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stOrder
或许她说得对,长此下去,终有一天我们会互相埋怨。毕竟我们的感情始于遗弃。正确一点说,是她对我的感情始于被遗弃,而我在被遗弃前早巳爱上她这回事,无补她不爱我这个事实。
爱情不是一个人可以玩的游戏。
“我走了。”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只得牵一牵嘴角;然后送她到她的妹妹家去,跟她挥手道别。回家途中,我思前想后,尤其是那段在街角等她下班,然后一起走路回家的日子,忽明忽灭,暧昧但满足。
我低下头,脸上不禁泛起微笑,这些记忆,正如路边那间小店的咖啡,苦涩但窝心。
是的,我很早以前已爱上了夏心桔,只是她一直没有爱上我,这个我是知道的,虽然我们干着爱人才干的事,但她的身体却一次又一次利用和我最亲密的接触,对我说:“我不爱你。”
该怎么说呢?我爱的人要离开我,我还可以说什么?跟她表白只会令我成为她的负担,我才不要当她心头的一根刺!我爱她,我想她快乐,就此而已。既然她觉得跟我一起不快乐,既然她认为要离开,我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她留下呢?
回到太子道的家,我径自走到床边,和衣躺下,嗅着彼此残留在白色床单上的气息——
那是混和了汗水和泪水的气味,是她的汗水和着我的泪水。我再一次在这张白色的床单上哭了,而且哭得呼天抢地。以眼泪哀悼我对夏心桔的爱。
也不知哭了多久,我昏昏沉沉的睡去。
翌日,我离开了太子道,搬到酒店的服务式住宅去住,那里只有千篇一律毫无个性的装修和家具,以及含浆烫味道的床单被窝,一切都只有形象、味道,丝毫不涉及感情,冷酷得令人打哆嗦。
这样可以减轻我第二次被遗弃的痛苦吗?
我不知道,我真想将自己放逐到天之涯海之角,淹没在某个山峦之中,跟野狼一起生活,随它们嚎叫。
以后的日子,我像很多失恋的男人一样,将精力全花在事业上,令上司眼前一亮,令同事恨得牙痒痒。
不过,成功的事业并不如外人所说,可以治疗淌血的心。
我的事业再如日中天,都没有最爱的人和我分享。我几乎想在手臂上刻字发泄。
一天晚上,当我喝得半醉的从酒吧坐的士回酒店时,收音机传来夏心桔醉人的声音。
我清醒了,张开嘴,想请司机转台,但终于没有作声,因为我心里舍不得,我其实很渴望听见她的声音,或者跟她见面。我一直没有追随狼踪,原来是因为我不想离她太远。
下车后,我飞快的奔上房间,扭开收音机,听见她说:“相对于被遗弃,被人抛弃已算幸运,他一声不响一走了之,那种痛苦才比死更难受。”
夏心桔说的每一个字,都经过空气触及我的皮肤,然后随血液流窜,进人我的心房,令它收缩、抽着,我像患了心绞痛,痛得死去活来。
这一次,我在浆烫的床单上哭了。
我取过电话,打到电台,节目的接线生问我的姓名,我随口称自己为阿浩,然后他着我稍等。
“下一位听众是阿浩,你好吗?”
电话筒传来她的声音,我激动得霎时间答不上话。
“阿浩,你有什么想跟我们分享?”
“我……我想听一听你的声音。”
“嗯?”
“对不起,我没有什么想说,再见。”我挂了线。
自从夏心桔说要走那刻开始,我便变得无言以对,我怕自己一开声便是叫她不要走;我怕只要向她表白,她便会亲口对我说出:“我不爱你”。
我试过被遗弃,亦试过被抛弃;但痛苦不在于此,而是在于失去深爱的人。
随着收音机传来醉人的《LoveisTender》,我的电话响起来。
“喂。”
“喂,刚才那个人是你吗?”
我止住了眼泪,哑口无言。
我看了看电话筒,什么?这不是夏心桔吗?我的神经开始错乱,不知如何是好;我的心开始剧跳,像要从口腔一跃而出。
我含糊地应了一声。
“你终于打电话给我了。”她温柔地说。
“我……”
“还有十五分钟我便下班,我们去喝杯咖啡,好吗?”
“……”
“我在电台门口等你,待会见。”
我挂上电话,呆呆的坐在床上。我听见自己的心在说:“听从你的心。”
于是,我取过车匙证件,到停车场取车,直奔电台。快到达时,我看见夏心桔在路旁开心的朝我挥手,我看见她脸上的笑容,像她等了多时,终于等到我了。
我回报她一个微笑,但那笑容在刹那间凝住,因为我的车子不受控制,撞到路旁的电灯柱,车上的安全气袋悄然弹出,但仍救不了我撕裂的身体,血液从我的口腔溢出,给车头玻璃喷了一抹深红,控诉世事的荒唐。
我的灵魂飘上半空,看见夏心桔高声尖叫,她拼命地走近我的身体,企图将它拖离那堆废铁。
她抱着我的脸,不停叫我支持下去。
她说她还未喝她的咖啡,她还未点她的lastorder……
对,虽然是lastorder,但仍赶得及order。
可是我却犹豫不决,白白错失了order的最后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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