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俄勒冈的行程想象成了“跳房子”,从火山口湖蹦一下,转个身,再跳一大步就能到达“众神之桥”。下一个补给箱放在谢尔特科夫度假胜地(ShelterCoveResort),还得走85英里。最后一个补给箱放在欧拉利湖(OlallieLake),需要再走143英里。然后我就一路走到哥伦比亚河,最终的目的地是小镇喀斯喀特洛克斯(CascadeLocks),需要走106英里。在这一段的中点,也就是胡德山上的天伯伦度假屋(TimberlineLodge),我会休整一下,一定要喝个天翻地覆,庆祝自己走到了那里。
但是这也就是说,前面还有334英里的路要走。
我迅速意识到,从好的一方面来看,这334英里路上无论发生什么,都有新鲜的浆果可以大快朵颐:越橘、蓝莓、美洲大树莓、黑莓,粒粒饱满,只待采撷。在翻越蒂尔森山和钻石峰荒野(DiamondPeakWilderness)的时候,日子真是格外幸福。我边走边搜寻着灌木丛,有时会停下来装满一帽子的果实,然后不慌不忙地继续赶路。
天一会儿冷,一会儿热。我屁股上那两块介于树皮和死鸡皮之间的皮肤又磨出了一层茧。双脚虽然不再流血起泡,但是仍然疼得要命。一连几天为了舒缓疼痛,我都只能每天行进7英里或8英里,但是仍不见好转。这是种深入骨髓的疼。有时觉得双脚已经裂成了几瓣,脚步沉重得像灌了铅一样。背着这么重的行李,走了这么多难走的路,两只脚伤得太重,似乎永远都好不了了。尽管如此,我却变得越发坚强。即使背着沉得要命的包,我现在仍能每天走完几英里。当然,每天结束行程的时候,我已经累得快要散架了。
路程对我已经变得比以前简单了,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就一路轻松了。
在那些宜人的早晨和可爱的下午,不知不觉间我就能轻松走完10英里。我喜欢沉浸在脚步有节奏的踢踏声和滑雪杖击打地面的咔嗒声里,也喜欢沉浸在脑海之中的歌曲、语句,甚至是一片静谧声中。我喜欢群山乱石,喜欢偶尔蹿进树丛的野鹿和野兔,喜欢在路上慢慢爬着的甲壳虫和蹦跳的青蛙。但是每一天都会有那么一个时刻,让人难以忍受。一切变得单调而艰难,意识仿佛进入混沌状态,满脑子只剩下“前进”一词,脚步一直不停直到再也迈不动一步。这个时候我才停下来,开始搭帐篷。整个过程一气呵成,只是为了尽快搭好,然后就可以瘫在帐篷里,享受这幸福的一刻。
我拖着身子走进谢尔特科夫度假胜地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精疲力竭,又满心厌倦,除了感激上苍自己到了这里,几乎已经没有任何情绪了。我现在跳过了俄勒冈“跳房子”里的一格。度假胜地有个商店,周边还有一系列乡村风情的度假小屋,出门就是一大片绿草地。挨着绿地还有一片宽广的湖泊,叫“奥德尔湖”(OdellLake),湖边全是郁郁葱葱的树林。走进商店,里面有一排排的零食和鱼饵,还有一台冰箱,里面放着饮料。我拿了一瓶斯纳普柠檬汁和一袋薯条,然后走到柜台结账。
“你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客?”站在收银台后面的男子问我。我点点头,他指了指商店后面的窗。“邮局关门了,明早才开门。但是你可以在附近免费露营,那里有洗澡的地方,得花1美元。”
我现在只有10美元了——之前在阿什兰和火山口湖国家公园花的钱要比我预想的多——但是我知道第二天早上就能拿到补给箱了,里面会有20美元。所以为饮料和薯条结账的时候,我顺便换了一些洗澡的零钱。
走出商店,我打开柠檬汁和薯条包,一边享受着美味,一边满心期待地沿着店员指的方向朝木头小澡堂走去。进去的时候,发现每次只能一人洗澡,心里非常高兴。我把身后的门闩好,感觉这就是我的天地了。如果他们允许的话,今晚我就在这儿睡了。脱掉衣服,从已经花掉的镜子里看着自己的身体,这种感觉有些怪异:不仅仅我的脚已经要废掉了,而且我的头发也难逃一劫——不仅变得更加粗糙,乱蓬蓬的,而且上面沾满了汗渍和尘土。我觉得自己正慢慢变成介乎法拉·弗西(FarrahFawcett)最漂亮的样子和电影里面的刚噶·丁(GungaDin)最难看的样子之间的某个陌生人。
投币后,热水喷涌而下。我尽情地享受着热水的亲密接触,用别人留下的一小块肥皂不停地擦洗着身子,直到肥皂消融在手心里才罢休。之后,我又用平时刷锅刷勺儿的大印花手帕把身子擦干,穿上了之前的脏衣服,背好“怪兽”,朝商店走去,但是感觉要比之前好上千倍。我坐在商店门廊前的长凳上,眺望着远处的奥德尔湖,用手指“梳”着湿头发,脑海中则挨个想象着欧拉利湖、天伯伦度假屋和喀斯喀特洛克斯镇。
蹦一下,转个身,再跳一大步,完事儿。
“你是谢莉尔?”从商店里走出的一个男子主动问我。不一会儿,另外两个男子也站在了他的身后。从他们汗迹斑斑的T恤上我就知道他们也在这条线路上徒步,但是没有背包。他们年轻帅气,胡子拉碴,晒得皮肤黝黑,而且浑身脏兮兮的,精瘦但是肌肉发达。其中一个很高,一个是金发,一个眼睛炯炯有神。
我禁不住暗自庆幸:幸亏之前洗了澡。
“是啊。”我说。
“我们这一路都跟在你的后面。”那个金发男最先发话,瘦削的脸上绽放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我们知道今天就能赶上你。”那个眼睛炯炯有神的男人插话说,“我们这一路上都很注意你的动向。”
“我们一直在读你写在登记簿上的留言。”高个子又补充了一句。
“我们其实一直在猜你多大年纪。”金发男又抢说了一句。
“你们觉得我多大了?”我突然被他们逗乐了,笑得跟个傻子似的发问。
“我们之前想要么跟我们同岁,要么就五十了。”眼睛有神男说道。
“我希望你们看到我没有失望。”大家哄堂大笑起来,脸都红红的。
他们是里克、乔希和里奇,分别来自波特兰、尤金和新奥尔良,比我小三四岁。他们在同一所明尼苏达州寄宿制文科学院上学,在双子城的郊外,离双子城只有一个小时的车程。
“我家就在明尼苏达州!”我兴奋地喊了出来。不过他们早就从登记簿的留言上知道了这一点。
“既然都徒步了,有没有给自己起个名号呢?”其中一个人问我。
“还没有。”我一五一十地回答。
但是他们却有个名号,叫“雄鹿三壮”。据他们说,这个名字是在南加州的时候其他的徒步客封给他们的。不过也算是名副其实,他们三个很年轻,又爱赶时髦凑热闹,从墨西哥边境一路走来,甚至都没有像别人那样略过雪地,而是一步一个脚印地走过了这场多年不遇的大雪。所以,从美墨边境到美加边境一起出发的这些徒步客里,他们落在了后面,并且这么晚跟我碰面,所以也就没跟汤姆、道格、格雷格、马特、艾伯特、布伦特、斯泰茜、特里娜、雷克斯、山姆、海伦、约翰或莎拉见面。他们甚至没在阿什兰休整,没吃过咀嚼鸦片,也没跟某个人在海滩的石头上翻云覆雨。他们三个就像耕地的牛一样,一直埋头走路,每天走大概20英里,在我绕道去塞拉城的时候就慢慢赶上了我。他们不仅是“雄鹿三壮”,还是三部厉害的徒步机器。
有他们在身边感觉像过节一样开心。
我们一起走向商店给我们专门划出的露营地点,他们三个人已经把东西都放在了那里。我们一边准备晚饭,一边分享路上和生活中的趣事。我很喜欢他们,因为我们一拍即合。他们善解人意,长相帅气,有趣且善良,甚至让我忘了一个小时之前的那种挫败感。为了庆祝我们相识,我把冻干的木莓馅饼拿出来放在锅里加热。这个馅饼我已经背在包里几个星期,就是留待像这样的特殊时刻享用的。做好了以后,我们四个人用勺子分着吃了,然后就在星空下睡成一排。
早上,我们从邮局拿到补给箱,然后回到营地重新归置背包再上路。我打开补给箱,在装满一袋袋食物的箱子里用手摸索着,想要找到那个夹着20美元的信封,但却没有摸到。于是我把东西都倒了出来,沿着盒子的内褶仔细地摸了又摸,仍然一无所获。我不明白,信封为什么就是不在这里面。现在我浑身上下就剩下6美元12美分了。
“可恶!”真是什么见鬼的事儿都让我碰上了。
“怎么了?”他们中有个人立即关心地问我。
“没什么。”上路以来,我一直濒于破产,但是强烈的自尊心却不容许自己承认这一点。有个隐形人站在我身后拿着银行卡或存折在危难之际英雄救美的桥段只能是幻想而已。
我把食物仔细地在旧背包里码好。一想到身上只有6美元12美分,还得再走143英里才能拿到下一个补给箱,我就一阵阵反胃。为了让自己冷静下来,我又开始对自己“洗脑”:到下个站点之前毕竟也用不到钱嘛;下一段要穿过俄勒冈州的中心地带——越过威拉米特道口、麦肯齐道口和桑蒂亚姆道口,穿过三姐妹山和华盛顿山以及杰斐逊山的三个荒野——这一路上也没处花钱啊,对吧?
一个小时后,我和“雄鹿三壮”一起上路了。我们一整天都在赶路,偶尔会停下来休息。他们吃的东西和吃东西的方式让我很是吃惊——他们就像撒欢儿的野人,瘦如细杆儿,但是在15分钟的休息时间内,每个人狼吞虎咽地吃掉三个士力架。脱掉上衣的时候,他们的肋骨就显现出来。虽然我的体重也轻了不少,但可不像男的一样——好像这一路上碰到的人,都是男瘦女胖——不过我不在乎自己的胖瘦,我在乎的是能不能吃上更多的东西。我也是个野人,体内的饥饿感正与日俱增。现在我已经到了只要读到的小说里面有人在吃东西,我就会直接跳过去的程度——想吃却不能吃,但是别人却在吃,即使这个别人是个虚拟人物,那种感觉实在太痛苦了。
当天下午我就跟他们三个分道扬镳了。我计划扎营的时候,他们三个还精力充沛,想要再走几英里,因为他们很想快点到桑蒂亚姆道口,从那里下山,花几天去走亲访友。当他们洗着热水澡、睡在软软的床上、吃着我想都不敢想的美食时,我又赶超了他们,他们就又要跟在我后面追赶我了。
“尽力赶上我。”这句话是真心实意的,因为这么快就跟他们说再见有点伤感。当天晚上,我一个人在水塘边扎营,仍然沉浸在认识他们的兴奋之中。晚饭之后,我按摩着脚,回想着他们告诉我的故事。又有一个脚指甲发黑要剥落了。我用力一拉,指甲就掉了。现在,我已经不会再跟之前那样大惊小怪了,把指甲用力扔向草丛后,我洗洗手钻进帐篷里。
现在太平洋屋脊步道跟我已经打成了平手,比分5比5。
我把脚搭在背包上,惬意地读着玛丽亚·德茂特的《万物有灵》,直到后来上下眼皮开始打架,才把头灯关上,准备休息。当我就要进入梦乡的时候,我听见有一只猫头鹰在头顶的树上鸣叫:咕,咕咕,咕,咕咕。声音一会儿大一会儿小,让我一下子醒了过来。
“咕,咕咕。”我学着猫头鹰的叫声跟它打招呼,但是它并没有回应。
“咕,咕咕。”我又叫了一遍。
“咕,咕咕。”这次它竟然回应起来。
终于走进了三姐妹荒野。这个荒野得名于其南部、北部和中部的三座山峰,每座山峰海拔都在10000英尺以上,分别是俄勒冈州第三、第四和第五高峰,在我未来几周要经过的这一系列火山喷发造就的群峰中恰如皇冠上的明珠。但是我现在看不到群山,因为我正行走在茂密的森林里。这些绿枞树、雪松、铁杉遮云蔽日,让人有种压抑感。我只好一边走路一边唱歌,或是挤牙膏似的背诵以前背过的诗篇。
跟“雄鹿三壮”告别后的几天,我决定从既定路线上绕道去埃尔克湖度假胜地。我的旅行手册上提到,那里有一个小型湖边商店,为渔民们提供便利。它跟谢尔特科夫度假胜地很像,只不过多了一个卖汉堡的咖啡厅。我本来没有绕道的打算,但是当我到达支路和太平洋屋脊步道的交接点时,那无底洞般的饥饿感战胜了一切。上午不到11点我就到了那儿,商店里除了一个工作人员再无他人。我快速浏览着菜单,心里算着账,然后点了一个奶酪汉堡包、一包薯条和一小杯可乐,倚着挂满鱼饵的墙美美地享受着这场盛宴。这次一共花了6美元10美分。我生平第一次连付小费的钱都拿不出来了。把剩下的两个硬币留给店员无异于是对他的侮辱,所以我就从放驾照的拉链包里把一个盛满邮票的小纸袋抽了出来,放在我的餐盘边上。
“不好意思——我现在没有别的东西了。但是我给你留了其他的东西。”我的声音越来越小,都没脸把留了什么说明白。
店员只是摇了摇头,嘴里嘟囔着听不清的话。
我走到埃尔克湖边空无一人的沙滩上,犹豫着要不要把手里攥着的两个硬币扔进水里许个愿。但我还是决定不扔掉硬币,把它们放进了短裤口袋里。我明白从这里到欧拉利湖还得走上100英里,这一路上或许会有用得到这10美分的时候。身上只有这两个硬币,既糟糕又有点好笑。经常身无分文,似乎已经让我处之泰然了。我站在那里望着埃尔克湖,突然想到出身贫苦第一次帮了我的忙。如果我从小到大不缺钱,当初可能就不敢揣着这么点儿钱就上路了。每次想到我家的经济状况,我总是会想到自己无法获得的那些:露营、辅导班、旅行、大学学费,以及刷自己的卡让别人掏钱那种难以言喻的自在感。但是现在我能看到这两者的联系了——正是在我小时候,看着母亲和继父口袋里只有两个硬币却能乐观地面对生活,才让我现在觉得自己也能像他们一样。上路之前,我其实并不清楚这次行程的合理花费,也没有攒够合理花费之后又加上一笔钱以防万一。如果我真如那般小心谨慎的话,我现在也不会到了这儿:上路80多天,到现在不名一文,但还能接受。一个理智的人可能会得出结论,说我根本没钱完成这次徒步,但是现在我却在一步步实现我想做的事情。
爬到了海拔6500英尺的高处,我看到了北面和东面的几座山峰:单身汉山和冰雪覆盖的破碎峰,当然还有三姐妹峰中最高的、海拔达10358英尺的南峰。旅行手册上说,南峰历史最短,海拔最高,也是三姐妹峰中山形最对称的一座。书上说这座山由20多种不同的火山岩组成,但在我看来就是一座棕红色大山,山顶有皑皑积雪。行进的过程中,天气又开始变暖。高温、绵延几英里的开阔视野和乱石丛生但生机盎然的大地,都让我有种回到加州的错觉。
现在我已经进入三姐妹峰的范围内了。路上的人多了起来。在高海拔的草地上,我碰到了一些短途徒步客,还有一个外出过夜的童子军小队。我停下来跟其中的几个男孩儿说话。“你有枪吗?”“你害怕吗?”他们七嘴八舌地问着我。虽然一整个夏天听这两个问题耳朵都起茧了,但我还是很认真地回答:“没有枪。不害怕。”然后我跟着他们放声大笑起来。我还碰到了两个跟我年纪相仿的军人,他俩曾在“沙漠风暴”行动中开赴伊拉克前线,现在仍在军队供职。他们穿着干净利落,系着腰带,长相俊朗,好像直接从征兵海报上走下来的人一般。那天下午我们在小溪边休息了很长时间。他们把两罐啤酒放在溪水里冰镇着,准备待会儿畅饮。今天是他们为期五天旅行的最后一天。所以,他们一直带着这两罐啤酒,准备在最后一晚庆祝一番。
他们对我的旅行十分好奇,不停地向我发问:走了这么些天有什么感觉?一路上见过什么美景、碰到过什么人?你的脚到底怎么了……他们坚持帮我背包,发觉我的包比他们俩的都要重时又大吃一惊。后来他们要继续赶路了,我祝他们一路顺风,然后坐在溪边沐浴着阳光准备待会儿再走。
“嘿,谢莉尔。”他俩快消失在视线里的时候,其中一个突然回过头来叫我,“我们在溪边给你留了罐啤酒,我们就是怕你不愿意接受才这么做的。我们留给你是因为你比我们都坚强。”
我放声大笑,大声地向他们致谢,然后到溪边把啤酒拿了出来,心里既荣幸又振奋。当天晚上,在黑曜石瀑布附近才拿出来喝掉。此瀑布因其表面形似墨黑色玻璃碎片的石头而得名,走在上面容易打滑,并且发出咔嗒的声音,就好像走在一层层碎瓷器上面一样。
第二天走过麦肯齐道口进入华盛顿山荒野的时候,我已没了前一天的惊奇感。贝尔纳普火山口和小贝尔纳普一带全都是玄武岩,因此路更加不好走了。这些玄武岩不像那些分布在青绿色草地上的闪亮的小碎石,而是一片长达5英里的黑色火山石块,大小不一,有棒球那么小的,也有足球那么大的,所以走路的时候会不时扭到脚踝和膝盖。整个地表裸露,荒凉没有生机,并且阳光很毒,而我就在这幅图景里挣扎着朝华盛顿山的方向迈进。火山口的另一面都是树木,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但是我也意识到,身边的大部队不见了。我又是独自一人了,现在只有路和我。
第二天我走过了桑蒂亚姆道口,进入杰斐逊山荒野。这片荒野得名于其北部雄伟的黑色杰斐逊山。前面是三指杰克峰,就好像一只伸向天空的骨折了的手,果然名不虚传。但我无心欣赏,闷头一鼓劲儿穿过了这座山,直到太阳被包裹在厚厚的云层之中,天色变暗,下起了浓雾。这一天很热,但是不到30分钟的时间里,气温又迅速下降了20多华氏度,一会儿狂风大作,一会儿又万籁俱寂。我尽可能快速地爬着坡,想要找到一个宿营的地方。现在天已经蒙蒙黑了,但我仍没有找到一块平坦的地方搭帐篷。到我在小水塘边找到一块空地的时候,雾气浓重,空气静止且安静得有些诡异。我把帐篷迅速支好,刚用慢得要死的净水器灌好了一瓶水,狂风忽又大作,吹得头顶的树枝哗哗响。这是第一次在山上碰到风暴,但我不停地对自己说“我不害怕”。狂风阵阵,我没吃晚饭就钻进了帐篷里。当然我也知道帐篷能给我提供的保护也很有限。我的心里又期待,又好奇,又害怕,已经做好心理准备迎接风暴的到来。结果,它并没有出现。
天黑后一个小时,四周又恢复了安静。我听到远处的狼嚎声,似乎在庆祝诸事平安一样。现在已经进入9月,晚上的气温会很低。钻出帐篷小便的时候,我得戴好帽子和手套。当我抬头扫视丛林的时候,头灯闪到了某个东西,两双眼睛正发着莹莹的光注视着我,我浑身的血液一下子凝固了。
我一直不知道那生物是什么来头,只知道过了一会儿,它们离开了。
新的一天仍然是大晴天,晒得人发晕,让人不得不怀疑昨夜的阵阵狂风是不是梦境。路上我丢了一把叉子,后来又发现我没有走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而是在与其平行的位于西边1英里的俄勒冈天际线步道(OregonSkylineTrail)上。这是一条替代线路,旅行手册上有详细的介绍。所以我并不担心,而是继续赶路。毕竟,第二天就能再走回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三天就能到达欧拉利湖了。
蹦一下,转个身,再跳一大步,完事儿。
整个下午我都在浓荫蔽日的森林里前进。走过某个拐弯时,突然碰到三只大型麋鹿,受了惊往树丛里跑去,鹿蹄声如雷声阵阵。傍晚,我停下来在路边的一个水塘边准备扎营。不一会儿,有两个拿着弓箭的猎人出现在我面前。看样子,他们是沿着路往南走的。
“你有水吗?”其中一个人急不可耐地问我。
“水塘里的水不能喝,对吧?”另一个人也急切地发问。我能看出他脸上绝望的神情。
他们看上去都在三十五六岁,其中一个头发是沙土黄,看上去一脸沧桑,但是有点小肚子。另一个红头发的男子又高又壮,很像后卫球员的身材。他们都穿着牛仔裤,腰带上别着把大折叠刀,背着巨大的包,里面插着弓和箭。
“池塘里的水可以喝,但是得先过滤一下。”我善意地跟他们解释道。
“我们没有过滤器。”黄毛男边说边把背包解下来,放在一块卵石旁边,正好就在水塘和路之间的一小块空地上。我本来打算在这块地方扎营的,但是刚把包放下来他们就来了。
“如果不嫌弃的话,你们可以用我的。”我边说边拉开“怪兽”的拉链,把净水器拿出来,交给了黄毛男。他接了过去,走向水塘边,然后蹲了下去。
“怎么用这玩意儿啊?”他朝我喊道。
我手把手地教他怎么把带浮子的进水管放进水里,怎么按着手柄把水压进活塞筒里。“你们得有一个水瓶盛水。”我又补充了一句,但是他和红毛男只是懊恼地看着对方,告诉我他们没有。他们今天白天上山打猎,卡车就停在离这儿大概3英里远的森林里的某条路上,沿着我刚刚经过的那条支线往下走才能走到。他们还以为已经走到了呢。
“你们一整天都没有喝水吗?”我又问他俩。
“我们带的百事可乐。”黄毛男回答说,“我们都带的六罐装。”
“我们现在就往那儿走呢,所以只需要一点水,再走一点路就行了。但是现在我们俩都要渴死了。”红毛男一脸苦相地解释。
“喏。”我从背包里拿出一个水瓶,里面还剩下大概四分之一的水。我把水瓶递给红毛男,他痛饮一阵,然后又递给他朋友把剩下的喝了。我不想看到他们渴成这样,但更不想他们一直磨蹭着不走。因为我现在已经精疲力竭了。一个人的时候,我会忍着痛把靴子脱下,把被汗水打湿的衣服都换下来,搭好帐篷,吃了晚餐,这样就可以忘情于《万物有灵》这本书了。而且,我对这两个男人有种奇怪的感觉。他俩打猎却买可乐,背着弓箭,别着大折刀,还有看到我立即向我冲过来的方式,都让我不敢轻举妄动。这让我想起上路的第一周,坐在弗兰克的卡车上,我以为他会伤害我,但是他却抽出甘草糖给我吃。最后,我让自己的脑子定格在甘草糖上,相信他们应该也不会伤害我。
“我们有空可乐罐。”红毛男像突然发现了什么,兴奋地大喊大叫,“我们可以用你的净水器,然后把过滤的干净水倒进两个罐里。”
黄毛男拿着我的空水瓶和净水器蹲在水塘边,红毛男则放下背包,从里面找出了几个空可乐罐。我站在一边抱着手臂看着他俩,感觉越来越冷。我的短裤、T恤的后面和文胸全都湿透了,现在变得冷冰冰的,而且贴在身上,感觉更加难受。
“这个手柄根本压不动。”过了一会儿,黄毛男转过身看着我,脸色微微愠怒。
“你得使点劲儿。”我跟他解释道,“我的净水器就是这样。”
“我不知道,”他回道,“什么也没出来。”
我走向他才发现浮子已经升到活塞筒的部分,而进水管管口已经沉到水塘的淤泥里面。我把净水器拿过来,把进水管拉到水比较清澈的地方,然后试着挤压手柄。但是进水管塞满了泥浆,根本进不了水。
“你不应该把进水管这么放进泥里面的,”我有点生气,“你应该一直拿着它放在水里面啊!”
“妈的。”他骂了句脏话,但是并没有给我道歉。
“我们要怎么办呢?”他的朋友有点六神无主的样子,“我一定得喝点东西。”
我又走到背包旁,拿出急救箱,从里面找出了小瓶的碘片。上次使用碘片的时候还是在那个满是青蛙的帽溪沿,那时我已经渴得快要失去意识了。
“你们可以用这个。”我现在已经严重意识到,在修好净水器之前,我都得一直用碘片净水。但前提条件是这净水器还能修好。
“这是啥?”黄毛男一脸疑惑。
“碘片。放一片进去,等30分钟,然后水就能喝了。”我走到水塘边,探着身子,把两个水瓶都沉到看上去最清澈的地方,然后每一个水瓶里放一粒碘片。他俩也学着我把可乐罐装满水,然后我又各放了一粒碘片。
“好了。”我低头看看表,“到7点10分就能喝了。”我希望听到这句话他们会拿着水离开,谁知他们却一屁股坐了下来,一点儿都不急了。
“你自己一个人在这儿干吗呢?”黄毛男开始发问。
“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上徒步。”刚说出这句话我就后悔了。我不喜欢他色眯眯地盯着我看的样子。
“就你自己?”
“是。”我有点不愿意承认,既不想承认事实,又担心说谎会让我更加紧张。
“真不敢相信像你这样一个女生会一个人徒步。要我说,你太漂亮了,自己一个人在外面有点危险。你已经走了多远了?”
“很远了。”我现在有点不愿意搭理他。
“我真不能相信像她这么年轻的美妞儿一个人出来晃悠,你能吗?”他又转向红毛男说话,就好像把我当空气似的。
“不是的。”我抢在红毛男之前回答他的问题,“每个人都可以做得到。我是说,这就是——”
“如果你是我女朋友,我可不会让你出来。这是一定的。”红毛男突然打断了我的话,把我吓了一跳。
“她身材不错对吧?”黄毛男淫荡地说,“健康,还有曲线。我就喜欢这一类的。”
我有点儿尴尬地笑了笑,算是对他“称赞”的回应,但是心头突然袭来的恐惧感让我喉头突然紧了一下。“嗯,很高兴见到你们俩。”我起身朝“怪兽”走过去,假装平静地解释道,“我要再走一段儿。那我先走了。”
“我们也要走了,我们可不想摸黑走。”红毛男站起身,提起包背好,然后黄毛男也收拾好背包。我一边假装收拾东西要走,一边瞟着他们离开的身影松了口气。我其实一点儿都不想走。现在我又累又渴,又饿又冷。我之所以选择在这个水塘边宿营,一是因为天色渐暗,二是因为旅行手册上说这段路不是太平洋屋脊步道的一部分,所以介绍很少,而且暗示说这里是这段路上唯一可以搭帐篷宿营的地方。
他们离开后,我站了一会儿,让喉头慢慢舒展开来。我很好,很安全,刚才有点儿瞎紧张了。他们是有点儿让人讨厌,歧视女性还弄坏了我的净水器,但是他们没对我动手动脚,也没伤害我。有的男人就是不知道天高地厚而已。我把包里的东西都倒出来,把池塘里的水装进煮锅,点上火,然后把湿透的衣服轻轻地脱下来,又套上了红色羊毛裤袜和长袖衬衫。我把防水布铺开,刚要把帐篷从袋子里抽出来的时候,那个黄毛男又出现了。我一看到他就知道之前对他的所有判断都是对的,知道我的害怕并非毫无根据,知道他一定会回来找我。
这一次只有他一个人,我的心里一阵恐惧。“怎么了?”我竭力用放松的声音问他,就像上次碰到美洲狮的时候,我不断地提醒自己要抑制住想逃跑的冲动。不要用大幅度的动作惊动他,不能发火激怒他,更不能让他看出我的恐惧。
“我以为你走了呢。”他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
“我改变主意了。”我尽量保证声音平稳,还挤出了一个微笑。
“你想骗我们。”
“我没有。我只是改变了——”
“你也换了衣服。”他挑逗地冲我笑笑。我的脑子一下子蒙了,浑身的血液都涌到了脑子里。我想到我换衣服的时候,他就在附近偷看。
“我喜欢你的裤子,”他的脸上浮起了微微的假笑,然后放下背包,不正经地看着我,“或裤袜,是这么叫吧?”
“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我面无表情地说。我意识到我的整个旅行就要因此结束了,脑子不禁乱成一团,甚至听不到自己说了些什么。我明白之前自己再怎么坚强勇敢,再怎么喜欢独来独往,也一直相信自己十分幸运。但如果好运气用光了,那么以前的一切就全部作废了。而今晚将会葬送掉过往所有勇敢不屈的日子。
“我在说,我喜欢你的裤子。”他的口气有些生气,“你穿着很好看啊,把你的屁股和腿都凸显出来了。”
“请不要说这种话。”我咬紧牙关,尽量不打磕巴。
“怎么?我在赞美你啊!一个男生不能赞美一个女生吗?你应该受宠若惊才是。”
“谢谢。”我尽量用平稳的语气表示感谢,想要安抚他——虽然我心里阵阵作呕。我突然想到了“雄鹿三壮”,他们现在可能还没上路呢;想到了那只全世界声音最大的哨子,但在此时此地只会招来那个红毛男;想到了我背包左上口袋里的瑞士军刀,但是背包距离我很远;想到了还没煮沸的水,但是那口锅没把手,怕是会烫到自己;最后我又想到了他背包里突出的弓箭,甚至能感觉到我和弓箭之间那条无形的线,只要他敢轻举妄动,我就拿出弓箭刺穿他的喉咙!
“我觉得你最好还是离开。”我故意放慢了语速,“很快天就全黑了。”我紧紧地抱着胳膊,因为我意识到自己没有戴文胸。
“这是个自由国家。”他依然是一副皮相,“我想走的时候自然会走。我有权利这么做。”他从地上用两指夹起可乐罐,轻轻地晃着里面的水,有些挑衅地看着我。
“你在干什么呢?”突然传来了一个男声。过了一会儿,那个红毛男出现了。“我一路走回来找你,我还以为你走丢了呢。”他说这话,眼睛却瞪着我,就好像我是罪魁祸首,正跟黄毛男谋划着不让他走似的。“要想天黑前走到停车的地方,我们现在就得走了。”
“你在外小心啊。”黄毛男有些不爽,悻悻地对我说。但他还是把包背好了。
“再见。”我还是尽量保持平静,虽然不愿意搭理他,但也不想因为不作声而激怒他。
“哈,正好7点10分了。”他扬着眉,语气油腔滑调,“现在这水能喝了。”他把可乐罐朝我面前一扬,做出祝酒的姿势。“祝孤身一人在大森林里的美女,一路顺风。”说完他喝了一小口,然后转过身跟着红毛男慢慢地离开了。
我在那儿站了一会儿,就像第一次他们离开时那样,让因为害怕而紧缩的喉头渐渐放松。我安慰自己说,什么事情都没发生,我这次还是成功地全身而退,他就只是个让人毛骨悚然、品性恶劣的陌生人而已,现在他已经走了。
然后我把帐篷塞进背包里,把火熄灭,把里面快要煮沸的水倒进草丛里,然后把锅扔进水塘里冷却。我喝了一大口用碘片净化的水,把水瓶、黏糊糊的T恤、文胸和短裤都塞进背包,然后背好包,扣紧搭扣,借着越来越弱的光线向北行进。我一直走,一直走,我的意识又进入混沌状态,满脑子只剩下“前进”,脚步一直不停,直到再也迈不动一步。
然后,我就开始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