魆黑的夜里,剧烈的喘息声,混合着浓郁的血腥味,王钦背着紧捂腹部的司马超在急速奔跑着,可那个该死的灰衣人却很快就追了上来。
——昨夜的司马超,远没有沈箐燕长庭料想得那么轻松。
他预料了一切,却万万想不到竟然会正面遭遇这个灰衣人。
而对方的身手,竟然高绝到这个程度。
实话说,司马超这人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他身负血海深仇,深知打铁还需自身硬,多年筹谋上攀却从未放下过勤修苦练,他也相当有筋骨天赋,这么些年下来,也就仅仅比燕长庭这个天生的武道天才逊上一筹罢了。
而这逊的一筹,他招式诡异辅以暗器毒物等等还可以填补上一部分。
也算得上是当世一流的高手。
然而他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灰衣人,身手竟然高他这么多!并且,对方战斗经验之丰富远在他之上,应对他那些诡异层出不穷的招数对方游刃有余,刚浑雄劲开山劈石,第一眼就识破了他的虚招直击他的要害。
司马超一个不慎,腹部中刀,登时血流如注滴滴答答。
他见势不妙,立即就撤了。
——司马超艺高人胆大,这趟按计划且战且退一路至褒陵山外,非常顺利,于是他就趁着夜色,急赶至褒陵行宫来当一当这个黄雀。
一开始是非常顺利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他没凑洞窟的热闹,反而迅速绕了一圈,非常幸运地找到第一批逃出来的人。
司马超下手非常之快,瞅准几个,透骨钉无声无息一钉,缀在尾巴的那两三个人就无声扑倒在地,被他拖拽进黑暗里。
他正打算把这些人先藏起来,而后折返洞窟去观察燕长庭那边的进展,谁料突然之间,后脊汗毛一竖,生死之间的第六感直觉发出警报,司马超火速往前一扑,扑倒王钦,两人就地一滚,一个回身,月夜下,一个蒙脸灰衣人无声无色立在他的身后,手中一柄极轻极薄的窄刃长刀,刀尖正处于他方才蹲立的心脏位置。
“锵——”一声短促锐鸣,两人的兵刃重重交击在一起,司马超竟然被震得倒退了两步,他又惊又骇。
两人迅速激斗在一起。
很快,很急,最后司马超负伤了。
而两人打斗的声音惊动了正在前方撤退行宫人马,后者急速往河边逃遁,灰衣人显然出现在这里的原来目标是杀死这些人的,他顾不上司马超,迅速解决了地上几个之后,立即掉头追去。
司马超毫不犹豫,掉头就跑。
什么都没有他的命重要!
黑魆魆的丛林中,四散奔逃的脚步声,很快化作惨叫,那个灰衣人解决了三个方向的逃跑者之后,很快往这边追过来了。
对方身法快得不可思议,身后不断传来惨叫声,有一个比他快点的囚犯,急声:“快点,快点!他们说前面有船!”
话音刚落,他“啊——”一声,扑倒在地,一动不动。
司马超反手拖着王钦,疾速前掠:“快!我们下水——”
他已经粗粗包扎好腹部伤口,一反手一把透骨钉又往后方招呼去,然而非常让人绝望的是,“叮叮叮叮”连续急速的响声,那灰衣人速度竟然不曾减慢多少。
司马超又惊又怒,眼看负伤影响此消彼长,小命危在旦夕,最后一把透骨钉打出去之后,已经拖无可拖,湍急的河水就在七八步外,而仅仅这七八步却咫尺天涯。
最后关头,王钦大喝一声,一把甩开司马超的手,千钧一发,他直接回身一扑,虚晃一招就地一滚,死死抱住灰衣人的大腿!
“大公子!你快走——”
王钦后背立马被戳了一个窟窿,不,他是先被一剑封喉的,然后被一剑封喉之后,他的毅力竟然支撑着他完成了抱腿的动作,并且死死抱着,一动不动,连灰衣人踹他都踹不开!!
王钦用自己的生命,硬生生给司马超拖延了一点时间,他那双暴突的眼睛死死盯着司马超,嘴巴还在动,“快,快——”
司马超目眦尽裂,王钦不是别人!王钦是他从家里带出的人,意义绝对不是陈敏等人可以相比拟的,他心头巨恸,可王钦能争取的时间并不多,灰衣人反应速度快得不可思议,一踹王钦肋骨尽断都没踹开,他立即反手削王钦的手臂!
一边往挪移,一边砍断王钦两条胳膊。
王钦一口狠狠咬在他的大腿上!
最后的一幕,是鲜血狂喷,王钦死无全尸,手臂和头颅都被劈砍下来,司马超紧紧咬着牙关,却不敢耽误一分一毫,这是王钦用生命给他争取来的空隙。
他连小船都顾不上去解,用尽全身力气,往前一扑,避开了灰衣人踢起飞过来的长刀,“噗通”一声,人落入冰冷的河水里。
湍急的河水,一下子就把他冲远了。
最后一刻,司马超发现河岸趴着的人还没死透,被他一拖动了挣扎着往河里爬,他反手拽住这个人,一下子被水流冲走了。
九死一生,勉强脱身。
……
这就是沈箐燕长庭看到的痕迹由来。
不过两人也很快发现了,司马超似乎有点惨啊,因为他们再走上两步,就发现王钦尸体了。
“咦,这不是那个司马超身边的人吗?”好像是副将还是什么的。
“对,叫王钦,是他贴身心腹。”
燕长庭很肯定说。
其实不用他说,司马超能带着一起潜过来的,能不是心腹中的心腹吗?
可现在这人死了,死得还相当凄惨,手臂没了,头也没了,骨碌碌飞到七八丈之外,肋骨齐断明显凹下去一大块,背上五六个血窟窿。
燕长庭检查了一下,“这人应该是死死抱住对方的腿,而后被劈断双臂,还有头,他咬下对方一块肉了。”
他很快做出判断。
沈箐:“那司马超应该是跑了吧?”
燕长庭点点头,王钦很明显是在为司马超争取逃跑空间。
“可惜了。”
他扫了一眼满地的尸首,他和沈箐都猜度是灰衣人干的,对方第一时间要灭口的这批人,很可能和对方阻止他们攻打褒陵有关。
燕长庭脸色并不好看,他并不喜欢这种蒙在鼓里被别人掌握的感觉,简直糟心透了。
“藏头露尾,鼠辈一个。”
他冷冷道。
然而扫视左右,山林间空空如也,只能听见鸟雀鸣叫和湍急的河水声,杳无人踪。
沈箐安慰他:“咱们不是得了好些俘虏吗?说不定会有好消息。”
不过说到这里,两人也不敢久留了,立马就掉头以最快速度折返!
——他们武力值最高的就是燕长庭,也只有燕长庭才能和那个灰衣人一战,独留谢英华他们可不保险啊。
得赶紧回去啊。
沈箐蹦了一下,燕长庭已经转过身,伏低身体,她眨了下眼睛,最后还是跳上去了。
她自暴自弃地想,行吧行吧,背吧背吧,反正来的时候也是这样的了。
燕长庭背阔肩宽,已经一点都看不出曾经的少年单薄了,不过腰身还是劲瘦,肌肉流畅紧实,他手抄着沈箐的腿弯,牢牢将她背在背上。
沈箐手叠放在他的肩背上,下巴放上去,呼呼的风声在耳边过,她出神半晌,轻轻叹了口气。
百般滋味。
自己也不知自己在叹什么。
……
一行人生怕被人趁机抄了底,开足马力,急速纵掠,很快赶回了隐蔽点。
谢英华和抱着襁褓的百里珍迎了上来,“怎么回来这么快?”
好在是他们杞人忧天了,风平浪静,隐蔽点好好的。
不过沈箐也不打算多留了,既然完事儿了,那就走吧。
“咱们先回西垣吧。”
照理木哥已经把褒陵取下来了,但这到底是曾是燕殷老巢,还是回归中军保险些。
不过想到燕殷老巢,沈箐原想自己留下来再搜搜看有没有其他蛛丝马迹的,但燕长庭坚决不同意,她拗不过他,只好作罢。
于是去信一封,再把荣王的人留下一个,这里就交给他们两人了。
当天,沈箐等人就迅速折返了。
离开山区,燕长庭召了车马,大家小心翼翼把伤员都挪上去,沈箐也占一辆,胡大夫说她可能会发烧,到这会儿她终于感觉额头似乎有点微微发烫了,不过她精神非常之好,不疲也不困,就在她纠结着要不要躺下睡一觉的时候,胡大夫火速打发人来了!
“那个刺青师!”
百里珍跑出一头大汗,她玩够了小婴儿,把她还给沈箐,然后就颠颠儿去胡大夫那边凑热闹了,“快!老胡说他快不行,清醒不了多久就要死了!!”
沈箐和车辕上的燕长庭对视一眼,方才还在拉扯要不要睡觉的两人迅速跳下车,沈箐往百里珍马背后一翻身坐好,“快走!”
燕长庭和沈箐迅速赶了过去,此时的两人,完全顾不上彼此之间的那点私密事了,燕长庭一跃人就在车辕上,沈箐一伸手,他握住她的手腕一拽一带,沈箐就站在他身边,两人低头一钻,同时进了车厢。
多年的默契,迅速得不得了。
百里珍“淦”了一声,也顾不上吐槽,赶紧翻身下马也钻了进去。
沈箐一进车厢,立即明白胡大夫为什么这么急了,那个老头头发披散衣襟大开,头部胸腹刺满了密密麻麻的银针,呼吸紊乱又急又细,显然是胡大夫眼见他急转直下要不行了,强行用金针催动最后一点生命力,硬是让他醒转过来。
稍纵即逝。
“你是谁?皇帝为什么关你?你是刺青师吗?暗卫为什么保护你又要杀你?!”
沈箐一眼就看明白了,劈头盖脸就问。
“你若有儿孙,我可全力救你儿孙;他们要是在外面,我保他们一生富贵!你有什么心愿都可以告诉我,落叶归根,葬归故土?!”
这个老头,原来只是微微睁开一点眼缝,喘息像拉风箱似的,但沈箐噼里啪啦说到最后一句,他却像突然被惊醒了,吃力睁开眼睛,直直盯着头顶的车窗。
他想开窗?
沈箐福至心灵,唰一下把窗推开了,呼呼的北风灌了进来,还有刺目的日光,她说:“你重见天日了!”
“你是哪里人?我送你回乡吧!”
老头大滴大滴眼泪淌了下来,突然时间,老泪纵横,他贪婪看着有些灰蒙蒙的天空,半晌,吃力转过头,“……老,老朽,是桂岭屏乡人……老家牛头,牛头岭,姓王。”
“我,我年轻的时候……随师父学艺,青出于蓝,远近蜚声,正是在褒、褒陵城,我是个刺青师傅,……”
不等沈箐再问,老头落泪一阵,就挣扎着说出他的故事。
他也不知什么皇帝不皇帝的。
只知道一天打烊的傍晚,家里突然来了一群人,将他绑去,从此不见天日。
他有吃有喝,居住在洞窟内,他不知道身在何处,只知道每隔一年,就会被蒙上眼睛带上马车,去给一个人的刺青加色。
其实老头还是谦逊了,他是褒陵非常有名刺青师,手艺栩栩如生,经久不变,还能给旧刺青添色。
要知道如今的染料问题,刺青和后世不一样,当时漂亮,但过上个十年八载,再好的刺青也会褪色。
之后就要年年添色。
毕竟后加的到底不一样,要维持皮肤自然完整光滑,就没法和新刺时一样了。
“……那人身上的像胎记,但,但我一眼就看出来了……是个刺青。”
只是刺的手艺太好了,让它看起来仿佛一个胎记。
本来还能再过几年才添色的,但那孩子显然是很小时候就被刺上的了,他会长,所以淡色得格外快。
老头当年第一次见到那个刺青的时候,刺青甚至有点变形了,他花了很大的功夫才修补成功并顺利添色,也是因此,他保住了自己的小命。
之后,就被囚禁,每年去精修那个刺青。
“……有,有时候远些,得,得一个多月的路程……偶尔一次很近,当,当晚就到了,……”
老头断断续续说着,目光越来越涣散,声音也越来越低,沈箐心里着急,她想抓重点问,可问题她不知道重点是什么。
这个时候,身后不知何时来的黄涛留下的人,也就是荣王的心腹,叫许渐的,他露出一种不可思议的表情,急声抢问:“那个刺青!……是不是在后背左肩胛往下一寸,色如涂朱,形如凤凰振翅?!”
“那是不是个二十左右的年轻男子!燕额广颌,鹰目,面相英伟!!”
沈箐急忙回头看他,又赶紧回头看老头。
老头吃了一惊,“……你,你怎么,怎么知道?”
说到这个困他暗无天日的刺青,老头激动起来了,“是!正是了!……背左肩胛往下一寸!色,色如涂朱,形如凤凰振翅!”
“八年了!……八年,我家的人全死了呜呜,我,我以为,我也要死在那里头了……”
老头激动过后,声音很快转弱,他呼吸已经微弱到极点,终于不可闻了。
燕长庭伸手一探,“死了。”
所有人的目光立即转向许渐。
这么大冷的天,许渐沁出一头的细汗,他眼里仍然残留着不可思议的惊骇,“……你们是不知道,太.祖生来背胛有胎记,色如涂朱,形如凤凰振翅,人间少见,传言他是生来就是解救万民的!”
当然,这类什么红日投怀、斩白蛇带书之类的神话传说,一般都是已经登基了的皇帝给自己加光环的,以证明君权神授而他正是天命所归。
但,这里也有一个基础,太.祖那胎记是真的。
他确实有这么一个非常稀罕的胎记,并引以为傲。
古人一定程度都迷信,他到了这份上,也相信了这个天命所归。
燕殷之所以这么受宠,甚至还以国号为名,尤其后者,“正是因为他有一个和太.祖一模一样的胎记!”
这个孩子生下来,太.祖大喜过望,据说当时还下旨礼部大祭天地祖庙。
当时魏皇后宏文太子还在呢,这可以说做得非常出格了。
说到这里,大家都有些明白了,沈箐和燕长庭百里珍面面相觑,百里珍:“……那这么说,这胎记是虞太后造假的?”
“不,”沈箐摇摇头,“应该是真的。”
这么小婴儿,刚刚出生,谁敢给他刺青啊,这是疯了吧?
在古代,在皇家,什么都没有生养一个健康的皇子来得有保障了。
而且更重要的是,燕殷前头其实有好几个同胞哥哥的,虞太后生了足足六个,可惜都没立住,她甚至灰心丧气得一度把荣王养在膝下了,这种情况下,好不容易高龄再孕,谁动她儿子她估计得和对方拼命。
不可能刺青的。
况且生出来的孩子,会抱出去给太.祖看,这才是大佬才是皇帝,谁敢耽误,所以,胎记只能是真的。
许渐也点点头。
他也不怀疑虞太后幼子的胎记是假的。
“……所以,难道燕殷不是虞太后的儿子?!”
一轮分析下来,得到了这个不可思议的答案。
否则,没法解释他为什么私下弄刺青啊!
沈箐不可置信。
“可,可那又和那个灰衣人有什么关系?”
这个问题,没有人能回答。
沈箐捂了捂额头,“那这里就产生两个问题了。”
“虞太后的儿子呢?”
“燕殷又是谁的儿子?”
“还有,这虞太后肯定视这幼子如眼珠子似的,谁能在她眼皮子底下调换了她儿子啊?”
不能吧,她又不是沈恬。
虞太后可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帝妃啊。
深宫内菀的。
除非太.祖干的。
可太.祖疯了才把帝位和辛辛苦苦打下的江山传给别人的儿子吧。
所以这个假设根本不成立啊。
许渐回忆半晌,却想起了一桩旧事,“不,还是有可能的!”
沈箐精神一振,“怎么说?”
“你们不知道,当年的虞妃,也不是一帆风顺的。”
虞妃宠冠后宫,可不代表太.祖没有其他女人,况且太.祖后宫的妃妾们,有不少都是出自前朝功臣家中,或女或妹,不足而一。
看在她们父兄份上,太.祖往往甚多优容。
虞太后的崛起,侵犯的是所有后宫妃嫔的利益,这些女人纠合在一起,虞太后大大小小的明亏暗亏也是吃了无数的。
黄涛和许渐都出身羽林卫,两人的父亲就是荣王封王后配的亲卫,两辈人围着宫廷打转,又由于荣王的缘故,对这虞太后格外熟悉。
“十四皇子出生才几个月,就见了喜。”
所谓见喜,也就是天花。
烈性传染,这么丁点大的孩子,九死一生。
虞太后的香云宫当即闭锁了,孩子连同他身边的所有宫人一并被连夜移出往西村的前朝行宫。
虞太后哭得肝肠寸断,可也阻止不了。
接下来整个皇宫大消杀。
“但十四皇子倒命大得很,居然活下来了。”
熬过了痘诊,在御医精心照料下捡回了一条小命,快一岁才回宫的,瘦得有些脱相,不过长大不小。
许渐当时是荣王的书房随侍,又因年纪小能出入后宫,还曾亲眼见过他。
这么丁点大的孩子,几个月时间加大病,是最容易鱼目混珠了。
许渐很肯定说:“倘若李代桃僵,应是发生在这里了!”
啧。
沈箐和燕长庭对视一眼,她撸了一把刘海,“……真的是不可思议。”
谁说不是呢?
不过这么一来,燕殷给虞太后下毒可就说得通了。
车厢内静了一会儿,大家面面相觑。
半晌,徐渐抹了一把脸,“我先给主子去个讯。”
“好。”
沈箐舔了舔唇,“我写封信你给我捎过去。”
作者有话说:
终于揭晓了,燕殷不是虞太后的儿子,他是很小的时候被人给换上去的
中午好呀宝宝们!阿秀来也~哈哈给你们一个超大的么么啾!明天见啦嘿嘿~(づ ̄3 ̄)づ
最后还要感谢“阿呆”扔的地雷哒,笔芯笔芯!
以及给文文灌溉白白液体的大宝贝们!啾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