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努努·几米·绘本·努努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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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云上云上 番外之秦衫

  我是秦衫。

  十二岁以前,我是孤儿。我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也不知道母亲是谁,从我有记忆那刻开始,一直在孤儿院里长大,直到后来,我终于忍受不了院长的歧视虐待,稍大孩子们的欺凌侮辱,我选择了逃离。

  我一直流浪在唐人街上。原本跟我同时逃出来的,还有三个孩子,两男一女,后来,他们被抓回去了,只有我,继续深一脚浅一脚过着非人的逃亡生活。

  这样的环境里,我不可能不狡猾,不察言观色,不欺善怕恶。

  一开始,我免不了继续被唐人街上的其他地痞流氓欺负。直到后来,我学会了扮猪吃老虎,学会了狐假虎威。

  为了生存,我依靠上了唐人街上的一个流氓小头头叫做焦哥,我跟在他们身后,他们偷东西抢东西我帮他们望风,声东击西,或者低声恫吓受害者,时间不长,这些事我已经做得纯熟,很受焦哥和他手下的赏识。

  他们吃肉,我喝汤,已经足够维持我的基本生活。

  一开始,我很满足。可是时间不长,我心底的焦虑如同杂草般一天天蔓延开来,那个焦哥,已经有了一个大陆带来的大老婆和一个在美国认识勾搭上的菲律宾小老婆,但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来摸摸我,招惹我,说些让我心惊肉跳的暧昧话。

  我才十二岁,可我知道,我长得很美,而且,我发育得远比同龄的女孩子要成熟。

  我心急如焚,我想找机会摆脱他,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害怕,不敢得罪他。

  机会还是眷顾我了。

  终于有一天,我看到了龙斐陌。那天,大雪纷飞,街上行人稀少,他独自一个人徒步走来,穿着名贵的黑色狐裘大衣,面如冠玉,神情举止看上去就是那种受到极佳教养的世家子弟。他后来跟我说,家里司机不在,他穿过大半个城市去为他弟弟抓药,药方在他身上,无论如何不可以丢。所以,他明明知道这条街的治安是有名的乱,也不惜冒险一试。

  他是焦哥他们心中理想的肥羊。

  也是我的。我决心赌一次。

  上天眷顾我。我赢了。

  他竟然带走了我。我过上了从来不敢梦想的生活。他的义父,是纽约赫赫有名的华人大亨,是他生父的生前至交,视他如珍宝,从来不拂逆他的意思,所以,没过多久,在经历过必不可少的考验和观察之后,他的义父,也成了我的。

  仿佛仅仅一夕时间,我就完成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蜕变。数不尽的华服,美食,奉承,宴会……生活如一道完美的华卷,还仅仅只是在我眼前展开一小角,就足以令我眼花缭乱。

  但我知道,所有这些,都不是我最想要的。

  从他带走我的那一刻起,我最想要的,只是轻轻的,那样一个眼神。

  斐陌是不折不扣一工作狂人。他刚开始学习商业的时候,背着义父跑到纽约一家大公司去推介产品,对方态度极其冷淡怠慢,几乎几分钟便将他打发了出来。我站在外面等他,看到他一脸平静地走出来。那神色,宛如阿修罗般。倘不蒙他喜悦,必然遭殃。

  果然,一年后,事件重演,但角色倒换。

  当年义父在世的时候,很信任一个叫做苏珊娜的美貌无匹的秘书,夸她能干又有头脑,对公司兢兢业业,斐陌接过义父公司的时候,在他的特意关照下,顺理成章把她留了下来。后来呢?

  过程一定精彩,可惜我没眼福。

  我只知道,那天刚好我进办公室找斐陌,看到他微笑着:“谢谢你对公司曾经做出的贡献,然后,”他继续保持笑容,只是我觉得寒意扑面,“你被辞退了,并且,我觉得你去××地方更加合适,需要的话,我可以为你写封推荐信。”

  义父从来放任他,但那次忍不住打电话骂他:“你辞掉她也就罢了,干嘛侮辱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说什么到娱乐场所工作这些话?!”

  他非常镇定地反驳:“那也总比她将我这儿当成娱乐场所好。我需要的是一个秘书,不是一个搔首弄姿的花瓶。”

  以后也发生过类似的事件,但都没这个来得精彩。

  我一直不动声色,冷眼旁观。我是他最得力的助手,我们生活在一起,感情甚笃,外人甚至已经猜疑我是他的地下情人。

  所有的真相,只有我才知道。

  义父的生意做得很大,横跨房地产、酒店业、建筑、投资等多个行业,他精明,多疑,狡诈,没有亲生子女,所以精心栽培斐陌和我。在他的安排下,我们念最好的学校,得到最好的锻炼实践,出入最高级的社交场所。他手上的生意分成两种。台面上的由斐陌负责处理,台面下的,则是我的事。我自小在孤儿院和唐人街锻炼出来的历尽世俗的智慧和不动声色的残忍,在这里得到尽情的发挥。我软语温言,我厉声恫吓,我软硬兼施,所有这些,在我做来挥洒自如。没过多久,我就得到一个暗地里流传的绰号――紫罂粟。因为,我外表美艳、妩媚、温柔可人,而内里坚硬,残忍,不留情面。还因为,我偏爱紫色系的衣服。

  而我之所以偏爱,只因为那个人,他曾经随口说过:“紫色,神秘而安静的颜色。”他可能说过也就忘了,他不知道,这句话,我记了一辈子。

  只可惜,紫色的罂粟,远远没有紫色的桑椹纯粹清澈,干干净净。

  义父缠绵于病榻两年之后,终于逝世。他下葬没多久,突然有一天,斐陌跟我说:“秦衫,我要回中国。”

  “中国?”我愕然,那块神秘而遥远的土地,我太陌生了,以致于我脱口而出,“回去干什么?”

  他站在那面落地窗前,手中端着一杯马丁尼,俯瞰着万家灯火,半晌之后,他非常平静地:“秦衫,你知道吗?”他将手中的酒一饮而尽,“收获的季节到了。”

  我有些反应不过来,隔了很久之后:“那……我呢?”

  他回身看我,他的眼中跟往常一样没有什么情绪,他耸耸肩:“随便你。”

  义父临死前立下遗嘱,除了给斐阁和其他一应相关人等终生衣食无忧的保障之外,其他剩余部分,如果斐陌娶我,100%由我们继承,如果不,则70%我俩平分,30%交由基金会运作以及捐给慈善机构。

  无论怎样,对我而言,已经足够,所以我几乎没有什么犹豫地:“我跟你回去。”我是个贪心的人,尽管没有把握,仍奢望更多。

  他浅浅一笑:“好。不过,”他淡淡地,“要委屈你,暂时我只能给你总裁助理的位置。”

  我明白,听说中国社会讲究关系,错综复杂,斐陌刚空降回去,不可免俗要出面摆平,我也浅浅一笑:“好。”

  我自信,在他的心目中,我还是有着特殊的一席之地。

  所以,后来出现了俞桑瞳,尽管她美貌智慧不亚于我,我也从来没有把她放在心上。我只是没有想到,半路上杀出来个俞桑筱。

  其实我第一次看到她的时候,已经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

  斐阁生日,我看到斐陌上楼,很久之后,我看到一个女子下楼,脸上苍白没有血色,她的一双眼,如宝石般莹莹然,略带羞恼和惊惶。我注意到她唇角微肿。我心中微微一动,但没多想。

  我认识的斐陌,决不可能如此下作。

  我还真是低估她了。

  餐厅里重遇她,我仔仔细细看她,充其量算是清秀的脸,鼻子不够挺,眼睛不够大,唇角线条过于倔强。她对我,对斐陌表现出明显的冷淡和敌意。而斐陌的每句话,都仿佛刻意针对她般。他从未如此过。

  我心中警铃大作。

  果然,斐陌要娶她。不顾任何人,包括龙夫人的反对。他只对我说了一句:“帮我准备一个小型婚礼,不需要任何铺张浪费。”

  我心中的悲哀几乎将我全盘淹没,第一次,我不顾礼仪追到门边,不顾一切地:“为什么?”

  他回身看我,非常淡定地:“抱歉,这是我的私事。”

  我绝望。

  他的知道,远远比他的不知道,更加残忍。

  从第一眼起,我就不喜欢俞桑筱。

  从来没有人,一个这么普通平凡的人,让我如此在意,不喜欢,甚至讨厌。

  她骄傲,自以为是,而不知深浅。这样的人,若是放在商场上,早就被噬吃得尸骨无存。这一点,十个她加起来给俞桑瞳提鞋都不配。

  如果是俞桑瞳,或许我可以释然一些,可是,偏偏是她,莫明其妙八竿子打不着的她。我克制不了自己不去为难她。有关这一点,我已经驾轻就熟。我只是有些投鼠忌器。

  但我想,他对她,其实也不过尔尔。那么寒酸敷衍的婚礼,那么冷漠尴尬的气氛,从来不曾提及的不在意,还有行同陌路的距离和疏离。

  我只是忘记了,这世上还有四个字叫做欲盖弥彰。

  我只是忘记了,希望与失望,一直是孪生姐妹。

  他为自己的新房定购了一整套的中式家具。

  他通过地产中介购置了一座西式洋房,花木扶疏,地理位置极佳,什么都好,除了价格。

  Jane的老板娘状似无意地告诉我,他陪她去挑衣服。她一件一件地试,他一件一件地看。

  有天,我陪他用工作餐,他突然拿过菜单浏览,然后,朝餐厅工作间走去。片刻之后,他走了回来继续吃饭。

  第二天,斐阁跑来告诉我:“昨晚我哥下厨了。”我理解他的大惊小怪。尽管很疼这个弟弟,但如武功高手,斐陌从不轻易出手。

  我心里一动:“是么?”

  斐阁耸耸肩,有些遗憾地:“只可惜做的菜,没几样合我的口味。”

  回想起来,我正是从那时候起,慢慢死心。

  我开始经常出差。不同的城市,不同的人群,不同的场合,无论哪里,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区别。

  到了陌生城市,我偶尔会去PUB放松一下自己。我见惯了商场上的尔虞我诈,还有那些脑满肠肥的男人。放在以前,我会很乐意将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中,只是现在,我十分意兴阑珊。

  我明白斐陌为什么愿意将我带回来,他期望紫罂粟换一种土壤,会开出健康的花朵,结出无害的果实。

  我不会因此而感激他。决不。

  在香港的一家PUB里,我认识了他。二十出头的大男孩,健康高大,阳光俊帅。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中,迷离隐约的灯光下,他一直盯着我。只要我一回头,他就扭转开头。我一笑置之。

  十分钟后,我端起酒杯走过去,看着他,单刀直入地:“为什么一直看我?”

  他瞪大眼睛,脸刷一下涨得通红,几乎是结结巴巴语无伦次地:“我……没有。”

  我仔细打量着他,年轻,还是年轻,脸上隐约可见浅浅的茸毛,原本白皙干净的皮肤,可惜现在有些像猴子的某个部位。

  今天我心情不错,所以我笑了笑:“名字?”

  他的眼睛迅速被点燃。

  不到五分钟,我已经对他的身世背景来龙去脉了如指掌。加拿大某个大学刚毕业,来港旅游。我平白生出几分亲切感。几乎有一个世纪那么长,我没见过这么干净纯粹的男孩子了。

  我们聊了整整一个晚上,天南海北瞎聊一气。我发现,这个看上去腼腆帅气的男孩子,居然骨子里保守、固执,而且,心理居然比看上去要成熟得多。

  后来,在香港几天,他天天晚上约我出来,我总是一口拒绝。直到最后那一晚,他在酒店大厅堵我。他什么也不说,他一直执拗而沉默地跟着我,寸步不离。

  当着酒店里那么多人的面,看着他年轻而受伤的表情,我实在没有办法拉下脸,只好任他牵着我的手,在那个中年男人讶异的目光中,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

  原本那个司机,是来接我去参加一个酒会的。

  那晚,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第二天一早,我便离开香港。我留给他的姓名,职业,年龄,经历,所有的一切,统统都是假的。对他来说,那只是一场春梦,稍纵即逝。

  而对我来说,那意味着一个小小生命的孕育。那就够了。

  斐陌很快就发现了,聪明机敏如他,只说了一句话:“恭喜。小心。”

  我明白他的意思。不会,永远不会。我腹中的这个生命,他(她)的母亲是秦衫,他(她)的父亲,还是秦衫。

  我疏忽了。斐陌从来不会空穴来风。

  各种小道消息随着我腹部逐渐隆起而传得沸沸扬扬。无数的人将暧昧的眼光投向斐陌跟我。我抱歉,并感激他,用不动声色保全了我微不足道的尊严。同时,我又几乎是有些恶意地想,若是俞桑筱知道了,她会怎么想?

  我就是这么恶毒。下意识。

  所以,活该我得到报应。

  一天,我循惯例去龙氏最大合作商之一洽谈下一季合作事宜。对方通知我,由于董事长不在,将由新来的市场部经理接待我。

  我乘电梯上楼,由于身体不便,在敲门时微微气喘。

  门开了。

  我的表情一定像见鬼。我的胸口气闷得仿佛塞了大团大团的棉花。我转身,以明显跟一个孕妇不相称的步伐小跑起来。

  那个春梦,活生生站在我面前。我从来没这么狼狈过。

  更狼狈的日子还在后头。他是董事长的侄子,他假公济私,他打定主意跟我耗上了。我焦头烂额,恨得咬牙切齿,我只能硬着头皮一次又一次跟他交手。没办法,毕竟我欠他。

  他有恃无恐,我被逼无奈。

  斐陌笑我:“这世上毕竟还是有轮回报应。”

  我们一起去为龙氏捐资成立的希望小学剪彩,回来路上,在一个岔路口,我让司机停下,斐陌沉吟片刻:“等我一下。”

  我站在街口,看着母婴坊前他专注的表情,压抑住心底的酸意:“怎么,她……有了么?”

  他回身朝我浅浅一笑:“还不知道,不过,”他的表情,几乎是温柔地,“她太粗心,所以我必须预先实习。”

  我转过脸去。

  十四岁那年的秦衫,终于穿过青春明媚的忧伤,慢慢逝去。

  属于我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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