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暗淡的月光下,阿拉莫纳“林荫大道”路旁的贫民窟和芝加哥的贫民窟除了几处显著的区别以外,它们大体上并没什么两样。
芝加哥的贫民窟——像在哈瑞森和运河的那些一样——都是大城市中的小型迷你城。不过,住在这里的全是一些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再有就是各种各样的社会渣滓。民宅虽然看起来很破败,可是它们却相当骄傲而齐整地排列在“街道”的两侧。在尘土飞漫的人行路和“街道”两旁,有着灌木丛和低矮的树木,它们点缀着光秃秃、单调的“街道”。垃圾罐中的火整日整夜地燃烧着,它们一年到头地点着,或是用来驱赶寒气,或是用来驱赶蚊子。
阿拉莫纳的贫民窟也有灌木丛和树木,这里的那些破棚房大多是用油毡纸、波纹铁皮、棕榈叶、板条箱、压平的锡铁皮、破电线或其他能找到的任何东西搭起来的,而且它们分布得杂乱无章。在这里,也没有在垃圾罐中熊熊燃着的火焰。要知道,在这儿,最冷的季节也用不上它,而岛上那些温和的蚊子又大多回旋在附近的城市垃圾场和阿拉迈的沼泽地里。
陈·阿帕那和我坐在他的T型车里。我们的车停在了路边,在我们的前面还停着许多车,这使我感到十分迷惑不解:什么样的贫民窟居民能买得起一辆福特牌小汽车呢。
当然,是我弄错了……
“本地人建起了这个地方,”陈说道,“可是就在几年前,政府让我们把所有的住户都从这里赶走了。”
我听得见海浪的声音,可是却看不到大海的影子,它已经被四处蔓生的灌木丛挡住了。
我不解地问陈:“那么你们为什么不干脆拆除这个地方,把它清理出来呢?”
陈耸了耸肩,回答说:“这不是警察的工作。”
我继续问着:“那是谁的工作?”
陈回答说:“至今还没人管呢。”
我好奇地问:“那么,现在谁住在这呢?”
“现在没有人住在这里。不过那些私酒贩子、皮条客和妓女在这儿找到了栖身之所,在这儿做他们的生意。”
我明白了,这就是城市里警察们网开一面的地方,或源于受贿或基于常理,毕竟这是一个靠旅游和军队支撑的城市,你总得让城市的客人或“庇护主们”能够在度假和休息的时候找到一个用来发泄他们多余精力的地方。
“那么,如果大溪地说得不错,”我说道,“还有其他的一些人住在这里。”
陈默默地点了点头,什么都没说。大溪地定期来这里买他的私酒,告诉我们他在这个地方的边缘地带曾经见过雷曼几次。他还说那也就是前两周的事。当时,那个胆小的男孩,被雷曼的出现吓坏了,偷偷地向私酒贩子打听了一下那个臭名昭著的逃犯的情况,得知雷曼正给一些半白人血统半其他血统的女人拉皮条,他这么做是为了筹一笔钱好逃往美国本土大陆。在罗斯上校率领的州警察的四处围捕中,雷曼一直在山里,或是小镇里,或是火奴鲁鲁的贫民区里(我和陈刚刚查过的那个地方)东躲西藏。现在他准备逃走了。
我也有着同样的打算。
我和陈曾商量是否通过吉登与罗斯上校取得联系,然后再对这里来一次梳蓖式的大搜捕。不过,我们决定还是先确定一下雷曼是否在这里,如果只凭我们两人的力气就抓住他,那么就再好不过了。因为在大规模的袭击行动中,总会有人员伤亡的,而且可能还会有人死去,可是我必须得让雷曼活着。
陈说:“我得呆在暗处,因为这里可能有人认识我。”
不是可能,而是这里的每一个人都认识他。
“好主意,”我一边说,一边下了车,“我可不想被他们当作警察。”
“当你需要我的时候,你一定会看到我的。”陈自信地向我说着。于是,我孤身一人深入了贫民窟——只有我自己和腋下的那把“九毫米”。今晚,我穿着棕色的西装,里面是那件红色的有着鹦鹉图案的阿罗哈衬衫。我在弯曲的小径上闲荡着,绕过树丛,走过了草棚。在我的脚下,玻璃碎片吱嘎直响,糖纸粘住了我的鞋子,路上还有其他各种各样的障碍物。这条破旧街区上的路灯是绑在竹竿上的橙色灯泡,在幽暗的灯光下,每一个路人的脸上都被涂上了一层可怖的黄色。
我在人群中显得一点儿也不起眼。这里是一个多种族混合的小社会,有来猎奇的鬼佬游客,有便装的鬼佬士兵(没有水兵,这得归功于斯特林将军,他取消了海军士兵们的休假),还有那些在罐头厂和甘蔗田里拼命工作了一天的本地工人们。当然,还有那些十七、八岁和二十出头不安分的小伙子们,就像荷瑞斯·伊达和乔·卡哈哈瓦那样的年轻人,以及那些充满着骚动欲求的各种肤色的男人。在这里,各种各样的人来来往往。
妓女们,倚在她们的草棚门口,她们也是各种肤色的大聚会:日本人,中国人,夏威夷和各种肤色的混血女孩。她们都光着脚穿着印有热带图案的纱笼,每一个女人的肩膀和膝盖以下全都露在了外面。在她们的脖子上和胳膊上挂满了各种颜色的珠子,她们猩红的嘴唇上叼着香烟。在我看来,每一个女人都长得一模一样,都有着玩偶似的脸,玩偶式呆板的眼睛。
我已经牢牢地记住了雷曼的面容,所以我一路上仔细察看着那些行人。这里的大部分住户是穿着松松垮垮衬衫的皮条客、私酒贩子和流氓阿飞之流的家伙,他们的手大都插在兜里,可能随时从里面掏出钱,或是大麻烟,或是枪,或是刀。在他们黝黑的脸上有着黑色的眼睛,眼睛里闪烁着冷漠的神情。不论他们是圆脸,还是方脸,或是长脸,什么样的脸上都毫无笑容。
在这样一个罪恶待价而沽的地方,自然缺乏任何快乐的气氛。
在这地方的中心有一小块空地,在一个浅的石质野餐炕上放着一把肮脏的咖啡壶,在咖啡壶的下面,火光一闪一闪地发出橙色的光。就在旁边。一对叼着烟卷的波利尼西亚皮条客正蹲在一张小木桌旁玩着。我看了一眼,发现他们正在玩纸牌。其中一个人长着宽肩膀,留着胡子,穿了一件肮脏的白衬衫,脚下跌着一双拖鞋。而另一个人呢,穿着黄色和橙色相间的阿罗哈衬衫,他是一个肥猪式的家伙,长着稀疏的胡子,他下巴上的皱纹比火奴鲁鲁电话簿的页码还多。我正要跟在两名本地的学生后面离开的时候——那两名学生的手里拿着两瓶私酒——正在这个时候,我差一点撞上了一个人。我转身一看,那是一个椭圆脸的中国女孩,她和这里的其他人不同,在她的眼睛里,闪着生机。
她娇艳地向我笑着,柔情地低声问道:“不想玩玩吗,帅小伙?”
今天晚上已经是第二次有人和我说这样的话了,可惜的是,那个这么叫我的男孩要比这个漂亮的女孩显得更加真诚一些。我靠她很近,以至于那距离足可以使我吻到她。不过,我并没有这么做。我小声问道:“你想挣五美元吗?”那张猩红的小嘴笑了。她的牙齿是黄色的,也许只是因为路灯晃照的缘故。她身上浓郁的香气虽说不是香奈儿五号香水的味道,不过自有它的廉价魅力。我看着她,她可能只有十六岁——“甜蜜的十六岁”,达伦曾这样形容过泰拉,在她那张天真的脸旁,垂着直直的黑色短发。
“进来吧,帅小伙。”她说着。
这次口气听起来要真诚得多,也许她真是这么认为的。我向她说:“我和你想得不一样。”
她皱了皱眉,警惕地说:“别把我绑起来,五美元也不成。”
“不是的,”我笑了一下,“我只想打听点儿事。”
“只想聊聊?”
“只想聊聊,”我轻声说道,“我听说这里有人想找一条船去大陆。”
她耸耸肩,满不在乎地说:“许多人想去呢,难道你不想周游世界吗,帅小伙?”
我非常轻声地说道:“他叫丹尼尔·雷曼。”
她又皱着眉,想了想,这回是她小声说道:“五美元,我告诉你丹·雷曼在哪儿。”
我点点头。
“别说出是谁告诉你的。”
我又点了点头。
“他是一条疯狗,”她把手指在我面前晃了一晃,小声地说,“你可千万别告诉他。”
“我一定不告诉他。”我答应道。
“我告诉你他在哪里,不过,我不带路,你让我进去,你就会看到丹尼尔·雷曼的。”
“好的。他到底在哪儿?”我迫不及待地问着。
她又问了一句:“那么,你的五美元在哪儿呢?”
我给了她五美元。
她把纱笼拉起,将五美元塞入她的吊袜带里,我看到在那里已经有一些花花绿绿的钞票了。当她注意到我正盯着她雪白的大腿时,就微笑着说:“你喜欢安妮娜银行吗?”
“当然了,我希望找个机会再投一些钱进去。”
她咯咯笑着,双臂绕住了我的脖子,在我耳边柔声地说道:“你还有钱吗?我们进去,你过一会儿再去找雷曼,我一定会让你满意的。”
我轻轻把她推开了,然后,我吻了一下我的中指,又把它按在她小巧的鼻尖上。“攒着你的钱吧,宝贝。以后,你去大陆,然后再找一个真正属于你的男人让他满意。”
她眼里跃动着勃勃的生机,微露笑容,不过这一次的笑容是真实的,“有一天我会的,帅小伙。”随后,她的声音几乎低不可闻,“留胡子的男人。”接着她朝那两个玩牌的皮条客点了点头。
最后,她转身进了草棚。
那个留胡子的男人仍然呆在阴影里,在昏黄的路灯下,我看不清他的容貌。不过,当我到火塘边的时候,我一下子看清了那人正是雷曼。他那满脸的络缌胡子也遮不住他脸上的疤痕,仍然是相片上那双呆滞的眼睛,和那被打断过很多次的鼻子。
我慢慢地走到火塘旁边,这里离他们玩牌的地方已经很近了。
我对那个胖子说道:“壶里是什么?咖啡还是茶?”
胖子从他满手的牌上抬起了眼睛,一副米开朗基罗被从雕塑工作中打断的恼怒样子。“咖啡。”他嘟嚷着回答。
“能来一点儿吗?”我愉快地问道。
雷曼说道:“随便。”他的眼睛并没有从手上的牌挪开。
“谢谢。”
我伸手抓住了咖啡壶的黑色把柄,漫不经心地说道:“我听说有人想找一条船去大陆。”
雷曼和那个胖子都一言不发,毫无反应。
在石头上放着几只锡杯,我在其中找到了一只相对干净的杯子——这也就是说,在它的上面,没有漂浮的烟头或者其他什么东西。
“我能帮忙,”我只好自己接着说下去,“什么也别问,那是一条私人的船——富人的游艇。在它的上面有着相当舒适的船舱,而不是和那些烧锅炉的小子们挤在一起。”
“我赢了!”那个胖子纵声大笑着。
“去你的。”雷曼又开始洗牌了。
“你是雷曼,对吧?”我一边说,一边向杯里倒着热气腾腾的咖啡。
他抬头看着我,凶神恶煞的脸上有一种野性的蛮力,就像是某些夏威夷神灵的石像,人们得向那些神献礼,主要是以处女献祭,以免他们降祸于人。
“别提这名字。”他一边说着,一边又继续洗着牌。
我把咖啡壶放在了火塘边上,试着喝了一口咖啡,可是它实在是太烫了。
我说:“告诉我,你到底能出多少钱?也许我们能做成一笔生意。”
“我不认识你。”雷曼冷言冷语地说着,在路灯和火塘中火光的映照下,那双黑眼睛恶魔般地熠熠闪亮,“我从来不和陌生人做生意。”
这时,我把杯中的咖啡泼到了他脸上。他咆哮着,跌跌绊绊地站了起来,结果在他站起来的时候,他撞翻了木桌,牌撒了一地。而那个胖子,以异乎于他重量的速度站了起来。然后,他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抽出了一把刀,那刀锋锐利得足可以把木头刻成一只独木舟。于是,我抓起了咖啡壶,泼了他一脸的热咖啡,虽然这还不足以烫伤他们,不过可以充分引起他们的注意,或者说转移他们的注意,刀子从胖男人的手里跌落了下来。就在这时,我的那支“九毫米”已经抽了出来,当雷曼刚刚擦去脸上和眼睛上的咖啡时,我的枪口已经对准了他。
“我对你不感兴趣,肥猪,”我说道,“雷曼,跟我走。”
“你这个……他妈的警察。”雷曼说着。
“哦,你想在咖啡里加些糖,我很抱歉,我们在城里会提供给你的。”
雷曼面对着黑洞洞的枪口,一支自动手枪,这可是一种可以瞬间杀死人的武器,他应该有足够的理由害怕,而我则应该有足够的理由沾沾自喜。可是,当你面对雷曼这样的亡命徒的时候,沾沾自喜是危险的。他突然拔腿就跑,我还来不及开枪,他已经跑到了我的前面,所以,我射出去的子弹只划破了他的衣服,探伤了他的胳膊。这回,轮到我猛扑上去了。我们两个人像情侣似的紧紧地抱在一起,我们在石头上翻滚着,好在我们的身子下面不是燃着的炭火,不过,猛烈的撞击,尤其是我后背的猛烈撞击使我的眼前金光闪闪。
我俩一起滚到了空场上,他的肩膀狠狠撞着我的前臂,我感到自己的手一点点无力地张开了,手中的枪也掉了出去。这时,我被压在了他的身子下面。当我看到雷曼那张被丑恶扭曲了的脸的时候,我能做的只是用前额狠狠地撞上去,于是我就这么干了,结果我撞到了他的嘴。就在这个时候,我听到他痛苦的嚎叫声和牙齿的断裂声,紧接着他松开了我。我刚从他的身子下面站起来的时候,那只砸碎了泰拉下巴的拳头又击中了我的下巴。这次我可不是眼冒金星了,而是鲜血淋漓和眩晕。虽然这只不过是一瞬间的事,也足以让雷曼起身逃走了。我晕晕糊糊地摸了摸下巴,我没有泰拉那么不走运,我的下巴可没有被那只铁拳打碎。不过,在我站起来的时候,我只看到雷曼在低矮的屋间小道上跑着,我想他一定是想逃到公路上去。
正在这个时候,那个胖子正要弯腰去捡我的“九毫米”。他刚把它拿在手里,我就飞起一脚,踢在了他的屁股上,我踢得是那么狠,如果是在运动场上的话,我想这一脚足以中场得分了。而且,我又踢得那么准,结果他正好落在火塘中,“yow—yow—yow。”他尖叫着跳起了摇摆舞,他的这一行动更因他起身时满身燃亮的橙色光点而增色不少。
可是,我那只可爱的手枪又在哪里呢?我看不见,不过它不可能飞出太远,可是如果我花太多的时间去找它的话,那么雷曼就可能逃走了。我必须追上他,马上,不管我身上有没有武器,而且我想,在他的身上似乎也没带武器。
抓住他是我来这的惟一目的,不是吗?
我沿着雷曼逃走的路追踪着,在十字路口那里停了下来。我四处看了一下,可是到处都找不到我的追踪目标。
他藏进了棚屋?低矮的棚屋密密麻麻地分布在厚密的灌木丛和树木之间,这里一下子变成了鬼城——四下静悄悄的,也许是枪声使所有的人都躲进了棚屋或藏入了树丛,我无法判断。
我不敢走得太快,雷曼很可能从哪个棚屋中一跃而出。于是,我又小心翼翼地退回到火塘那儿。雷曼当然不在那儿,他的胖朋友也不见了。
正在我刚要沿着另一条路找下去的时候,路口处一个接一个地出现了几个身影,没有雷曼,然而他们已经对我构成了很大的威胁。那是三名肤色黝黑的人,他们可能是皮条客,或者是私酒贩子,现在,他们看上去就像这个流氓据点里的大法官,而我则刚刚冒犯了他们的领地。
他们每个人的手里都拿着武器——闪闪的匕首、短棒、木棍。不过,他们的武器倒是没有一件是重复的。
就在这个时候,第四个人出现了,这回儿是雷曼,他的手里也拿着一样武器,是一只枪——不过不是我的,而是他自己的,一支左轮连发手枪。
那么,他刚才并不是打算逃走,而是去装备自己——然后,他又回来找我了。
雷曼向我狰狞地笑着,在他脸上,即使没有我刚才用头撞出来的那个窟窿,他的面容也已经足够狰狞了。
“你犯了一个严重的错误,警官,”雷曼说道,“……一个人来这儿。”
就在这时,一声脆响划过空中,听上去就像枪声一样响亮。而随之而来的惨叫声也很不错,就像是被子弹击中的人发出的,不过这些根本不是手枪产生的戏剧效果。
一个穿着一身白衣的中国小老头出现了,刚才的脆响声是从他灵巧双手中传出的,是皮鞭发出的清脆声音。他的刀疤脸在微光中显得十分阴森可怖,紧闭的双唇浮出一抹儿凌厉的微笑。在他的手腕一起一落之间,我的对手们一个接一个地皮开肉绽。他就像一名在关满野兽的铁笼中的驯兽师一样,快速而优雅地挥动着手中的皮鞭,斑斑血痕出现在那些比他强壮得多的畜生们的前胸和后背上,而他们的嚎叫声和伤痕一样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雷曼的衬衫也被抽裂了,他手中的手枪不由自主地掉落下去。不过,不像那些跪在地上哭嚎的家伙,他又沿着另一条路跑了。
我紧追不舍。这次他是朝向公路那边跑着,阿拉莫纳路上只剩下几辆车还停在那里,陈的那辆小汽车也停在其中。不过,我想,在那里肯定没有雷曼的车,因为他穿过了公路,又继续逃进了树丛中。我仍然在后面紧追不舍,我们两个紧跟着钻进了树丛里。一路上,我们不停地撞断了枝权,撞飞了树叶,踩折了小树枝,最后,又一前一后地冲出了树丛。我们两个人来到了海边,这里可没有白色的沙滩,只有一段没入海洋的岩石斜坡,下面海水幽幽泛着蓝光。
他可能以为会在靠近码头的岸边找到舢板,这样他就能永远地逃出我的追捕了。
可是,今夜没有任何一条船。
我扭住了他,我们一起落入了水里。在落到水里的刹那,我们两个人分开了。过了一会儿,我们都站在齐腰深的水里,面对面地瞪视着对方,雷曼显然正受到前胸鞭伤的折磨。我使出浑身的力气,打出了重量级的一拳,我的这一拳准确地砸在了他那张满是胡子的脸上,我真希望能一拳砸烂他的下巴。
这一拳将他打翻在水里,在他倒下去的时候,他溅起极大的水花。我涉水走了过去,发现凶猛的雷曼现在只能大口大口喘息着。在我确定了他的确没有一点儿还手之力以后,就像拖死拘一样地拽着他的胳膊将他拖到了岸上,全然不管尖锐的岩石是否会划伤他。
我拉着他走出了树丛,他看上去就像是一个梦游的人,全凭着我抓住他后脑的一绺头发给他引领方向。当我们走出树林时,雷曼仍然神志不清地任由我带着他穿过街道,走向停在那边的汽车。
在另一端,那名胖男人从他蹲踞的树丛中幽灵一般地站出来,手里拿着我的枪……
他一边低吼着:“鬼佬警察……”一边将手中的枪对准我。
鞭声过后,胖男人低嚎着,他的后背会留下永久的纪念。我的枪飞脱出来,我毫不费力地接住了,好像我们曾多次练习过一样。
我将雷曼推搡到最近一辆车的车盖上。他瘫在那里,大口喘着气,头抬着,肩膀弯成了弓状。
那个胖男子朝着火奴鲁鲁狂奔着。这时,陈出现在街道上,他仍然把手中的鞭子抽得直响,不过并不是真地打他,不过是想为他加一些奔跑的动力。
我浑身湿透了,精疲力竭地大口喘着气,伤口处虽然阵阵发痛,不过整个人却兴奋得发狂。
陈微笑着走近我,他的手腕灵活一甩,那柄长鞭就卷成了圆形。
“我们该把疑犯带走了吧?”他愉快地问道。
“我可不认为这是查理·陈做得到的。”我一边说着,一边朝着卷起来的皮鞭点点头。
他说道:“让查理·陈见鬼去吧。”
然后,他腋下夹着皮鞭,给晕头晕脑的雷曼带上了手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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