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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 怒放与凋零 1 人生起步

  可以确切地说,史蒂夫心中总是装着他的苹果电脑。从更深层次上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怀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另外,由于他从小就是被收养的孩子,他的行事方式并不被大多数人所理解。

  ——史蒂夫·乔布斯的好友丹·科特克

  一般人对周围的变化都不会怎么留意,作为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和拥有一种文化的美国来说,在人们的心目中也是这样的。20世纪的美国可以说是饱经风雨: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的冲击后,跟着的就是50年代的惆怅、60年代的震荡以及七八十年代社会结构的变化,到了90年代,科学技术的发展又导致了社会的混乱。就这样,数十年的巨大社会变革导致美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这种变革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思考以及娱乐方式,甚至包括恋爱的方式。现在看来,当时这种社会习俗的变革是不可避免的,它对人们传统思维方式的冲击也是始料不及的。

  但有一样东西即使在乔布斯出生后也没有发生变化,那就是收养小孩。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收养小孩在美国是非常普遍的现象,而且所收养的小孩的年龄比现在要小得多。这种差别可以简单地这样解释:那个年代,做单身母亲是一件很丢脸的事情,再加上堕胎也是违法的,即使能这样做,也会危及大人的生命。因此,在50年代,对于已经怀孕的单身母亲来说,有一种可行的解决办法,那就是把新出生的婴儿托付给别人收养。一些为无儿女父母服务的机构,同时也照顾怀孕的单身母亲,有点像村舍经营的产业。

  史蒂夫·乔布斯就出生在那个年代,那是1955年2月24日,他在加利福尼亚的旧金山出生了。实际上,直到乔布斯长大后,他才知道自己的身世。在他出生后不久,这个“无名婴儿”的母亲就把他托付给旧金山的一对夫妇收养,这对夫妇就是保罗·乔布斯和克拉拉·乔布斯,他们十多年来一直希望能够收养一个孩子,但一直未能实现这一愿望。

  史蒂夫的养父保罗·乔布斯在定居西部之前就有过丰富多彩的人生经历。他虽然出生在农家,但气度不凡,深受中西部加尔文宗教思想的熏陶。这种经历使他在美国长达10年的大萧条时期仍能坚强起来,同时对他成年时期的行为和人生选择也有较大的影响。他放弃了读中学的机会,就像一个流浪汉一样在美国中西部游荡了几年,而此时正值美国经济严重萧条时期,他一直在努力寻找一份工作。最终,保罗选择了一份相对稳定的职业——在军队中服役。他参加了美国海岸警卫队(一般人都叫它“无赖海军”,保罗也是这么叫的),并且掌握了管理轮机舱的技能。他在海岸警卫队的经历也在他身上烙下了深深的印记,这从他胳膊上的文身、整齐而利落的短发就可见一斑。虽然他缺乏正规的教育,但他浑身上下透出的那种活力、那充沛的精力,显示出他已是地地道道的“美国蓝领”了。

  当保罗·乔布斯服役的海岸警卫队船只在旧金山港口退役时,他也就在这个地方定居了。那时正值世界大战和萧条时期,保罗和很多美国人一样都在寻找着新的开始。有一次,他与一位同船服役的队友打赌说,在金门大桥附近他会找到自己的新娘。巧合的是,很快他就与一位名叫克拉拉的姑娘约会了,他还要克拉拉立即嫁给他。于是,保罗和克拉拉在1946年结了婚,然后就回到了保罗的印第安纳老家。在那里,他依靠自己服役时掌握的机械操作技术,在万国收割机公司谋得了一份职业。

  然而,加利福尼亚对保罗和克拉拉的诱惑太大了,于是,他们在1952年卷起铺盖又回到了旧金山,住进了海边一套可以远眺太平洋的公寓。很快保罗就应聘到一家财政管理公司做强制执行人员,其主要任务就是向用户索要汽车贷款的欠款。由于他是个大块头以及个性善于攻击,他非常适合这份有点危险的工作。有时候,一些欠债车主总是不还贷,他没办法只得收回他们的汽车,这时他就用他学到的机械技术强行打开车锁,甚至在必要时他可以用电启动汽车。

  就这样过了3年,在收养了一个名叫史蒂夫·保罗·乔布斯的男婴后,他们举家迁往了南旧金山。这是一座工业城镇,有不少地方都住着退伍回来的老兵。在这个城镇,史蒂夫长到3岁时,就形成了比较活泼的性格,用今天标准一点的话来说,那就是儿童多动症。他早晨往往很早就起来捣乱,就好像他属于那种天生爱搞恶作剧的孩子。有一次,他和小伙伴们跑到了医院,就是想尝尝杀虫剂究竟是什么味道。还有一次,史蒂夫把发夹塞到了电源插座内,让它发出难闻的气味以满足自己的好奇心。虽然有这么一个淘气的孩子已经很让父母操心,但他的养父母还是决定再收养一个女孩,她就是帕蒂,比史蒂夫小两岁。

  虽然史蒂夫比大多数孩子更需要严加看管,但他显得比其他孩子更聪明。他在邻居家摄像机前面做鬼脸,骑在三轮车上对街坊四邻大喊大叫,他还看了很多不健康的电视节目,而这可能是他成年后不轻易交朋友的一个原因。

  在史蒂夫出生后不久,诺贝尔物理学奖就颁给了约翰·巴丁(JohnBar,den)、沃尔特·布拉顿(WalterBrattain)和威廉·肖克利(WilliamShock,ley),以奖励他们发明了晶体管。保罗和克拉拉怎么也不会想到,这项发明不仅改变了他们儿子的生活,也让他们的儿子改变了众多人的生活。

  等到史蒂夫10岁的时候,他对电子学方面的兴趣就明显地表现了出来。一些小型电子产品深深吸引着他,在他幼小的心灵中,他一直想弄明白这些小东西到底有多大的能耐。在那时,他们家已经搬到了加利福尼亚芒廷维尤市的一个半岛上,保罗依然做着回收欠债的工作,而在邻近的帕洛阿尔托市,电子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地在市郊发展起来。史蒂夫的家地理位置很好,因为惠普公司以及其他一些电子公司的工程师都在这里居住。每逢周末,一些工程师就会到自家车库做些维修工作,他们对史蒂夫这个孤单、好学而又勤劳的男孩非常欣赏。有一次,一位工程师从实验室带回来一个碳晶麦克风给他玩。史蒂夫对这个麦克风非常着迷,并问了很多细致的问题。以后,史蒂夫就经常到他家里玩,工程师对这个早熟的男孩印象颇好,于是就把麦克风送给了史蒂夫。

  史蒂夫从他同龄伙伴那里并没有收获什么,得到的尽是麻烦,因为他已经与他们格格不入了。多年以后,一位同学这样描述他:他是一个孤单的、相当爱哭的男孩。史蒂夫与这位同学曾参加过同一支游泳队,这也是他参加的为数不多的体育运动队。“如果比赛失败了,他会自己跑到一边哭泣。他和别的同学也很难协调。他就是这样的一个家伙。”这位同学说。

  史蒂夫小时侯形成的搞恶作剧倾向和任性的品性很快就表现了出来。由于他爱捣乱、不服从老师的管理、不完成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和课外作业(他认为做这些作业纯属浪费时间),学校几次勒令他退学。

  在史蒂夫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他受到一位名叫伊莫金·特迪·希尔的老师的深刻影响,这位老师也最终改变了他的人生。“她在我心目中是一位了不起的老师,”史蒂夫说,“她教四年级提高班的课程,她用1个月的时间就了解了我的情况。她极力敦促我学习。她甚至会这样说:‘我真希望你能完成这些作业,你要是能完成我就给你5美元。’就这样,希尔老师激起了我内心的学习的热情。’’

  史蒂夫在那一年学的知识要比其他任何一年都多。他的老师想让他跳过五年级直接进入这个学校的初中阶段学习,史蒂夫的父母没有同意这样做,而是提前让他进入克里滕登中学学习。但克里滕登中学并没有针对优等生做特别的安排,只是把他们和年龄大一点的学生放在一起。

  与此同时,保罗·乔布斯回收欠债的工作也并不顺利。于是,他辞去了这份工作,在这个经济日益发达的半岛城市做起了房地产销售。但他那有点粗暴的个性使他不会成为成功的房地产经纪人,因为干这一行既需要有卑躬屈膝的媚态,又得富有冒险精神。就这样,史蒂夫一家的生活就紧张了起来。

  很快,保罗·乔布斯在与他的老本行“阔别”15年后,又重新拾起了机械师的工作。虽然这需要从最底层一步一个脚印地做起,但他的事业发展较好,很快他们家的日子就不那么紧巴巴的了。保罗在斯拜克特费兹克斯公司负责开发条形码扫描系统,这一系统用于读取产品上的条形码,在世界任何角落的超市里都能用得上。

  然而,史蒂夫念的这所新学校真是不怎么样。因为克里滕登中学的条件比起史蒂夫上的小学来说差多了,甚至在培养学生的才能和特长方面还没走上正轨。当地的警察往往被请来制止学生斗殴,芒廷维尤市的一些地痞流岷惹是生非的本领也让喜欢搞恶作剧的史蒂夫自叹不如。

  史蒂夫心中的自由精神和超常的智力水平在学校这种混乱局面下,也毫无施展和提升的机会了。他渐渐地变得郁郁寡欢,并感到深受挫折。这种情况也促使史蒂夫改变了他的想法,他决定下一年不去这所学校上学了。那年夏天,他把这件事告诉了他的爸爸。经过长时间商量,保罗和克拉拉接受了这一现实,因为他们知道,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史蒂夫就会变成不良少年。他们知道是该做出选择的时候了。

  “他说他实在不想去了(回那所学校上学),”保罗·乔布斯回忆道,“因此我们只好搬家。"

  史蒂夫在11岁的时候,就能以足够的意志力说服他的父母搬家,他这种刚强的个性加上做事专心的品性使他能够克服前进道路上的任何障碍,这一点在史蒂夫小时候就显现了出来。

  在1967年,乔布斯一家搬到加利福尼亚州的洛斯阿尔托斯市,在这个地方,他们忽然发现在曼哈顿计划(ManbattanProject)实施以来,这里竟然聚集着如此多的科技工作人员。不少电子工程师和他们的家人都住在洛斯阿尔托斯及其周围的库比提诺和桑尼维尔市。在那时,洛克希德市作为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一个主要的合作城市已经在崛起,并且设立了大批的电子公司,主要是为了实现美国的宇宙飞船登月计划。电子公司需要生产、应用小型电子器件,然而在当时的美国,对这种小型电子器件的发明与生产完全是从零开始的。从发展历程上说,电子器件的小型化首先得益于晶体管的发明,然后才是集成电路的发明。在这里,史蒂夫随时都能向学识渊博的科技人员请教各种问题,各处也总有一两只箱子里装着废弃不用的电子元件,史蒂夫在放学后就可以把这些器件拆开来看个究竟。他认为,这里和杂乱不堪的芒廷维尤市相比简直就是天堂!

  史蒂夫上了库比提诺中学,在那里,史蒂夫结识了比尔·费尔南德斯一一位律师的儿子。他们俩都不适合做运动员,因为他们都身材矮小、体型瘦弱,动作的协调能力也不好,但他们个性强烈而鲜明,都被同学视为不易接近之人。而对于他们两个“局外人”来说,电子器件是最好的玩伴。他们没有一般青少年可能碰到的难题,比如同学的排斥,体育活动的剧烈、男女生之间的矛盾冲突等等,因为他们可以在学校附近孤零零的生产车间里找寻到自己的快乐,躲在里边一玩就是好几个小时。他们可能已被同学们看做是“古怪”之人,但在那时,费尔南德斯和乔布斯已在工程师和科学家的包围中感受到了浓浓的科学技术氛围。

  “我对史蒂夫·乔布斯印象非常深刻。”布鲁斯·考特尔回忆道,他是史蒂夫在库比提诺初中和霍姆斯特德高中的同学,两人同窗6年。考特尔在高中时就被认为是“最有希望成功的学生”,而他现在也正实现着他的梦想——成为硅谷一家最成功的高级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我们一般人都习惯于游刃有余地处理自己的工作,但史蒂夫不一样,他估计准确,往往用别人一半的工夫就能把整件工作做得非常成功。还有一点给我印象比较深的是,即使他刚入学,也有勇气去尝试这样做,而我自己就没有独立这样做的想法。"

  住在费尔南德斯家街对面的是沃兹尼亚克一家。杰里·沃兹尼亚克是一家之主,他是洛克西德的一名工程师,由于费尔南德斯的父母对电子学一窍不通,杰里就成了比尔在这方面的指导专家。杰里的儿子史蒂夫也对电子学感兴趣,虽然他比费尔南德斯大5岁,但有时他也会参与到费尔南德斯的科学比赛小游戏里来。

  1968年,史蒂夫·乔布斯进入霍姆斯特德高中学习,此时,史蒂夫·沃兹尼亚克正是克罗拉多州立大学的一年级新生,他也想着能在学校做出点惊人之举。经过反复尝试,这位大胆的计算机高手竟然对学校的管理部门搞起了恶作剧。在学校播出一段关于美国大选的怀旧音乐后,计算机里突然一遍又一遍地传出了相当不敬的声音。很显然这是沃兹尼亚克使出的最让人吃惊的一招,如果让学生处的处长知道了是谁干的,这个人只能在学校里低调地再待上1年。没办法,沃兹尼亚克就这样离开了学校,他知道自己不会回来了。

  虽然沃兹尼亚克在学校研究电脑或许能弄出点什么名堂,但他妈妈却认为他是块“呆木头”。因为他对女同学从来都不注意,只会挑战自己。

  “沃兹”,他上小学时就有人这样叫他了。虽然他在某些情况下会依着自己的性子来,但总的来说他还是一个很顺从的年轻人。对于他感兴趣的事情,他的注意力就会高度集中,有时会非常聚精会神,他妈妈要想让他注意一下别的事情,就得用一支铅笔戳一下他的脑袋。除了电子学以及与电子学相关的基础科学和数学外,其他很少东西能引起沃兹的兴趣。他可以夜以继日地为一些小电器设计电路板,但对于一些他不感兴趣的科目,比如文学和社会学,他连最简单的家庭作业都懒得做。自古以来,大凡天才人物都有这样的品性:在一个领域是如此辉煌,而对其他方面则不屑一顾。在他高中结束的时侯,他的英语和历史都基本不及格了。

  尽管沃兹学业不怎么样,也爱搞点恶作剧,但他很快成为库比提诺及其周边的最优秀的技术员,也是比尔·费尔南德斯这些小伙伴们崇拜的偶像。

  在1969年的夏天,沃兹和好朋友艾伦·鲍姆用了1个月的时间为设计一台机械装置制作了各种图表和说明书,装满了整个文件夹。后来,鲍姆去了麻省理工学院,沃兹决定自己完成这项任务,他从废弃的储藏室里找寻所需要的配件,也从支持他的一些电子公司索要了一些。他说服了比尔·费尔南德斯帮他,这的确是一个好主意,因为做事有条不紊的费尔南德斯在沃兹家对面的车间里有一个精心制作的、非常适合设计工作的操作平台。

  “我想设计一种能达成某种特定目标的机械装置,”沃兹后来说,“比方说打开电视,你转一下旋钮,就能对电视有调节功能。对于电脑,你按一下按钮,指示灯就会打开。”最后沃兹成功了,他设计的机械装置果真具有这样的功能。在完成这项设计后,沃兹和比尔还向《圣何塞信使报》(SanJoseMer-curyNews)的记者展示了他们的产品。这个装置虽然并不是多么复杂精妙,但它比打入市场的第一台功能相同的计算机装置要早5年。

  有一天,费尔南德斯邀请史蒂夫·乔布斯去看他和沃兹设计的计算机。这是沃兹和乔布斯的第一次见面,但这次见面并没有多大的意义。因为当时沃兹尼亚克18岁,已经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电子学小专家了,而乔布斯和费尔南德斯比他小5岁,是在电子学实际操作方面一无所知的小孩儿。不错,他们是喜欢摆弄各种电子器件,但他们只是喜欢用激光器和反射镜搞些恶作剧,而不会搞点真正有价值的东西。而此时的沃兹尼亚克已经能在纸上为高级计算机设计电路板了,他还经常去斯坦福线形加速器中心的图书馆想方设法查询最前沿的资料。

  乔布斯在看完这台计算机后,对沃兹的设计能力非常佩服。以前他觉得他在电子学方面的知识是无人可比的,可如今的现实让他清醒了——“在电子学方面沃兹是我遇见的第一个水平比我高的人”。

  史蒂夫·乔布斯很早就从费尔南德斯那里听说过沃兹尼亚克的事迹,他知道沃兹是一个调皮高手。在中学时,沃兹做出的最惊人之举是让霍姆斯特德中学的校长拎着一个笨重的大包在田径场上奔跑,这个包是校长从带锁的橱柜里搜出来的,里面有滴答作响的声音,校长怀疑是定时炸弹,其实里面装的只是一些砖块和一个闹钟。这件事情使得沃兹名声大振,同学们在少年礼堂里把这件事议论了一个晚上,当他第二天回校时同学们都站起来大声为他欢呼。

  史蒂夫·乔布斯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是两个非常相似的人。他们做事都很专心,也都很孤僻,甚至有点不合群,不爱开玩笑,也不是团队里的活跃分子。他们虽然年龄相差5岁,但对电子学同样的热爱弥补了这种差距。沃兹尼亚克对电子学有一种特别的爱好,当他想解释自己兴趣范围内的某一概念或者原理时,他的话就像奔腾的江水一样滔滔不绝。

  乔布斯也有这样的个性,对自己喜欢的事情抱有极大的热情。不论和什么人谈话,他都和谈话人靠得非常近,几乎贴近这个人,然后把他最新的发现接连不断地告诉这个人,每当他决心想同某个人谈话时,是怎么也挡不住他的。后来,他的一位熟人这样评论他:“和史蒂夫·乔布斯谈话就像是从灭火的水龙头那里接水一样。”史蒂夫才智超群,却不苟言笑,不论是在孩童时期,还是以后成了世界级的名入,他都这样。有时人们能看见他笑,但那种真正的、毫无拘束的笑却是少之又少。

  这可能就是史蒂夫和沃兹之间的不同。沃兹尼亚克才智敏捷,喜欢开玩笑,这也是他工作疲劳之后放松身心的方法之一。(几年之后,沃兹在圣何塞开办了一个免费的服务活动,叫做“笑一天”,甚至现在他还向一些好朋友发送小笑话和卡通图片。)沃兹沉浸在计算机和电子学的世界里,而乔布斯则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在那时乔布斯就知道了自己是被收养的,知道了这一点更增加了他要有所作为的愿望。沃兹尼亚克和费尔南德斯设计出的机械装置第一次在他内心激起了奋斗的决心。

  沃兹可能具有实际的操作技术,但史蒂夫·乔布斯却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当他锁定目标时,任何事情都无法阻挡他。这么多年来,史蒂夫身上一直没有改变的就是他那狂放不羁的个性、富有进取心的精神和强烈的个人愿望,他希望通过自己的艰苦拼搏,能成为首届一指的大人物和决策者。在他家搬到洛斯阿尔托斯后,史蒂夫开始了设计频率计数器的工作,这个装置用以跟踪电路中的固定电子频率。当他发现还需要其他元件时,他就抓起电话,拨通了惠普公司的创办人兼总裁比尔·休利特(BillHewlett)的电话。“我只是在帕洛阿尔托市的电话本上看到了他,”乔布斯解释道,“他接了电话,他的确是个好人。他根本不认识我,但和我聊了差不多有20分钟,而且最后还答应给我一些元件。另外,他还让我夏天去惠普工作,在装配线上装配频率计数器……哦,‘装配’这个词太大了,我只是负责拧个螺丝帽。这也无关紧要,能叫我去工作,我就高兴坏了。”

  但随着史蒂夫的渐渐成熟,他开始意识到他的生活中除了电子学或许还应该有些其他的东西。“记得第一天在惠普公司装配线上工作回来,”他深情地回忆道,“我就眉飞色舞地把我在惠普公司的快乐和幸福告诉我的学校监管,一个叫克利斯的家伙,还告诉他在这个世界上我最喜欢的就是电子学。我还问他最喜欢的事情是什么,他看了我一眼,说道:‘性爱!’那一年夏天我了解到了其他很多东西。”

  在中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史蒂夫第一次接触到了大麻。史蒂夫也开始对一些文学作品产生浓厚的兴趣。“我第一次这么冷静,因为我认识了莎士比亚、狄兰·托马斯(DylanThomas)等古典作家。我读了梅尔维尔的作品《白鲸》(M0by-Dick),三年级时,我还上了文学创作课。”他说。

  史蒂夫就这样一如既往地追求着自己的理想。当时美国社会的思想观念,已从20世纪60年代的统一、顺从,转变成了70年代的个人主义思潮。史蒂夫很快地就吸收了这种反文化传统的价值观,他对个人主义非常向往,拒绝受各种规则的约束或胁迫,甚至沉迷于迷幻般的自由世界。史蒂夫努力地实现着自己的价值观,但他并没有那种玩世不恭的嬉皮士特征。

  霍姆斯特德中学虽然是一所很不起眼的学校,但由于它在战后的迅速发展,使它在这个地方小有名气。这所学校的旁边有两条高速公路,学校很有校园气息,另外它还是加利福尼亚州的一所特色学校。在1968年9月,学校开学的时候,史蒂夫·乔布斯和比尔·费尔南德斯就成了这所学校的高中一年级新生。

  这一对好朋友在库比提诺中学上学时就对电子技术有着共同的爱好,但他们都感到在霍姆斯特德中学上学有一个很大的缺憾,因为他们体验不到那种在家时的科学研究氛围了。学校安排了电子学方面的课程一约翰·麦科勒姆老师的电子学(一),两人都决定学习这门课。

  就这样,他们俩成了学校的“电脑迷”。这个名称是硅谷中学给他们的电子学俱乐部成员起的绰号,这个名字是很有学问的。因为这个名字是和对电子学的痴迷联系在一起的,从而避免了其他同学把他们看做是“书呆子”。要知道,在硅谷,热衷于电子学是很“酷”的。

  早在他们进入霍姆斯特德中学的4年前,史蒂夫·沃兹尼亚克就在这所学校科学系的严格管理和强化训练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他在电子学班里屡屡获奖,并成为了数学电子学俱乐部的主席,在科学项目比赛中他也得了奖,另外,他还负责设计了难以计数的电子示意图。而对乔布斯来说,这些东西激不起他的热情,在这所学校学习的几年时间里,他对科学兴趣不大,而对其他东西很感兴趣。

  在高中二年级结束的时候,14岁的乔布斯开始了新的努力方向。这时,他好像对电子学失去了兴趣,因为他在芒廷维尤市海豚游泳俱乐部参加的游泳训练占去了他很多时间,他还参加了水球训练。但他在这方面的兴趣非常短暂。他发现自己并不适合在这方面发展,因为“我不是做运动员的料”。乔布斯一直在寻找能使他感兴趣、能让他全身心投入的事情。

  在芒廷维尤市一个名叫海尔蒂克的商店里,存放着很多废弃不用的电子元件,乱七八糟,到处都是。因为在美国硅谷,可以以任何借口把电子元件扔掉,比如,颜料涂得不好;出错率太高;设计出了新的元件。这些被扔掉的元件往往是非常好的电子元件,而它们时常可以在海尔蒂克商店里找到,另外,在其他的设计间和学生做科学实验的学校里也能找到一些元件。史蒂夫在上中学时,在周末总是想办法到这些地方来做工。

  当费尔南德斯给乔布斯详细展示他和沃兹设计的计算机时,史蒂夫已在周末到海尔蒂克商店做工了,在那里,他对电子元件产生了相当大的兴趣,并且对于这些元件的价格也是非常熟悉,多年都不忘掉。费尔南德斯一沃兹尼亚克的设计使他非常感兴趣,他以后就经常待在费尔南德斯家的车库里,他和沃兹之间的友谊也就这样建立起来了。

  他们之间的友谊形成的部分原因是俩人都喜欢搞恶作剧。乔布斯对于成为一个叛逆者有着强烈的愿望,可他却不愿意付诸实际行动,沃兹则不同,他能够把想法付诸于实践。乔布斯和大名鼎鼎的恶作剧高手沃兹之间的这种友谊使他在同伴中赢得了威望。

  到16岁时,乔布斯的头发就和他的两肩齐平了,在学校里,他的外表也变得越来越与众不同。在行为上,他与那些机灵的嬉皮士们已相差无几了,这些嬉皮士甚至找到了如何破解电报电话公司长途电话系统的窍门,他们通过模拟盗用的电话线路,采用电话公司的信号拨打长途电话,就这样他们掌握了“免费”打长途电话的技术。

  这些嬉皮士中有一个声名远扬的高手,他就是约翰·德拉浦,是IT历史上的十大超级老牌黑客之一,绰号叫“嘎吱船长”(Cap'nCrunch)。他发现“嘎吱嘎吱船长”牌的麦片盒里作为奖品的哨子能够产生2600赫兹的音调,可以用这个哨子向电话话筒吹声,让电话系统开启一个电话呼出的“蓝匣子”,以此侵入电话系统,用户就可以免费打长途电话了。史蒂夫想和他见面,见识一下他的本领,于是就跟着他。最终“嘎吱船长”答应了史蒂夫和沃兹的请求,他带着史蒂夫和沃兹这两个新手,成功地盗用了电话线路,那天晚上,他们向世界各地拨通了长途电话!史蒂夫和沃兹还决定自己设计盗打长途电话的电子装置来达到同样的效果。

  盗打长途电话的一个方法就是用一个称为“蓝匣子”的自制装置。沃兹在斯坦福线形加速器中心的图书馆里做了几次实验性研究,当然有几次也失败了,他提出了一个设计方案,根据这个方案设计的“蓝匣子”要比其他盗打电话高手所用的“蓝匣子”好得多。其中最大的优点就是,它不需要开关,而当有人拨打长途电话时,这个装置就会自动被激活。这一技术上的革新让沃兹尼亚克风光了好多年。

  “我们简直入迷了,”乔布斯说,“真是难以想象,仅仅是制作了这么简单的一个小匣子就能把电话打到世界各地。”当然,没有任何一个电话盗打者认为拨打这种免费电话是一种偷盗行为,实际上,唯一受损的是电话公司,而电话公司的损失在他们这些人看来是无所谓的。还有什么能比这样做更让入感觉荣耀呢?

  在乔布斯和沃兹把盗打电话的模型给他们的朋友看的时候,朋友们的兴趣也被激发起来。很多人都想要这么一只“蓝匣子”,他们成了地地道道的盗打电话者了,为此,他们受到很多入的注意。

  乔布斯靠着从他父亲那里学到的说服人的本领说服了沃兹,要把他们的“蓝匣子"卖掉。乔布斯凭借他购买电子元件时讨价还价的本领,把第一批“蓝匣子”的现款价格提高到每只40美元。沃兹随后进入了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就读,他在自己的宿舍里装配“蓝匣子”,史蒂夫还在自己学校里销售这些装置。在那时,每个“蓝匣子”他们收取150美元,但也允诺如果出了任何问题可以免费维修。后来由于这种装置非常走俏,他们就把价格提高到300美元,当然是卖给那些能负担得起的顾客,学生们还是按照原来的价格购买。

  就这样他们挣了不少钱,也因为这件事,乔布斯对中学学业失去了兴趣。那时候,他认识了克里斯·安·布伦南。克里斯是乔布斯的同学,她很喜欢电影艺术,通常在晚上才从事一些和电影有关的活动,这样就避开了学校的检查。乔布斯很欣赏她的这种叛逆性格,觉得很像他。很快,他们就恋爱了。下午放学后,他们通常在一起散步、喝酒、吸食大麻。“有一天,我们特意到了一块麦田,就是想吸一点迷幻药,”乔布斯回忆道,“突然间,我感觉整个麦田在演奏巴赫的乐曲,那一刻我非常兴奋,感觉自己就好像在指挥交响乐队演出一样。"

  沃兹尼亚克却没有这样的感觉。他心中的美好时光是研究晦涩难懂的电子学知识。

  一开始乔布斯和沃兹设计“蓝匣子”主要是觉得好玩,但事情很快就出现了变化。电话公司采取了非常措施处理盗打电话这件事,这对他们来说就很危险了。有一天晚上,当史蒂夫在一家比萨饼店旁边的一个停车场推销产品时,突然感到一支枪对准了他,就好像一个骗子在敲诈偷窃高手似的。“我当时可以想很多办法逃跑,但任何一种办法都可能导致他向我开枪,我只好把‘蓝匣子’交了出去。"

  乔布斯的热情很快熄灭了。他很想找到其他的生财之道,寻找不到时,苦闷往往郁积心中——一个“蓝匣子”是解除不掉他这种苦闷的。

  乔布斯每个星期总要从硅谷跑到伯克利两三次,因为伯克利是嬉皮士们的世界。他很喜欢这里的氛围,在这里,他常常在湾区漫步,思索各种想法和实践的可能性,而且在这里很少能碰到硅谷的熟人。乔布斯在伯克利的所思所想,也深深地影响了他要去什么样的大学学习的决定。

  乔布斯决定要去就读的学校是位于太平洋沿岸俄勒冈州波特兰市的里德学院(ReedCollege),这是美国西北部一所崇尚自由思想的学校。里德学院以善于培养出类拔萃的人才而著称,同时它也是一所收费很高的私立学校。乔布斯的父母知道这件事后非常吃惊,不仅仅是因为收费很高,还因为里德学院离他们家很远。“然而,史蒂夫说里德学院是他想去的唯一一所大学,假如他不能去那里,其他任何学校他都不去了。"乔布斯的妈妈回忆道。就这样,倔强的乔布斯又一次说服了他的父母。他们穷其所有,把乔布斯送进了里德学院。

  在里德学院,史蒂夫很想取得好成绩,但那不是在学习方面,而是在个人能力方面。因此,他在学习上用的时间要远远少于他用在其他方面的时间。在1972年的秋天,史蒂夫决定不再吸食迷幻药了,把兴趣转到东方哲学上面来,就是想提高一下对东方一些神秘东西的认识,在那时,来自东方的思想潮流冲击着里德学院。在里德学院,从蒂莫西·利里(TimothyLeary)、理查德·阿尔珀特(RichardAlpert)到加里·斯奈德(GarySnyder),这些东方问题专家都有不少学生推崇。

  乔布斯第一学期的成绩很糟糕,加上他那干脆利索的性格,他决定退学并要回所交的学费。然而这之后他还待在学校里,住在别的同学腾出的宿舍里,因为这些同学都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了。里德学院确实是一所比较自由的学校,他们对这种现象并不介意,乔布斯甚至还与学生处的处长杰克·达德曼(JackDudman)成了好朋友。“史蒂夫有一个非常善于探询问题的头脑,这一点很吸引人。”达德曼回忆说,“他不会巧言令色、投机取巧,他对一些事实也不会自然而然地接受,任何东西他都想亲自查看一下。"

  乔布斯退了学,但又能住在学校,没被学校赶出去,因为这个,他成了这所学校的“名人”。在第二学年开始的时候,他继续住在里德学院。“他很精明地意识到,他能在这个学校得到很好的教育,而不用受学分的困扰,在这里谁还想要学分啊?”乔布斯多年的好朋友丹·科特克如是说。(科特克是在里德学院里求学时认识乔布斯的。)那时的乔布斯穷困潦倒,整日无所事事,即使是在他的朋友圈里,他也感觉自己像一个局外人。在他内心深处,想着很多的事情。

  “可以确切地说,史蒂夫心中总是装着他的苹果电脑。从更深层次上分析,他的成功是由于其内心怀有一种深切的不安全感,正是这种不安全感使他必须出去闯荡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另外,由于他从小就是被收养的孩子,他的行事方式并不被大多数人所理解。"科特克说。

  1974年春天,乔布斯回到了他父母那里。有一次偶尔翻阅《圣何塞信使报》时,他看到了阿塔里(Atari)公司的招聘广告,这个公司是在富有朝气的硅谷地区成长起来的,发展的速度之快有点出入意料。阿塔里的崛起主要得益于开发了一种叫做“乒乓”(Pong)的电子游戏,然后以这种游戏迅速打开了市场,但该游戏被安装在桑尼维尔市的一个小地方时,由于玩者众多,游戏线路阻塞严重,因此阿塔里公司迫切需要一个电子机械师解决这一问题。广告上的招聘条件是此人必须是世界知名的电子机械师,公司会为他提供良好的娱乐服务和较高的薪水。乔布斯去应聘了,让他吃惊的是,他被雇用了。

  在那时,阿塔里公司正处在飞速发展的时期。阿尔·奥尔康是该公司的首席工程师,他回忆道:“我们那时对阿塔里公司非常有信心,因为它发展得太快了,我们都希望能在这家公司工作。"

  有一天,阿塔里公司的人事主管告诉奥尔康:“一个非常奇怪的家伙来到公司,他说他不会走,除非我们雇用他。我看,我们或者把他交给警察,或者只能雇用他了。"奥尔康回答说:“把他带进来让我看看。"

  乔布斯被带了进来。“他穿着一身旧衣服,像一个嬉皮士,而且18岁就从里德学院辍学了。我真不知道为什么雇用他,他除了想做这份工作和还有一点活力之外,其他什么都没有。但我正是看中了他内在的那种活力,具备这种活力就能把这件工作做好。而且他还有一种想象力,要知道,想象力的概念是‘一个人内在的想象能力,并不依靠外在的东西’。他的思想很单纯,没有其他任何的杂质。”

  “我把乔布斯介绍给唐·兰(DonLang),他说:‘哦,不要,你把这家伙交给我干什么?他是个令人讨厌的嬉皮士。’后来我们和乔布斯达成了妥协,让他晚上过来,这样并不打扰任何人。

  史蒂夫只是在阿塔里公司做一些小事情。有一天,他去找奥尔康,要求允许他去印度见识一下印度的宗教圣人。在那时,公司在德国的游戏市场出了点问题,奥尔康决定让乔布斯在去东方的路上顺便解决一下这个问题。于是,奥尔康简单地给乔布斯介绍了一下德国那边的情况,就打算让这个顺路去德国的年轻嬉皮士启程,他还提醒乔布斯叫他注意别错过了德国这一站。奥尔康让乔布斯在两个小时内解决问题,结果他真的就在两个小时之内把问题给解决了。

  在德国做短暂停留后,乔布斯光着脚、穿着破烂的衣服就到了印度。这身打扮是他自己想要的,他认为这代表着一种特别的理想追求和审美观。在印度,他第一次遇见了那么多的穷人,他们和加利福尼亚穷困的嬉皮士不一样,因为嬉皮士们的穷困是可以选择的,而印度穷人的贫穷是一种命运的贫穷,是难以改变的。在印度,乔布斯接触到了很多的人和事,让他增长了不少见识。美国和印度在社会物质生活的舒适度方面真是有天壤之别,他以前的所思所想在当时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在印度的这次经历对乔布斯来说真是既惊险又刺激,它完全出乎了乔布斯的预料,也是乔布斯在繁华的硅谷中所体验不到的。但这一切并没有解开乔布斯心中的问题,他内心的那种欲望仍旧没有得到满足。在他回来后,乔布斯决定以一种与以前不同的方式从最基础开始做起。

  史蒂夫从印度回来后,几乎变了一个人,对入冷漠,沉默寡言,整天穿着橘黄色的外袍,头发也剃光了。他又回到了阿塔里公司,想要做原来的工作。这个举止狂放、身着宽松外袍的大男孩到大部分公司的门口一站,可能都会有入叫警察。但20世纪70年代加利福尼亚的阿塔里公司不是这样,他们只是说了句“好吧”,于是,史蒂夫又去工作了。

  在史蒂夫再次回到阿塔里公司后,他感觉在东方寻求真谛的经历和充斥着电子游戏、机械制造的现实之间差距太大,让他备受折磨。他还是保留着嬉皮士风格的审美情趣,这种风格在硅谷很容易保留下来,因为这里距嬉皮士们的圣地旧金山和伯克利太近了。乔布斯又重新和沃兹尼亚克建立了联系,虽然在不知不觉中他对他们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看法,他吹嘘沃兹是技术方面的高手,而他则具有很强的经营能力。

  沃兹那时已在惠普公司工作了,他充分利用了他的老朋友乔布斯重新回到阿塔里公司工作的机会。阿塔里公司当时研发了一种叫“超级赛车”的电子游戏,“这是新一代的车轮驱动游戏,”乔布斯解释说,“沃兹是超级赛车游戏迷,所以我就叫他晚上过来,进入产品车间,他就在那里玩一个晚上。后来,每当我在技术项目上遇到困难时,我就会打断他10分钟,让他过来帮我。他真是我免费请的最优秀的机械师了!”

  沃兹在工作上非常卖力。他并不追求荣誉,就是想多做出点成绩,比如设计出一台计算机,开发出一套游戏软件等。而乔布斯对所有的过程都有准确的把握,因为往往是他策划项目,他知道如何把产品转化成利润。

  阿塔里公司的奠基人诺兰·布什内尔是这样评价乔布斯的,他说:“当他想做某件事时,他给我的计划表都是按天和星期计划的,而不是按月或年计划的,我喜欢他的这种行事风格。”

  据奥尔康回忆,有一天,布什内尔找到乔布斯与他达成了一项开发游戏的协议。布什内尔把这个游戏叫做“突破”(Break-Out),他把这个游戏的制作情况告诉了乔布斯,并希望尽量少用电脑芯片。首席工程师奥尔康负责后勤服务,因为乔布斯只能在晚上没有其他工程师在场的时候才来工作。

  在这个“突破”游戏中,玩家需要不断地向一堵“砖墙”开火,突破这堵墙就算赢得了胜利。要想玩好这个游戏需要有高度集中的注意力、坚决要成功的信念以及紧迫感——所有这些乔布斯和沃兹都具有。

  “突破”的整个设计过程花费了48个小时。公司认为是乔布斯设计了这个游戏,实际上它全部是沃兹的功劳。“史蒂夫的作用只是在沃兹搞设计的时候买些糖果和可乐。”兰迪·威金顿如是说。他是一个很年轻的小伙子,是阿塔里公司临时雇用的,后来他到了苹果公司就职。

  沃兹凭借以前的设计经验,准备用非常少的电脑芯片来完成“突破”的设计。乔布斯把这件事告诉了奥尔康,奥尔康对这个想法大为赞赏,乔布斯要求了1000美元的设计奖金,奥尔康对乔布斯说:“如果这个游戏你用不到50个芯片就能做好,我就给你lOOO美元的奖金。”但乔布斯回来对沃兹说,阿塔里公司只给了600美元。就这样,他只给了沃兹一半。也就是说,沃兹做完“突破”的设计后只赚取了300美元,而乔布斯却得到了700美元。

  后来,奥尔康发现了“突破”设计中的一个问题。他说:“我们对这项设计一无所知,而且由于乔布斯也不懂这项设计,他又不想让我们知道不是他设计的,因此,在‘突破’最终投放市场之前,我们不得不重新进行了设计。”

  沃兹直到1年后才知道这件事的来龙去脉,这件事也让他和乔布斯之间产生难以消除的阴影。那是在一次乘飞机旅行中,沃兹发现奥尔康也在飞机上,就过去和他谈话。那时设计完“突破”已经很长时间了,沃兹当时认为,他可以承认“突破”游戏的电路是他用很少的芯片设计的了。在那次谈话中,奥尔康顺便提到他给了乔布斯1000美元作为完成这项设计的奖金。沃兹当时就感到他的朋友和伙伴乔布斯欺骗了他。其中有一种说法是,沃兹得知这件事后,难过得哭了。

  据乔布斯和沃兹多年的好朋友亚历克斯·菲尔丁说,当乔布斯读到比尔·西蒙(也是本书的合著者)创作的故事《甜苹果?酸苹果?》(OntheFiringLine)时,他非常气愤,就打电话向沃兹解释说:“我根本就记不清那件事了。"乔布斯一直坚持说“记不清那件事了”或是“那件事没发生过”。

  史蒂夫从阿塔里公司得到的这笔钱——先不论是多少,确实给他带来了好运,他用这笔钱买下了位于俄勒冈州的一个称为“All-One’’的农场,这个农场也是他在里德学院的同学居住过的地方。史蒂夫对于向美国北部发展有着极大的热情。他一直投身于电子工业,实现着自己的梦想。最终他实现了自己的理想,他付出了很多,也收获了很多。他凭着自己对电子元件价格的敏感——这得益于他在海尔蒂克做过工,销售过“蓝匣子”,以及他父亲重新创业、从事汽车销售的经历,加上沃兹尼亚克那种神奇般的天赋,他们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他们之间的合作甚至在制作“蓝匣子”之前就已经开始了,他们好像还能设计出来别的东西,然后拿出来卖,但那又是什么呢?

  在1975年1月,有一篇名为《大众电子学》(PopuLarElectronics)的文章发表了,这篇文章介绍了一台阿尔泰(Altair)计算机的详细情况,这标志着人们一直争论的“个人”计算机诞生了。计算机在使用二进制编码以前,人们要采用费时的手工编码,并且需要经过多道操作转换程序,才能把信息输入计算机存储器,而这台计算机的发明预示着二进制的编码方式已获得了很大的突破,它为计算机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道路。当地一位富有远见的教师鲍伯·阿尔布瑞契特和他的同伙一致认为应该号召成立一个电子俱乐部。门洛帕克市是阿尔布瑞契特领导的“自由大学”运动的活动中心,该运动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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