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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二爷,英少派人来说,今天晚上钱署长、冯老板他们都去百乐门打牌,喝酒,请您也过去。」唐海对埋在账本里的左震报告。

    「我没空。」左震不耐烦地抬头,「码头的乱事一大堆,浦江船厂的账又收得不清不楚,哪有闲心侍候他们?」他啪的一声把手边一本账本甩在桌上,「养了群废物,连个账都收不好,居然还摆到我前面来。」

    旁边的坚叔扶了扶老花眼镜,心惊胆战地对唐海摇了摇头。这两天二爷心情不好,明显地心浮气躁,他本来是个喜怒不形于色的人,什么时候都是淡淡的,冷冷的,在被触怒的时候,他往往笑得更温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让二爷如此的心神不定,连他们这些手下都看得出他的不愉快。

    「唐海,备车!」左震也觉察自己的浮躁,心里又是暗暗一恼,这几天总是这样,莫名其妙地觉得到处不对劲,看什么都不大顺眼。「我要去浦江船厂走一趟。叫石浩和邵晖也来。」

    「是!」唐海弯腰响亮地答应着,又小心地加了一句:「二爷,晖哥去接船了,您看……」

    左震一怔,不错,替大哥向寒川走私的一批钢材今天晚上到码头,他已经派了手下第一干将邵晖亲自去办这件事,现在只怕船还没到吧。他怎么连这都忘了。

    是什么东西在不停地扰乱他?

    *****************

    百乐门夜总会。

    晚上十点多,正是客人最多最热闹的时候,该结束的酒席也差不多结束了,酒酣耳热之余,赌场舞厅都人满为患。锦绣正被一个秃头凸腹的男人拥在怀里,与其说是跳舞,倒不如说是在揩油水。

    糟的是,她今天正好穿了件枣红的丝绒对襟长衫,下摆松松的,那客人的手竟然掀起她的衣服直接把手伸了进去。「唔,又滑又嫩……」他闭上眼一副陶醉状,「真是少见的一身好皮肤。」

    锦绣慌了,笑容顿失。左震曾说过,当客人动手动脚时绝对不能反抗,否则就砸了自己的饭碗,百乐门的脸也让她丢光了。但——她已经忍不住要吐出来了!那只汗津津粘腻的脏手,像蛇一样在她身体上爬移,甚至蠢蠢欲动地要钻人她的裙子里面——「张先生!」锦绣霍然把他推开,脸上红一阵,白一阵,「请你尊重点。」

    张先生愕然瞪着她:「你说什么,尊重点?我尊重你吗?」

    锦绣咬着牙不做声,呼吸急促。

    「这可是个大笑话,我花钱,你陪客,应该你尊重我不是吗?老子还从来没听说过,上舞厅找乐子还得尊重舞女的I」

    「我是陪你跳舞,不是在这儿卖身,你凭什么这样?」锦绣激动地反驳,「这里是舞厅,又不是妓院!」她愤怒之余,忘了自己的身份,在这里和客人吵架,是注定占不至便宜的。百乐门的规矩,她统统已经拋在脑后,周围的人已经纷纷向这边注视了。

    「瞧见没有,这可是新鲜事儿!」张先生指着锦绣的鼻子骂,「又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你装什么清高?百乐门到底是舞厅,还是个烈女堂啊?」

    领班已经听见嘈吵,赶了过来:「对不起,对不起,」一迭声地赔礼,「喝杯酒消消气,她是新来的,不懂事。锦绣,还不赶紧道歉!」

    锦绣见事情已经闹成这样,纵然万般不情愿,还是得忍下去。旁边已经有侍者端过酒来,她亲手倒了一杯擎给张先生:「对不起。」

    「说对不起就没事了?老子天天在外边走动,还从来没丢过这么大的脸,让个婊子给修理了,你叫我怎么出去见人?」

    锦绣咬紧了牙,眼泪在眼眶中直打转,强忍着不肯掉出来。众目睽睽之下这样被辱骂,长到这么大,还是头一遭。

    「现在两条路,你自己选一条:要么就把这一整瓶酒喝了,就当是跟我赔礼;要么当着大伙儿的面,跪下来给我把鞋子舔干净。否则我今天就得收拾收拾你!」

    锦绣气得簌簌发抖,杯子一搁,掉头就走。这人是条疯狗,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还想跑?」张先生一把拽住锦绣的头发,把她拖了回来,「不教训教训你,你就不知道这个张字怎么写!」

    「啪」的一声,锦绣脸上已经火辣辣地挨了一记耳光,还没等她清醒过来,一瓶酒已经咕咚咕咚对着她的喉咙直灌下去。锦绣的头发被他拽着,双手乱抓,被酒呛得拚命咳嗽,喷得一头一脸满身的酒。

    「放手!」清冷的声音响起,一片嘈杂剎那之间寂静下来。张先生怔住,抬起头,看见一张英挺俊秀的脸,带着一丝若有若无冷冷的笑。这不是——这是——他?!

    「她不会喝酒,一定要喝的话,我来好了。」左震温文淡定地笑了,「可以吗?」

    旁边的石浩和唐海担心地互相看了一眼。他们跟二爷多年,深知他的脾气,他现在这种平静客气的微笑下面,是不见血不收手的震怒。只是,为了不相干的一点小事,值得二爷动这么大的脾气吗?一个舞女被欺负了,如此而已,百乐门的舞女哪个没被客人欺负过,外面更是司空见惯的。

    「左……左二爷?」张先生震惊得结舌。他教训一个舞女而已,怎么居然惊动了这个煞星?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关于左震,他虽然没打过交道,但青帮和左震的传闻他总听过不少。这不是他惹得起的人物。

    他手一松,锦绣的身子朝地面直栽下去。左震一把扶住她,「怎么了,锦绣?」她发丝凌乱,一头一脸的酒,脸上有一个清晰的鲜红巴掌印,咳得涕泪交流,连气也喘不过来。

    左震的牙关倏然绷紧。

    「这个……不敢不敢。」张先生知道不好,「既然二爷开口了,我哪敢说个不字,这事就算了吧,嘿嘿,算了。」

    「哦?看来,我来得不是时候,扫了你的兴了。」左震淡淡吩咐:「阿浩,扶锦绣去旁边休息。」

    张先生鞠躬如也地想退场,却被左震叫住:「不急着走吧,刚才那瓶酒,我替锦绣喝了,也算是赔你这个面子。」

    张先生吓得脸都白了,「千万不要,二爷,我刚才说着玩的,您可别当真哪……」

    一杯酒噗的一声直泼到他脸上,打断了他的话。左震慢悠悠提着酒瓶,走到他面前站定,「不会,我不会当真。我只是教教你,百乐门不是个什么人都能来撒野的地方。」

    张先生的冷汗刷地流了下来。

    他知道今天这个门,不是那么容易出去的。谁听说过左震「教」起人来,还有手下留情的时候?也许今天真是倒了大霉,惹错人了,可也没听说左震跟百乐门的小姐有关系呀!

    左震手里的酒瓶倒转,酒「哗啦哗啦」地流了一地。

    「我不难为你,只要你跪下来把这酒舔干净,再把裤子脱下来,就可以走了。」左震揉了揉眉心,微笑着看他一眼,「不过,要舔得干干净净,一滴都不能剩。」

    「这,这……」张先生真是连下跪的心都有,左震摆明了是整他,这当儿,就算他豁出脸来趴到地上去舔酒,也不可能舔得一滴都不剩啊。这酒已经淌了一地。还要脱裤子,这裤子一脱光,可真的没办法出去见人了,这里多少双眼睛在盯着哪!

    『你不肯?」左震拍了拍手,「好,有种。」他的手往腰间一探,张先生还没看清他的动作,只听「嗖」的一声,一柄短刀已经钉在他脚下!地上是坚硬光滑的大理石,那刀竟然直钉下去,没人地面,这是多快的刀势,多可怕的手劲引「既然你不愿意,那就把刚才打人那只手,留下来吧。」左震淡淡地说。「现在动手,还来得及——如果我等得不耐烦,说不定就要你什么东西了。」

    「啊!」周围的人群一阵骚动,人人相顾失色。

    张先生更是面如土色,哪还顾得上脸皮,扑通一声跪在左震面前,「二爷,我错了,我不敢了,您老就高抬贵手,我,我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锦绣姑娘,我这就跟她赔礼道歉!您饶我这一回,我保证,再也不犯了!」

    左震没说话,只是看了锦绣一眼。

    锦绣坐在一边,凌乱狼狈,泪痕犹在,只是又吓呆了。

    张先生倒也不笨,扑过去又向锦绣哀求:「锦绣姑娘,我该死,我不是人,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放我一马吧!」一边说,一边举起手来,左右开弓地扇着自己大耳刮子,辟啪有声,连鼻血都打出来了。

    锦绣慌了,「二爷,您……就饶了他吧,这也……」

    左震走到她身边,「这种人欺软怕硬,我倒要看看他张狂到几时?」

    锦绣拉住他的衣袖,「何必跟这种人一般见识,杀了他也不过是脏了你的刀,赶他走也就是了。」

    左震握住她的手,那只小手冰冷而颤抖,再看看她盈盈哀求的眸子,忍不住竟有点心软。锦绣胆子小,这种场面只怕会吓坏了她。

    「既然锦绣说情,我就睁只眼,闭只眼。」左震也不想在百乐门当场弄得一地血腥,坏了英东的生意,也就略收敛起心里的火气,「不过你记住你欺负谁我都管不着,只有她,再动她一下,你就死定了。」

    那张先生死里逃生,早已吓得屁滚尿流,哪还敢多说一个字,一溜烟连滚带爬地跑出去。只怕他这一辈子,也不敢再踏人百乐门一步了。

    石浩拔起左震插在地上的刀,双手递还给他。由刀尖没人地面的深度,可知当时二爷心里有多大的火气,这到底是怎么回事?难道就因为锦绣受辱?可锦绣也不是二爷的人啊。

    「英少回来,如果问起,就说我把锦绣带走了。」左震吩咐那个站在一边噤声不语的领班,径自转身出去。

    唐海识相地对锦绣道:「荣小姐,请。」

    锦绣这乱七八糟狼狈不堪的样子,也实在没脸继续呆在这里了,只好把头一低,跟着左震匆匆走出去。

    ***************

    上了车,左震反而沉默下来。

    锦绣双手在膝上握紧,忐忑地说:「谢谢你。」她心细而且敏感,看得出来,左震的心情不是很好。已经有十几天没见着他了,怎么这样巧,今天会让他碰见那一幕。也多亏遇上他,否则接下去会发生什么事,还真不敢想象。

    锦绣不知道这些天左震是有意避开她的。刚才,从浦江船厂回来,他是不想再去百乐门的,但不知为什么,车到虹口路,又临时改了主意。左震闭上眼睛,觉得喉咙干涸,刚才在百乐门迎面撞上的那个场面,实在让他火大!如果不是锦绣拦着,加上那是英东的地盘,他今天不剁了那狗杂种一只手,就不姓左。

    只是,一个声音在他心里问着自己:左震,你是中了什么邪?为一个女人动这么大的气,有这个必要么?

    狮子林酒店很快就到,锦绣下了车,走到门口,又忍不住回过头来望了望。左震的车很快驶远了,只留下一股淡淡烟尘,翻翻滚滚地飘散。刚才那一幕,像一场噩梦一般。

    他来了,幸好他来了。

    ***************

    一个月之后,已经是十一月了,天气转冷,可是天气虽然冷,狮子林和百乐门的生意反而火爆。再过几天,百乐门还要举行一场盛宴,是法领事斐迪南公爵及夫人迎接本国使团的晚会。

    锦绣一连跳了几支舞,已经觉得有点出汗,就拉了身边的客人回桌上喝酒。她不大会喝酒,所以说的话总比喝的酒多。在百乐门时间长了,多多少少也学到一些应酬的技巧和手段,不至于再吃大亏,可是离红牌还差一大截。

    英少对她熟络了一些,偶尔还和她聊一聊,开几句玩笑。锦绣很知足,只要每天都看见他,已经很不错了。看他神采飞扬,光芒四射,不论在什么地方出现,都成为众目所瞩的焦点,只是这样看着,已经是种享受。

    左震反而不常来。三五天才露个面,说不到几句话就走。关于这一点,锦绣略觉怅惘,虽然说,左震本来就不是个容易亲近的人,但不知为什么,锦绣总觉得他比别人来得亲切。也许是因为几次三番他都伸过援手,也许是因为他天生看起来就温和镇定,令人安心。

    有时候,没有他从旁提携指点,锦绣还真是搞不懂那些复杂的人际关系网。而且,单独面对英少的时候,锦绣总是特别紧张,过后就会后悔这句话没说好,那件事又办得糟糕。有左震在,他总有不经意化解一切的本事,锦绣就轻松多了。

    所以,送客出大门的时候,看见左震和向英东一起从台阶上来,锦绣心里就一阵欢喜。

    「英少,二爷,好久没见你们一起过来了。」锦绣笑得两只眼弯成月牙儿。

    「昨天才见过面,你总不会这么快又想我了吧?」向英东开着玩笑,「还是想见二爷了?」

    锦绣脸红了。「哪有,我才没想过。英少,你怎么拿二爷来和我开玩笑?」

    向英东哈哈大笑,「是啊,你那点心思,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嘛。」

    锦绣气也不是,恼也不是,心里又怦怦跳了两下——他说这话,什么意思?难道他已经看出来,自己对他这番感情了?可是,她根本还什么都没敢表示啊。

    左震解下大衣围巾,交给身后的唐海,「天太冷,先喝杯酒暖暖身子。锦绣,你也来吧。」

    一行人上了楼,还是左震常要的那个包厢。因为他常来,向英东吩咐下去给他留着,即使他没在,这间包厢也是空着的。

    锦绣忙着在一边点炭炉,架壶烫酒,交代菜色。左震靠在椅子里,看她一双手端盆、倒水、拧毛巾,用热水把杯子一一筛过,往酒壶里加进姜片和桂皮。她的袖子是浅杏黄的,卷了起来,露出一截凝霜欺雪的皓腕,戴着细细的一个刻丝铰金镯子。不知道怎么的,一样是端水煮酒这样简单的事情,锦绣做起来,就是有种特别优雅而娴静的味道,每个手势都宛若行云流水,让人觉得说不出的舒服。

    所以,她在百乐门这么久了,左震也亲眼看着她对客人温存笼络,却总是不觉得她像个舞女。

    向英东接过锦绣递来的热毛巾擦擦手和脸,没注意到锦绣偷偷注视他的眼光,顺手把毛巾扔回水盆里,向左震抱怨:「那姓邢的也忒不识抬举,三番四次和他谈,他却总有理由推三阻四。拖了这么久,连地皮都还搞不定,我看,到明年跑马场的建设案也动不了工。」

    左震微微皱眉。「跑马场规划牵涉的方面太多,资金投人又十分巨大,万一有闪失,风险可不小。」

    「所以我才这么重视,」向英东叹了一口气,「砸下去的钱已经不小了,越迟开工,就损失越大。这一次,我是志在必得。沈同康那小子在广州和洋人合办的跑马场,一年下来纯利是二百万。在上海建跑马场,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这么一块肥肉,多少人在盯着。」左震站起来舒展了一下腰背,「我估计,邢老板背后必定有人捣鬼。」

    向英东瞇起了眼睛,沉吟着道:「你的意思是说……沈金荣?」

    「也许是,但不能确定。」左震转过身,「沈金荣固然不老实,谢宝生最近也蠢蠢欲动,狂得很。听说大哥参选华商会董事,他也想来轧一脚。按理说,单凭他们的实力,应该还不至于敢和我们叫板。」

    向英东看着他,「我和大哥也谈过这件事,他不大赞成我投资跑马场,说一来压住的资金庞大,有风险不好收手;二来那一大片地皮是几股势力争夺的焦点,他不愿意我去当这个众矢之的。」

    左震淡淡笑了,「但你已经决定的事,怕大哥也劝不动你吧。」

    「不错,我要赌一赌。」向英东收起吊儿郎当随随便便的神色,「赌赢了,我就是明年上海滩最大的赢家。」

    左震拿起炉上的酒壶,给自己斟了一杯酒,锦绣递给他几颗罗汉豆,放在他手心里。左震微微一怔,他平常是喜欢吃罗汉豆,可是从来没说过,锦绣怎么知道?

    向英东又说了句什么,左震回过神来,「什么?」

    「见色忘友。」向英东笑骂,「我在跟你说正经事,拜托你专心一点。」

    左震喝了一口酒,「我喝酒的时候不听正经事,是你非说不可。」

    「我是说,如果沉、谢背后有人撑腰,必定是黑道势力,你得留心查一查了。」向英东补充,「最近局势乱,行事要小心。」

    左震哂笑,「我几时不小心?倒是你,四处拈花惹草,三更半夜还在大街上招摇,你在明、人在暗,自己当心吧。」

    「四处拈花惹草?老兄,你也过分夸张了点,这一个月来我为了跑马场的事,天天忙得焦头烂额,哪还有闲心去找女人?不过去了明珠那边两趟,还是和大哥一起去的。」向英东想起了什么,「对了,明珠说,下个礼拜这边举行的斐迪南领事迎接使团的晚宴,大哥会带她一同来参加。」

    锦绣霍然抬头。

    明珠要来?明珠知不知道她在百乐门做舞女的事?

    「她已经知道了。」左震彷佛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是我跟她说的。」

    锦绣垂下了头,「她讨厌我。」

    左震却道:「我看未必。明珠是嘴硬心软的人,也许只是一时意气。不管怎么说,你们是亲姊妹,她承不承认,这都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当殷明珠穿著黑色裸肩晚礼服,踏上百乐门铺满红毡的台阶,缓缓绽放她迷魅的微笑,那是整个夜上海都要为之震动的。

    锦绣屏息地看着她这样优雅地走进大厅,满堂宾客目光的焦点都集于她一身而面不改色,好象早已习惯了接受这种惊艳的场面。一个女人,居然可以美到这种地步?怪不得她会成为美女如云的百乐门一块炙手可热的红牌,怪不得她以这种身份能够成为向寒川的女人,怪不得人人背后提起她,都有莫名的羡慕和嫉妒。

    锦绣的脸上涌起红晕,双眼亮晶晶的,有点兴奋和激动,也有点自叹不如。不管明珠认不认她、喜不喜欢她,都不能改变明珠是她的姐姐这个事实,不是吗?这个美丽带点传奇的女人,身上流着和她相同的血液。

    其实,虽然当初被明珠羞辱了一顿,又赶了出来,可是锦绣从来没有真正怨恨过她。正像从前她对向英东说的,明珠十二岁就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她的遭遇多么凄惨绝望,今天的一切又是付出了多大代价换取回来的,外人怎么能体会?她是有资格有理由恨荣家的,这个不能怪她。

    锦绣不和她打招呼,甚至还往人多的地方躲了躲。因为她略觉尴尬,不知道该以什么身份什么态度面对明珠的冰冷。显然,明珠不愿意见到她,更加不愿意承认她们的关系。

    而向寒川、向英东和左震,是陪同法领事斐迪南公爵及夫人一起进来的。满堂宾客自动两边闪开,给他们让出一条信道,哗哗地鼓起掌来。

    名震上海的人物,果然有其震动人心的风采。向寒川的尊贵沉稳,向英东的英伟倜傥,左震的俊挺冷静,简直可以用「交相辉映」四个字来形容。

    锦绣躲在人群后面偷偷地微笑,这样看着英少光芒四射地周旋在宾客当中,心里浮动着淡淡的喜悦。今天还是第一次看见英少的大哥向寒川,一直听英少和左震提起他,现在见到了,才知道什么叫做气度雍容。他略显黝黑,跟英少的轮廓有七分相像,自然也是英俊的,但主子的气势十分内敛,论外表,不如英少抢眼。可是明艳照人的殷明珠站在他身边,都不能把他给压下去。

    晚宴之始十分隆重,但稍后就活跃起来。锦绣左右看看,没什么认得的人,英少和左震都忙着应酬宾客,就觉得有点无聊。今天是上流社会的盛宴,大多数男人都自带舞伴,真正过来跳舞娱乐的客人寥寥无几。

    端着一盘食物,她到外面的花厅里去。

    不远处供休息用的长沙发上坐着群女眷,珠光宝气,正在比较谁的衣服样式新些、谁的戒指成色好些。

    「汪太太,你这只戒指,是不是在霞飞路上宝麟堂买的?」一个细瘦的女人捉着另一个的手不放。「我上个月好象在那边看到过,好贵哦。」

    那汪太太矜持地笑着,「可不是,买了又不那么喜欢了,这种东西,也就图个一时新鲜。」看样子也的确是,她两只手上至少戴了五六个戒指。

    原来说话的女人羡慕地赞叹:「唉,汪老板真是大方,你好福气呀,汪太太。」

    旁边一个插嘴,「你们看没看见殷明珠戴的那条钻石项链?那是上次英伦拍卖行拍出去的极晶,没有个十万八万,想都别想。」

    「啊!」一阵此起彼落的惊叹声。「真的?这世道真是……女人长得漂亮就是吃香。」「她凭什么戴这个?」「就是,现在这种女人哪还有廉耻,抓住一个有钱的男人就拚命揩油水占便宜。」「有时候啊,那种见不得人的身份,反而更容易扯下脸皮来要钱,穿的戴的,比咱们这些正牌的太太还光鲜排场。」

    又有人幸灾乐祸地下结论:「再怎么说,卖过身的女人,是上不了台面的。再漂亮再妖媚,还不是被向先生藏在外边,谁听说人家向先生要娶她回家了?玩两年玩厌了,还不是一脚就踢开?」

    锦绣端着盘子的手气得握紧。

    这说的是什么话!就因为明珠美,明珠戴了一条比她们贵重的项链,她们就可以这样肆无忌惮地侮辱她?如果当着明珠的面,担保她们连一声都不敢吭,笑得比谁都甜,背后就嚼舌根泼脏水,是不是这样心里就舒坦些?

    「是啊,上不了台面的女人,被向先生带到今天这种大场合来亮相,还买给她这么值钱的首饰,宠得不象话,唉,真是的,怪不得别人忍不住要眼红。」锦绣忍住气,在一边凉凉地插话。别人可以置身事外,可以听了装作听不见,但她不能,明珠是她的亲人。

    「你胡说什么?」汪太太沉不住气,恼了起来,「谁眼红谁了?我们行得正坐得直,光明正大明媒正娶.眼红一个给人家当小还进不了人家大门的女人干什么?」

    「喔,是吗?」锦绣冷笑,「不知道这个『人家』是谁呀?上海有多少女人想给这个『人家』提鞋子都还不配呢:有的人要是再年轻十倍,漂亮十倍,倒还有资格挤过去比一比。」

    一群女人纷纷开骂:「哪来的小骚蹄子,看这一脸狐媚相,跟那个女人一模一样,还会是什么好东西?」「八成是百乐门侍候男人的吧,这么眼生。」「操心操心你自个儿吧,真下贱,还出来替别人打抱不平。」

    锦绣哼了一声,「你们这么忌讳百乐门哪?倒也是,自己的老公天天在百乐门舒服开心,做太太的在家坐冷板凳,是怪可怜的。有本事就绑好自家的男人,少吃不到葡萄怨葡萄酸,拿人家殷明珠来出气。」她本来是个温顺羞怯的人,在多人的场合,连大声点说话都会不自在。也不知怎么了,面对这种局面,愤怒的情绪却压过了一切,什么尊严不尊严、教养不教养,今天不替明珠出这口恶气,她就不叫荣锦绣!

    对面的女人们又爆出一阵吵嚷,气急败坏。

    锦绣不屑地昂起头,搁下盘子,慢条斯理地悠然走开。这种表面端庄内心骯脏的女人,早该有人教训教训她们了。

    可是,一掀开厚厚的丝绒帘子,锦绣就赫然吓了一跳。

    殷明珠就站在外面,拿着杯酒,带着一种若有若无的微笑,似乎听见了一切,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听到。

    「明珠……」锦绣有点担心地嗫嚅了一声,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听左震说,你在这里做事。」明珠含蓄地一笑,「还做得惯吗?」

    锦绣不禁脸红,「有什么惯不惯,能赚碗饭吃已经不错了,哪还有挑三拣四的份儿?」

    明珠点点头:「说得对,我当初也是这样熬过来的,」

    锦绣沉默了一下,又冲口而出:「既然都已经过来了,以前的事情就忘掉吧!」

    「忘掉?」明珠凉凉地一挑眉,「我也想忘掉,可是总有人不断地提醒我,提醒我过去是多么的凄凉寒伧。」这么说,她是听到外面刚才那番争执了?所以她的态度才会比较温和些吗?

    「她们提醒我,沦落风尘卖笑卖身来换取生存的那段过去;而你,荣锦绣,你提醒我带着病重的母亲被赶出家门,走投无路贫困潦倒的那段过去。」明珠看着她,「我怎么忘得掉?」?锦绣愕然。自己的出现,对明珠而言,只是对过去伤痛的一次回味,一个讽刺吗?

    「很多人瞧不起我。」明珠笑了,「如果我要认真计较,一早把自己气死累死了。那些男人,做梦也会想着我的身体流口水,可是他们在骨子里又看不起我。而那些女人呢,表面上羡慕我,心里面却恨得牙痒痒。这个世界,就是这么的恶心。」

    锦绣明白她这种感觉。「可是还得活下去。」她说,哪一个女人,不希望自己一帆风顺地长大,离开父母温暖的怀抱,就被自己的丈夫宠爱怜惜,建立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最后庄严地老去?谁会想堕入翻滚红尘、出卖尊严感情,为了三餐饱暖和一处栖身之地而苦苦挣扎,任人耻笑?

    不甘心冻死饿死,不甘心在街头乞讨,不甘心承受别人的欺凌,是一种错误吗?

    「听左震说,你在街上流落了一阵子,还吃了些苦头。」明珠啜了一口红酒,「他想让我留下你,但我想,还是分开的好。」

    锦绣难堪地张了张口,想说什么,终于还是没说出来。

    「我们没有做姐妹的缘分。」明珠轻叹,「老实说,我不应该把当年荣家的错算在你头上,那时候你还小,懂得什么?只是我发过誓,今生今世和荣家不再有关系。」她语声清幽,神色也有点恍惚,「当年,我和妈被赶出来,除了田叔偷偷塞给我的二十块大洋,身上连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我们千辛万苦从镇江找到上海,想投奔远房表舅,才知道他们一家人已经搬到广东去做生意,都走了一年多了。没有地方住、没有饭吃、没有衣裳穿,妈病得奄奄一息,天天吐血。我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那时我居然没有一头跳进黄浦江?

    「为了讨口饭吃,我做过乞丐、做过小偷,坑蒙拐骗什么都做过;和一群叫化子打架,为了争桥洞睡觉,吃饭店泔水桶里的馊饭;为了挣钱给妈治病,去给洗衣房的老板帮工,还差一点被他强暴。

    「妈死的时候,瘦成一把骨头,身上的疮疤都烂了,苍蝇嗡嗡地围着她飞……」

    明珠说不下去了,喉头哽住。半晌才接下去道:「所以,今天的一切,都是我的血泪换来的。我不能慷慨地和荣家的人分享。当我在饥寒交迫中挣扎求生的时候,你们在做什么?你们在大宅子里围炉取暖,喝茶聊天。现在,你们想起我来了,我就得一脸堆笑欢迎你?为什么你们不干脆当那个被赶出门的荣明珠已经死掉了?我现在不姓荣了,我跟你有什么关系?」

    锦绣噤声不语。这世上,明珠是她惟一的亲人了,可是,她这样痛恨着这个姓氏、这个血缘。锦绣不能怪她,那样悲惨的遭遇、不公平的命运,她为什么不能恨?

    「这些事情,都已经过去了。」锦绣道,「至少你现在已经熬出头来,过得很好。就当是做了一场噩梦,醒了就没事了。」

    明珠摇了摇头。「用用你纯洁的脑子吧,锦绣。做女人,是一步踏错,就万劫不复,翻不过身了。你以为我是向寒川的心上人?你以为今天的荣华富贵可以维持多少年?他的确有钱,不介意在我身上多花几个,可是,也一样不介意花在别的女人身上。对他而言,我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十天八天才见一面,从前的妃子等皇上宠幸,也不过如此吧!」

    「是吗?」锦绣辩解,「可是大家都说,他对你很好。」

    「他们?」明珠轻轻一笑,无限讽刺,「他们了解什么?你听好,锦绣,对他们那种人来说,你我这样的女人,只不过像个玩物,花钱就可以买到,要多少就有多少。想得到他们的心,那是妄想。」

    锦绣脸上的神色渐渐冻僵。类似的话,以前百乐门的丽丽也曾经说过。这就是她们共同的命运么?美丽如明珠,,都不能幸免?那么英少——英少他——明珠轻叹一口气,「你喜欢向英东,是吗?」

    「啊?」锦绣慌忙掩饰,「这个,英少?怎么可能,你想到哪里去了。」

    「别撒谎了。」明珠看着她,「刚才在那边,你的眼珠子像粘在他身上一样,他走到哪儿,你的眼珠子就跟着转到哪儿。我在风月场里混了十年,什么样的痴男怨女悲欢离合没见过,你还嫩得很,瞒不过我的。」

    锦绣脸红,像个被当场捉到的小贼似的,往两边瞅了瞅,「那么,请你答应我,千万不要告诉他,也不要让别人知道。」

    明珠晒然一笑,「我才懒得到处嚼舌根。对了,左震也不知道?」不可能吧,左震是什么人物,他的一双眼连沙子都揉不进,会看不出来?

    「二爷倒是知道的。」锦绣沮丧地道:「从一开始他就知道了。安排我进百乐门,接近英少,还是他帮的忙呢。只是我实在太笨,都这么久了,英少连正眼看我一下都没有。」

    「是吗?」明珠一怔,「那是我看走眼了。他那么个事不关己就绝不插手的人,一而再地向我提起你,我还以为——他看上你了。这么说,他是给英少敲边鼓而已。」

    「当然不会!」锦绣忍不住叫了起来,「真是太荒唐了,二爷怎么会看上我,他那个人,根本难以捉摸,他心里想什么,谁能看得出来啊?」

    「哦,是吗?」明珠抬眼张望了一下,远处人群里一身米白、挺拔飒爽的左震正在游刃有余地招呼身边的人,不知道说了些什么,周围的人一齐哈哈大笑。只是,也许她多心,这般繁华热闹当中,左震的背影,竟然有着一丝不易觉察的寥落。

    「也许我们都不够了解他。」明珠沉思着,淡淡地说。

    只是,锦绣了解她自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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