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老师的第一个新学期终于开始了。
菜鸟一只的我,时间表很快就被排得满满当当的:开新课,听老教师上课,带班级辅导员……几番折腾下来,只有一个字来形容的感觉:累!
按惯例,我带领学生们参观完校园,再带着他们办完诸如助学贷款、分配宿舍、上网选课之类的琐事之后,疲惫之余,将手一挥,“自由活动!”
但是,求知欲极强的某些学生既不怕我,也不肯放过我,每逢周末晚上,经常跑来我宿舍闲磕牙。
因此,我的宿舍,一到周末,经常是满满当当的一屋子人。这些年方十八九岁的学生们,毫不拘束地、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班里班外的事,或者八卦地跟我打听这打听那。
某甲一脸狡黠地坏笑,冲着我直截了当地问:“老师,你今年多大?有男朋友了吗?”
某乙极期盼地看着我,“老师,我们学校的学生能不能结婚?xx学校是可以的哦。”
某丙的表情很旧社会,“老师,大学生活跟我想象的一点都不同,我想退学去创业!”
……
呃?我听着这些千奇百怪的问题,看着他们青春坦然而毫不作伪的脸庞,一笑之余,不免感慨:真的,不是我不明白,是这世界变化快!
我心底蓦地一惊。
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的心境居然隐隐透出如此的苍凉?!
又一个周末,晚上十点钟左右,好不容易送走一拨学生,我挪了挪几近麻木的双腿,捶了捶腰,又瞥了一眼戴着耳机和在上海做博士后的老公QQ聊天、任学生来来去去、半天我自岿然不动的大姐,心中一声叹息:幸福总是相似的,不幸各有各的不同。
大姐是我的室友,芳名戴洁,跟我同一时间应聘到C大任教。她是拿了名校博士学位的外国文学专业的高才生,山东人,个子高挑,典型的美貌与智慧并重的高知女性。更重要的是,大姐在学业上孜孜不倦之余,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一个同样优秀搞计算机的老公刘滨。
遥想当年,二人同在一个美丽海滨城市的一所学校里读本科,刘滨高大姐一届,可算素昧平生,但却在毕业离校、要跨上开往火车站的校车前一个小时,刘滨一眼相中来往的人潮中,气质脱俗、安安静静地捧着书走路的大姐,计算机人的天性发挥无遗:稳、准、狠。他当机立断,气喘吁吁地飞速跑到大姐眼前,“嗖嗖嗖”掏出一张纸,一撕两半,很快在其中一张上写下姓名、电话号码、QQ号、个人主页、地址,递给大姐,再目光炯炯地盯着她,“你的——”
大姐懵懵懂懂地看着面前这个有些莫名其妙的男生,懵懵懂懂地从他手上接过纸条,再懵懵懂懂地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
之后,大姐曾经一度痛心疾首扼腕不已:一向清高自律的外国文学之花就这样插在了牛粪上……她痛定思痛,将所有这一切,归咎于前一天晚上赶作业晚睡精神不济,而被宵小之辈运用“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理论就此一举攻陷。
我知道,大姐是真动了心,要不然,她不会坚贞不贰地苦守了牛郎织女的生活这么多年,每到夜晚来临就精神百倍,五指禅功更是不噼噼啪啪练到半夜绝不会停,功力一天比一天精进。
不一会儿,电话铃响,我去接:“请问找哪位?”
半晌默然,我以为打错了,正想挂,对方又说话了:“林汐,是我——夏言。”
我一愣,“夏言?”有些艰难地问,“你怎么……会有我的号码?”
那么多年不见了,他就仿佛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一般。当年,我刻意断绝了除沙沙之外的几乎一切联系,就是因为不想太过沉溺于过往,但是,夏言……连同他所联结的种种有关过往的记忆,蓦地又涌上心头,还有,还有那个人……
电话那端轻描淡写地道:“沙沙告诉我的。”
我不自觉地微微松了一口气,沙沙,这只披着人皮的鹦鹉——到处学舌。
杜沙沙是我从小到大正正宗宗如假包换、香港人谓之“老死”的手帕交,从幼儿园到小学、中学再到大学,十八九年,我们都厮混在一起,一直到她大学毕业那年弃我而去,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离开校园去社会上拳打脚踢大展宏图。当年的这个G大高才生,如今已是C市——这个J省省会城市的晚间英语新闻播音员,外带市政府领导的御用英文翻译,标标准准的白领丽人,风光无限。
想当初,正是托她如莲灿舌,外加一天一个电话的百般劝说,说C市如何山环水绕,文化璀璨,还拼命给我发E-mail照片,那些藤葛滴绿的古城墙、斜阳辉映的古建筑、钟声隐隐的寺庙,还有我最爱的六朝碑林石刻,着实让我心动,权衡再三,我才弃G大的留校名额来到C大。
又或许,换个环境,我的心情会好很多吧。
电话那端又开口了:“林汐,我现在也在C市,飞越公司。”
我微微一怔。只要是身处J省,无不闻飞越公司的大名,它是J省最为知名的民营企业,也是全省名列前矛的纳税大户。最最重要的是,飞越是夏言他老爸开的,换句话说,夏言是飞越公司的少东。只是,记得沙沙提过,夏言从G大毕业后没多久就去美国留学了,我原来还以为他会在外面多闯荡几年,毕竟国外的MBA在现今的中国还是蛮吃香的,他的个性也不像是那种喜欢坐享其成的人。
于是,我很真诚地微笑了一下,“这么早就接班了啊?”
电话那头也是一笑,“没办法,我老爸身体一直都不太好,希望我早点上手。”
他的孝顺向来人尽皆知。
“有空的话,明天一起吃顿饭吧。”电话那头顿了顿,“我,你,还有沙沙,就当为你接风洗尘。”
“好。”我笑应下来。好久没见沙沙了,说实话,也挺想她的。
他似是欲言又止了一下,但是,停了半晌,最终只是说:“明晚七点,凯悦三楼。晚上六点钟,我开车来接你。”
“好。”夏大少爷尽管和悦,但一旦决定的事历来铁令如山,这点我和沙沙向来谨记。
放下电话,我的思绪,一下子飘得很远。
半晌之后,我重又抬起头来,无意识地环顾了一下室内,我的目光一转,突然看到了大姐书架上的那套《莎翁全集》,心中的痛楚逐渐加深,我再一次地低下了头去,片刻之后,我转过头去,瞪向大姐,一字一句地说:“大姐,不是叫你别把这、套、碍、眼、的、书、放、在、书、架、上?”
看着大姐莫名的样子,我心里的刺痛和无助再一次如浪潮般,无边无际地袭上心头,那年,那年……
那年的那个夏天,那片蓝天,那些悠悠的白云,那明媚的阳光,那个菁菁校园,还有那双曾经略带嘲讽、曾经满含笑意和深情、曾经深深痛楚、曾经……的眼睛,那微微的、几不可闻的轻叹,那张年轻的、不可置信的苍白而绝望的脸……
我低下头去,我闭上了眼,心中一阵潮水缓缓涨上,又慢慢退下,一种锐利的、几近不可抑制的痛,刹那间蔓延全身。
多久,已经有多久,没有过这种情绪了?
不知谁说过,当一个人总是怀旧时,就证明他(她)老了,为什么,为什么,我最近老得特别快?
为什么,当我已经决定把过往的一切全部留在G大,一丝一毫也不带走的时候,往事还是如影随形地跟着我?
是的,我和秦子默、沙沙、夏言是故友。或许,还应该加上唐少麒、唐少麟兄弟俩,从我十六岁到二十岁之间的这一段青春年华中,我的生命和他们是纠缠在一起的。
只是后来,后来……
沙沙和夏言两家是多年世交,我和沙沙是同学兼手帕交,秦子默、夏言、唐少麒是好兄弟兼多年同学,唐少麟和我们是同班同学,而我呢,我和秦子默,是怎么认识的?
就是因为这套叫做《莎翁全集》的书。
那年我十六,他十九。
我们是典型的不打不相识。
记得从我们念初三开始,十四五岁的小男生小女生们,逐渐开始褪去青涩。尽管中考在即,班里仍然轰轰烈烈地开始议论起学校里哪个男生长得帅、哪个女生长得漂亮,或是谁谁穿了什么新衣服。教室里整天叽叽喳喳的,那种扑面而来的青春气息,总是让给我们上生物课的、孙子从小就被带到相隔万里的美国去的老太太,每每看到我们就眯起眼满足地笑。
就在此时,我突然发现,我的密友、初三五班的杜沙沙同学,仿佛一夕间成为了展阳中学公认的校花。一时间,沙沙鲜花巧克力收到手软,求爱信多得看到麻木,出去游玩的邀约也接到不知凡几。
但奇怪的是,沙沙在产生惶恐、不安、窃喜等等复杂情感后没过多久,突然在某一天庄严宣布:从今天起,我、杜沙沙,决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闲杂人等,非请莫近。
最初死活不信,要知道,杜爸是我们市的人大主任,杜妈是一家大医院的院长,作为独生女的沙沙同学娇纵异常,从小到大,唯一不上心的就是学习。并且,她一早就放言,考不上国内大学的话,她就出国镀金去,因此,学习从来就是她丰富多彩生活的小小点缀。
但是,既然连外星飞碟都时不时来造访一下地球,凡事,还是皆有可能。
更何况,以我俩多年来的革命友谊,举凡她积极上进的任何决定,我历来无条件支持。早在我跟沙沙念幼儿园时,她老爸老妈仕途心正浓,压根就无暇管她,每次都是一个看上去就没什么战斗力的老阿姨来接她。再加上沙沙小时候长得漂亮,经常被其他小孩莫名地欺负;而我呢,从小就被哥哥熏陶得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喜欢充好汉强出头。为了她,我跟那些臭小孩们打过好几架,从此,把这个沉重的大包袱扛上肩,就此再也甩不掉,一路被她缠着直到初中。
所以说,我们两人,十多年来,从来都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
记得当杜沙沙声情并茂地向我发布这个特大消息的时候,我正在宿舍里心无旁骛地吃晚上加餐的方便面,听到她的话,咳咳数声,差点呛到:“你是说,你真的、要、好、好、学、习?”我是十万个不相信。
“真的!”杜沙沙同学神色坚定地看着我。
“你可以不逛街不看电影不听广播不看小说不聊天?”我仍然没当回事,边继续吃面边调侃她。
“当然!”杜沙沙同学挺挺胸,史无前例地永往向前。
轮到我呆呆愣住。
不出三天,根据我的冷眼旁观,加上杜沙沙自宣布那天起就违背誓言,每每在夜晚我与周公约会开始的那一刹那,就开始同步转播的滔滔不绝声中,我很快就发现了一个绝对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杜沙沙同学根本就不是转性,而是暗恋上某人了。暗恋上了一个成绩优异、秀外慧中、眼高于顶的高三男生,在纯纯恋慕之心的驱使下,为了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正在孜孜不倦于一项MiionImpoible(不可能的任务)。
也正是从那时起,我从沙沙口中知道了在Z市另外一所重点高中——扬风高中念书的两个男生的名字:夏言和秦子默。
夏言自不必提。夏家和杜家是多年世交,彼此之间熟得不能再熟,而且,夏言同学在杜沙沙同学口中历来风评不佳:“你不知道他那种男生,仗着自己聪明点儿,家里有点钱,从来不把女生当回事。有时候我上午和下午看到他,身边一起逛街的女生都不是同一个人,哼哼……”沙沙不屑地撇撇嘴,一脸的鄙夷。
少女情怀总是诗,人人都想当被徐志摩一辈子铭刻在心的林徽因和佟振保心口那颗永远的朱砂痣,夏言那样的不纯情分子,在沙沙心中自然率先三振出局。
真正让沙沙却上心头的,是秦子默——夏言的同学,两个天之骄子中的另外一个。根据沙沙同学如潮水般层出不穷的形容词,再加上我一向擅长的归纳总结,那就是:如果说夏言是火,绚烂夺目,那么秦子默就是冰,清冷晶澈,但永远拒人于千里之外。再加上篮球、足球、排球举一反三,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温文有礼,对人永远保持距离又不失风度,是沙沙心中典型的、完美无缺的、独一无二的白马王子。
我有些疑惑地问过她:“喂,请问你们见过吗?而且,有这么熟?”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种十全十美的人咧?偶不信,一千个一万个不相信。
杜沙沙笑得很是灿烂,“在夏言家见过两三次,路上还见过一次,其他是听夏言说的呢!夏言眼光高,他说好,一定不会错。”她眼里闪烁着星星点点的光,“他是来我们这借读的哦,家在杭州,西湖、断桥,多浪漫的地方啊!”
眼看小妮子把自己幻想成了和许仙断桥相会的白素贞,我不忍打断她的思绪,只是暗暗撇嘴,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高中生而已,用脚指头想也不会有那么出色。呃,当然,我们学校那头狮子就是异数,但也早就被贴上了“非我族类”的标签,想来也不太令人羡慕。
作为标准的警察家庭的一员,从小到大听到的稀奇古怪的案件多了,所以,我的家教一向就是:越是表面绚烂夺目,内在就越是不堪一击!再加上我那个在法院工作的哥哥,一旦技痒起来,有事没事经常抓住我分析讨论经济、政治、生活各类案情,导致豆蔻年华的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这些浪漫的想象,好像也真的有些不太正常。
杜沙沙同学仍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对我说的话恍若未闻。
自此,虽然我一直未有幸见过这两位,但拜杜沙沙所赐,小到他们的生辰八字,大到身高喜好,我都了然于胸,而且一年后,第一时间就知道他们上了N市全国著名的重点大学——G大。
高一那年,正是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年纪,一直担任展阳中学文学社编辑之职的我,喜欢写一些现在看来幼稚得倒牙的豆腐块;繁重的课业之余,爱逛书店。
高一升高二那年暑假的一个星期天,我没事又晃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小书店,心不在焉地走进去,百无聊赖地看了一圈,正在到处乱看毫无收获中。突然,眼前蓦地一亮,找了N久但久盼未得的一套《莎翁全集》显现在眼前。呵呵呵,上帝啊,阿门,圣母玛利亚啊,我爱你。我胡乱在心中祈祷着多时的愿望终于实现,我积攒N久的零花钱也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说起来,还应该感谢我那个有点多愁善感的老妈,中和了我的部分基因,我狂爱看书,什么杂七杂八的都看,不求甚解,但求痛快。莎士比亚全集啊,罗密欧和朱丽叶,李尔王,王子复仇记……
书啊等着我,我来了……
我极其兴奋,两眼放光地朝那套书飞奔而去,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闲杂人等,但是……但是,用周星星的话来讲,我猜到了开头,却没有猜到结尾……
在我离那套书还有0.01厘米距离的时候,我眼睁睁地看着一只修长的手臂突然间就横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快地取走了那套书。
我愕然愕然再愕然,片刻之后,机械地转过眼去。
一张无比冷静的脸映入我的眼帘,年轻、完美、书卷气,但是,没有一点温度,冷冰冰地带着挑衅瞥了我一眼,转身离去。
如果不是那种略带藐视的眼神,如果不是那审视一只蟑螂般的临去秋波,我也许就会找个角落黯然神伤,慨叹命运之不公去了,但是……
如果时光倒流,我宁愿没有但是,也就不会有后来……
但是,当时年幼无知的我,显然不知道什么叫做尽人事、听天命,只见,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立刻就向那个人扑了过去,“喂,这本书是我先看到的!”懂不懂先来后到,女士优先啊!
冰山先生转过身来,依旧用那种冻得死人的眼神看着我,眼里还是有些微的挑衅,慢吞吞地开口:“可是,它是我先拿到的。”说完,他扬扬手中的书,还刻意地瞥了一下我的脑袋,慢条斯理地补上了一句,“而且,我觉得它在我手里,可以发挥更大的价值。”
我愣了一下,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老半天才转过弯来,敢情他在讽刺我脑容量小,愚笨没文化?
我心底一阵恼怒,虽然我貌不惊人学艺不精,但好歹也是教语文的孟老夫子最得意的弟子啊。
不可动气不可动气,我脑海中立刻浮起老爸常说的:审犯人的时候,一定要迂回、转折、破军,九九十八弯后,再杀它个措手不及。
关键是策略,除了策略,还是策略。
毕竟,这么多年来遇强则强生生不息的林氏家风,不能一朝没落在我手里。
于是,我只是稍稍思忖,便定下心神,一下凑到他面前。我的这个举动,似乎让他稍稍一愣和些微躲闪,但是,我没空仔细研究,只是“呵呵呵呵”假笑数声:“那就是阁下才高八斗,学富五车,脑容量异于常人了?”我瞄了他出现几分变化的脸一眼,又不怀好意地补上一句,“就是不晓得是空心部分多,还是积水部分比较多啊?”
凑近后才发现,这个人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长得还真不赖。只可惜,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本小姐我一向就最最瞧不起跟女生斗的男生!
他原本轻松的眼神瞬间犀利了起来,眼中光芒一闪即逝。他看着我,表情中似是带有几分意外,还有一些我分辨不清的其他情绪,一掠而过。
他就那么站在那儿,静静地没有表情地看着我。
我不为所动,哼了一声,再接再厉:“现在,恐怕是充血部分比较多了吧。”看着他的脸再度出现细微变化,我心里极其痛快,哼哼,who怕who。就算书拿不到了,出口气也够本。
我向来都是恩怨分明,有仇报仇,有怨报怨,最好别惹我!
大概是两尊神杵在面前,极其防碍财神爷造访,坐在我们身后的老板娘开始不耐烦了,尖声喝道:“到底谁要?!”
“我。”他的声音。
“我!”我更高的声音。
而且,我从头到尾一直在瞪他,如果眼光能杀死人,他早就已经死无全尸了。
但是,这个定力超人的冰山男似乎压根就不屑于跟我过招,他只是冷冷地从头到脚,再从脚到头梭巡了我一番,接着回头对着老板娘,口齿清晰、无比冷静地说:“我买,加价50%。”说完,潇洒地掏出钱包,准备付钱。
我瞠目。这个疯子啊,钱多也不是这么花吧!
老板娘脸上顿时笑开一朵无比灿烂的菊花,“好好好,马上就把书装好,来来来,这边付钱。”视我于无物。
半晌之后,我颓然地走出书店的门,呜呜呜,明明知道我穷光蛋一个,还要用钱来刺激我,老天不公!
无意识地一回头,冰山男居然就在我身后,拎着书似笑非笑地看着我,那种跟看一只蟑螂一样的眼神,看着实在是很刺眼。我迅速别过头去,没关系,吐啊吐的就可以给他习惯一下。
我决定,马上、立刻就把身上的钱拿去吃掉,正转念间,马路对面传来一声高叫:“汐汐——”
我闭着眼睛也知道是谁,自然是风摆杨柳美丽出众意气风发的沙沙小姐驾到了。我有气无力地看着她飞快地穿越马路,后面似乎还跟着一个大男生。
当沙沙走到我面前,我正准备窦娥申冤的时候,咦咦咦,这个人居然绕过我,走到我身前的另一个人面前,太诡异了吧!
更诡异的是,我听到后方传来沙沙温柔有礼略带害羞的声音:“子默哥哥,好久不见了。”
我一惊,天!冰山男?沙沙口中那个一日念三遍的秦子默?
我转眼一看,冰山男,哦不,秦子默,正挂着我看了十分刺眼的浅浅微笑,“你好,沙沙,好久不见。”
沙沙像是察觉了什么,有些疑惑地来回看着我们,“你们认识?”
我转过脸去,斩钉截铁地说:“不认识。”也绝对、一定不想认识。
秦子默只是漠然地瞟了我一眼,不吭声。
跟在沙沙后面那个看上去很阳光的男生走了过来,“子默,说买本书,怎么让我等了这么久。我怕你又迷路了,只好过来找你,路上刚巧碰到沙沙。”
说罢,他对着我笑,露出一口整洁的白牙,“你好,想必就是沙沙常说的林汐了,我是夏言。”他又指指冰山男,“我同学,秦子默。”
哦,沙沙常说的“会说会笑会放电的桃花男”到了,我先跟沙沙交换了一下眼色,再礼貌地回应:“你好。”
夏言笑了一下,并不介意沙沙跟我的小小动作,“子默,走吧。”他看看我,“今天我过生日,我叫上一些同学和朋友聚聚,你要没什么事的话,跟沙沙一块来吧。”
我忙摇头,“不用不用,谢谢,我还有事。”
沙沙飞快地冲到我身边,很不给面子地说:“你会有什么事?不是早说好我们下午碰碰头找个地方玩玩的吗?”她使劲地捏了我一下,“一起去一起去,夏言家我熟得很。”
夏言笑开了,“那就一起去吧,人多了才热闹。”
一听此言,沙沙更是不容分说地紧紧拽住我不放。
冰山男一径在旁悠闲纳凉,置身事外一声不吭。
一个重色轻友,一个狷傲狂妄。
我心里愤愤,兼无奈。
形势比人强,片刻之后,我还是不情不愿地跟着他们上了出租车。
夏言家果然豪华,他老爸在J省开着一家规模颇大的公司,很少在家,平时就夏言的爷爷奶奶、还有老妈住着这三层别墅。客厅开着充足的冷气,大得可以开大型舞会,四周一圈布置成自助餐的样子,中间空旷,零星放了几圈沙发供人小憩,上面吊有高高的水晶宫灯,白纱窗帘迎风飘扬,屋外的花园里一片繁花似锦,夕阳西下,无限美好。
也就难怪夏大少爷过尽花丛而不沾一片绿叶了,眼界高嘛,呵呵。
打从一进门开始,我看着那一堆一堆的人,心里就直发怵,一小会儿之后,沙沙领着我走到已经招呼过了好几拨人的夏言面前,“夏大哥。”
夏言忙指着我们对周围的人群说:“这位是杜沙沙,我的小妹妹;这位是沙沙的闺中密友,林汐,这边全是我同学。”他一一介绍下去。
周围传来了一阵若有似无的笑声,有数道眼光胶着在沙沙身上,美女嘛,总是第一眼就能吸引住人,很快沙沙就被包围了。我松了一口气,走到一边,刚拿起一杯水准备喝,一张温和的俊脸就闪入我眼帘:“你好,林汐。”
我抬眼,不认识但又似曾相识,“呃,请问……”
温和男一笑,居然有温如春水的感觉,“唐少麒,夏言的同学。”
我点点头,“你好,”坦言道,“抱歉,刚才没听清。”
蓦然,我灵光一现,大惊,“你和唐少麟……”不会吧,多可怕的事!
温和男居然真的坏坏一笑,“我是少麟的哥哥,你和少麟一个班吧,听少麟说起过你。”
我有些尴尬,只好呵呵地傻笑。
好死不死的,居然碰到我们班那头狮子的哥哥,还真是够倒霉!
说起来,唐少麟同学算是我们学校唯一的、知名度能和校花杜沙沙齐名的风云人物。我常常暗自哀叹:长得帅不是你的错,长得帅又成绩那么好就是你不对了!唐少麟同学从初中起就年年勇夺全国级别的数学、物理、化学比赛一等奖,所以,一进高中就有传言说,他铁定以后是要保送清华北大的。
而且,唐少麟同学绝对、极其、非常的不低调,当我们还天天骑着时速15-20km/h的小自行车锻炼身体的时候,唐同学已经开上了拉风的机车,神出鬼没地成天呼啸来呼啸去。鉴于他功课、运动一把罩的优秀历史,老师们似乎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地任由他去,要知道,每周一的全校升旗仪式还是要仰仗身材高大匀称的唐同学大驾光临的;还有,我们逃课罪不可赦,唐同学逃课就是因为课程太浅无法满足他旺盛的求知欲;我们不允许拉帮结派,唐同学就可以口口声声被尊为老大;我们不允许早恋,唐同学若有似无的恋情传闻就足够可以写成一部源远流长的编年史;最最最重要的是,唐同学脾气很、十分、非常之暴躁,举凡打扫或班级活动,只要不幸与他共事,一有懈怠之处,劈头盖脸的“蠢”、“猪头”、“这个都不知道,你怎么长大的”不绝于耳。于是,初中同学三年,再加高中一年,我们都生活在唐同学的阴影之下,他于我们而言,是天才少年,更像一座不能靠近的瘟神,人人避之唯恐不及,就怕扫到台风尾。
从初一同学开始到现在,我和沙沙尽管小心翼翼地从不敢去招惹他,但也勉强算跟他有过一次交集。
那是念高一的时候,有一次,我和沙沙在午休时偷偷跑到教学楼楼顶,找到一个角落,大谈班上的轶闻趣事。我们俩都是说话直来直去的主儿,讲着讲着,都有点困了,各自轻轻地打盹。
突然,一个细声细气的声音响起来:“唐学长。”
我们俩一惊,八卦本性暴露无遗,飞快从拐角的阴影处探出头来一看,咦,什么时候唐狮子也在?
一个小小巧巧的女生,看上去很秀气,有几分怯怯地站在唐少麟面前,羞涩地递过一个瓶子,“学长,我听说过两天是你生日,送给你。”我们瞪大眼,极其垂涎,要知道,那是当年很流行的幸运星哪,满满一瓶啊!
唐狮子舒服地坐在一个高高的小平台上,上下打量了她一眼,语气平淡地问:“你初几的?”
“初一。”小女生怯怯地说。
唐狮子的声音开始有点火药味:“你才几岁,学这些有的没的,拿回去,要不我去找你们老师!”他语带威胁地又加一句,“好好回去学习,不要再犯傻,听到没!”
小女生都快要哭出来了,飞快转身,落荒而逃。
我和沙沙交换一下同情的目光,小女生勇气可嘉,但知己知彼,方百战不殆啊。你不知道自从唐狮子初二开始,就没有女生敢主动接近他了吗?唐狮子初一开始就光芒四射,再加上长相出众,引得无数女生假借问问题之名接近他,搞得唐狮子不胜其烦,就此定下江湖规矩:要和他交朋友吗?可以,当然可以,绝对可以,但前提是至少拿一个和他一样的奖项。拜托,这个年头,知识经济时代了,最缺最稀罕的就是人才。于是,他不费吹灰之力,成功打败大片花痴女,还带动了一大片学习的良好风潮,惹得辅导员们眉开眼笑。总之,除非他大少爷主动接近你,否则你不能靠近他就对了。
我和沙沙正偷笑间,唐狮子转而朝我们的方向转过来,“出来!”
我们俩战战兢兢地你看我一眼、我看你一眼,站了出来。
唐狮子一跃跳下那个小平台,走到我们面前面无表情地审视了我们一眼,“刚才,是、谁、说我是一头像猪的狮子?”
沙沙十分不讲义气地转过脸去,我一咬牙一闭眼,“是我。”死就死吧。
半天,没动静。我有几分奇怪地重又睁开眼。
唐狮子正眯着眼,仔仔细细地打量我,“你,林汐,你就是那个整天无所事事写一些没营养又无聊的八股文的小女生?”
“关你什么事啊?”我十分冷静地看向他,“那、是、我、的、爱、好!”你管得着啊?你家住太平洋的哦,管得宽。
但是,毕竟是我先八卦他的,于心有愧,几句冷言冷语,就忍忍吧。
他冷冷地用劲地看了我一眼,耸耸肩,一言不发地转身潇洒离去。
“呼——”沙沙迟钝地拍拍心口。
我搭上她的肩,不以为意地笑了笑,“走啦,不要为不相干的人牺牲脑细胞,很不值哎……”
走在前面的、这两年像抽面条一样疯长、长得高高大大的狮子似乎听到了,他顿了一下,但没什么反应,继续下楼去了。
如今,狮子的哥哥就活生生地站在我面前,但是怎么感觉一点都不像啊,狮兄温和得像春水,狮弟就暴躁得像烈焰。
狮子哥哥的一句话唤回了我的思绪:“少麟马上也过来,你们同学可以聊聊。”
“聊——”我一口水差点呛着,我瞥向站在人群中仍然显得那么,呃,客观地讲还是蛮卓尔不群的秦子默,他只是平静地微笑着,一点都不像在书店跟我抢书时的冷傲和臭襥。暗自思忖,今天八成老天和我不对盘,先是碰上冰山男,又要遭遇狮子吼。
过了一会儿,众人随随便便地吃了一点自助餐,然后开始举办假面舞会。面具自然提前准备多多,大家一拥而上,各自去拿道具,早有人给沙沙准备了一个白雪公主的道具,沙沙也给我抢到了一个看上去有点奇怪的巫婆之类的面具,面目狰狞,我无可无不可地带上,反正不会跳舞,当当伟大的壁花小姐吧。
白雪公主快快乐乐地进了舞池,和猪八戒跳起了舞,一首流传N久的蓝色多瑙河,好奇怪的搭配啊,呵呵。
实在无聊至极,趁着月朦胧鸟朦胧气氛也朦胧,我手里拿了个盛满饮料的杯子,端在手里,开始四处乱溜达。
一边闲逛着,我一边时刻注意着沙沙在哪儿。一会儿还要跟她一块儿回去呢,可别把她弄丢了。
要知道,她老妈对她的宝贝程度,直指王夫人对贾宝玉。我就好比她身边的那个袭人,她的去向我是一定要知的。
但不自觉地,我居然也不时偏过脑袋看向舞池,留意那个冰山男到哪里去了,奇怪了,好像一直都没看到呢!
想到这儿,我浑身起了一阵鸡皮疙瘩,摇了摇头,好冷。
心不在焉地晃着,不知不觉中,转到一个拐角处。突然间,前面冒出了一个黑影。我吓了一大跳,手里的杯子顿时向前倾了出去。
满杯可乐,在空中划出一道深褐色的弧线后,姿态优美有惊亦有险地泼上了面前那件T恤。
我被惊住了,忙道歉:“对不起对不起对不……”
一抬头,我的声音硬生生顿住了。
站在我面前的,正是那个背后灵的冰山男。他的衣服上,印出了一大片湿痕。整个前襟,算是毁得差不多了。还好,衣服原本就是深色的,所以倒也不是很明显。
只是,他的双眸,正不动声色地深幽幽地盯住我。
我心中一声哀叹。天要亡我。
明明他欠我一个道歉,现在反倒要我先跟他赔礼,真真叫我情何以堪。但是,我历来恩怨分明,于是,深吸一口气,我十分诚恳地说:“抱歉,呃,这个……”
他一声不响,一直看着我。
我有点苦恼地挠了挠头,看着对面那个一直一声不吭的人,不知道怎么继续下去。
他发觉到我的窘态,挑了挑眉。
我敢发誓,他的嘴角,又牵起了似笑非笑略带嘲讽的弧度。
我低下头去,心底恨恨。时至今日,我总算领教到了什么叫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正胡思乱想间,一个人影掠过我身畔,一个淡淡的声音响了起来:“下次记住,地上没有金元宝,不必费心盯着。”
等到他已经拐过去不见人影了,我还愣愣地站在原地。又过了老半天,我才反应过来。顿时,一阵怒火攻心。
这个该死的冰山男,又在讽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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