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作家 | 港台海外 | 外国文学 | 青春校园 | 都市生活 | 韩 流 | 影 视 | 历史军事 | 古代文学 | 短 篇 | 读书评论 | 最新资讯
网络原创 | 言情 | 玄幻奇幻 | 科幻 | 恐怖灵异 | 仙侠修真 | 武侠 | 侦探推理 | 官场小说 | 鬼故事 | 盗墓小说 | 传记纪实 | 作家列表
  努努书坊->《覆水之痕》->正文
第三章 戴上面具舞蹈

  丁薇重新走进教室的时候,脚步带着些忐忑。她没有料到自己进教室的那一刻起到了一种消声器的作用。教室的后门是虚掩着的,她轻轻推开那扇感觉沉重到了极点的门,手上的书本却没来由地摔在了地上,变得灰头土脸的样子。教室顷刻间寂静下来,只听得那书本发出沉闷的响声,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她,目光是无一例外地带着些意外。她略略红了红脸,安静地蹲下去,把书本揽在怀里,好像它做错了什么事情,她得把它藏着掩着。站起来的时候她低下头,找了最后一排的空位,猫着腰坐下。

  教室里的空气开始变得暧昧起来,泛着些跳跃的、敏感的和飞散的因子,带着细细碎碎的流言,嗡嗡地低吟在诺大的教室之内,和古代文学老师在讲台上唾沫横飞的讲课倒形成了一种奇妙的对比。那种穿透世事风尘的言语,那种逼视弱势群体的目光,让丁薇在这二者的压力之下哆嗦起来,握着笔的手在空中颤抖着,字体在笔记本上纠结成一片恐怖的形状。

  花间词是什么?温庭筠又是何等人物?丁薇的头快炸了,急促地喘息着。

  “丁薇,你爸打电话到寝室里了。”

  那是个小个子的女生,叫作张欣然。圆脸,总是泛着健康的红色,说话的时候声音很大。她是下课之后就主动找到丁薇,站在她的位置旁边跟她说话的。虽然是在最后一排,张欣然的声音仍然非常具有穿透力,传遍了整个闹哄哄的教室。

  有人停止了交谈,侧过脸来看着她们。

  “哦。”丁薇轻轻点了点头,她尽量压低了声音,把那小小的细细的声音强迫到胸腔里面去,“我爸说什么了?”

  张欣然点头点得无比慎重。让她挪了个位置,张欣然坐在她的身边告诉她:“他打了好几个电话来,我们都说你不在。最后他问我们你去什么地方了,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我们只是搪塞说不知道,听上去你爸挺着急的,赶紧回个电话给他吧。”

  “谢谢你,我这就打。”她想起包里的那部手机,咬了咬牙,握着它走出了教室。

  丁明年轻的时候是所在的小县城的民办教师,因为一次突然性的泥石流冲坏了教室,他便迎着暴雨去救那些在教室里的学生,却不幸因为房梁倒塌压住了双腿,导致下肢瘫痪。无奈之下只得在路边搭了个小铺子,经营一些五金杂货,供附近的居民生活用度,生活倒也差强人意。那个小铺子最近新装上了一部公用电话,丁薇想父亲一定在铺子里,于是拨了一个熟悉的号码过去,结果那声音长长绵绵地成了“嘟——嘟——嘟——”的响声,萦绕在心头变成一个巨大的问号。

  “来上课了?”

  丁薇有些迟疑地站在走廊里的时候,正想着父亲为什么不接电话,突然一个身影站在了她的面前,说了这么一句话。

  “嗯。”她低头要走进教室,这个人在她身后叫了一句“等一等”。

  她回过头去,叫住她的不是别人,正是上次因为考试要求看她的卷子,导致两个人一起作弊处分的辛子乔。见她回头,辛子乔有些不好意思地挠挠头,然后给她鞠了一个老大的躬。什么也没说,便伴随着上课铃声跑进了教室。

  丁薇慢慢地走后门进去。辛子乔个子很高,也坐在靠后的位置,见她进来,没来由地瞅了她一眼,低下头去。她知道他是因为考试的事情有些自责和内疚。丁薇是自愿给他看的卷子,也怨不得别人。现在她自己都管不了了,根本没心思去想其他的事。父亲一时间居然联系不到了,他行走不便,又能去哪里了呢?

  她神情不宁地勉强听完了课,匆匆收拾课本,放进背包里,头也不回地第一个冲出了教室。她记得学校里边有一个IP电话亭的,打长途很便宜。虽说这个手机暂时还能使,可是终究来说还是别人的,用着不干净,倒让她心里不舒服。她再度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嘟”了两声,终于有人接听了,只是并不是父亲。那个人告诉她,她父亲上城里来看她了,找他帮忙看着亭子里的生意。丁薇心里终于一块顽石落地,可是另外一块又高高地吊在悬崖边儿上,似乎一有动静便会滚落下来,粉身碎骨。父亲若来了,发现她被处分了又当如何?再加上和唐麟泽的关系,他若是知晓了,必不饶她。思量半天,她又给唐麟泽打了个电话,告诉他“我爸爸要来学校看我,我这几天先住学校,不用和我联系了”,其他的事唐麟泽答应处理。她见他应承得爽快,并无半分不满,心中的包袱也就卸了一半了。

  她匆匆走出学校,过了几条街,穿过那一条小巷子,打算先带一些日常用品回宿舍。一拐进去就见了几个小孩子蹲在墙角下,拾着昨天晚上被房东太太踢飞的药瓶里的小药片,在过家家。丁薇怕小孩家儿不懂事乱吃了药发生什么意外,忙把他们赶走,自己一片一片拾掇起来,仍旧装在瓶子里,看附近并没有垃圾筒,她张望了下四周,扔在房间的某个不起眼的小角落里。

  一切收拾妥当了,她看了一眼仍旧用三合板隔出来的房间,阴森而阒静。三合板的那一边是那个女人生前住的地方,如今她死了,仿佛一切都烟消云散了似的,再无任何气息。她这么想着,却不曾想听见那边的门锁“吧嗒”一下打开了,她听见一个陌生的脚步声在三合板那边走动。她屏住呼吸,蹑手蹑脚地靠近那块三合板,从缝隙里偷偷窥着那个人:是个中年的男子,只留了个背影给她。他坐在床沿,手里把玩着什么东西,只听丁薇包里的手机铃声突然不合适宜地响了起来。那个男人仍旧是背对着她坐着,说了句:“丁薇,我知道是你。”

  他转过身来,脸孔赫然出现在缝隙之中,丁薇吓得往后直退了三大步,握着手机,结结巴巴地说:“邹、邹老师,怎么是你?”

  原来中文系每位老师的名片上印的都是教务处办公室的电话,每每有人找系里的老师,都是由教务处派人接到那个老师所在的分机上面,所以丁薇从手机上看见的号码,便和唐麟泽名片上的一模一样了。

  “隔着一块木板不好说话吧?我可以过去坐坐吗?我想跟你聊几句。”

  丁薇轻轻地“嗯”了一声,然后她便听见三合板那边的人站了起来,仍旧锁上了门,往她这边来。她站在门口,看见邹云顺穿了一件黑颜色的西服,非常庄严而且冷峻的样子,朝这边走过来。他的表情很沉重,让丁薇的心也跟着重了许多。她暂时有些不明白,邹云顺看上去并不像会做这样的事情的男人。谁都知道邹云顺和许慧茹老师是中文系出了名的模范夫妻。如此一来,这一条童话般的传说也非叫现实打破不可。邹云顺给人完全是一副憨厚并且老实的模样。她一直都是深为敬重他的治学研究与为人的,想不到……她握着陈嶙留下来的手机,一阵忖度。

  而唐麟泽呢,唐麟泽何尝不是一副面善的谦谦君子之姿,她更想不到的是他居然用六千元的保证金将自己胁迫了。

  “我可以进来么?”邹云顺站在门口,低声问。

  丁薇向里让了让,邹云顺跟她点了点头,顺手把门关上了。

  两个人现在保持的是一种师生之间良好的关系,不过二者之间多了些复杂而微妙的变化。师对生是请教的恭敬态度,生对师是怀疑的警惕的神情。无论如何,以前邹云顺努力给学生们留下来的良好印象,到此得画上一个休止符号了。

  他知道丁薇已经猜着了七八分,便毫不转弯抹角地问她:“陈嶙是什么时候去世的?”

  丁薇轻轻地答了他一句:“前天。她下午的时候气色就不好,我看见她吐了一地的血,便叫了救护车,她在路上就已经不行了,送到医院时便咽了气。”

  “她死前都说了什么吗?”

  丁薇摇摇头,“我没有在她旁边,并不知道。我是昨天去的医院,办了些手续。”

  邹云顺说:“我看见了你的签字。”

  她继续说:“护士小姐说她是胃出血而死的,然后把这个手机给了我。”她摊开掌心,里面是邹云顺上个月买给陈嶙的那款红色手机。不知道是不是沾了陈嶙鲜血的原因,她觉得看上去异常鲜艳。

  睹物思人,邹云顺心里酸酸的,着实难受。他稳定了一下情绪,跟丁薇说:“你是个好姑娘,能答应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其他人吗?”

  丁薇有些迟疑,不过勉为其难地点点头。

  邹云顺拍了拍她的肩膀,转身就要出去。

  “邹老师,你忘了拿手机。”

  邹云顺转过头,这个时候她不叫自己其他的称呼,只唤“老师”,“老师”二字,对于他来说,当真弥足珍贵。他僵硬地朝她笑了一下,说:“那手机你拿着用吧。对于我来说,它已经没有了任何意义。”说完,径直走了出去。

  剩下丁薇一个人站在原地,浑身上下仿佛浇过水一般,湿淋淋的。她无法从自己的世界观上去判断邹云顺这个人的为人怎样,她只隐隐约约地有这么一个感觉,她觉得邹云顺和陈嶙之间有太多太多的故事,也许并不只是婊子与嫖客那么简单。

  她看了看表,时间已经临近中午。把刚才收拾妥当的东西放进随身带的包里,丁薇向里看了一下,依然是安静得毫无人气。她阖上了门,静静地走了出去。

  因为昨天的那一场雨,这几日空气越发清新起来。阳光虽然总是躲在云层里,可是也依稀地透着些许的光,照在身上暖暖的,又惬意又舒服。丁薇在寝室里将被褥都搬出阳台上晾晒,好几星期没回宿舍,被子都发潮了。今天上午没课,她赶巧将被子搬在阳台上晾晒。有阳光出来了,她的心情便好了许多,前几日的阴霾隐去了,代之以一副重头开始的希望与憧憬的心情。她深深吸了口气,空气清新如水。楼下是一个塑胶运动场,砖红色的跑道上,有人在做晨练运动。再往西是一个小操场,一大群穿着白色唐衫的人在练习打太极拳,一招一式,都随性而写意。

  她刚刚准备进去抄写前几个星期拉下的讲义,远远的就看见一个人在跑道上冲她招手。不是别人,正是辛子乔。他穿着一件白颜色的休闲运动衣,所以格外引人注意。

  “丁薇!”他在操场上大声叫着她的名字,笑容满面。

  “谁呀,这么一大清早的,吵死了。”寝室里有谁咕哝了一句,翻了个身,仍旧睡去。

  丁薇怕吵醒她们,便拿了钥匙,匆匆下楼。她的潜意识里并不讨厌这个辛子乔。他长得并不太帅气,可是总显得阳光十足的模样,到哪里都欢声笑语一片,人缘极佳。昨天她刚刚回来上课他便在走道里当着那么多过往同学的面给她深深鞠了一躬。丁薇其实在心里几乎已经要将他连累自己作弊的事情给遗忘掉了。可是让自己陷入和唐麟泽这种不明不白关系的泥沼中,也和他有一定的关系。这层关系让丁薇对他恨又不能,不恨又不能。

  这种心理让她觉得很矛盾。她走下楼梯,辛子乔正站在女生宿舍的门口朝她挥手,笑得非常神秘的样子,让她好生疑惑。待她走近,才发现宿舍大楼两侧的绿色花圃上,用红色玫瑰花摆出了一颗心型的样子。

  “生日快乐!”他说。

  掐指算一下,她连自己的生日都忘记了,今天是她22岁的生日,可是辛子乔如何知道的?她抬头向寝室看了一眼,果然,阳台上挤了几个脑袋,正在冲他们暧昧地笑。见丁薇朝那边看过去,忙一哄而散了,末了还冲他们眨眨眼睛,一副副都是古灵精怪的样子。

  “谢谢你。”她轻轻笑了一下,有些忸怩,不过是发自内心的。这些娇嫩的玫瑰还带着露水,红艳艳的在阳光的照耀下绽放着。她触及那些柔软的花瓣,并不像在“绿茵阁”的绿色藤蔓那样,给她一种假惺惺的感觉,而是真实的,热烈的,纯洁的。

  辛子乔笑着说:“只要你喜欢就好。”说完,他轻轻拥抱了她一下,像蜻蜓点水那么温柔。丁薇正手足无措间,只听得他在她耳畔说了一句话,惊得她六神无主。只听他说:“你做我女朋友吧,我喜欢你,丁薇。”

  她被辛子乔这么抱着,嗅着他鬓边洗发水的香味,和混杂着微微汗水味道的气息,突然有一丝的不忍放手。他的怀抱十分的温暖,臂弯有力,就像是个安全的避风港,等着她这弯小舟的靠岸。她看见他白色的上衣背后一块黑色的污点,却又仿佛是看见了自己一样。她是唐麟泽包养下来的情妇了,怎么可以和这个阳光一样的男孩子在一起呢!

  丁薇不顾一切地一把推开他,唐麟泽的面孔仿佛就像是阳光中的一抹幽灵,尾随着她的身影。她满面泪痕地冲上楼去,倒唬了室友们一跳。

  “怎么啦?丁薇,刚才不是好好的吗?怎么哭了?”早有人替她抽了张纸巾擦眼泪,不明就里地问她。

  丁薇只是埋头哭,也不言语,好似要把这几个星期来受的委屈和苦恼,一古脑儿都发泄出来。“我跟他是不可能的,你们不用撮合了。”她抽抽搭搭地接过纸巾,十分不领情地说了这么一句,把室友们的一番做红娘的美意彻底糟蹋了。

  “为什么?”张欣然贸然问了一句,大家都拿眼神知会她,她这才封住了嘴,讪讪地坐到另外一边去,不敢吭声了。

  吴晓坐在丁薇的旁边,帮她顺着背,轻声说:“我们也不是恶意,你别往心里去。只是难得你过一回生日,我们都想多一个人,多一份热闹,正巧他问,我们就顺便告诉了他。别哭了,今天你过生日,怎么能哭呢!快把眼泪擦干净,我们陪你出去照相。”

  “我不去了,谢谢你们。”她淡淡地回绝她们,又怕室友生气,只得补了一句说:“昨天我打电话回家,有人告诉我说我爸爸来学校看我了。我猜他应该今天到。我要是走了,他找不到我,该着急的。”

  “那好吧。”吴晓站了起来,招呼其他人各自做各自的事情了。

  丁薇抄着前几星期拉下的笔记,一边心神不定地看表。父亲拄着拐杖,行动十分不便。他又从来没出过远门,不知道他是不是能找得到这里。

  阳台上依旧传来吵闹的声音,夹杂着女孩子的欣喜与艳羡。丁薇明白是辛子乔摆放的玫瑰花的功劳。她往阳台上看了一眼,张欣然正站在那边,见她看过来,便告诉丁薇:“他还站在楼下不肯走呢。”丁薇只当做没听见,继续抄她的讲义。她和辛子乔同班一年半以来,并不曾有过多少交往,只除了日常的问候就是上学期期末他问她看卷子的那件事情了。接触不多的人,丁薇向来是敬而远之的态度。或许他又是一个唐麟泽也说不定。

  她记得自己初来这个城市的时候,一个人带着行李坐地铁。那是个下雨天,天阴沉沉的,透着那么一丝压抑和阴郁。她走下地铁入口的楼梯,迎面走来刚刚出站的行人,面孔淡漠,行走匆忙,让她想起庞德的那首短诗《地下铁》:“人群中这些面孔的幽灵,湿淋淋黑枝上片片残英。”

  那些从地下一涌而上的行人,仿佛从地狱中走出的一群群幽灵。他们撑着手中的雨伞,在雨帘中远去,迷蒙的雨雾中,黑色的雨伞就仿佛地狱之花凋落下来的片片残英。她一开始并不懂这首诗的含义,只是身临其境了,才读出其中“这些面孔的幽灵”之意,它喻着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冷漠。在这个现代的社会之中,所有人的步履都是匆忙而仓促的,地铁中承载着那么多的脚步,或上或下,不断更换,人的相遇只在地铁中那么短短的一瞬,亦是无言。人在身边,感觉却是隔了人世与地狱的分界,她总是觉得“这些面孔的幽灵”是隐藏在人世间的地狱之魔,虽然衣冠楚楚,可是心却是邪恶的。这些幽灵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伸出很多只手,想把她拖进那万劫不复的深渊。她用力挣扎,那些手却抓得更紧,几乎让她窒息。而唐麟泽和善的面孔,便幻成一抹隐隐约约的影子,浮在那些手掌之后。又或者他的面孔是雨伞下众多的一个,随着雨声潺潺,他撑着伞渐行渐远了,只在远远的角落里回一下头,目光直视着她,带着一种不容置喙的邪恶。

  丁薇突然觉得汪精卫“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的信条,在某些时候也有足够正确的指向性。辛子乔——他就属于这一千个里的一份子吧。

  正低头沉思着,突然她听见吴晓说了一句:“丁薇,你爸来了。”

  她一回头,父亲正拄着双拐,背着一个布包站在门口,一脸风尘仆仆的样子。虽然疲惫,可是看见女儿的时候,眼睛里放出来的光让人觉得他的目光炯明;身上穿的虽然是粗布衣服,朴素至极,也显得干干净净。丁薇看得出父亲的衣服上过浆,非常的挺刮。她叫了一句“爸”,便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仿佛一时间所有的委屈所有的不幸,全化在这一声呼唤里。“爸爸”这两个字是亲情的碗,可以让她将胸中的不快全部装进去,滴进眼泪,搅拌均匀,便是一碗温情脉脉的水了,喝下去,甘甜酣畅。

  丁明有些激动地哆嗦了一下。他向来是个感情充沛的人,不论是年轻时的爱情,他对学生的教育,还是给予女儿的关爱,他都是至情至性的。他将手中的拐杖一松,搂住女儿,有些哽咽得什么话都说不上来。

  收住眼泪,丁薇帮父亲拾起拐杖,扶他进门坐下。寝室的气氛顿时有一些微妙了。她们冲着丁明齐声喊了一句“叔叔好”,便各自收拾东西有想出门的意思。

  丁薇倒了杯水递给父亲,看他仰天一口气喝完,用手背擦了一下嘴。丁明的下巴上一片铁青,密布着胡碴,这让他看起来有种无声的威严。看得出来岁月的手指在他的额间和脸颊上雕塑出了沧桑的轮廓,只用年华的刻刀轻轻一划,便多了如许的皱纹,只是眼睛超乎寻常地亮,炯炯有神。这目光无论往什么地方一扫,便仿佛有一盏探照灯略过了你的心胸。

  这缕目光让她轻轻颤抖了一下,宛如有灰色的幽灵在白昼显形一般。她和父亲向来都是喜欢把对彼此的爱意融进行动中,于是丁薇起身说:“爸,吃了早饭吗?我去给你买。”

  丁明摆摆手,从随身的包袱里掏出块烙饼,“自家烙的,我吃着挺香,不用买了,白花钱。”他大口大口嚼着饼,吃得十分卖力,颊边的咬嚼肌明显地凸现了出来,脖上的青筋乍现,仿佛要向女儿证明手中的饼味道是多么香甜。

  丁薇的脑海中又浮现出父亲拄着拐杖在站台上向她挥手的情景。那粗糙的手现今正握着一张饼。丁薇鼻子一酸,拉了父亲的手,只说了句:“爸,慢着点儿,我再去给你倒杯水。”

  丁明吃完了饼,喉结上下滚了一下,一副想说话又不知道从何说起的模样。他看了看女儿,不知道为什么拭了拭眼睛,将头偏向一边。

  “爸,你怎么来了?”她问。

  丁明说:“我闲在家也没事,上城里来看看你。下午一点的火车就要赶回去啦。”

  从家乡到省城,坐火车只要七八个钟头。可是丁薇知道父亲舍不得花钱买这趟快车的票,只坐那一列最慢的,像老牛拉车一步一喘。而学校到火车站坐公交车就要一个多小时,这仅剩的三个小时里,父亲该好好歇一会儿才好。

  她解下他手中紧攥的包,将自己刚刚晒在外面的被子抱了进来,铺在床上。扶了父亲睡上去。他的确是有些疲倦了,倒在女儿的铺位上,伴随着沉重的呼吸声,沉沉睡去了。丁薇为父亲掖了掖被角,转身拿着那个洗旧了的蓝色布包坐到了书桌前。

  这个洗旧的蓝色布包看得出来是用手工缝制的,做工很精细。丁薇打懂事起这个布包就一直被父亲藏在抽屉里,每当她想打开了看一看,父亲便呵斥她。要是出门,他便把包带在身上,攥得紧紧的,生怕被人抢了似的。

  她犹豫了一会,将布包打开,里面是一些零散的钞票和一把家用的钥匙。另外还有一个用绒布包的硬纸片一样的一小块东西。她好奇地打开那块绒布,赫然出现的是一张巴掌那么大的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个胖乎乎的小孩子,微笑着去抢一个人手中的玩具,伸出去的手一截一截的,莲藕一般,煞是可爱。背面用蓝色的钢笔水写明了日期,大概是她满百日的留影。丁薇盯着那个人唯一露出的一只手看了很久。那是一只女性十足的手,虽然有些粗糙,但尚算得上纤细,让她几乎要疑为这是母亲的手了。父亲将她小时候惟一的一张照片随身携带,自然有他的深意。丁薇回头看了父亲一眼,他仍是倦极一时地酣眠着。她心里笑了一下,嗓子却仿佛骨鲠在喉,无端滴下泪来。

  奶奶在世的时候曾经跟她说过:“爷娘对子女是真心啊。”奶奶虽然不识字,可是老人家祖祖辈辈传下来的俗语却颇有道理。这个陌生的城市里,有谁会真心实意地为自己付出?只有千里迢迢赶来的父亲,怀揣着她小时候的照片,才把她真正放在了心上!她记得有一副画,叫做《父亲》,画面上父亲手捧泥碗,满脸沟壑纵横似的皱纹里深情地含着些什么。丁薇觉得,那泥碗里盛着的,定是父亲的这颗拳拳之心了。

  “丁薇,”吴晓在门口朝她招了招手,“刚才听见你爸爸说下午还要去赶火车,我们刚才去超市买了点吃的,留给你爸在路上吃吧。”说着将袋子交到她手里,眨眨眼睛,一下子又闪进了别的寝室去了。

  丁薇还来不及说些什么,低头看了看袋子,只觉得手上心头都沉甸甸的。她似乎是有些不大放心地走到阳台前的玻璃门处,小心地掂起脚,远远向下望了一眼。白影好像是不见了,胸腔中有什么沉了下去,叫她自己也道不明是什么样的滋味。

  “晓薇!晓薇!”丁明伸出手臂,在空中乱抓,像是做了噩梦了。

  丁薇伸出手,抓住父亲干枯的双手,坐在床沿,看父亲紧闭的双眼和锁住的眉头。她轻轻地唤了声:“爸爸,是我。我在这儿。”

  丁明抓住了女儿的手,仿佛有了凭借力似的,一下从梦魇中惊醒。他满头大汗地坐了起来。“哦,是你。”梦中的那个身影便在女儿的面庞中,有了淡而浅的依托一样。她的眉眼那部分,和记忆中的影子几乎重叠。梦中的蔷薇花,开满了园子,睁开眼却转瞬凋谢了。花开花谢,荣枯只一瞬。这又意味着什么呢?丁明只顾抓了女儿的手,一刻也不肯松。他怕放了手,连花的种子也烟消云散,不见踪影了。“你,都这么大了。”

  丁薇见父亲没来由地说了这么一句话,只道他是梦中见到自己小时候的模样,又有所感触,于是轻轻拍了拍父亲,看看表说:“还有一个半小时才到十二点,再睡一会儿吧。等时间差不多了我叫你。”

  他只动了动嘴唇,又重新躺了下去,闭上眼睛之前看见的是女儿一张眉眼分明的神似“她”的脸。

  那一张印在他脑海中,亘久不变的容颜。

  任萍看着镜子里自己的脸。

  她穿着绿色的手术服,在戴上口罩之前她总是习惯性地看看镜子里自己的脸。冷静地审度着自己的面孔,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细微地留心。四十出头的年纪,不能不说已经和衰老挂上了半个等号,她依然是美丽的,可是美丽加上年龄就要打折扣。如果全世界的人都会说谎,那么至少镜子是可以除外的。镜子里所反映出来的真实,是超过人心灵感官的真实,它会让丑陋、罪恶与世界上一切龌龊的微尘在它的面前无所遁形——只要有足够的光线。她将眼睛睁大了一些,企图使自己眼角的皱纹看上去稍微少一点。可是她知道,这么做只是徒劳。

  医院规定进手术室必须得换上绿色的手术服。任萍觉得这种颜色让她在镜子前面显得很可笑。她想起自己身着白色的时候仿若天使的样子,而对比之下这种绿色给人以压抑之感,仿佛地狱的颜色,沉重得透不过气。天使的光环逐渐黯淡下去,面孔不再和蔼,而是伪善。她看见镜子里的自己长出两枚尖而长的犬牙,还淌着血。

  她大口大口地呼吸,闭了闭眼睛,强迫自己镇定下来,一切只是幻觉,幻觉……再看向镜子的时候,一切都静若止水。任萍还是任萍,天使依然是天使。

  不知道为什么任萍最近一直不敢长时间照镜子,即便有,也只是在镜子里稍微闪一下,看看自己的衣冠是否齐整。唐麟泽最近在看李碧华的书,她抽空也拿来看了一本,叫做《霸王别姬》。客观上说,这并不是一本恐怖小说,可是她读到项羽站在乌江之滨,仰望自己的倒影,倒影中项羽高大英武,只是少了一颗头颅这一段的时候,突然打了个激灵。影子是有暗示作用的,无论水中倒影还是镜中成像。她害怕自己某一日照镜子的时候,突然也没了头颅。项羽的倒影意味着兵败乌江,而她呢,她意味着什么?任萍摸摸胸口,里面的心脏仍旧在正常地跳动,只是频率稍快。老人们说镜子是不能够多照的,就像是夜路不能多走,多走了总会碰见鬼的。多照了,则恐怕就灵魂出窍了。

  “任医生,手术时间到了。”有护士站在她身后,善意地提醒了她一句。

  任萍“哦”了一声,缓过神来,戴上口罩,和那名护士走进了手术室。

  手术并不大,只是一个流产手术。早有实习生穿戴好消毒外衣和口罩,站在她身旁观看手术的具体操作。任萍对这类手术驾轻就熟,十分熟练地一边操作一边给实习生们讲解。

  “任大夫,如果患者的血管愈合能力不佳,万一在手术当中感染了,会不会出现什么症状?”一名叫做马小宁的实习生问她。

  任萍回答他说:“可能会引起血崩。”

  “有生命危险吗?”

  “当然有!”她简单地说完,将收尾工作交给助手肖沁雅完成,便匆匆走出了手术室。

  “任大夫她怎么啦?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马小宁问。

  肖沁雅见任萍走出了手术室,轻轻地说:“任大夫年轻的时候就是因为小产而引起血崩了,生命没有危险,却导致了终生不能生育。以后这种问题,问其他大夫就好。”

  马小宁点点头,记在心里。

  任萍面色苍白地摘下口罩,坐下休息。她的脑海中又浮现出当初的一幕:唐麟泽心焦气急地推着她进手术室,他握着自己的手,面色凝重。她明白他非常想要一个孩子,这么多年了,这一直是他的夙愿。

  那扇手术门关上的一刹那,任萍知道自己几乎失去了完成他这个心愿的机会。那扇门隔断的不仅仅是室内与室外,而是地狱和天堂。仿佛冥冥之中有一群灰色的幽灵,伸出手,怀抱着她未成型的婴儿,阴鸷地看了她一眼。她伸出手去,想抓住自己的孩子,可是触到的却是一片冰凉的墙壁。任萍身为妇产科的主任医师,她非常清楚地知道自己丧失了生育的能力意味着什么。这么些年来她兢兢业业地经营着家庭与事业,虽然二者目前都颇为平衡,但是隐隐约约中她总有一种不祥的预感。这预感就像是春日里的笋,蓄积了一冬的力量,正渐渐萌生出枝芽。

  她换下衣服转身出了门,到大厅中去走走,却无意间瞧见了第二次来取尸体的邹云顺。昨天他来取陈嶙的尸体的时候被她看见,让护士出面去阻止了。不过转念一想,让陈嶙的尸体留在医院无疑是一枚定时炸弹,又让护士叫他今天来取,只不过借口都是一些场面上的话,需要一些相关的证明材料而已。

  邹云顺看见她,只和她匆匆打了个招呼,点头之后便向太平间走过去了。

  任萍低头看看表,已经是下午的六点钟了。今天晚上是她值班,赶不急回家里吃饭了,只好将就在食堂吃一顿。她本想吃饭前打个电话给许慧茹,告诉她邹云顺来认领尸体的事。可是人都已经死了,许慧茹应该没什么好担心的吧。于是刚刚按下头三位数字,她又改拨了自己家里的号码,“嘟”声并没有持续多长时间,马上有人接了。

  果然是唐麟泽略带磁性的男中音。他的一声“喂”,都仿佛浸润着情感,朗诵诗歌一般。任萍在电话那边笑了一下,说:“是我。你吃过饭了吗?”电话那边传来轻微的音乐声。她知道丈夫的习惯,总是边听音乐边看书,照常例他不会想起肚子饿的。

  唐麟泽在那边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还没吃呢,我约了人,一会儿出去吃。”

  “哦?”她只是用了个语气词,带着疑问,却不道明。

  唐麟泽在那边也笑了一下,笑得有点吃定她的意味。“你想到哪里去了?我约了老邹一块商量点事情。”

  “他?”任萍向着太平间的方向看了一眼。人还没出来,大概依然在里边耽搁着。照理说同事之间请客吃饭理所应当,可是眼下的邹云顺,应该根本不可能抽出空儿来应对丈夫的约会才对。任萍的声调微微向上扬了一个角度,变化虽然细微,却让唐麟泽嗅出了危险的气息。他马上想到任萍和许慧茹的关系,惊了一身冷汗,忙道:“我也该去准备准备出门了,就这样吧。”他匆匆挂了电话,又从联络簿里翻出邹云顺的手机号码,给他拨了过去。

  任萍按了一下重拨键,电话里传来表示占线的忙音。她思量了一会儿,并没有多做耽搁,便冲着太平间的方向大步走过去。

  太平间离门诊大厅有一条直通的甬道,一般很少人去。现在正值吃饭的时间,护士们大都往食堂方向去了,一个人也没有。任萍的高跟鞋清脆地踩在大理石制的地板上,咚咚咚地响。除了寂静,仍是寂静。她顺着透明的玻璃窗向两侧望去,医院有些房间已经亮了灯,灯光照射过来,让这冰冷而死寂的通道中多了些人间的温暖。她继续匀着步子向那扇通往太平间的门走去。路很长,长得让她觉得好像是通往地狱。在靠近门口的那一小段路上,蓦的,她的心里有些发毛似的不寒而栗了起来。任萍迅速地小步跑了起来,一把推开门,闯了进去。

  邹云顺正在和管理太平间的王师傅进行一些手续上的交替,她的突然闯入,让两人都吓了一跳。

  任萍看见陈嶙的尸体从抽屉中被拉出了一半,露出裸露的头部和胸部。陈嶙被冰冻过两天的尸体显得如此苍白,而这具苍白的尸体就这么突兀地一下子出现在她的面前,她用力地抓住身后的门把手,神色慌张。她想起了刚才照镜子的时候镜子里幻出的那副幽灵般的面孔,就是她!她失声尖叫了一下,又从门中夺身出去了。

  “任萍”,邹云顺追了出来,问:“你怎么了?”

  任萍面色煞白地站在门外,匆匆说道:“没什么。我是来找你一起吃饭的,开门看见了一具尸体,自然是吓了一跳。”

  “吃饭?”邹云顺想起刚才唐麟泽约他吃饭的那个电话,有些莫名其妙的。怎么他们夫妇二人先后约他一起共进晚餐?他想了半天,看着任萍奇怪的表情说:“我还有事,改天吧。”

  “麟泽不是约了你吗?说好的,我们一起去。”任萍大着胆子推测了一句。她虽然被惊吓了一下,可是职业的训练叫她不至于看见尸体几天内都不知所措。她的头脑还算清醒,知道怎么从邹云顺口中套话。

  邹云顺笑笑说:“可是我刚才已经跟老唐说我有事,你也看见了。还是改天吧。”

  “那好吧,一言为定。”任萍镇定下来,她觉得视线中有一个男人的感觉非常安全。她故意冒昧地问了一句:“你有亲戚过世了吗?”

  邹云顺迟疑了一下,否定道:“没有。”

  任萍挑挑眉毛,并没有多问,跟邹云顺道别,径自沿着来路走回门诊部。她和许慧茹同样纳闷,身为大学中文系教授的邹云顺,怎么会看上一个妓女。难道男人天生就是戴着一副道貌岸然面具的幽灵,虽然衣冠楚楚,做的却是禽兽之事。禽兽……她脑子里闪现了一下唐麟泽的面孔,即使跟他生活了十多年,她也很难将那副和善的脸和禽兽联系起来。可是今晚的一通电话证明了,唐麟泽确实对她说了谎话。那么到底今晚,他约了谁一块儿吃饭呢?

  “丁薇。”

  唐麟泽兴冲冲地端着汤放在餐桌上,却找不到原本坐在这儿的丁薇。他在围裙上擦了两把手,走到客厅里,见丁薇正坐在客厅中一动不动。

  这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是唐麟泽在郊区找的,位置虽然有点偏僻,但是价格还算合理。他抽空将丁薇在那个小陋室的东西全都搬了过来,安顿完毕,便叫她过来吃顿饭。他是个小心谨慎的人,并不想自己和丁薇在公共场合频繁地出双入对,在外租房居住,倒是挺合适。

  “你怎么啦?”他坐在她旁边,靠近去搂住丁薇的肩膀。丁薇稍稍挣扎了一下,便由他去了。

  “吃饭去,乖。”唐麟泽拍了拍她的脸,哄孩子似的。

  “我不想吃。”丁薇动了动嘴唇,从她和唐麟泽有关系的那天开始,两个人除了吃饭就是上床,唐麟泽就像是爆发了体内最原始的兽欲,在她身上不遗余力地表现出一种贪婪的欲望。而且最要命的是,他从来不曾采用任何避孕措施。她想问个明白,唐麟泽究竟想做什么?

  唐麟泽微微一笑,并不说话,只拉了她的手,小心地抚摩。他和她定的只是一张纸上的契约,真正的契约在心里,他并不曾说出来。

  “我不知道究竟你要我做什么。如果只是和你睡觉,做你的泻欲工具,我想我可以要求终止这份协议了。”

  他拍拍她的手:“我喜欢你,我想要你,就这么简单。你想得太多了。”

  丁薇侧过脸,看了他一眼,说:“你是想让我替你生个孩子,对吗?”

  唐麟泽的表情仿佛中了一箭。他在做这个决定之前自己事先都没形成一个完整的计划。只等丁薇这个倔强的女孩儿说出这句话来,他才认为自己花这么大的气力原来心底存着的是这个心愿。这句话无疑在他心中点了一盏灯,指明了方向似的。不过他并不着急点头,只是顺着丁薇看他的目光而看着丁薇。他扯了扯嘴唇,扬起一抹笑意:“你说呢?”

  她被他不怒反笑的表情瞧得心中充满畏惧,甩开他的手,她站起了身。“我饿了,吃饭。”

  唐麟泽说:“好,吃饭。”他想起《女孩与四重奏》的那段歌词:“我不知道能不能让一切顺利,我们的心能不能相印还要看你……”于是他以胜利者的姿势站了起来,看着丁薇走到了餐桌旁。

  电视并没有关上。丁薇一边吃饭的时候仍旧可以听见电视里传来的医疗方面的消息。那里面好像一个医生模样的人在介绍一种新近研发并投入临床使用的药,叫做“新斯的明片”。丁薇觉得这种药的名字非常熟悉,便端着碗仍旧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那则广告。当屏幕中出现药品包装的特写时,丁薇站了起来,转身放下碗筷,问唐麟泽:“你帮我搬东西的时候,留意到墙角有一小瓶药吗?”

  “什么药?”他抬起头,筷子夹出去,却在半空中停住。

  “叫做‘新斯的明片’。刚才电视里说的那种。”丁薇想起父亲一度有过慢性胃炎,他服用过的药,一般都是抑制胃酸分泌的。没听说过本身有胃病的患者,还服用促进胃酸分泌的药物,那不是会导致相反的结果吗?稍微有些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而这种药片,正是促进胃酸分泌的。一时间陈嶙那瘦弱的手臂在她的记忆之中缓缓下垂,接着一抹鲜血晕红了这个画面,让丁薇刹那闪出一个念头:陈嶙的死,必有蹊跷。

  “谁会留意墙角的一小瓶药呢?也许房东早把它当垃圾扔掉了吧。”唐麟泽淡淡地说,连头也没抬一下。

  “扔掉了……”丁薇显得有些懊恼,来回地在餐桌前走动着。她抬头看看墙上的钟,才晚上九点钟,并不算太晚。她回房拿了钱包,便准备换鞋出门。

  “你去哪里?外面快下雨了。”

  丁薇并不回答,只是反手关上了门,匆匆跑了出去。她并没有把陈嶙和邹云顺的事情告诉唐麟泽。这件事情在她看来,还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刚下楼梯,天空处便一道闪电,斜斜地劈了下来,吓得她面色煞白。她攥紧了钱包,急于奔命似的向大道上跑去。

  唐麟泽拉开窗帘向下瞧的时候,只看见丁薇的背影融进那片灰黑的夜色中,须臾便不见了踪影,他从衣兜里掏出那个破旧不堪的药瓶,上面的标签赫然印着“新斯的明片”几个字。他下意识地把瓶子握在手中——这瓶药,似乎对丁薇来说,非常重要!

  他仍旧在座椅上坐了下来,桌上的菜汤还冒着丝丝热气,却已经人走茶凉了。想来丁薇确实是个难以掌控的女子,他若是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火自焚。唐麟泽暗暗地做了个谋划,他该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开拓这片处女地。

  他简单收拾了一下碗筷,看看钟已经九点半了,是该回家了。

  唐麟泽出家门之前带了把黑色的雨伞。他撑着雨伞走出租赁的房屋一带,雨声已潺潺作瓢泼之状,四周死寂死寂的,除了雨水哗哗做响之外,阒无一人。唐麟泽的脸在黑夜之中被闪电照得像依照人体比例在中间对折了一下似的,半张脸硕白无比,而另外的半张脸隐在黑夜之中,深邃不见。宛如黑暗之中的幽灵,正一步一步把黑暗向着光明推进。

  他走上大路,拦了辆的士。

  车灯掉转,照亮了一小片雨帘。细密的雨点纷纷下坠,犹如堕落进万丈深渊。

  唐麟泽告诉司机地址,湿淋淋地坐在后排,有些狼狈地掏出一根香烟,点着了,看烟雾袅袅娜娜地上升,聚合,又散,再淡,终于不见了踪影。

  尼古丁的效力让他心情平静了许多。他看见马路上虽然下着雨,可仍然是车水马龙,川流不息。五色的灯光在两边飞驶而去,霓虹万丈。他仿佛从鬼域一下又回到了人间。他喷了口烟,亦觉得有些身心俱疲了。

  越靠近家,路面越不好走。附近正在施工,轰隆隆的机器运转声即便在雨夜也此起彼伏。唐麟泽回到家的时候,时间已经不早了。他换下湿漉漉的皮鞋,转进客厅。灯并没有开,可是借着玄关一盏微弱的灯光,他可以隐约看见任萍坐在黑暗里,正一声不吭地看着他。

  “怎么不开灯啊?”唐麟泽有些心虚。按了一下开关,客厅里登时明亮起来。任萍刚才在黑暗中荧亮的眼睛也因此对比地黯淡下去了。

  “心明眼亮的话,即使不开灯,也一目了然。”任萍淡淡地说,语调柔和得像三月里的风。

  唐麟泽有些尴尬地笑了一下,“你什么时候念起禅来了。我先去洗个澡,你累的话就早点睡。”

  任萍“嚯”地一下站了起来,说:“不睡了,我还要赶回医院值班。我哪有什么工夫念禅呢。我只请了几个小时的假,回来看看你这顿饭吃得如何而已。”

  唐麟泽身上的雨水滴了下来,在他站的地方,地毯已经湿了一块。他向后退了一步,讪讪地说:“那我送你去医院吧,外面又打雷又闪电的,还下那么大的雨。”

  任萍冷哼了一声,说道:“你真是好得很哪!”她抑制住心中强烈的愤怒,走向玄关换上雨鞋,又拿了伞,“嘭”的一下关上了门。

  唐麟泽不敢不追上去,忙趿拉上刚才那双已经湿透的皮鞋,伞也不拿便跟了出去。那双鞋穿进去,脚底的每个趾头缝儿里又渗进了冰凉的雨水,挤在里面,伴随着抬与放的频率进了又退,退了又进,湿漉漉的叫人好不难受。

  “任萍,你等等我。”他拉住妻子的胳膊,先她一步走下楼梯,冒着雨在门口给她打了一辆车,“上去吧,晚了就不好了。”他浑身湿透地站在任萍面前,任萍又是怨恨又是心疼,把伞撑开遮住他的头顶,却被他一把塞进了计程车里。她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看见唐麟泽给司机塞了钱,说:“去九和山医院。”

  “哎,”她摇下车窗,向丈夫挥挥手:“客厅里有感冒药,你当心着凉了,快回去吧。”

  唐麟泽点点头:“我知道了。”他打了个喷嚏,心想这苦肉计总算是让自己逃过一劫。究竟任萍怎么知道吃饭的事情呢?他想来想去,百思不得其解。

  丁薇跌跌撞撞地走在路上,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从脸颊上滑落,迷失了双眼。她跑回小巷子的时候,天已经完全被黑暗和暴雨吞噬了,分不清路。她只是一脚深一脚浅地走向前,摸索着巷内红砖砌成的墙,踽踽独行。问房东太太找来了钥匙,央求她开门好歹让自己找找东西。房东太太没好气地打开了门,丁薇却发现屋子里除了一张床,几乎什么都没留下。唐麟泽这一搬,不仅搬空了她的房间,还将她的希望搬空了。如今这希望留在这空荡荡的陋室里,叫人觑着心寒。抬头看,屋顶还有些许雨飘进来,杜甫所谓“屋陋偏逢连夜雨”便是如此了。

  丁薇低声谢了房东太太,看她厌恶的眼神瞟过来,没等接收,她便匆匆冒着雨走了出去。衣衫贴在身体上,尽管难受,但一场暴雨瓢泼而下,倒也让她淋漓痛快。心里突起了冰冷的寒流,嗅神经引起的酸辛,她站在黑夜的路灯下,毫无顾及地放声大哭。没有人旁观,没有人听见,没有人,一切都淹没在夜的眼里,待它张开时,又将是另外一个世界。

  刹那间雨水仿佛戛然而止。丁薇抬头看,一柄黑色的雨伞横亘在头顶,旁边的那个人,也是一身湿气。“别这样,你心里的委屈,我都知道。”辛子乔仍旧是一身白衣站在她面前,仿佛从天而降。他的眼睛晶莹而明亮,就像是漫天的星星,指引前进的方向。

  “做我的女朋友吧,我喜欢你,丁薇。”

  “我喜欢你,我想要你,就这么简单。”

  辛子乔和唐麟泽的话同时在她脑海中冒了出来。奶奶说,如果你想知道那个人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只要看他的眼睛,只有眼睛是不会骗人的。她抓住辛子乔的手,直视他的眼睛。她看见一片赤诚和无比温柔的颜色,像风一样,荡过来,飘过去,柔柔地拂在她的颊上,似拂面杨柳。她也觉得自己都仿佛要变成了一掬柳絮,飘起来,飘起来,翻过院落,穿过花墙,一直吹到小溪边上,落在水里,却又湿漉漉的,顺着水流向下漂,渐渐沉在了水底。

  辛子乔扔了雨伞,抱住了她,任她在自己怀里失声痛哭。这一次他抱得很紧,不再是蜻蜓点水,好像一松手,丁薇就会从他的面前消失。她像片影子,无时无刻不萦绕在他左右:吃饭,饭粒变成了影子,多嚼几下,甜津津的大米香;菜也变成了影子,色香味让舌苔味蕾活跃异常;睡觉,梦变成了影子,若有若无似明似暗,只手一抓,却惊醒过来。影子淡然远去,不着一丝痕迹的。现在这黑暗之中的场景,不是梦幻,却更胜梦幻了。

  丁薇拥住了他的胳膊。这对充满生机和朝气的胳膊透着向上蓬勃的气息。她以为自己已经走到了绝望的边缘,却有一双这样的手拉了她一把,重新予以她希望。丁薇看见那柄黑色的伞在风雨中飘摇,离他们越来越近,就像是地狱的恶之花,被风吹散了一般。心中的阴霾仍然是沉重,还有一种潜在的意识驱散了一层。只是一层,却也叫这阴霾薄了,淡了。

  “别哭了,寝室快熄灯了,我送你回去。”辛子乔拍了拍她的肩膀。

  “好。”她任由辛子乔拉着,好容易等来了一辆的士,两个人便这么湿淋淋地坐了上去。

  “你们这是去哪儿?弄成这样啦!”司机善意地看了他们一眼,说。

  “我们没带伞,是够狼狈的。”辛子乔说了学校的地址,那司机摇摇头说:“学校这会儿早关寝室门了,你们看看,都十一点半了,我建议你们还是找家旅店洗个热水澡,赶紧睡觉,免得着凉。”

  丁薇看了辛子乔一眼,他也回视她,想征求意见。两个人的目光在空中相遇,丁薇低了头,没吭声。

  辛子乔说:“好吧,那麻烦师傅你带我们去最近的旅馆。”他和丁薇的手从上车前就一直拉着,这会儿像亵渎了她似的,匆匆放开。

  丁薇仍是低着头,一声不吭,只抿了抿嘴,像要笑出来似的。

  司机在后视镜中将他们两个的表情尽收眼底,不由地摇摇头,暗自笑了一回。现在的年轻人,要么爱得死去活来,轰轰烈烈,要么冷冷清清,不闻不问。而眼下的这一对倒是像情投意合的样子。男的开朗爽直,女的美丽大方,倒像是一对儿。他“嘿嘿”干笑了两声,拐过路口,手脚麻利地刹住车,说了声:“到啦!”

  “谢谢你,师傅。”辛子乔付了钱,让丁薇走在前面,随即也跟了上去。

  他要了两间房,领了房卡让服务员带上了楼。丁薇走在他的房边,让他的心里有些惴惴的。辛子乔看见了丁薇的被雨水淋湿而贴在身上的衣服,暴露出完美的曲线。他不敢再看下去,因此低下了头。

  “女士的房间在这里,先生在隔壁,有什么需要就到服务台找我。”服务员向他们解释说,一边退下去。

  丁薇靠在门后,向辛子乔摆摆手,“谢谢你,晚安!“

  “晚,晚安。”他有些结巴。

  丁薇轻轻地阖上了门,背靠着门站了一会儿。她听见辛子乔的脚步声在走道中响起,接着是开门声。她终于如释重负地舒了口气。将衣服推到脚踝,湿意与束缚一扫而空。浴室的水温暖地淋在身上,她闭上眼睛,静静的享受这片安宁。

  辛子乔在今夜扮演的是什么角色呢?丁薇虽然感激他,却依旧有些纳闷。他说“你心里的委屈,我都知道。”他知道什么?凝神想的时候,不小心碰着了热水开关,水把她烫了一下,皮肤上红肿了一片。丁薇裹上宽大的浴袍躺在床上,台灯发出浓浓的晕黄色的光,使得处于疲惫状态的人看屋内的景物都是朦胧的黄色。她在这片朦胧的景色中迷迷糊糊地睡了过去。她闭上了眼睛,便看见那个手撑着黑色雨伞的幽灵站在她的面前,她看不见他的脸,只听见她的喉咙深处发出古怪的笑声,那笑声直达脑膜,沿着神经向身体四周蔓延开。那种阴冷而恐怖之感,也随着他的笑声传遍了四肢百骸。幸而有一双手将她拉住,那双手浸润在柔和的金黄色的光泽中,一袭白色的衣衫。她同样看不见他的脸,只留意到他的头顶上,有一圈金色的光环,在朦胧地闪现着晕黄的光。

  “辛子乔!”她下意识地喊了出来。床边的灯依然亮着,四周寂静无声。丁薇拉紧被子,又重新躺下。她看看钟,已经是凌晨两点了。辛子乔要的是两个标准间,每个房间里是有两张床的,她侧贴在枕头上,目光便落在旁边的空床之上,不知道辛子乔现在是不是睡着了,是不是和她一样也在做梦梦见自己?丁薇为自己的想法感到有些脸红起来,将被子扯高了蒙住脸,仿佛怕别人看见似的。微微笑了一下,掖了被子,她再度沉沉睡了过去,嘴角依然挂着浅淡的笑。

  她将灯开了一夜,似乎也想在这盏柔和的灯光中寻求一些慰藉。有灯光才有希望,希望尽管渺茫,但也是无所谓无,亦无所谓有的。她怀着平常心去对待,淡而处之,便是好的了。记得日本人在灯节的时候喜欢在河水上点灯放,叫做长明灯,做成各式各样,再装进一张纸笺,写上自己最祈求实现的心愿,然后看着那盏灯在河水中忽明忽暗地漂流,沿着潺潺的河水,流向不知何地之所。可是只要灯不灭,希望就永存心中。她想,自己也是这样的。

  长明灯宛如一盏点亮在心中的火焰,让她对幽灵一说的念头渐渐浇熄了。人群中这些面孔的幽灵,湿淋淋黑枝上片片残英——这首诗也只能作为一首诗而存在,而作为对某一类人某一种事物的象征,却突然在丁薇心中失去了意义。

  但愿,是真的失去了意义。

  天渐渐明朗起来,随着雨声渐止,居然在阴霾处出来一条缝,冒出些许金色的光。早起的人们互相打着招呼,说:天晴啦。

  “丁薇。”

  唐麟泽又翻开花名册点名了。这一次他的表情一改往日的和颜悦色,而是庄严肃穆,像礼拜日做弥撒的教徒。这个名字仍然是无人应答,唐麟泽环顾了一下四周,齐刷刷几十双眼睛一齐盯着自己,却不曾见丁薇。今天是早晨头两节现代文学课,他分不清这是丁薇故意不上课以示对他的抗议呢,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他正要举起笔在点名簿上画记号,门口便传来气喘吁吁的一声“到”。

  唐麟泽转过头去,见到丁薇和辛子乔一同出现在门口,心中虽然极度不快,也只是板着脸说了一句:“进来吧,以后不要迟到了!”

  他们昨晚各自都心事重重,又淋了雨,疲倦地睡下,忘记了时间。早晨匆匆起来,连饭都来不及吃,便飞也似的拿了书赶来上课,想不到,却是唐麟泽的课。

  丁薇低下头快步走进了教室,早被张欣然和吴晓看见,拉了她,坐在她们旁边。辛子乔远远地找了个位置,在些许人的眼里,却有欲盖弥彰之嫌。

  唐麟泽清了清嗓子,开始讲课。上节课讲的是老舍的《骆驼祥子》,这节课依然是老舍的作品,不过从小说讲到了话剧《茶馆》。全剧由三幕组成,分别是中国社会历史上三个不同时期,以茶馆为一个视点,讲述小人物在三种不同历史时期的生活遭遇。

  毋庸置疑的是,唐麟泽在课堂上的确是位很有学生缘的老师。他的课上,学生们都屏气凝神,专心听课,手上更是马不停蹄地认真做着笔记。丁薇将书摊开,并没有听进多少。她有些心神不宁地看着张欣然几乎一字不拉地将唐麟泽的话记在笔记本上,连唐麟泽偶尔打了一个喷嚏,她也记录在案:“唐师一喷嚏,众生哗然。”以前自己上他的课何尝不是如此?只是原来的享受,眼下却变成了煎熬。

  “丁薇,你来回答一下,你觉得王利发这个人物形象,作者是如何塑造的?”唐麟泽捏了支粉笔,高居于讲台之上,俯身问道。他的目光又狠又准,箭一般刺向丁薇所坐的位置,迫得她有些战战兢兢地站了起来,“说说你的看法,嗯?”

  “我,我不知道。”

  “不知道?刚才我讲过的。你摊开书本,看上去像是很认真听课。怎么说不知道?”唐麟泽正色道。这场面发生得再自然不过,老师教训不专心听课的学生,天经地义,“旁边那位同学说说吧。你坐下。”

  张欣然“啪”的一下站了起来,笔挺笔挺,仿佛回答问题是她莫大的荣耀。

  丁薇坐下去,却感觉如坐针毡,好像全班人的视线都集中在她的身上,如芒刺在背。她低着头不敢发出声响,只是从余光当中,还能察觉得到唐麟泽挑衅的目光在她四周环绕,像即将整装待发,攻城略地。

  “辛子乔。”唐麟泽忽然又叫。

  丁薇吃了一惊,忙转头看辛子乔。后者有些磨蹭地站了起来,望着唐麟泽,等他发问。

  “你评价一下刘麻子买卖妇女的行为。”

  “卑鄙无耻,我觉得。”辛子乔将主谓宾换了个位置,丁薇一度以为他是指桑骂槐地攻击唐麟泽了。她叩了下唇,看向唐麟泽。

  唐麟泽微微笑了一下,粉笔在他手上化做两截,“怎么个卑鄙无耻?”

  辛子乔扯扯嘴唇,“这个,您比我清楚呀。”

  唐麟泽心中的鼓点“咚咚咚”地敲了起来,丁薇和他什么关系?他好像语意双关,指桑骂槐,而且最可怕的是这小子的表情洞若观火,好像什么都知道。他把捏碎的粉笔又放回粉笔盒中,翻开讲义:“你坐下吧,我们继续上课。”

  辛子乔慢慢儿地坐下,瞧了一眼坐在前头的丁薇,只看得见她的背影,显得瘦削与单薄。这个女孩子的肩上背着沉重的枷锁,他样样清楚。唐麟泽致死都不会明白,他是如何知道他与丁薇的种种复杂关系的。那天唐麟泽带丁薇去吃饭的绿茵阁餐厅,就是辛子乔父亲开的。他那天无意中看到了唐麟泽带丁薇去吃饭,他便站在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听到了他们两个人所有的对话。他看见丁薇在那张保证书上签字的一刹那,心像被揪住了一样难受。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亲眼目睹了唐麟泽带着丁薇去开房间的经过,其余细节不想亦知。对于丁薇一个家庭贫困的女孩儿来说,也许这是她重新回到学校的一种选择。可是这种选择,却也让她蒙上了某种耻辱的标志。即便想洗刷,也无法洗刷干净了。这种标志就像是烙印,深深镌刻在心灵深处,必要时,它会随时出现,提醒她那段惨痛的经历。将心比心,辛子乔觉得如果自己在考试中不去问丁薇看卷子,这些事情永远都不会发生。说到底,他才是那个始作俑者。

  他不知道那天丁薇的宿舍底下是怎么萌生出让她做自己女朋友的意思来的,只是觉得情不自禁。这个女孩儿所受的一切苦难,已经让他恨不能以身代之。这已经超越了怜悯的感情范畴之外了。他将她轻轻拥在怀中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好好地保护她,不让她再受到任何的伤害。那场暴雨似乎化解了他们俩之间的隔阂,洗刷掉了许多不快。辛子乔本以为一切都会好起来,可是上午这两节唐麟泽的课,他看到了许多隐藏在表层之下的东西。唐麟泽远比表面看上去要恶劣得多!

  叹了口气,他看了看丁薇。她的背挺得有些僵硬,侧面的表情也凝重了起来。辛子乔再看看站在讲台上的唐麟泽,正神采奕奕地说着他的王利发。茶馆是一场话剧,生活又何尝不是呢?每个人在生活的舞台上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有的执着于本色,有的却戴着一副伪善的面具。他记得世界著名的哑剧表演者马歇·马叟曾经表演过一出非常耐人寻味的哑剧。他戴着各式各样的面具照镜子,有大笑的、愤怒的、哭泣的、忧郁的、伤神的……戴来戴去,一张大笑的面具戴在脸上怎么摘也摘不下来。不论他怎么捶胸顿足,失声痛哭,镜子里所照出来的面孔依然笑容可掬。这拿不下来的面具,又何止是人世间虚情假意的笑容呢?还有比讲台上那个人满脸的伪善可憎?

  辛子乔看着唐麟泽,不知道他这副伪善的面具去掉之后,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

上一页 《覆水之痕》 下一页
line
  书坊首页 努努书坊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