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言情小说不属于穷人
程厦被推出来的时候,脸色惨白,只剩一口颤巍巍的气。
医生说他尚有危险,要留院观察。
按理说,我应该留在身边衣不解带的照顾他的。
言情小说不都是这么写的吗?你在一个男人最脆弱的时候细心照料他,他就会爱你爱得死去活来。
可是图纸好不容易赶出来,我们需要抢工期,我的电话自从开机之后,就没停过。
我对程厦说:“换洗衣服给你拿来了,护工也请好了,我得去一趟现场。”
他现在说话都是慢腾腾的:“没事,我现在没什么问题了,你去忙吧。”
“那我走了。”
我最后回头看了程厦一眼,他穿着病号服,呆呆的看着我,一绺头发搭在额头上,像一只毛发蓬乱的小狗。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这个场景,我应该亲他一下再走。
正当我愣神时候,传来于诗萱的大呼小叫的声音:“程厦,你怎么起来啦!快躺下!”
她拎着一桶鸡汤,化了淡妆,仍然掩饰不住黑眼圈——看来应该是熬了一晚上。
“我和于工请了两天假,这两天我照顾程厦就行,姐姐不用过来了。”
她放下鸡汤之后,坚持要送我,但我知道说这番话才是重点。
我说:“那就辛苦你了。”
言情小说写的都是灰姑娘,但终归都得是不缺钱的人才玩得起。
回到工地后,我就像陀螺一样转,终于喘一口气的时候,已经是四天之后了。
严磊发了微信给我,是一张图片,红房子门口,程厦正在为于诗萱开车门,于诗萱仰头看着他,笑容灿烂得像个小太阳。
严磊:郎情妾意。
我长舒一口气,看来他出院了,我还是没来得及去接他。
我想起程厦刚醒来的时候,我坐在他身边看检查单,挨个百度那些异常项都是什么意思。
他怎么会有那么多的毛病,个个不致命,个个很危险。
“打工人怎么可能没毛病的?”他自嘲的道,皮肤仍然苍白,衬得眉毛和头发格外的黑。
“不是每个打工人都会突发心梗的好吗?”我合上检查单,说:“我知道你可能会怪我,刚才我给阿姨发了微信。”
我一直有他妈妈的微信号,只是除了逢年过节问候一下,平时都不联系。
但都进手术室了,必须得通知他妈,毕竟我们连字都签不了。
他没说话,只安静的看着我。
“她暂时没回。”我说:“等看见了,肯定骂你一顿。”
“她不会回的。”他说:“她过世了,三年前。”
我手一松,手里那个削了一半的苹果咣当一声落在了地上,滚了很远。
“是生病吗?”
“被杀。”
我们长大的那个东北小城叫金帛市。
程厦的妈妈就是金帛大酒店的经理。
我很小的时候,觉得那里像是王宫一样,金碧辉煌,穿制服的服务员小姐像从外国电影里走出来一样,我只在玻璃窗外眼巴巴的看过她们的圣诞树。
谁也没想到那样大、那样漂亮的酒店会有一天不复存在。
还是毫无来由的那种。
程厦的妈妈也因此下岗了,不过这对她影响不大,她又开了一家美容院,把生活大部分时间都花在照顾程厦上。
但对其他人而言,则是灭顶一样的打击。
那时候金帛的服务员,漂亮高贵的像是孔雀,金帛倒了,这些孔雀四散而去,去做保姆、清洁工、售货员……
杀人者是一个叫赵莉娟的女人,下岗那年三十六岁,去了一家私人酒店去做保洁员,可是性子孤傲,爱钻牛角尖,三天两头被辞退。
被辞退怎么办呢?她丈夫瘫痪在床,她还要养一个正值青春期的儿子。于是开始走进了街头的美发店……
这么浑浑噩噩的过了十几年,丈夫去世了,儿子去了另外的城市生活,不肯认她,她又老又病,退休金工龄又出了问题。
她去找谁呢?她谁也不认识,只认识当初的宋经理。
对于宋经理来说,金帛的一切都已经是一场陈年旧梦,突然间来了个气势汹汹的女疯子朝她讨说法,她柔声解释、礼貌得体。
然后换来的是插入胸口的一把钢刀。
她一直插了六刀。
程厦说:“我回去的时候,都不认识我妈了,她那么爱漂亮的一个人。”
“那凶手抓住了吗?”
“自杀了。”
又是一阵沉默。
我伸手将程厦抱在怀里,小声说:“对不起。”
他的声音闷闷的传出来:“你说什么对不起。”
“那时候我应该陪着你的。”
我不知道他当时是怎么面对这一切的。
他这辈子被父母保护的那样好,只需要读书考试,而他书读得又顺风顺水,一辈子没有受过任何命运的为难。
却要骤然面对一场凶杀,一场仇人已死的剧痛。
“是的,当时我就在想,如果你在该多好啊。”他在我怀里轻声说,眼泪慢慢濡湿了我的衣服。
我当时在干嘛呢?
我可能在工地上忙乱的嘶吼,也可能在焦头烂额计算着数据,总之,我一定是为生计奔忙。
就像现在一样。
非常非常喜欢他,喜欢了很多年,他有生命危险我恨不得陪他去死,可是一旦他脱离危险,我就要为揾食奔走。
或许还是于诗萱这样一直等的女孩子更加适合他,至少,她能拿出来的爱情纯然无畏。
回神的时候,严磊又发来微信:“还记不记得欠我一顿饭呢,任总?”
我回复:“中午吧,我请客。“
这次我选了一家很有情调的西餐厅,多有情调呢?它人均1000。
老冯教过我,你要说的话有多重要,就要去多贵的餐厅。
严磊很夸张的说:“姐姐,你搞这么大是要求婚吗?”
“跟谁求婚啊?你吗?”
“那大可不必”他开玩笑道:“你的话,麦当劳就行。”
我没有再搭茬,而是低头点餐,然后道:“说起来,我人生第一次吃西餐,还是程厦他爸妈带我来的,那时候我刀叉不会用,他妈妈就替我把牛排切好了教我。”
严磊有点尴尬:“你们小时候关系那么好啊!”
“算是吧。他爸妈属于那种有很多爱,不介意分给别人。”我自嘲的笑了一下:“包括儿子的追求者。”
“哈?”严磊是真的吃惊:“我以为他追你呢!”
我笑了一下:“你为什么会这么觉得?”
他犹犹豫豫的答:“也没什么,就是你挺好看啊,又大方,说你追程厦那个闷葫芦挺不可思议的。”
“应该是因为你看到他为了我的事情特别拼吧?毕竟一个人做三个人活,还能提前完成,真的不是一般的辛苦。”
严磊的笑容凝固了,他问:“冬雪,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我的意思就是,那图纸你一笔都没动过。”
我一直在想,为什么程厦会累成这样,后来仔细看图纸才想明白,所有的修改,都是他一个人在短短三天内完成的。
于工快退了,根本不想管我们这烂摊子,于诗萱贪玩且又是个助理,而严磊,每次开会只会把程厦的观点换个说法出来,他根本就是只做出一付勤奋的样子,一直在消极怠工。
而程厦是真的急,熬夜把他的那一份也肝了出来。
“而你也不是对我有什么意思,你就是觉得当他的面把他的女神泡到手,特别有面子。”我道:“这么欺负人可不对。”
尤其欺负我的白月光。
我有一万种方式可以报复他,我选择了最文雅的一种。
严磊总是微笑的脸,彻底冷下来:“你说什么呢?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我说:“其实我们是一类人,实力不够,家境不行,就得拍领导马屁,变着花样的搞点小动作,但是于工退了,也不会是你,知道为什么吗?”
严磊冷漠的看着我,一言不发。
我用手机挑了一张照片递给他,是他们建筑院长和一群中年男人的合影,配文是恰同学少年。然后下一张,是程厦的全家福。
我指着其中一个人说:“这个男的,是程厦他爸爸,和你们院长是大学同学。”
严磊震惊的看看那张照片,又不可置信的看看我。
“他进所后,你一直肆无忌惮的欺负他,S大有什么了不起的,专业能力强有什么了不起,还不是被你踩在脚底下。”我看着他的眼睛,弯起一个笑容:“现在知道了吗?他只是让着你。”
这句话的潜台词是:你就是个小丑。
严磊脸红一阵白一阵的,强作镇定道:“他清高,他不屑争,所以你来为他打抱不平来了?”
我一笑:“其实我是为你好,严磊。”
“我说了,我们是一类人,论溜须拍马,揣摩上意,我是专家中的专家,可是我很快就明白,这些只是穷人间互相撕咬的戏码,那些出生在罗马的人,永远会得到最公平的对待。”
“所以你不要卷这条路,没有用的。”我笑道:“相信我,你嫉恨程厦,把他当成敌人,最后倒霉的只有你自己而已。”
说完,我起身拿衣服,显然我们俩现在已经不是可以共进午餐的关系,幸好我只点了他一人份。
能省点是点,我还有房贷要还。
最后,我回头看向严磊,完成最后一轮PUA:“想要赢过这些人,靠得不是小动作,而是他不愿做的事情你能做,他不敢做的事情你敢做,这是这个社会给我们唯一一条路,肺腑之言,可听可不听。”
严磊坐在原地,脸色苍白,显然是听进去了。
很好。
也不枉我这么精心的骗他一场。
不过也不算骗。
于诗萱的确说过,于工本来就属意程厦——马屁精固然可爱,但是能撑起一个组的,还是得有点实力。
程厦他爸爸和院长也的确都是清华毕业的,只不过一个学法律,一个学建筑,并不认识。
那张合照,是我P的。
反正中年男人长得都差不多,严磊就看了一眼,也记不住。
谁让我有院长的朋友圈,他没有。
都说了在溜须拍马这条路上,他只够做我徒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