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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九章  断肠人寄断肠词(四)

  当晚,我受到了淳朴祖孙倾其所有的热情款待,次日我便离开了哈剌温山,一路赶到离哈剌温山最近的暗卫所在地漠河。

  临行前,我将身上的银票都留了给那孩子。

  饶是如此,依旧觉得救命之恩难以言谢,我记下了他祖孙的姓名,到达漠河后,我将他们名字交给当地暗卫,要他们接这祖孙来,照顾他们安度此生,如果有可能的话,好好培养那孩子。

  四叶妖花我亦交给他们,连同使用之法,命令快马传递,送至应天黔国公府驸马手中。

  离他生辰也近了,便算寿礼吧。

  这驸马二字出口,令我心口抽痛。

  怕被人看出端倪,我快步上马,离开。

  扬鞭疾驰,风扯直长发,扯回昨日记忆。

  昨日,那孩子听到我的回答后,大惑不解,想了半日,问我:“姐姐你爱他,是么?”

  小小年纪却老气横秋问出这般话来,我几欲失笑,然而最终我没能笑出来。

  我爱他是么?

  这些年,从湘王宫前初遇起,沐昕一直陪伴我身侧,燕王府,紫冥宫,妙峰山,大漠鬼城,夹河战场,云南,湖北,山东,江南,自南至北再至南,无论怎生艰危时刻,他都在我身边,我不在时,他走遍天下寻我,从未曾有一刻放弃过追随,久而久之,他的守候和等待,成了我眼中惯见的景色,习惯至,仿佛那是另一个我自己。

  然而现在我,失去了我自己。

  有寒意森森袭来,我停下马,抱紧双臂,这半年多来,我总是不自觉的摆出这个姿势,似乎只有这样的姿势,才可以抵御离开他后我的空虚和苍凉,我终于知道一个人的存在可以如此清淡如风却又无处不在,失去他仿若失去呼吸的力量,如搁浅的鱼无力挣扎,身周一切看来茫茫如雪野,留我独自徘徊,我只能用尽所有的力气去维持表象的平静,却无从抵挡心深处,万蚁咬啮的疼痛。

  于是我知道,这些年,沐昕令我习惯的存在,让我忘记思考我对他的真正的情感。

  如今,我很迟很迟,挽留不及的终于知道。

  我爱他,是的。

  如同当年,我爱过贺兰悠。

  当年,圆月下作天魔舞的银衣少年,是我少年记忆里瑰姿艳逸的梦,那梦被血色浸染过,被黑暗吞噬过,被暗昧遮蔽过,多年后再展开细览,已不复当初模样,而那羞涩微笑的少年,亦早已非当年初见,贺兰悠君临武林,睥睨江湖,他的野心和权欲,生发如春草,不动声色而又坚定的,铺漫了整个武林。

  自他当上教主后,紫冥宫一改当年不问世事,悠闲世外的作风,将权力的触角,探入每股势力每个帮派,将本如散沙的帮派势力,以权争,暗杀,挑拨,合纵连横,势力牵制等种种手段,分别对待,逐一击破,直至如臂使指,元转如意的掌握在自己手中。

  他的鹫骑,带着肃杀与寒烈的气息,飞临苍穹,黑色的翅影张开,笼罩了整个武林大地,人人在死神般的阴影里颤栗,跪伏仰望着他的温柔微笑,和微笑中温柔发出的杀戮指令。

  他不惧于流更多的鲜血,去加固他统治的黑色城池。

  他在一刹前羞涩微笑,明媚动人如处子,一刹后他的命令,将犹自沉迷于他明丽笑容中恍惚不知所以的人们,搩成肉泥。

  对于诚服的人们,他温和至近于谦虚,对于悖逆的人们,他阴狠至近于魔神。

  而我,看着武林君王贺兰悠一步步登临他的高位,修长背影逐渐消失于我的视野,如同当初隔着门缝看见父亲满面珍爱在谨身殿抚摸宝座扶手,心生无奈的苍凉。

  你和我,终非同路人。

  马车底,圆月下,相见一刹的铭记终生。

  却最终换得一个无奈转身。

  我唯一能做的,是将那梦珍重收起,深埋,有生之日,永不开启——

  从哈剌温山下来,我突发游兴,想去看看当年那个爽朗明快的草原女儿塔娜。

  草原的形势,这些年也算风云变幻,贵力赤在东蒙古首领阿鲁台支持下,袭杀大汗坤贴木儿,废元国号,城鞑靼,封阿鲁台为太师,索恩为太尉。

  据留驻草原的暗卫线报,杀坤贴木儿的人,很有可能不是阿鲁台也不是贵力赤,而是新太尉索恩。

  这个我倒相信,以索恩的阴狠,有此一举情理之中。

  也因此,我有些担心那个视她的少爷为天边雄鹰草原豪杰的塔娜,当心中膜拜的英雄变成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枭雄,对于向往明朗日光的少女索娜来说,意味着什么?

  总觉得索恩那样的人,不会好好的待塔娜,有可能的话,我希望能劝劝她,带她去中原。

  往草原而行,其实也有避开贺兰悠的意思,他近期举动频繁,今日在山西吞并帮派,明日在河南巡视分舵,虽说并不大张旗鼓,但暗卫的线报里可以看出,他足迹几乎也遍及全国了。

  他最先去的是云南,并放回了原被掳走的都掌蛮人,自那年金马山紫冥大会后,虽说沐昕和贺兰悠没有谈成都掌蛮人问题,但那次之后,紫冥教停止了掳劫都掌蛮人,这些人回到家乡后,对自身经历缄口不言,无人得知,贺兰悠到底用他们做了什么。

  贺兰悠每到一处,并不接见人,只由手下护法出面,自己却数日踪影不见,别人殷勤探问,都说教主静修练功,不见外客。

  我听到这消息时,默然半晌,我和他,有情还似无情,到头来,相见争如不见。

  永乐元年的除夕夜饭,我在马背上啃着干粮渡过。

  长空下连天衰草,断雁西风,我倒骑马背上,有一口没一口吃着干粮,注目远处蒙古包前艳红跃动的篝火,看着盛装的牧民进进出出,端着烙饼和手把肉,年轻人勤劳的打扫自家的牛犊圈和羊圈,老人们细致的点数牲畜,点燃长命火,祈祷着来年牲畜更加肥壮。

  蒙族的除夕称“白月”,亦是一年中最为盛大的节日,人群里洋溢着喜气,黑红的饱经风霜的脸,在这一日也皱纹舒展。

  我淡淡的看着,不是不欣羡那份温暖和热闹,只是更宁愿自己一人体味这份寂寞。

  马却突然不安起来,轻轻的瓟着蹄子。

  我垂首一看,却是只小羊,洁白一团,缩在马蹄之侧,咩咩的叫着。

  皱皱眉,我下马,将那羊抱在怀里,蒙人风俗,“五畜过年”,畜牧为生存之本,牧民对自家的牲畜极有感情也极其重视,其间也衍生了一些风俗,除夕之夜,必须把自家牲畜点清,一头也不能缺,如有缺的必须找回,否则视为不祥,这头羊想必是跑丢了的,主家定然找得着急,看来不想掺和,也得走上一遭了。

  果然,那片蒙古包里,有一家正着急的一遍遍数羊圈里的羊,又去别家寻找,见我一个陌生汉人女子过来,都警惕的看过去,我将抱着的羊举了举,一个中年女子举起双手,欢呼一声,扑了过来。

  于是,我再也无法却过热情游牧民族的好客之意,被硬拉进帐篷,一同欢与盛宴。

  盘腿围炉坐在地毡上,畅饮奶茶,吃主人献上的奶皮,奶油,酪酥,接过酒时一起敬天敬地敬祖先,抓起犹带血丝的手把肉便咬,油滴滴的也不避让,我的深谙规矩和豪放旷达让老牧民越发喜欢,拿起火不思,开始弹唱,先是些谢天谢神的欢快曲子,慢慢的,曲调竟渐转悲伤。

  我有些诧异,原本浑不在意,当下便竖起耳朵仔细听那歌词,隐约听出是唱一个姑娘,自小离家,侍奉草原雄鹰,生死相随,并做了英雄的妻子,然而雄鹰变成了恶狼,妄想着更多的欲望,在一次争权夺利的战场,姑娘挡住了飞向恶狼的长矛。

  老人唱:蓝天下恶魔张开了翅膀,锋锐的翅尖穿透洁白的胸膛,姑娘的鲜血在碧草间流淌,来年的花是否更加芳香。

  凄婉的曲调,优美的词句,动人的故事,我却越听越是心惊。

  老人一曲唱毕,悄悄拭泪,其余子侄,皆有悲伤之色。老人过了半晌才恢复过来,歉然向我致意,我环顾四周,缓缓道:“你刚才唱的,是真事么?”

  他们默然,神情间却已作了回答。

  我又道:“那个为恶狼舍身的姑娘,是叫塔娜么?”

  主人们齐齐大惊,那中年妇人急急问:“姑娘你认识塔娜?”

  我点点头,道:“当年有一面之缘,此次便是来找她的。”

  那女子黯然道:“姑娘你来迟了”

  从他们的述说中,我听到一个普通而惨烈的爱情故事,如那歌中所唱,塔娜后来嫁给了索恩,成为他众多妻子中排在最末的一个,然而婚后,她一日日消瘦,心事重重,再不复当年英气,只是对部族老幼都很眷顾,从不吝伸出援手,今天我遇见的这户人家,便曾经受过她恩惠,低层牧民并不知道塔娜死的真正细节,他们只是在听闻塔娜死讯后,纯朴的,真挚的,用自己所能表达的最淋漓尽致的方式,去哀悼纪念那个芳魂早逝的英烈女子。

  我怔怔坐在火塘前,想起那个和我在大漠月下共乘一骑的女子,想起我曾依靠于她纤细有力的肩,于她淡淡的乳香清甜气息中,我曾无数次放心入睡,我是如此信任她的人品,即使,那时我是她的阶下囚。

  而今,在我远离故土的除夕之夜,陌生人的蒙古包中,我意外听见了她的消息。

  她终于为情而死,死在爱人的怀抱里,这对于眼见丈夫利欲熏心日夜堕落,眼见草原雄鹰真的成为食腐秃鹫而无限痛苦的她来说,是不是另一种完满和解脱?

  可是,我依旧,为你不甘——

  次日,我离开了盛情挽留的主人,又向他们买了一套年青男子日常服饰,主人无论如何不肯收我的银子,我知道蒙人豪爽热情,便也一笑作罢。

  换了衣服,问明了太尉索恩大帐所在的方位,一人一骑,疾驰而去。

  索恩现在今非昔比,大帐好生气派端严,我只眯着眼睛数他大帐周围的妻子们住的帐篷,一二三四很好,足足十一只。

  下马,将马栓在避风处,我抹了一把黑泥涂在脸上,又将头发打乱,袍子也用泥土弄脏,总之怎么邋遢怎么来,然后,大摇大摆向大帐行去。

  刚至大帐前,便被骑兵卫兵拦住,大喝:“哪来的野小子,看清楚,这是太尉大帐!”

  我傻傻冲他一乐:“太尉?太累?”

  “哈!”听见声音聚拢来的卫兵们乐了,“原来是个傻子。”

  有个年纪大些的卫兵,倒颇善良,上来挥手道:“白月的好日子,你跑来这里做什么?走走,小心惊动太尉,杀了你。”

  说着便推我向外,我真气一沉,他推了一推没推动,讶然道:“小子倒有几分蛮力。”

  我呵呵傻笑:“力气力气摔跤我会摔跤!”

  “摔跤?”卫兵斜着眼睛看我,“你是来找人摔跤的?”上上下下打量我,“就你这风一吹就倒的草条儿?”

  我笑着指他:“来你来”

  “我来就我来,”那卫兵满不在乎,甩了上衣就走过来,其余卫兵哄然一笑,乱哄哄嚷:“摔趴这傻小子!”

  “玩玩再摔!”

  “摔他一嘴泥!”

  倒是先前那个好心赶我走的卫兵,追着说了句:“答奚巴特尔,下手轻些。”

  答奚巴特尔大剌剌点点头,鼓起满身肌肉往我面前一站,伸手就来按我肩膀。

  他双臂极有劲道,虽未练过武功,但双臂下压之势,竟也风声呼呼。

  卫兵们大声叫好。

  答奚巴特尔手指未至,我双肩一沉,身形一旋已到他身后,手腕一翻,他已经远远飞跌出去。

  撞入人群,再在草地上滑出一丈之远才停下。

  满地大声鼓噪的卫兵的声音,突然卡在了喉咙里。

  好一片死寂的安静,卫兵们都不可思议的瞪大眼睛看我,良久,才有人大喝道:“我来!”

  这次站出来的,更为孔武有力,臂上肌肉虬结如铁,乌黑油亮,看卫兵们的重又焕发神采的目光,想必是同侪中神勇之辈了。

  不过依然不是我一合之敌。

  一个四两拨千斤轻松将他拨出好远,我拍拍手,笑嘻嘻招手:“来来都来”

  他们面面相觑,终于都扑了上来。

  于是不出一刻钟,满地横七竖八,狼藉呻吟,我在人群里负手来去,踢踢这个,拨拨那个,不住声唤:“起来摔跤呀”

  聚集的卫兵越来越多,前来挑战的人也越来越多,围成一圈的摔跤场中,不时传来后背着地的吧嗒声响,我的身手用来摔跤,自然游刃有余,踢、绊、缠、挑、勾之类的标准摔跤动作,我使来便无人可挡,随着一个个好手被摔倒在地,叫好声也越来越响,蒙人好武,敬佩勇士,见我如此身手,反激起好胜之心,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我却渐渐不耐,怎么还没来?

  当我将第三十一个人摔倒在地时,哄闹的人群外突然传来一声大喝。

  “好身手!我来会会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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