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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暗自较劲

  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是微妙的计算式。大到星球之间,小到原子核与电子,都是近了相斥,远了相吸,最终在最合适的距离上实现稳定与平衡。

  ——沈安若的Blog

  程少臣没有再提及关于“追求”这个字眼,只是二人很快恢复了以往相处愉快的饭友关系,他甚至肯陪她去肯德基,只不过拒绝去排队买餐而已,连绅士风度也不顾,又挑三挑四,批评她热爱垃圾食品的低级趣味,最后只就着一份咖啡吞了一份米饭,沈安若看得很想吐血。

  他们以前都只在周末才会通电话,只为确认约会内容。现在很晚的时候,沈安若都准备睡了,也会突然接到程少臣的电话,声音里醉意醺然:“你有没有想念我?”有时候也说:“哎,我突然很想见到你。”沈安若通常回答“太忙,没时间想你”或者“我想你做什么”。至于他的后一句话,索性回他“无聊”。程少臣也不生气,笑嘻嘻地道句“晚安”便挂了电话。被人抢白了还那样开心,沈安若觉得他有时候真的是特别的无聊。

  他们的相处也未见更亲密,只是告别时程少臣会加一个离别吻而已,而不是像以前那样的相敬如宾。不过也是敷敷衍衍,有时落在眉心,有时落在耳畔,有时落在唇角,很有随机性,他再也没有像那晚那样专注地吻过她。沈安若反正无所谓,也不主动去回应。

  每隔个十天半月或逢大小节日,鲜花与礼物准时到达,不过没有再夸张得让人抓狂,都算正常,不会很便宜,也不会特别的贵,都是快递公司送达,他从来不会亲手拿了礼物给她。时时有保安室小妹捧着鲜花与礼物上楼,她觉得太招摇,曾抗议程少臣不要再玩这套把戏,结果抗议无效,反而弄得自己尴尬,只好嘱托值班室人员不要送上楼,只通知她下班去取就好。

  程少臣一定有一个聪慧灵巧的女助手,给他女友送花送礼物也是工作内容之一。打死她也不相信程少臣会亲自去买那些女性礼物,至于他站在花店里选花的傻样子,那就更无法想象。有时候她会想象一下他的助手同时准备N份礼物并认真作好记录免得送重复的场景,不但不气反而觉得很好笑。

  程少臣那段时间似乎很忙,周末常常在工作,不再整日出去玩。或许是夏天太热,没有什么好去处,又或许是那样的场合携的均是“女伴”,谁带“女友”去倒是令人笑话了,或许他另有“女伴”作陪,而她这个曾经“女伴”已经下岗。程少臣倒是有一次要带她去海里游泳兼冲浪,她觉得穿泳装很尴尬,自己本身又晕海,便死活也不肯去。

  当了所谓的“女友”以后,最大的好处是,她拒绝的时候理直气壮。以前被他约要推辞时,总是费劲地转着脑子想出种种礼貌又委婉的托词,生怕显得不识好歹,或者故作姿态。如今她再不用浪费这样的脑汁,只消说“太热了,不想出去”或“今天累,改天吧”,便将他轻松打发掉。

  沈安若有时想想他那晚的“表白”举动仍是满腹怀疑,只当是他游戏的一个攻略,所以也没并有身为“程少臣女友”的自觉,不过对于两人的距离近了许多,她也并不排斥就是了。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自己仿佛一个旁观者,站在高处看红尘里这一男一女在玩明明很枯燥偏偏还乐在其中的过家家游戏,只待谁先觉得无趣了谁便先退出,然后游戏结束。

  某个周六午后程少臣莫名其妙地来了,因为他最近忙,他们吃顿饭便散场,除此之外倒也许久未见。见他一身酒味,沈安若直皱眉:“你怎么来的?难道自己开车?”

  “打车。”

  当时沈安若正听着电视广告坐在沙发上认真绣一幅绒绣图,小幅的梵高的《星夜》,还特地支了绣花架子,很像那么回事。程少臣坐在她旁边,看了一会儿:“这就是那个什么十字绣?周末的大好时光做这玩意儿,你还真闲啊。”

  “这是绒绣,比十字绣费劲多了。哎,你别弄乱我的线,好不容易才分开的。坐那边去,满身都是酒气。”

  看他的样子似乎不舒服,沈安若去厨房帮他兑蜂蜜水,回来时见他拿着遥控器按来按去,把所有电视台转了好几遍,还轻轻叹气:“这广告里插播的电视剧越来越不好看了。”最后干脆切换到电视机的娱乐模式,用遥控器玩俄罗斯方块。

  “你来做什么?”沈安若被他弄得一头雾水。

  “没事不能来吗?你绣你的图,不用管我。”

  过一会儿他又切换了节目,沈安若抬头看时,电视上第一百零一次上演《泰坦尼克》。

  “当年陪一女生看这片子,哭得稀里哗啦,都把鼻涕抹我袖子上了,我后来一听TITANIC这词都有心理障碍。”

  “你本来想追人家,后来因此被吓跑了对不对。”沈安若白他一眼。

  “你怎么这么聪明。你看这片子哭没哭?让我猜猜,你这么寡情……肯定没有。”

  “在别人的故事里流自己的眼泪多浪费感情啊。再说,也没多感人嘛,若不是后来翻了船,这一对也没有什么将来吧,私奔成功也铁定当怨偶。几小时的感情跟一辈子的长度比,完全可以忽略了,怎么可能竟然记得住一辈子呢。”

  “那老太太才没记得一辈子,若不是被那幅画唤醒了回忆,恐怕她早把那男的忘在记忆细胞最底层了吧。”

  “哎,你,人家美好爱情被你说得真不堪。”

  “你不也一样。”程少臣打着哈欠说,“有一年写作课老师给我们出题目写‘爱情是什么’,我现在还记得那女老师真是美丽又有气质。可惜那次她罚我重写。”

  “你写了什么?”

  “忘了。”程少臣笑嘻嘻地说。

  “你大概以作文为名给女老师写了情书吧。”

  “少污蔑我了,才没有呢。”程少臣继续打哈欠,“你相信爱情吗?”

  “不信,一瞬间的错觉而已。幸运的人把爱情化作亲情,就自以为拥有了一辈子,倒霉的人把爱情变成伤口,也要痛上一辈子。不过聪明人当然会让自己好过啊,总会弄清楚主菜跟调味品的区别,痛过一阵子就会慢慢忘记了。”大概因为他今天有些反常的多话,沈安若也乐得陪他聊。

  “那你一定是聪明人了。真遗憾,我还指望你会爱上我呢。”

  “你很无聊呀,我爱你做什么?你又不缺人爱。你想体会被人爱慕的感觉时,找你的美丽女同事去。”

  程少臣嘀咕了一句,她没听清,又低头绣图,过一会儿,竟见程少臣半躺在沙发上睡着了。他睡着时长长的睫毛覆下来,嘴唇微微翘着,眉头轻轻皱着,头歪向一侧,很像个小孩子,跟他平时的样子大不同。沈安若看得有些出神,觉得心里有些柔软的情绪在蔓延,但很快便将这种情绪丢了出去。屋里开的空调,有些凉,她将温度调得高一些,将他的头扶正靠在靠垫上,又起身替他拿来薄被盖上。心里倒是懊悔,怎么可以跟他说这么多的话,又说那样的话题,这个奸商,指不定哪天就成为他的把柄。

  程少臣一直睡到晚上才醒,去洗了脸,吃了她做的面条便离开。沈安若松口气,她本来很担心他晚上要留在这里。

  不过从那以后程少臣周末时就经常会过来。果然是距离产生美,程少臣还在远处时,她觉得他吃喝玩乐样样精通,全然是翩翩贵公子,如今见多了他百无聊赖坐着发呆的样子,竟也习以为常。

  大概因为工作累,他吃和玩都没了兴致,更多地混在她的小公寓里吃她煮的菜。他一向吃得过于讲究,沈安若本以为他极难伺候,其实他在家里吃得很简单,只清炒蔬菜与米饭稀粥就够了。偶尔她也到他那边去,但路很远,周末挤车的人多,程少臣就过来接她,结果他开了近一小时的车过来后,便懒得再开回去。

  他静处时大多时候都很无聊,有时候就只是坐在一边看她绣花,一看半小时,盯得她都不自在,又经常挖苦她:“你怎么越绣越少啦,是不是绣错又拆掉了。”“装模作样,假装贤良淑德。这样浪费大好的时间,不如雇个人来帮你绣。”沈安若嫌他捣乱,便作势要拿针扎他,于是他跳起来飞快地逃开。

  沈安若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公寓里也没什么好玩的,但程少臣也不觉得闷,每次来的时候都自得其乐,很少打扰她,比如他总是去吓她养的那几条鱼,然后用她的电脑玩一两小时的游戏,有时也翻了她的影碟看,总是看到一半的时候就睡着了。沈安若都疑心,他总是莫名其妙地来,通常在她这里睡上一下午,莫非她的沙发能够让他快速入眠?他近来总是一副睡眠不足精神不太好的样子。

  再后来他终于找到沈安若家里一样有趣的东西。沈安若一度迷恋水晶,找到在手工艺市场摆摊的水晶商特制了一整副跳棋,每颗珠子都是纯天然的水晶玛瑙和玉髓,恰好六种颜色。其实也没有特别贵,但那是大学时代的产物,花掉她很多的零用钱,所以她一直觉得那东西非常烧包。

  程少臣对这副跳棋感兴趣极了,总是拖着沈安若来一起玩,但是不管他怎么让着她,也很难输上一回,直骂沈安若笨,见她兴致缺缺,便索性自己玩,最初一人分饰两角,后来三个人,最后六组棋一起下,沈安若看一眼凌乱的棋盘都觉得头晕,简直不明白他到底是劳累过度还是精力过剩,竟把脑细胞用在这样无聊的事情上,而他自己却玩得起劲。再后来,他连六人跳棋都玩得太顺手,就坐在地板上用她的珠子打弹珠玩,沈安若的地板总擦得十分干净,他就常赖在地上,还从书架上搬了很厚的书摆成五行阵,当成玩弹珠的阵地。沈安若见他这样糟贱自己的宝贝,气得要命,直抗议。程少臣斜她一眼:“真小气,弄碎你一颗珠子赔你一颗钻石好了。”

  “谁稀罕钻石啦?”

  “你难道没听梦露唱,‘钻石是女人最好的朋友’,这东西比男人跟钱都更可靠。小姑娘啊你就是太年轻,还体会不到。”

  沈安若说不过他,便不再理他。不过他连玩弹珠的技术都相当的好,直到他玩烦了这个游戏,也没弄坏一颗她的宝贝珠子。

  他们还开始学习吵架,其实就是斗嘴,他们辩论任何话题,沈安若都很少能赢,如果赢了也是程少臣让着她,并且让得非常明显,令她赢了都觉得脸上无光。不过她输了的时候就半天都不理他,程少臣也懒得哄她,由着她去使性子。沈安若一向也不是特别任性的人,等过上一两个小时气消了,就又乖乖地去做饭,或者乖乖地陪他出去吃饭,就好像刚才的分歧完全没发生过。

  沈安若接到去开会的任务时,她正跟程少臣赌着气,也没告诉他。那天他们话不投机,沈安若觉得心烦,一言不发地吃完饭收拾整齐厨房,也不管他们本来约好了下午节目,甩了门就走了。其实也不算吵架,因为虽然她一肚子气,程少臣却一直在笑,气得她更厉害。

  也不指望他出来追,她本来也不打算玩欲擒故纵的游戏,就那样打了车直接回家。

  在车上蓦地就想起以前跟江浩洋吵架时,其实大多时候他也闷不吭声,如果真吵便是她输,输了她也扭头就走,江浩洋也从来不追。她一向都想得开,气上几分钟便不再跟自己较真儿,有时还回了电话过去:“江浩洋,限你二十分钟内出现在××路上的肯德基,不然我真的再也不理你了。”话都没讲完,江浩洋便把电话给挂了,她又气上半天,坐在KFC里要上两个玉米棒和一份草莓圣代,快吃完的时候,觉得心情也好了许多,气也消了,再抬头便见江浩洋已经坐在她的对面,虽然板着脸,用“你无药可救”的表情看她,但毕竟还是来了。于是她立即换了一副乖巧笑容:“我请你吃东西好不好?你想吃什么?”“垃圾食品,我才不要。”江浩洋终于也微笑,拿过她已经快吃光的草莓圣代,把剩下的吃掉。

  沈安若轻轻叹口气,那是多久前的事情了,好像是刚参加工作那会儿。毕业前,见面的机会寥寥,相处的方式便是打电话,也并没觉得是在恋爱,彼此都十分客气,后来终于走得近,如果愿意,天天见面都可以,反而摩擦不断,她烦他也烦。分手那些日子,她打算把关于对这个人的回忆永远都遗忘在最遥远的角落里,免得时时令自己失意,但如今往事突然涌上心头,竟然觉得有几丝甜意。可见再如何介意的事,也总有时过境迁的一天,才几个月而已,她都觉得江浩洋仿佛是关于她上一世的记忆了。

  到家不久,程少臣的电话就打过来:“咦,你怎么突然不见了?”竟然还装傻。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

  “咦,真的吗?那不好意思,打搅了。”他竟然真的就挂了电话。

  沈安若非常奇怪,为何每次想气他时最后都会更加气到自己,她刚消下去的火气又蹿上心头,都怪天气太热了。

  她不是跟自己过不去的人,气了几秒钟后,去洗了个温水澡,将空调开到很低,爬上床盖上厚被子。她被太阳晒得发昏,很快就困了,一睡便是一下午,爬起来找了两部喜剧片看,看完后已经夜深。她想起白天的事,于是发了短信过去:“大浑蛋,小气鬼,没修养。”短信一发送成功,立即关掉手机,第二天打开手机时,也没有短信回过来。

  程少臣还是隔天打一个电话过来,也不提那天的事,她也懒得翻旧账,只是不给他好气,他八点钟打来电话她说“我已经睡了,你吵醒我”,十点钟打来时她说“我在公司加班,没时间跟你聊”,程少臣从不纠缠,说“你继续睡”或“你忙吧,早回家”就挂电话,也不揭穿她。于是沈安若用她整天写分析报告的还不算太笨的大脑稍作思考,很快便得出“太把他当回事,注定是自虐行为”的精准结论。

  这日程少臣电话又到:“公司还是家里?”

  “我在××市。”沈安若觉得很是扬眉吐气了一把。

  “真的假的?你到那儿去做什么?”

  “公司派我过来进修。”其实是开会一周。

  “多久?”

  “不太长,最多半年而已。”

  “很闷吧。”

  “怎么会,当年暗恋过我的帅哥排队请我吃饭,已经排到下个月。”

  “那你就慢慢享受有帅哥陪伴的盛宴吧,小心别吃太胖,免得回来后没人认识你。”

  却没有想到到了周五,程少臣竟然来了。当然是为了公务,而决不可能是为了来看她,这点自知之明她绝对有。

  沈安若坐着出租车兜了一大圈找到程少臣时,他正坐在茶楼里悠哉地品茶,见着她就笑了:“真丢脸,这不是你念书的城市吗?竟然也迷路。”

  “你还好意思讲,是谁故意说错这条路的名称让我兜圈子?”

  “你有什么证据说我是故意的?”程少臣的表情无辜极了,“我说去你住的宾馆找你,你又不肯。”

  “你怎么来了?”沈安若知道辩论一向赢不过他,转移话题是正道。

  “当然是因为十分的想念你。”

  “你当我三岁啊,”沈安若朝他尽可能冷冷地笑,“肯定是出差对不对?”

  “你都知道了还问我做什么?”

  “……”

  “陪我去吃点东西吧,我很饿。你以前喜欢到哪里去吃饭?”

  “这附近有一家老字号的怡和园,很有特色。”沈安若随口回答,两秒钟后突然想起什么,“唉,算了,那条路后来改建,应该已经不在了吧。”

  “那就去看看还在不在吧。走了,你发呆的样子真傻。”

  虽然那条路已经面目全非,怡和园却仍然还在原地,连装修风格都没变,口味数年如一日的地道。

  “还不错。”程少臣吃饭一向少,今天却吃了很多,“你今天怎么吃那么少?”

  “我来之前已经吃过了,吃不下。”

  “哪家宾馆那么早提供晚餐?我打电话给你时是不是五点半?”

  “我吃零食不可以啊。”

  程少臣放下筷子,脸上的笑意暧昧不明:“你的样子倒有点魂不守舍。这里有很珍贵的回忆吗?”

  沈安若咬着唇瞪他,不说话。

  “难道我猜对了?唉,真伤自尊。”程少臣语气哀怨,脸上笑意却更深了,“那我们换一家好不好。”

  “吃你的饭。那样多的话,讨厌。”

  “你想在这里多待一会儿,还是希望尽快地走?或者你希望自己待在这里安静地回忆一下往事?……你选哪一项?”

  “你自己待在这里好了,我出去。”沈安若恨恨地瞪他一眼,扭开头。

  她越生气程少臣越开心,她很早以前就该明白这个事实了,果然出来的时候,在几米外都能感受到他的愉悦心情,甚至破天荒地走到她身边拉住她的手。她使劲地甩开,几秒钟后又被他抓住。他故意松松地抓着她的手,让她轻易就能甩脱,然后又拉住,就这么反复地折腾,沈安若都甩累了,便不再挣扎,由着他牵着自己的手过马路。

  穿过一条街便是城市中心广场,是她大二那一年建的,其实并不算特别的大,但在这个人口众多的城市最繁华的地带开出这么一大片辽阔的空地来,成就了当年一个城市规划的奇迹。为了这片广场,几座标志性的建筑都被迫挪了位,拆掉很多楼,甚至包括一座才落成一年多的电影院。那一年,江浩洋第一次请她在怡和园吃饭,后来他们就在那家几个月后便被拆掉的电影院里看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再后来,江浩洋问她如果一直一个人,是否愿意考虑做他的女朋友。几年之间,她都以为那只不过是一句戏言,很多年后,她承认自己真正的初恋也许是从那一瞬间开始。而如今,她又开始迷惑,是否当年的一切,都只不过是一场错觉?

  程少臣替她买来冰淇淋:“吃一个,消消火吧。”

  “你离我远一些,我的火就消了。”

  他在她身边坐下:“这里人这样多,你不妨当我是路人。”

  “路人有坐得离我这么近的吗?你骚扰啊。”

  “就算你在这里想起你的初恋,也不能拿我出气啊。哎,刚才我们坐的那张桌子,是你们以前坐过的吗?”

  “程少臣,你去死好了!”沈安若终于找到借口握起拳使劲地捶他,结果他看起来瘦,肌肉却很结实,反而是她手疼。

  程少臣也不躲,只一径地笑:“你看你看,这么不经挑逗,说你幼稚还不承认,恼羞成怒了不是?”

  沈安若收住手,死死咬着唇,仍觉得不甘心,又踢了他一脚:“大浑蛋!”

  夏日广场里总有小孩子提着装满玫瑰的篮子专门纠缠成双成对的男女,眼前这小姑娘长得可爱伶俐:“大哥哥,买枝花送给姐姐吧,姐姐多漂亮啊。”

  程少臣抽了几张百元钞票递过去。

  小女孩放下篮子,扒着手指算了半天,最后把篮子里的花全捧出来:“都是你的,我还要找你钱。”

  “不用找钱了,你帮我个忙行不行?我不小心惹这位姐姐生气了,你帮我哄哄她,请她笑一笑。”

  沈安若简直看不下去,扭头就走。

  “姐姐,你的花。大哥哥……”

  程少臣回头胡乱抓了几枝花塞进沈安若怀里:“好啦,你都已经气了半个月了,还有完没完啊,爱生气的女人老得比较快。”

  沈安若转身掐他的胳膊。

  “哎,你不老,你像未成年少女。沈安若,我都没想到你这么暴力。”程少臣疼得直吸气,“不过你平时那么压抑,偶尔发发脾气倒也有助于身体健康。”

  程少臣只待了一天,隔日的白天他不见踪影,晚上又突然冒出来,提议去沈安若的大学校园看一下,还坚持乘公交车去。

  “有钱人家的少爷,你不是已经很多年没坐过公交车了?”

  “也没有多久,大学毕业那年还坐过呢。”

  他们俩在偌大的校园里逛了一个多小时,程少臣大多数时候都安静寡言,再也没前一晚那样多话又欠扁。沈安若常常觉得,他就像这夏日的天空,阴晴不定,变幻莫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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