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今天有发生特别的事吗?」她问。
『今天?』我想了想,『对了,就是你叫管理员打电话给我。请问有什么事吗?』
「已经没事了。」
『嗯?』
「你老是忘了在下午来我店裡看我煮冰滴咖啡,我只好提醒你了。」
咖啡喝完了。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便问:
『你每天滴出的两杯咖啡,就是你跟我喝?』
「嗯。」她点点头,「如果你没来,我和我妹妹会喝掉。」
『今天我来了,你妹妹不就没得喝?』
「是呀。」
『那她会不会恨我?』
「不会。」她摇摇头,「从某种程度上说,你以前算是救过她。」
『我真的不记得见过她,更别说救过她了。』我的语气很无奈。
她看了我一眼,说:「一起到公园走走好吗?」
『当然好。』我说,『但留你妹妹一个人看店,她不会很可怜吗?』
「她叫莉莉。」她说,「古诗有云:粒粒皆辛苦。所以叫莉莉的人,原本就该苦命。」
『你好狠。』我笑了笑,站起身。
走出店门时,苦命的莉莉朝我笑了笑、挥挥手。
社区旁边就是一座公园,面积很大,除了树木青翠、草色碧绿外,还有条小溪蜿蜒流过。
今天是假日,公园裡虽然很多人,但并不嘈杂,处处是欢乐的气氛。
我和莉芸边走边聊,很轻鬆。
『以前我常来这座公园,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就很少来了。』我说。
「你通常在日落前半小时到公园走走,因为你觉得那是一天当中最美的时间。夏天是6点20左右,冬天则是5点半。」她说。
我吃了一惊,停下脚步。
「怎么不走了?」她往前走了几步,回头说。
『为什么你连这个都知道?』
「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喂。』
莉芸似乎想说点什么时,迎面走来一个牵著狗的年轻女子。
「好久不见。」女子笑著打招呼。
我原以为她是跟莉芸打招呼,因为我不认识这个豔丽的女子。
「上次真谢谢你。」没想到她走到我面前,又说:「我听了你的劝,把狗拴住了,以免牠乱跑。」
我低头一看,她的狗正站起前脚,趴上我的膝盖。
『不……』我吞吞吐吐,『不必客气。』
女子又跟我说了几句话,我只能支支吾吾回应。
而她的狗一直拼命摇著尾巴,还兴奋地朝我吠了几声。
『有大众脸真的是件麻烦的事。』女子走后,我说。
「为什么你一直觉得你有张大众脸?」莉芸问。
我想了一下,告诉她我第一次去某家麵摊吃饭时,老板认错人的事。
「那家麵摊隔壁是DVD出租店,你去租过几次DVD,租完后会顺便在麵摊吃饭。」莉芸笑了笑,「你并不是第一次去那家麵摊。」
『啊?这……』
「后来你因为老是忘了还DVD,被罚了很多钱,索性就不再去租片,结果麵摊也没去了。」
我吓呆了,完全说不出话。
我开始努力回想,却发觉脑海裡根本没有关于租DVD的回忆。
倒是不小心找到被陌生女子打了两耳光的记忆。
虽然记忆不太完整,但那两耳光实在太火辣了,很难忘掉。
我马上跟莉芸说起这件事,因为我想证明我确实有张大众脸。
「你开始工作后的第二年,认识了一个在医院急诊室工作的女孩。」
莉芸说,「有趣的是,你们每次见面都约在急诊室门口。」
『我……』我吞了吞口水,『我不记得啊。』
「不过你老是忘了约会的时间,女孩心裡越来越气。有次你到急诊室门口时,却忘了是要去见她,你竟然走进医院的家医科看医生。」
『后……后来呢?』
「家医科的护士认得你,便跑去叫那女孩。当她来到你面前,你说:可惜我只是小感冒,如果病得重一点,就可以待在急诊室了。女孩很生气说:最好以后别让我在急诊室遇见你!我一定拔你的管!」
『我后来有在急诊室遇见她吗?』
「没有。」莉芸说,「那是你们最后一次约会,交往只维持四个月。
如果依照你的说法,你后来是在餐厅再度遇见她。」
『你确定那女孩真的认识我吗?』
「你这辈子到目前为止,只跟那位女孩有过短暂交往。」
『你会不会认错人?或是她认错人?或是大家都认错人?或是……』
我已经开始不知所云了。
「往好处想,被打两耳光总比被拔管好得多。」莉芸淡淡笑了笑。
我心裡很慌乱,完全无法思考。叹了一口气后,说:『难道刚刚那个牵著狗的女孩真的认识我?』
「那个女孩的狗原本是不拴住的,很活泼好动。有次牠在公园乱跑,不小心掉进水裡。你立刻跳进水裡抱住牠,上岸后你全身都葬了。
你把狗抱给女孩,只说:这公园有河,白目的狗还是拴住比较好。
然后你就急著回家洗澡。」
『真的吗?』
「那条狗也认识你,不是吗?」
『没想到连狗的记性都比我好。』我叹了口气,『真是有够悲哀。』
但最悲哀的是,碰到那么豔丽的女子,我竟然只说无关痛痒的话?
为什么我没跟她要电话或称讚她很漂亮呢?
我不再说话,脚步无意识向前,像电影中的活死人。
「你还记得这裡吗?」莉芸停下脚步,指著公园旁一处工地。
我看了看那处工地,过了一会,摇摇头。
「这裡以前是庭园咖啡店。」
『我有印象了,以前来过几次。店裡好像有个漂亮的鱼缸。』
「不是『几次』,是38次。」她说。
『有那么多次吗?』
「我和莉莉以前都在这间庭园咖啡店当服务生。」莉芸说,「当你到公园走走时,偶尔会进去喝杯咖啡或吃晚餐。」
『可能因为你们不是穿泳装,所以我没什么印象吧。』
「嗯。」她笑了笑,「我们会虚心受教、彻底检讨。」
我想回应她的笑容,但嘴角却无力拉出弧度。
「有次一隻大狼狗和一隻哈士奇犬打架,从公园打进店内。莉莉正好淮备端咖啡给你,你马上起身挡在莉莉身前,结果她没事,你却被这两条狗扑倒。」
『结果谁赢?』我问,『狼狗?还是哈士奇?』
「你那时也是这么问。」莉芸说。
『嗯?』
「我看见你被扑倒,急忙衝出吧台扶起你,然后问:痛吗?」
莉芸笑了笑,「但你却只说:狼狗和哈士奇谁赢?」
『你问我:痛吗?』
「嗯。」莉芸点点头,微微一笑。
我又想起梦裡的那个女孩。
『你说我救过你妹妹,就是指这件事?』
「嗯。」莉芸说,「莉莉很怕狗,那时她吓哭了。」
『那么到底谁赢?』
「哈士奇吧。」她说,「你那天的晚餐钱,是哈士奇主人帮你付的;咖啡钱则是狼狗主人付的。晚餐比较贵。」
『抱歉,我的记性不好,竟然没认出你。』我应该脸红了,『原来我那时候就认识你了。』
「算是吧。」莉芸说这句话时,脸上却挂著古怪的笑容。
我没心思追问,只是觉得累,便坐在公园内的椅子上,低下头。
不知道过了多久,当我抬起头时,莉芸仍然站在身旁。
『你也坐下吧。』我说。
「嗯。」莉芸在我右边坐下。
我觉得喉间乾涩,无法再吐出言语,便静静看著天色由黄变暗。
太阳下山了。
『这座公园又大又美,我不懂为什么我后来很少来。』我终于开口。
「嗯。」她简单应了一声。
『我是说,为什么我后来很少来?』
「你问我吗?」
『不,我是问哈士奇。』我笑了笑,『废话,我当然是问你啊。』
「你认为我知道?」
『我想你应该知道。』我转头看了她一眼。
「一年前,这公园被选为第一座都会区内的萤火虫复育公园,市政府在公园裡野放两千隻萤火虫。隔天傍晚,便有很多家长带著孩子,拿著网子和玻璃瓶,很高兴地来抓萤火虫。」
『唉。』我叹口气。
「你看到后很生气,开口骂那些家长们:你们都是这样教育小孩吗?
但他们都觉得你反应过度、多管閒事。」莉芸也轻轻叹口气,「根本没有人理你,你只能眼睁睁看著萤火虫在玻璃瓶内乱窜。」
『后来呢?』
「过了两个礼拜,公园裡再也看不到萤火虫。」莉芸的语气很平淡,「当最后一隻萤火虫消失在公园后,你就很少来公园了。」
『原来如此。』我问:『那时你在哪裡?』
「我在庭园咖啡店裡,看见你经过门口,背影像隻疲惫的萤火虫。」
她说,「我跑出去问你:痛吗?」
『啊?』我微微一惊。
「不好意思。」她说,「我常那样问你。」
『那我怎么回答?』
「你只说:萤火虫才会痛。」
我又开始沉默,而黑夜已悄悄笼罩整座公园。
「其实你不用太在意我所说的话。」莉芸打破沉默,「因为我不只是奇怪的人,还是无聊且想太多的人。」
『不,你不是。』我说,『你是……』
「嗯?」莉芸等了几秒,等不到我把话说完,便问:「是什么?」
『总之……』我想不出合适的形容,只好下结论:『谢谢你。』
莉芸似乎吓了一跳,身子微微颤动。
我转过身,竟发现她的眼眶似乎有泪光。
『你怎么哭了?』
「没事。」她拿出面纸,小心翼翼对折两次,然后轻轻擦了擦眼角,「这么多年来,第一次听你说谢谢。」
『这么多年?』
「没事。」她又说。
「该吃晚饭了。」莉芸站起身,「今天的特价餐是迷迭香乌龙麵。」
『不好意思。』我说,『我没胃口,吃不下。』
「今天我请客。」
『人是铁,饭是钢。』我站起身,『吃不下还是得吃。』
我和莉芸慢慢走回「遗忘」,一推开店门,发现店裡的气氛很热烈。
「怎么这么晚回来?」莉莉的语气有些埋怨,「我快忙不过来了。」
『这是对救命恩人的态度吗?』我说。
「哦?」莉莉吃了一惊,「你知道了?」
『嗯。』我说,『寡人饿了,要用膳。』
「遵旨。」莉莉笑了,「马上就好。」
莉芸先去忙,我独自坐在最裡面靠右牆的座位。
回想莉芸在公园所说的话,我相信她没骗我,那些都是发生过的事。
可是我一点也想不起来啊。
无论我如何努力也唤不回遗忘的记忆,只觉得脑袋越来越重。
我转头看著鱼缸,视线跟著缸内的鱼游动,看了一会便入了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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