这么简单。”哥说,将绅士轻轻抛在地上。
昂藏身躯、高乌拉拉一个半头的他,速度可比乌拉拉还要快得多。
但乌拉拉只感到兴奋,开始活动筋骨。
哥一向不会出乌拉拉达不到的题目。
哥也曾说,乌拉拉的宿膀没有他松软,手腕没有他结实,手指也没有他灵活,但整体加起来,乌拉拉摘猎命格的速度却比他还要快上一些。那是因为乌拉拉天生的协调性奇佳。
所以,哥正在用这个游戏告诉自己,自己已经可以跟上他了。
这是多么令人兴奋的消息啊。
“我猎到的命,也要塞回绅士吧。”乌拉拉摇摆着晃在半空的双脚。
“对。”哥看着绅士,说:“所以绅士,你也要尽情的跑。”
绅士骄傲地喵了声,舔舔爪子。
“这是场速度跟技巧的游戏。”哥瞪着乌拉拉,警告:“不过要是你连一次都猎不到的话,我会……”
“你会杀了我!”乌拉拉欢畅大叫,手刀已瞬间劈向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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