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噢,如果我什么事也不做只是因为懒惰就好啦。主啊,那我会多么尊敬我自己啊。我之所以尊敬,正是因为至少我还能够在自己身上拥有懒惰;我身上至少还有一个特点似乎是确定的,是我自己对它有把握的。问题:我何许人耶?回答:懒虫也;要知道,能够听到对自己这样的评价,真是太开心啦。这意味着,我受到了确定的评价,我对自己就有话可说了。“懒虫”——须知,这是一种称号和使命,也是一种专业,您哪。请别开玩笑,正是这样。那我就可以当之无愧地成为天字第一号俱乐部的会员,我整天忙活的就只能是不断地对自己肃然起敬。我认识一位先生,他终生以他对拉斐特酒十分在行而自豪。他认为这是他的一大优点,而且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他死的时候不仅心安理得,问心无愧,而且简直兴高采烈,他这样想是完全对的。那时候,如果让我挑专业的话,我非挑懒虫和酒囊饭袋不可,但不是普普通通的懒虫和酒囊饭袋,而是,比如说,寄情于一切“美与崇高”的懒虫和酒囊饭袋。诸位对此有何高见?这可是我早就梦寐以求的。这“美与崇高”在我行年四十之际紧紧压着我的后脑勺;但这是在我行年四十的不惑之年,可那时候——噢,那时候就又当别论啦!我会立刻给自己找到一项适当的活动——说穿了,就是为一切“美与崇高”干杯。我一定会利用任何一个机会,先是把眼泪滴进自己的酒杯,然后为一切“美与崇高”把它一干而净。那时候,我一定会把世界上的一切都变成“美与崇高”;我一定会在极其龌龊,无疑是乱七八糟的废物中找到“美与崇高”。我一定会像块潮湿的海绵一样变得泪眼婆娑。比方说,一位画家画了一幅盖的画,于是我就立刻为画了这幅画的画家干杯,因为我爱一切“美与崇高”。一位作家写了《无论是谁,悉听尊便》;于是我就立刻为“无论是谁,悉听尊便”的健康干杯,因为我爱一切“美与崇高”。为此我要求别人必须尊敬我,谁敢对我不尊敬,我就跟他没完。活得心安理得,死得兴高采烈——这简直太美了,美极了!那时候我一定会大腹便便,有三层下巴,还长了个酒糟鼻,于是任何一个遇见我的人,看见我这副尊容都会说:“瞧这人活得多滋润!这才是真的没有白活!”诸位,随你们怎么看,悉听尊便,反正在我们这个否定一切的时代,听到这样的评论还是蛮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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