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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津雪 正文 番外 01

所属书籍: 迷津雪

    番外01

    《如堕》

    ·

    “这世界永不缺登山者。”

    “你无法迈过的,总有人可以。”-

    约翰带领的徒步小团一行共六人,四男两女,其中只有两名华裔。

    作为被各大权威杂志和全球户外爱好者们公认的顶级徒步路线,挑战位于尼泊尔境内的EBC环线是每个徒步爱好者心中的梦想。

    从简陋又危险的卢卡拉机场出发,所有人脸上都写满了期待和兴奋。

    颠簸的飞行让徒步开头便充满了刺激,从飞机上下来时林恒脸色惨白,扶着雕像干呕。

    作为团里唯二的华裔,他性格既不开朗,也不是徒步爱好者,与团里其他人说不上话。

    好在领队约翰周到负责,会及时关注照顾他的身体状况。

    一天,两天,蓝天白云下绿林环绕,呼吸着新鲜空气,连徒步都觉得很轻松。随着路程的前进,他们逐渐被雪山包围。

    第三天,为了让大家能适应4000米的海拔,团队在南池修整一天。

    气温变冷,林恒在房间休息了一会儿,换上厚衣服下楼吃饭。

    旅馆餐厅还算可以,简单的方木桌椅,挂件装饰颇具当地风情。一想到这是座跃然于几千米高山里的城市,就忍不住赞叹夏尔巴人的神奇。

    晚餐大家聚在一起,约翰拿出地图讲解后面的路线。

    林恒边听,边忍不住去看那个哑巴男人。

    团里就他们两个中国人,来的第一天林恒便想和他交流,奈何他性格太冷,还是个哑巴。

    旅馆光线昏沉,来自世界各地的徒步者齐聚一堂,各种语言在热气中聚拢。

    年轻男人坐在角落,穿着纯黑色的冲锋衣,眉眼微垂玩着手里的东西。

    一丝表情也无的面庞依然令人瞩目。

    林恒心说真可惜,这人要不是个哑巴,不知该多受女孩喜欢。

    晚餐结束,大家各自回房休息。

    旅馆房间两人一间,林恒的房伴是个澳大利亚人,那个哑巴男人则一直和领队约翰同住。

    第四天,出发前往海拔3500的天波切。

    十月,高山杜鹃早已凋谢,过了铁索桥,正式开始永无止境的上山之路。

    从这里,热水供应开始收费,景色变得荒芜而壮阔。

    第六天的丁波切,冲锋衣无法抵御寒冷,从雪山吹来的风有种冰冷感。林恒因为高反而睡不着觉,套上羽绒服下床。

    旅馆推开门便见雪山,深夜的小院一片寂静。

    那个哑巴男人居然在。

    林恒走过去,搬了张简陋的塑料椅坐在他身旁。

    院里都是石子,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响,然而直到林恒坐下来,那个男人也没有看他一眼。

    林恒也不在意,问他:“你冷吗?”

    问完想起来他不会说话,林恒拿出一张照片,拢着风点燃。

    火苗吞噬殆尽,或许是因为知道眼前人不会给回应,林恒自顾自说起生活和博士毕业的困境,以及自己为何而来。

    絮絮叨叨说到一半,年轻男人突然开口:“读博这么难吗?”

    清沉嘶哑的声线,让林恒一下子愣住。

    他足足憋了几分钟,不可置信:“你不是哑巴啊?”

    年轻男人波澜不惊地瞥了他一眼。

    苍天啊,林恒发誓自己不是故意的,从行程开始没见到这人说过一句话。团里两个姑娘一直试图对他暗送秋波,但都得不到丝毫回应。

    大家都以为他是哑巴。

    “抱歉。”林恒说。

    男人起身回旅馆。

    第七天的山里有很多小动物,诸如老鹰雪雉,和不少叫不上名字的野生动物。

    脚下只剩泥土和碎石,休息的间隙里,林恒迎着山风把一张照片压入石头下。

    他跟那个哑巴男人说:“这是我师兄的照片,走完edc是他的梦想。”

    男人未搭话。

    林恒继续说:“你昨天问我读博很难吗?我师兄读了七年,上个月跳楼自杀了。”

    年轻男人平静地望着山谷:“死是最懦弱的解决方法。”

    林恒笑:“你这人真冷血。”

    “不然呢。”他淡淡道,“我和你师兄素未谋面,难道要为他哭丧吗。”

    林恒侧目。

    这话说得更无情,可他竟奇异的不生气,听多了公式化的安慰和宽解,如实的叙述更让他心静。

    可能有些人,天生拥有让人诚服的力量。

    林恒好奇:“可以问一下你叫什么名字吗?”

    男人没做出回答。不过这很容易,林恒去找了领队约翰询问,终于得知了他的中文名字。

    徐行知。

    晚上入住丁波切,雪山下的旅馆窗边有一本留言册,林恒下楼要热水时恰好看到徐行知靠在窗边,微弓着身子写字。

    徒步者多结伴,盖因天地之间太孤独。他却总是一个人出神沉默。

    很难接近的一个人。

    他随手写了点儿东西,静滞片刻,合上留言册离开。

    林恒实在控制不住自己的探究欲,走过去翻开寻找。

    一行被划掉的中文,林恒仔细分辨了一会儿才认出来。

    [沈清央,生日快乐。]

    林恒想起来今天是十号,这明显是个女生名字。

    原来这么冷血的人也有牵念。

    只是既然写了,为什么又要划掉。

    最后一天,终于到达珠峰大本营。

    大家都精疲力尽,但更多的是兴奋和欢呼,纷纷在冰川前打卡拍照。

    这里是环线的终点,也是登珠峰的起点。

    约翰说,山就在那里,所以会有源源不断的人前赴后继。

    林恒压下最后一张照片,走到那个叫徐行知的男人身旁,跟他说后会无期。

    萍水相逢一场,是该后会无期。

    那人看了他一眼,缓缓说:

    “这世界永不缺登山者。你无法迈过的,总有人可以。”

    林恒怔忡。

    徐行知收回目光,语气平淡:“轻生没有意义。”

    他竟然看出了他的念头,林恒苦笑:“活着也没有意义。”

    徐行知似乎不喜欢劝人,不置可否。

    林恒却对他有强烈的好奇心:“能问吗,沈清央是你什么人?”

    徐行知瞬间皱了下眉。

    他坦诚:“抱歉,我偷看了你的留言册。”

    五千米之上的冰川吹过寂静的风,几秒后,林恒得到一个极冷的答案。

    “陌生人。”-

    那年跨年夜,徐行知从北城回到新泽西,陷入低烧。

    北城大雪,新泽西也一样。

    她过得很好,如愿考完试,和室友出去聚餐回来时说说笑笑,轻松又惬意。

    他等了那么久,明明白白的自取其辱。

    低烧反反复复,意识昏沉时想起从前的点点滴滴。

    在沈清央住进徐家前,徐行知对她印象并不深。

    两家父母虽然交好,于他却只是一个叔叔家的妹妹而已。

    后来某一天,徐教授忽然叮嘱他:“清央以后和我们一起生活,你当哥哥的,凡事让着她点。”

    于是那天起,生活里多了个小姑娘。

    徐行知对方琴和徐行恪并不感冒,不过是同一屋檐下名义上的亲人而已。

    他们对他也是一样,疏离客气。

    半路家人,能相敬如宾已经很不错。

    可沈清央不一样。

    起初,她很乖,存在感很低,小心翼翼地说话做事,生怕被任何人讨厌。

    家里全是长辈,每一个她都很生疏,于是自然而然地喜欢跟在徐行知身边。

    吃饭要坐在他旁边,生病了来找他,大大小小的麻烦,她解决不了的,都小声喊“哥哥”。

    好在课业对徐行知而言并不繁重,他能腾出手来照顾她。

    小姑娘的确娇气又麻烦,身上时不时出现淤青,磕到桌子都能几天不消,更别说其他的三病两痛。

    徐行知都不记得给她煮过多少次红糖水。

    后来两个人慢慢长大,沈清央步入高中,渐渐有些疏远他。

    他那时临近高考,也无暇再分心。

    那年期末,沈清央考得很差,比她平时成绩退步不少。

    徐行知向来不爱劝学,人各有主张,何必白费口舌。

    对沈清央,他也秉承一样的态度。

    只是小姑娘自己貌似很羞愧,那晚直到深夜,卧室的灯都亮着。

    徐行知路过瞥见门没关,推开瞧见她趴在书桌上睡着了。

    他走过去,想叫醒她。

    视线却触及草稿纸上满页的“徐行知”。

    差点忘了,她正值青春期。

    徐行知慢慢抽出那张草稿纸,揉成团丢入垃圾桶。

    生活如常过着,只是他时不时能抓到沈清央偷看自己的一眼。

    她瞳孔黑白分明,乌圆圆的,每次被抓包都快速缩回去,以为自己藏得很好。

    其实耳垂早就红了个遍。

    他很想笑,索性听之任之,并未制止她一步步试探着的亲近。

    华高艺术节晚会,徐行知闲来无事,想到那天抱着礼服裙的沈清央,索性去看了一眼。

    舞台帷幕缓缓向两侧拉开,中世纪风的布景里,少女一袭束腰长裙,双手叠于膝头,温柔安静地坐在沙发一角。

    长发挽起,编织着蕾丝花带,露出光洁饱满的额头和纤瘦细致的五官。

    他在黑暗里定定盯了几秒。

    原来不知不觉间,都长这么大了。

    当晚,他梦见她。

    从未发现,原来她一颦一笑,如此合他心意-

    时间和记忆如流水般逝去。

    在起家的激光雷达技术做到市场第一时,维斯开始不断尝试开拓新的业务线,将目光转向辅助性人工智能。

    还清债务后,徐行知成立了一家私募基金,做科技行业的创投。

    他眼光好,钱从手里淌过,变成各类回报极高的投资。

    与此同时,边聿结婚生女。

    徐行知参加他的婚礼及女儿周岁宴,小小的Claire在地毯上爬来爬去,最终摸起亮晶晶的珠宝首饰。

    周围人调笑,说Claire以后必定生活富有,无忧无虑。

    小姑娘是混血,一天比一天长得可爱,很喜欢徐行知,会说话时就会扑进他怀里软软地喊“uncle”。

    她有美满的家庭,有爱她的父母,几乎要完全幸福地长大。

    然而天不遂人愿,在Claire四岁时,她妈妈查出绝症。

    边聿和妻子年少相识,几乎要散尽家财,还是没能留住卿卿性命。

    消息传来的那天,徐行知匆匆赶到医院,看到的是跪在病床前双目空空的边聿。

    Claire不知所措地站在病房门口,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见到他来,Claire仰头,她似乎也被悲伤感染,问是不是妈妈离开了。

    徐行知半蹲下来,把小姑娘抱进怀里轻哄。

    有温热的眼泪浸湿他衣襟,让他恍惚间想起某年某月,景山上的沈清央。

    医院的人来请边聿签死亡知情书,边聿仿佛在此刻才回神,撕掉了那张薄薄的纸,崩溃痛哭。

    后事由徐行知帮忙料理,他把Claire带回家照顾了一段时间。

    边聿整日借酒浇愁,状态极差。

    两周后Claire说想爸爸,徐行知带她回家。

    别墅还保留着边聿妻子走之前的模样,徐行知在二楼卧室找到他,踢开地上的空酒瓶,把昏昏沉沉的边聿拎出来。

    他平静地问边聿:“那是你女儿,如果你不打算要她了,我可以托人办个领养证明。”

    Claire跑过来,搂住边聿的脖颈,委屈地说爸爸我好想你。

    边聿怔怔地抱住女儿,闻着小姑娘身上柔软的香气,捂住脸,慢慢流下眼泪。

    “行知。”他嘶哑恸哭,“我永远失去她了,是永远。”

    永远。

    徐行知看着眼前相拥的父女俩,慢慢转身。

    他有些透不过气。

    人之所以会有遗憾,是因为认知会发生变化。

    这些年,徐行知不是没想过,当时楼梯间里沈清央去拉他的袖子,究竟是想解释些什么。

    如果,如果他没有撂下狠话,一切会不会不一样。

    她不爱他,不是她的错。

    那天晚上,徐行知久违地做了一个梦。

    梦见躺在病床上的人变成了沈清央,素白的面庞,了无生机。

    他骤然从梦中惊醒,恐惧蔓延全身每一个细胞。

    倒出一根烟,手指颤抖,却怎么也点不着。

    他都快忘记自己什么时候染上的烟瘾,大约是维斯刚起步的那两年,难以纾解的躁郁总要有地方发泄,后来,演变成了习惯。

    黑暗的房间里,烟终于点燃,徐行知打开家庭微信群,一条条听她的语音。

    鲜活生动的声音,他慢慢冷静。

    花了那么长的时间在爱恨里挣扎,直到这一刻,徐行知才明白,究竟什么更重要-

    回国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

    公司运行自有高级经理人接手,公寓安排家政定期清理。离开的那天Claire来送他。

    “uncle。”小姑娘眉心紧蹙,依依道,“我舍不得你。”

    徐行知揉揉她的脑袋。

    边聿把女儿抱走,谆谆跟她解释:“uncle也有舍不得的人。”

    飞机起飞前,徐行知看到微信群里的消息,方琴艾特沈清央,嘱咐她感冒还没好不要吃冷的东西。

    她在下面回复说自己已经不难受了。

    北城乍暖还寒,沈清央体质一般,每逢换季都生点病。

    十几个小时的飞行,徐行知再次拾起回忆。

    他的贪恋、无底线的纵容,放任她的喜欢,明明闻到她抱来的那件衣服上有清晰的女生香水味,还是如常收下。

    然后如愿以偿看到少女郁闷又难受。

    邻座妈妈在陪孩子背词,梦入江南烟水路,行尽江南,不与离人遇。

    好熟悉的一句,似乎当年姑苏城里她也念过。

    二月天,北城雾霾严重,徐行知下了飞机,不得不戴起口罩。

    按下门铃,他静静在门口等待。

    一秒,两秒。

    门从里面打开。

    沈清央穿着白色羊绒衫,面色微怔,漂亮得温暖又柔软。

    廊下穿堂风将她的气息送到他面前。

    门内门外。

    病愈的人不是她。

    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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