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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货店禁止驯养饿虎 正文 谁能豢养凤凰(来凤鸣番外)

    第68章谁能豢养凤凰(来凤鸣番外)

    来凤鸣到老了的时候,已经回忆不起来潮的脸。

    只记得少女时代的那些清晨,江南的水汽弥漫,有人练武归来,踏着青石板路轻快的响声。

    她顶讨厌那欢快,支开窗户瞥他一眼。

    他无论有多雀跃,也在一瞬间收拢所有的情绪,规规矩矩的站在那里,叫一声:“大小姐。”

    随后便一溜烟的跑了。

    她洗漱完毕之后,桌上已经已经摆好了早饭,江南富人家吃食极细,用笋丝、韭芽、肉丝包的春卷、生煎包子,火腿蒸的笋干……

    而他伺候在来老爷子身边,后颈上头发湿漉漉的,带着一股薄荷的冷香,他是惯常早晨冲凉的。

    来凤鸣顶讨厌他爹,来潮排第二。

    来家是江南大族,传承百年,支系繁多,来父这一支,只能算是小富之家。

    那也非得拿出大户人家的款儿来,住着大宅院,丫鬟仆妇养了十几个,老头抽烟的烟斗,都是金的。

    来父是个纨绔,不过他在纨绔这行当里算还不错,他不喜欢斗鸡赌狗,他喜欢练武。

    这练武包括请师父、置办家伙、资助各大“武林大会”,一年到头还动不动有江湖人士来投奔,白吃白喝个把月,临走还得带包银子。,

    家里的产业就这样被慢慢的败没了。

    这不是她最恨他爸的地方。

    他爸没儿子,权且把她当儿子养,教她打拳、用剑、轻功,他说这是有年头的门派,叫做小燕青,讲究身法轻盈,必须是童子功。

    自然,她也没裹脚。

    那时候裹脚早就被废除了,但是有些大户人家还讲究这个。一个女孩子,不学琴棋书画,学一身武艺,谁能要她?

    来凤鸣原把这事当成他爸对她的一种看重。

    可那其实就一个误会,他爸只是任性,他想教孩子学武,压根就没想过她日后死活。

    一边教,一边逼着她妈生孩子。

    生了一个,没保住,又生一个,夭折了。再生,大人和孩子,都没了。

    来凤鸣记得妈妈那像纸一样薄的肚皮,也记得小妹妹那软乎乎的小手,攥在手里还没热乎,就已经成了一座小小的坟头。

    她恨他爸,但是中国人讲究君臣父子,她不能恨。

    她就只能加倍的恨来潮。

    来潮是他爸从钱塘江畔捡回来的,他爸每天寅时三刻起床练武,就看见一个孩子躺在岸边,是个男孩。

    来凤鸣这一辈行“凤”,夭折的弟弟妹妹,叫来凤春,来凤晓……而他爸给这孩子取名,叫来潮。

    意思养子就是养子,跟亲生的孩子到底不一样。

    可就在来凤鸣十岁的时候,他妈去世了,来老爷也彻底绝了生儿子的念头,于是就把来潮当做亲生儿子培养。

    亲自教练武,请先生开蒙……那个不起眼的,瘦小的男孩,一跃成了整个来家宝贝疙瘩。

    ——这一切,是以来凤鸣失去母亲为代价。

    她当然不喜欢他,甚至是恨毒了他。

    但是当时,对她来说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

    那就是“管家”。

    他们家这一支早就分出去了,她爹不善经营,又讲究排场,家里一整个坐吃山空的状态,当然得有人精打细算。

    来凤鸣从十岁开始就管家,家里人情往来、仆人的任免,都清清爽爽,人还没有柜台高,就开始查家里铺面的账目。

    唯有一点,就是她太小了,人家有时候不听她的,她爹又时常和稀泥,不跟她一条心。

    这时候就得用上来潮了。

    来潮是个很温和的性格,谁也不得罪,但因为她一句话,他就直接上前把整个铺面,砸了个稀巴烂,有壮年男人出来瞪眼睛。

    可他不怕,他功夫好啊,他往她前面一挡,还挡不住呢,就像一座小小的山。

    后来实在入不敷出,她为了节约家里的成本,削减了大半仆人,跑前跑后的活计,都交给来潮。

    来潮从不告状,他永远是恭敬谦卑的,伺候她爹抽烟、喝茶、倒夜壶,又要去学堂,次次第一名,回来被她使唤,从不抱怨。

    她讨厌他。

    可是有一次去办事,正巧路过他放学,她以为像他这样读书好,人又温和的孩子,定是很招先生和同学的喜欢。

    却没想到,一群顽童们围着他,一个劲儿叫“阿捡!”“捡来个儿郎做佣人!”

    他低头的走着,被推搡的狠了,就擡起头,笑一下。

    那笑容的意思是求饶,你看我都这样了,你就别欺负我了呗,嘿嘿。

    来凤鸣叫停了车。

    直接下来:“几个死尸小瘪三,讲何个东西!来家门里是你们好话三话四的?覅命的是伐?一个个死过来,我要上门问问你们屋里大人,哪个教出来个种覅好胚!”

    一连串把孩子们都给骂傻了,一溜烟的跑了。

    来凤鸣低头看来潮,孩子眼睛亮亮的,就那么瞧着她笑,这笑看起来舒坦多了。

    “你哪个不还手啊!”她虎着脸问。

    “我不想给老爷,还有小姐寻事体。”

    “老头子哪回弄出个事体不比你大!”她瞪着他:“后卯哪个欺负你,打回去!晓得没?”

    他抿嘴一笑,小声说:“晓得了,阿姐。”

    “你叫我何个!”她又瞪眼睛。

    “小姐!”

    这还差不多。

    那天下了雨,他第一次跟来凤鸣一同坐了人力车回家,半道有卖桥头糕的,来凤鸣还买了一份给他,警告他不许告诉老头。

    雨丝飞溅在脸上,凉凉的,可是心里却是很暖,很踏实。

    2

    来潮很快就不受欺负了。

    因为他结交了一个古怪的朋友,是顾家的小少爷,顾其行。

    顾其行眼白多眼黑少,听不明白人说话,又凶又横。别人都不爱跟他玩。

    只有来潮跟他关系很好。

    慢慢地,来凤鸣就琢磨出味来,欺负来潮的人,多半要倒大霉。

    其中一部分人,必会“不小心”的得罪顾其行,顾其行打起人来吓死手,家里人又宠得厉害。

    那些爱欺负的人的坏胚,不是转学了,就变了个人似的,唯唯诺诺的到班级最后排坐着。

    另一部分,也必倒了其他霉。

    而来潮,仍旧是个温和有礼的“小先生”,任何人都挑不出毛病。

    只有来凤鸣看在眼里。

    她加倍的讨厌他。

    她知道他一个养子,为了自保,不能不使点心机。

    但她就是讨厌他这一付表面上可怜巴巴,实际上什么都有样子。

    而她,表面上是来家的大小姐,见谁不顺眼就能踢一脚。

    实际上,才十六岁,已经有了两条下耷的法令纹,愁的。她从十岁开始就活在来家有一天吃不起饭的噩梦里。

    如今,铺面赔钱,要养佣人,来潮要上学,还要提防着来老爷子的突发奇想,又收几个不成器的徒弟。

    对掌柜的,她破口大骂,对佣人,她斤斤计较,对来老爷子,她倒反天罡,吐沫星子喷在他脸上。

    她如此费心费力,却不招人待见。

    而来潮,什么都不用做,就什么都有了。

    这种讨厌,在来潮被送到了城里去念书时,达到了巅峰。

    他走那天,全家都出来送行,都指望来潮以后有出息,担起这个家。

    只有来凤鸣说不舒服,没出来。

    一方面,她知道,以后整个院里,整个镇上,她都没有一个可用的帮手了。

    也没了一个巴心巴肺对她好的人,唯一一个。

    另一方面,她恨,恨来老爷,也恨来潮。

    凭什么他就能去外面念书,做学问,将来还要出国。

    她就只能固守在这长满青苔的深宅大院里,算这永远都算不明白的账目。

    他是养子,成天可怜巴巴的,可是他什么好的都得到了。

    而她是大小姐,她什么都没有。

    泪水洇湿了缎面的枕头,她想,她是女的怎么了?

    她一定要出人头地!

    3

    没等她出人头地,她就被许了婆家。

    来凤鸣声名在外,人又长得不好看,富人家瞧不上,穷人家也高攀不上,自然很难找婆家。

    但不要紧,天聋总能配上地哑。

    蒋家正好有一个儿子,不务正业,爱嫖妓,有大烟瘾,但家底还算厚实,夫人就说,想找个厉害媳妇,给他管住了。

    来凤鸣当然不乐意,听说那个男的,身上全是杨梅大疮,都烂到大腿根了。

    他爹说:“大姑娘么早晚要嫁人。”

    来凤鸣说:“我寻个上门女婿!”

    “上门女婿?那是人家勿有儿子,我有儿子!”

    早年间,跟人比武伤了根骨,来老爷说话有气无力的。

    来凤鸣说:“对!伊是你儿子,我同你何个关系都勿有!”

    她摔了东西,转身就走。

    其实她是知道的,来家支撑不到来潮出人头地这一天了,她的嫁妆,就好比一笔及时雨。

    可是她真不甘心。

    她不甘心这些年操心这里里外外,全为他人做了嫁衣。

    蒋家没分家,是个大家族,再怎么管家权也是轮不上她的。

    她不甘心日后就在深宅大院里领一份钱,就那么活着。

    4

    逃婚是不可能逃的。

    但是她可以去城里看来潮,看弟弟不违法吧?

    跨过建在钱塘江头的长桥,坐着公交汽车就进了城。

    她讨厌来潮,但是她喜欢进城。

    城里没有小镇上那腐朽湿烂的味道,有明亮的大楼,教堂上的玻璃,还是五颜六色的。

    她也喜欢来潮的学校,干净、明亮,他们穿着笔挺的中山装,从里面走出来,其中最挺拔,最清秀的那个男孩,就是来潮。

    一地碎金似的阳光,他朝她跑过来,眉里眼里都是溢出来的笑容,却在差三五步远时,停下来,规规矩矩的叫了一声:“小姐。”

    她们去他宿舍里,张妈忙忙叨叨的,给他带的东西拿出来,厚的衣服、家里晒得脯鲞、新的被面……

    她问:“个里有人欺负你?”

    他说:“哪个可能,同学们都对我很好。”

    她哼一声,低头把玩着他的文具,她知道,他这人有手段。

    张妈出去晾东西了。

    他们就相对而坐,她擡起头,就看见他的眼睛,下午三点阳光下,少年的那么明亮,那么热烈。

    她无端的想起老家的荷塘,她想去摘荷花的时候,发现池水被晒得发烫,从指尖一直热到她心里。

    “你看我做何个东西!”她嚷起来。

    他赶紧低下头,没有再说话。

    张妈回来了,宿舍里的人声、蝉声、物品挪动的声音又都响起来了,仿佛刚才空气都粘滞的那一刻,只是一个幻觉。

    他又说:“小姐,我带你出去荡荡吧。”

    张妈在宿舍里帮着收拾东西。

    他带她去逛了城里最热闹的延龄路,去看教堂五色缤纷的琉璃,去联华影戏院看电影,她觉得没有越剧好看,都是鬼佬,还没有动静。

    还带她去了一家西餐厅,吃牛排。

    她到老了,还记得那家餐厅,有厚重的天鹅绒窗帘,洁白的桌布上,放了一点红色的帕子,为什么放帕子呢?她想问,却又不敢表现出来,怕人家觉得她没见过世面。

    就在这时,服务员把滋滋作响的牛排端了上来,示意她挡一下。

    挡一下?挡什么?

    “小姐——”

    就在她发懵的空挡,来潮没有过多的解释,只是直接起身,拿起那个红的帕子挡在她面前,牛排飞溅的油点,就这样被挡住了。

    她看着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长成了一个俊美清冷的青年,再也不是那个装作大人模样的孩子了。

    可他仍然挡在她面前。

    来潮以为她生气,就说:“其实都是乱来的规矩,外国人,也不这么吃。”

    她没好气儿的说:“管伊哪个吃。”

    其实她心情很舒畅,她喜欢这里的大提琴音乐,喜欢锃亮的银色餐具,连来潮,也作为一个陪她吃饭的英俊学生,被她喜欢起来。

    吃完饭,来潮还给她多要了一份红丝绒蛋糕。

    她喜欢吃甜的东西。

    可这么多年,大概只有他这样一个逢迎讨好的人记的。

    她的眼泪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掉下来,为了掩饰,她低头吃蛋糕。

    来潮当然知道她是为什么,他每月都会回家,来老爷早就告诉了他,大小姐要家人的事体。

    他只是非常识趣的没有提,他想让她轻松一点,至少在这个夜晚,只有大提琴、红色绒蛋糕、咖啡的香味。

    谁也没想到,就在这时,停电了。

    过于明亮的西餐厅,在瞬间陷入黑暗,音乐声戛然而止,女人的尖叫声,高跟鞋的响声。

    ——以及肌肤与肌肤之间的厮磨,温热的香气,电流般的的触感。

    很快,店里点了蜡烛,经理出来抱歉,要送一客一位的冰激凌。

    而来凤鸣站起身来,她说:“我们走吧。”

    来潮在原地没有动,他看着对面的杯子,印着她的红唇印,在烛火中越发显得暧昧模糊。

    来凤鸣头也不回的先走出咖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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