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先想到要开发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是位女士。她是华盛顿州贝灵厄姆市的一名退休老师,名叫凯瑟琳·蒙哥马利。她跟登山家和作家约瑟夫·T.哈泽德交谈的时候,就建议开辟一条从南到北的“蜿蜒西部山区的徒步路线”。那时是1926年。尽管少数登山者很快就认同了她的想法,但6年后,直到克林顿·丘吉尔·克拉克挑起了开发这条线路的重任,整个太平洋屋脊步道的清晰图景才拼接起来。克拉克是个石油商,生活悠闲,住在大洛杉矶地区帕萨迪纳市。但是他非常热衷户外旅行。当时美国正流行“出门坐汽车,休闲看电影”的文化,克拉克十分反对,于是就游说联邦政府开辟一条专门用于徒步旅行的线路。当时他想得更远,希望开发一条从阿拉斯加直达智利的“美洲线路”。他认为与大自然接触才能有一种“持久的具有治愈性和教育意义的价值”,所以用了25年的时间积极推广太平洋屋脊步道。他在1957年去世,当时这条线路似乎仍然是个遥不可及的梦。
或许克拉克对于这条线路最重要的贡献在于结识了沃伦·罗杰斯。1932年二人相识的时候,罗杰斯只有24岁,供职于加州阿尔罕布拉市的基督教青年会。克拉克说服他,让他派基督教青年会的志愿者队伍探路制图,甚至是开路建设。尽管最开始很不情愿,但是罗杰斯很快就对这条线路的开辟无比热情。他后来也一直致力于推广太平洋屋脊步道,努力克服面临的法律、资金、物流等方面的障碍。罗杰斯亲眼见证了国会1968年确定了“太平洋屋脊国家风景小道”(PacificCrestNationalScenicTrail)项目,即太平洋屋脊步道,但是他于1992年离世,未能见证第二年这条线路的完工。
去年冬天,我在旅行手册对这条线路的历史介绍中读到了这一段,当时对此嗤之以鼻。穿着薄底的凉鞋在夕阳的余热中,我已经离开伯尼瀑布几英里了。此刻,我才突然领悟到这个故事的真正含义,不觉如当头棒喝:尽管这故事有些不足为信,但凯瑟琳·蒙哥马利、约瑟夫·T.哈泽德和沃伦·罗杰斯以及成百上千参与开发这条线路的开拓者,当他们想象到在崇山峻岭间行走的徒步客的时候,想到的会不会就是我的形象!我的廉价凉鞋,抑或基于1995年标准的高科技靴子和背包,尽管他们不会知道这些都是什么东西,但是这并不重要,因为真正重要的东西是不受时间限制的。这个东西让他们愿意为之奋斗一生,让我和其他的徒步者愿意长途跋涉,受尽煎熬。这与带什么装备、穿什么鞋、背什么包、信奉什么时代的哲理,抑或是从甲处到乙处,统统无关。
这仅仅与我在荒野之中的感觉有关,就像长途跋涉不为别的,只为那满眼的千树万树、绵延草原、崇山峻岭、浩瀚沙漠、清流乱石、长河青草、日升日落。这种经历是那么有力,也那么重要。这让我感觉到,只要身处荒野之中,就会有这种感觉;只要这荒野存在,这种感觉就存在。我猜,蒙哥马利明白这一点,克拉克、罗杰斯和成千上万的探路前辈也明白这一点。甚至,在我领教到太平洋屋脊步道的艰辛和壮丽之前,在这条线路将我击垮却又给我抚慰之前,在我毫无察觉时,我就已经明白了。
这个念头一直萦绕在我的脑海里。这已经是我上路的第六周了。西黄松和黄檗树荫森森,路上的杂物很多,经常会硌到脚。因为没有穿靴子,脚踝的肌肉格外胀痛,但是好在现在走路的时候脚趾不会再碰到靴子,痛上加痛了。我一直前进,直到碰到一座横跨在小溪之上的木桥才停下。周围找不到一块平整地,所以我就把帐篷搭在桥上,枕着潺潺的溪流声渐渐入睡。
天一亮我就醒了。穿上凉鞋,我一口气走了几个小时,向上爬了接近1700英尺。透过遮云蔽日的松柏的空隙,偶尔能看到南面的伯尼山。停下来吃午餐的时候,我不情愿地从背包上把靴子解下来,因为已经别无他法只能穿上了。我现在明白《太平洋屋脊步道第一辑:加利福尼亚州》一书的作者为什么在介绍伯尼瀑布和城堡岩之间的这一段路程时会这么说了:此段路程路况较差,有的地方仅仅比“徒步穿越美国的路况好一点点”。虽然到现在还没有碰到这种地方,但是我的凉鞋现状堪忧。两只鞋都开始外翻,鞋底胀裂,每走一步都感觉要散架,而且鞋底扎满了树枝和小石子。
我硬生生地穿上靴子,继续赶路。途中爬过两座感觉怪异而且发出噼啪响声的电塔。虽然脚挤得生疼,但我还是咬牙赶路,偶尔能看到北边的博尔德山和格里兹利峰。两座山呈深绿色和棕色,山上的树木在风中摇摆。多数时候,我都走在郁郁葱葱的森林里,能看到拖拉机在人迹罕至的路上留下的车轮印。路上我还经过一片林区,很久前砍伐的树木又重现生机。这一片区域到处都是树桩、树根和齐人高的小树苗,根本无法扎帐篷。被大风吹断的树枝和吹倒的树木覆盖在地上,已找不到原先的路。虽然这些树跟我一路上碰见的树种没有什么差异,但是感觉却有所不同。它们生长得自由散漫,颜色也更深。
傍晚的时候,我停下来休息,那里恰好能看到低处绵延的绿色田野。这是个斜坡,海拔陡然升高,一座险峻山峰陡立眼前。因为无处可坐,我便跟往常一样坐在了路上,脱掉鞋和袜子。我一边按摩脚部,一边望着低远处的树林和天空,其实我现在就坐在峭壁突出的岩架上。我很享受这种凌驾于树木之上的感觉,像鸟儿一样从上面看着它们的枝枝叶叶。我的心一下子轻松了很多,不再那么担心我的脚和漫漫前路了。
我享受着这难得的清静,伸出手去够背包,拉着包的拉链,背包却倒了,碰到靴子上。左脚靴子一下子弹到半空,好似被扔出去一般。然后我就眼睁睁地看着它先是蹦了一下,接着飞快地摔在石头上,滚落到下面的树林里,静悄悄地消失在我的视野外。我惊得喘了一口气,俯身够到另一只靴子,紧紧抱在怀里。我等了一会儿,满心希望树丛里会突然有人大笑着走出来,摇着头跟我解释这是个恶作剧,然后靴子又能神奇般地出现在眼前。
但是没有人大笑,也不会有人。我恍然明白,这个宇宙从来不会跟你开玩笑。它会拿走任何它想拿走的东西,然后不会再还给你。我现在真的只剩下一只靴子了。
所以我站起来,把另一只也从悬崖上扔了下去。低下头,我盯着两只光脚丫看了很长时间,才开始尽可能地修补凉鞋。我先用胶带把鞋底粘在了一起,在快要断裂的鞋带处,我多缠了几圈。凉鞋里面要穿上袜子,免得被胶带磨伤。重新上路的时候,我心生无奈,但是仍然安慰自己:至少在城堡岩还有一双新靴子在等着我呢!
夜幕降临,眼前的林木突然消失,被伐掉了一大片,好似一块荒芜之地,又好像一幅风景画被撕掉了一块。原先的路也看不清了,有好几次我得停下来找路,从横七竖八的树枝和树根连带拔起的泥土中辨别前行的方向。林区周围未被采伐的树木境况也好不到哪里去。厚厚的树皮被剥开,参差不齐的树枝乱七八糟地伸向四方,似乎在集体默哀。这是我第一次在树林中看到这种景象,就好像有人拿着巨型链球胡乱甩来甩去之后的惨烈场景。国会设立这个专门的徒步路线的时候,会想到出现这种场景吗?应该不会。此时我正徒步穿过国有林地,虽然名字听起来挺好的,但是这也意味着在这片土地上,只要打着为公共利益着想的幌子,便可以为所欲为。有的时候,这样的林地可能像这条线路上的大部分地方一样不会被采伐;而有的时候,则可能意味着参天古树被无情砍伐,做成椅子和厕纸一类的东西。
看到这片惨遭破坏的林地,我心里十分不安。我感到伤心和愤怒,但是从某个角度来说,我也是共犯之一。我的桌椅、厕纸等全都是这么来的。当我小心翼翼地在各种“残骸”中前进时,我知道,今天的行程就要结束了。我爬上一条陡峭的崖径,在一片被砍伐的森林中找到一片平地,我把帐篷搭在树桩之间。这一次,我感到莫名的寂寞。上路以后这种情况很少发生。我想找个人说说话,但也不是随随便便找个人就行。
我想跟卡伦、利夫或艾迪说说话,我想再有个家,想停靠在这个宁静的港湾里。除了想念,我对他们每一个人也都怀有强烈的恨意。我想象有一个大机器,把这片森林推平的大机器,也把我们在明尼苏达州40英亩的森林推平。我真心希望能够将一切推平,这样的话,我就能解脱了。妈妈过世以后,我们并没有很好地面对那场巨变。要是把这一切都毁灭,我就可以松一口气了。我的家人和家,就像我自己的林区,都被砍伐了。剩下的只是触目惊心的证据,证明我以后一无所有了。
最后一次回家是我上路前的一个星期。我开车北上跟艾迪道别,然后给妈妈扫墓。因为这次徒步结束以后,我不会再回到明尼苏达州了。我当时在明尼阿波利斯市的餐馆里当服务员,上完最后一班,开车三个小时在凌晨到了家。本来我打算把车停在马路上,睡在货车后座上,这样就不用惊扰家人了。但是到达的时候,家里正在举办派对。整座房子灯火通明,院子里生着篝火,支着帐篷,草地上的扬声器放着震耳的音乐。那天是周六,恰逢阵亡战士纪念日。我跳下货车,穿过人群,大多数人我都不认识。我有些惊讶,但是转念一想,无论是这派对开得闹哄哄的,还是我没被邀请出席派对,都没什么好吃惊的。这只不过进一步证明物是人非。
“谢莉尔!”当我走进停满车的车库时,利夫看到我高兴地喊了出来。终于挤到他面前,我们俩兴奋地拥抱起来。“我在玩‘闪人’!”他高兴地喊叫着,抓得我的胳膊生疼。
“艾迪呢?”我问他。
“不知道,不过我有个东西想让你看看,”他边说边拉着我,“保证让你气死。”
我跟着他到了院子里,走上门前的台阶,进了门,走到厨房的桌子前。这张桌子是我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母亲花10美元淘回来的,是见到艾迪的第一晚我们吃饭用的那张桌子,那时候我们觉得自己就像中国人,席地而坐。现在它看上去跟一般的桌子一样高。我们和艾迪一起搬到这里住的时候,他把原先低矮的桌腿砍掉,又用螺丝在下面装了一根大木桩。然后这么多年,我们就一直用这张桌子吃饭。它一直都其貌不扬,随着岁月的流逝,也越来越不起眼,裂缝越来越多,艾迪便会用腻子补好。但是,这桌子曾经是我们共同的回忆。
或者说,在我上路前一星期那天晚上之前,它曾经是。
现在桌面上都是刚刻上去的字词,还有用加号连起来或用心形圈起来的人名和字首缩写。很明显,这些都是派对惹的祸。我看到桌子的时候,一个不认识的十几岁男孩正拿着瑞士军刀往桌面上刻着什么。
“住手!”我禁不住喊出声来,男孩抬起头,眼神里全是惊恐。“那张桌子……”我有些哽咽,只好转身夺门而出,利夫则紧紧跟在我后面。我走过帐篷和篝火,走过空空如也的鸡笼,沿着不再牧马的草地上的小路,一直走到树林里的凉棚,坐下来放声大哭。弟弟安静地待在我身边。我讨厌艾迪,但更讨厌我自己。我曾经点着蜡烛,在我的日志里下过决心。也渐渐对接受和感恩,命运、原谅和机遇,有了合理的结论。我心里那个小小的狠心的地方会慢慢地忘掉母亲、父亲,最后会忘掉艾迪。但是这张桌子不同。我没意识到我还要忘掉这张桌子。
“要离开明尼苏达州了,我挺高兴的,”我心里一阵苦楚,“特别高兴。”
“我不高兴,”利夫轻轻地说,把手放在我的后脑勺上。就那么一下,又拿开了。
“我不是说离开你很高兴,”我一边说一边用手擦着脸,擤了一下鼻涕,“不过反正也抓不到你的影儿。”这是实话。他曾说我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有的时候还打趣地叫我“二妈”。我相信他对我的爱丝毫不掺假,但是我现在偶尔才能见到他。他总是难以捉摸、闪烁其词,一点儿都不负责任,而且神龙见首不见尾。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总是停机,而住的地方也不固定。“你可以来找我玩儿。”我认真地对他说。
“到哪儿找你玩儿?”
“我决定秋天住下来的那个地方啊,当然得等到我完成太平洋屋脊步道徒步之后。”
我想过在哪里住这个问题,但想不出确切地点,又觉得住在哪儿都行。我唯一清楚的事情是以后我不会住在这儿。“不能在这州!不能在这州!”母亲离世几天前,我曾经问她死后想把骨灰撒在哪里,她就惴惴不安地一直重复着这句话。不过我一直没明白母亲说的是什么意思。不知道她指的是明尼苏达州,还是身体衰弱、意识不清的状态。
“可能会去俄勒冈州吧。”说完,气氛又沉寂下来。
“晚上凉棚这儿会很冷。”几分钟之后,他低声对我说。我们环顾四周,一切都笼罩在黑暗之中。保罗和我是在这里结的婚。七年前,当时就是为了这件喜事,在母亲和艾迪的帮助下,我们才一起建了这个凉棚,虽然很不起眼,但是承载的是我们天真却不幸的爱情。凉棚是瓦楞状的锡屋顶,四边用原木搭建,摸在上面可能会有刺扎进手里。我和保罗在这里结婚以后,这个凉棚就成了一个受欢迎的聚会好去处。几年前,艾迪在房梁上还挂了张大吊床,作为礼物送给母亲。
“我们上去吧。”利夫指了指吊床。我们爬了进去,我一只脚蹬着我和保罗曾经站在上面宣誓的石头,轻轻地晃着吊床。
“现在我离婚了。”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内心并无波澜。
“我以为你早就离婚了。”
“这次是正式离婚了。我们把文书递交到州里,让他们审核。我上周已经拿到了最后的文件,法官批准离婚了。”
他点点头,但是什么都没有说,好像一点儿都不可怜我,离婚是我自作自受似的。他、艾迪和卡伦都很喜欢保罗。我无法让他们明白为什么我总得把事情搞得一塌糊涂。“但是你看起来挺开心的”,这是他们唯一能对我说的。当然,这也是实话:我们看上去的确是这样。就像妈妈去世的时候,我看上去一切如故一样。悲伤是不写在脸上的。
利夫和我躺在吊床上晃来晃去,透过树隙能看到屋里的灯光和外面的篝火。人群逐渐散去,派对的声音越来越小,后来完全静谧下来。母亲的墓就在我们后面不远处,沿着凉棚前面的小路再走大概30步,就会走到一块小的空地上。我们在那儿开辟了一片花圃,把她的骨灰埋在那里,立了一块墓碑。我能感觉到她就在我们身边。我觉得利夫也感觉到了,但是我什么都没说,生怕说出来就会让这种感觉消失一般。不知不觉我竟然睡着了,直到日上三竿的时候才醒来。有那么一刻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下意识地环视四周的时候看到了利夫。
“我睡着了。”
“我知道,”他回答我,“但是我一直醒着,因为这药性。”
我坐起身,回过头去看着利夫。“我很担心你……吸毒。你知道的。”
“你还好意思说我。”
“咱俩的情况不同。我当时只是有一段时期,你知道的。”我尽量压制自己的情绪,让自己听起来不像是自我辩护。沾染上海洛因有很多的后果,我很后悔,但是因为吸毒而失去弟弟对我的信任最让我后悔。
“咱们走走吧。”他提议道。
“现在几点了?”我下意识地问了一句。
“管他呢。”
我跟在他后面,沿着小路,绕过一片寂静的帐篷和汽车,又沿着马路到了我家周围的一条碎石子路上。晨曦很柔和,带着点儿粉黛色。尽管现在有点精疲力竭,但是这种美丽让我觉得一切都值了。我们默契地走到离马路很近的一座废弃的房子里。小的时候,我俩经常到这里来,那时这里就已经人去楼空,有点破落了,现在则更加破落了。
“我记得住在这里的女人名字应该是维奥莱特。”走上门廊的时候,我对弟弟说,似乎还能记得那位芬兰裔老人给我讲的关于这座房子的传说。房子的门似乎从来没有上过锁,现在还是没锁。推了一下,门开了,我们走了进去。我们小心翼翼地躲避着镂空的地板,避免踩空。十几年前散落在房子里的东西除了变得更老更旧,竟然仍留在原处,不禁让我们惊讶。我捡起一本泛黄的杂志,是由明尼苏达州共产党刊印的,日期是1920年10月。杂志旁边倒着一个有粉色玫瑰图案的茶杯,破了个口。我弯下腰,把它扶好。整座房子很小,走几步就到头了。我走到房子后面,走近一扇木门,因为只剩一个合页,所以门歪斜地挂着,上半部分还有一块破旧的玻璃。
“别碰,”利夫轻声说,“打碎了会有厄运。”
我们小心翼翼地绕过门,走进厨房。地面上有一些凿洞和孔,原先放炉子的地方留下很大的一片黑迹。厨房角落里,有一张小木桌,只剩下三条腿。“你会把你的名字刻在那上面吗?”我指着那张桌子,声音有些颤抖。
“别提了,”利夫抓住我的肩膀,用力地摇了摇,“忘了吧,谢莉尔,事已至此,我们都得接受,无论我们喜欢与否。”
我点了点头,他松开手。我们站在一起,望着窗户外的庭院。那里有一个残破的小屋,以前是个桑拿室和水槽,现在已经长满了杂草和青苔。更远的地方,有一块宽广的水洼地,现在种上了桦树。再远处是一个泥塘,在这里实际上看不到,但是我们知道水塘就在那里。
“我当然不会在那个桌子上刻名字,你也不会。”利夫突然开腔,看着我,“你知道为什么吗?”
我摇摇头,但是我知道答案。
“因为我们都是妈妈养大的。”
天一亮,我就动身了。一整个上午都没见到一个人。到了中午,我根本就看不到路了。地上横七竖八地躺着被砍倒的树,被踩出来的路纵横交错,把原先的路线都掩盖了。起先我并不担心,我知道虽然我现在走的这条路拐来拐去,但最终会和原先的路线交会。但是实际上,两条路并没有交会。我拿出地图和指南针,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方位,或者说我认为正确的方位,因为我认路的技术其实相当不靠谱。我又选了一条路,但是又跟另一条路交会。到了最后,我甚至记不清自己之前选的是哪条路了。
下午3点左右,我停下来吃饭。虽然很饿,但是隐隐知道自己已经迷路还是让我有点不想吃东西。我心里不停地骂自己太不小心,不耐烦的时候还在赶路,而不是停一会儿想一下,但现在说什么也回天乏力了。我脱下鲍勃·马利T恤,搭在树枝上晾着,然后从背包里拿出另一件T恤穿上。帕科把这件T恤给我以后,我就一直带着两件T恤,像每天换袜子一样替换着穿。我知道这是一种奢侈的享受,只会给背包增加重量。
稍事整顿,研究了一下地图,我又继续赶路了。沿着一条伐木路一直走,然后是另一条路。每一次看到自己又回到正路上的时候,我的心里就感到一阵希望。但是到月亮升起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被一大堆土、树根和摞得像房子那么高的树枝挡住了去路。上面视野会好一些,所以我爬了上去,发现有另外一条路横穿过一个早已砍伐一空的伐木场。走完这条路的时候,一只凉鞋掉了下来,脚背上的胶带和鞋带都已经脱落了。
“啊!”我禁不住叫出声来。远处的树丛安静得有些奇怪,虽然一语不发,只是安静地看着我,但我一直感觉它们像幽灵,像人类,像能带我脱离险境的保护者。
我有些气馁地坐在杂草和齐膝高的树苗中间,开始对鞋子动大手术。把胶带一圈圈缠在袜子和凉鞋的“残骸”上,就像在给两只伤脚做模具一般。然后一双带着金属灰色的“靴子”就诞生啦!我很仔细地把胶带缠得紧紧的,这样就能继续走路,但是又不至于太紧,确保我能在晚上完整地脱下来。这一路到城堡岩就全靠它了。
但是现在我不知道路程还有多远,也不知道我怎么才能到达目的地。
穿着这双“胶带靴”,我穿过伐木场找到了一条路。环顾四周,我不再确定该选择哪个方向,除非有明确的路线就在我眼前。但是冷杉高大茂密,地上都是掉落的枝叶,想也白想。今天的经历让我更加明白,这一条条的伐木路就像无解迷宫里面的路线,一会儿向西一会儿向东北,然后又有一段向南延伸。更复杂的是,伯尼瀑布和城堡岩之间的这段路并非直接贯通,其中一段是向西延展的。所以我现在不能再自以为还是沿着屋脊步道的路线继续走了。现在唯一的目标就是找到路,从这里走出去。我知道如果继续往北走,最终一定会走到89号高速公路上。所以我就沿着这条路一直走,直到天黑,找到一块相对平坦的地方,在旁边的树林里搭好帐篷。
虽然迷了路,但是我一点都不害怕。准备晚餐的时候,我在心里一直对自己这么说着。我还有充足的食物和水。背包里的东西可以支撑我活一个星期或更久。如果继续前进的话,我最终会发现人类文明的。钻进帐篷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感激,这熟悉的绿色尼龙和网眼布幕构成的一片小天地已经成了我的家,所以又禁不住激动起来。我轻轻地把脚从“胶带靴”中解放出来,然后放在角落里。当日我已经翻看旅行手册上的地图不下百遍,内心既挫败又茫然。最后我还是不想再纠结,拿起《洛丽塔》看了100页,置身书中可怕又可喜的世界,完全忘了自己的现状。
早上,我意识到前一天把我的鲍勃·马利T恤晾在树枝上忘记拿了。丢了靴子已经很糟了,丢了鲍勃·马利T恤就更糟了。那件衣服不是件随随便便的旧衣服,而是一件神圣的衣服。帕科对我说过,我赶路的时候,动物、土地和天空的灵性也会相伴相随。我不知道自己信不信,但是这件衣服已经成了某种不可言状的象征。
我又缠了一圈胶带,把“胶带靴”加固了一下。这一天天气很潮湿,但是我一直没停。前一天晚上,我就订好了计划:无论最终会到达哪里,我都会沿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我会忽略所有的岔路,无论它看上去有多么诱人或者多么有可能带我找到既定路线。我现在笃信的一点是,如果我不这么做的话,自己就会被困在这个无止境的迷宫里。傍晚,我感觉到这条路能够带我到达某个地方,因为路越来越宽,车辙越来越少,前面的林地越来越开阔。最后,我转过一个弯,看到一辆没人的拖拉机。拖拉机后面,有一条铺好的双车道路。穿过这条路,我又左拐,沿着路肩继续前进。现在我已经在89号高速公路上了。当然,这只是猜想。我拿出地图,找到一条能搭顺风车回到太平洋屋脊步道的路线,然后就开始拦车。我感到穿着这双“胶带靴”,我的身体又开始苏醒了。偶尔有几辆汽车经过,间隔时间很久。我在高速公路上站了半个小时,一直举着大拇指,心里越来越焦急。最后,一个开着皮卡车的男人在路边停下来。我径直走到副驾驶那边,把门打开。
“你可以把包扔在后座上。”他热情地招呼着我。他身体壮硕,估计快50岁了。
“这是89号高速公路吧?”上车坐好后,我问他。
他疑惑地看着我:“你都不知道自己在哪条路上?”
我摇摇头。
“天哪,你脚上穿的是什么啊?”当瞄到我的脚,他禁不住惊叫起来。
大概半个小时后,我在太平洋屋脊步道和这条路的交会处下了车。这条森林里的碎石子路跟我迷路前一天走的路相差无几。第二天,我以破自己纪录的速度继续徒步,因为想在晚上前到达城堡岩。根据我的旅行手册,跟往常一样,我不会恰好到镇上。走了很久,前面赫然出现了州立公园,旁边就是一个便利店和邮局。但这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邮局里有我的靴子和补给箱。便利店有个小餐馆,一旦我从箱子里拿出20美元大钞,就可以一解这些天对美食和饮料的相思之苦了。州立公园给太平洋屋脊步道的徒步客们准备了一块免费的露营地,我在那儿也能洗个热水澡。
我拖着沉重的身躯到达城堡岩的时候,已经是下午3点了。我几乎是赤脚而行了。那双“胶带靴”几乎散了架,上面沾满了泥土。我一瘸一拐地走进邮局,询问有没有我的邮包。
“应该有两个盒子是给我的。”我补了一句。REI的包裹要是还不到我就绝望了。在等柜员从后面取邮件的空当,我突然想到除了靴子和补给箱,应该还有一些东西。我已经通知因为绕路没法经过的中转站,让他们把我的邮件都寄到这边来。
“喏,这是你的。”柜员一边说一边把补给箱重重地放在柜台上。
“但是,应该还有……有没有REI公司给我寄的邮件?应该是……”
“一样一样来。”她头也不回地走进后面的房间。
走出邮局的时候,我几乎要高兴地大声喊出来。除了放在崭新的纸盒里的靴子——我的靴子!——还有9封信,投递地址都是中间我绕过的中转站,而且字迹我都能认得。我迫不及待地坐在邮局附近的一块水泥地上,快速翻着信封。一封是保罗写给我的,一封是乔的,一封是卡伦的。剩下的都是全国各地的朋友给我写的。我太激动了,都没顾得上拆封。我把信小心翼翼地放在一边,用刀子把纸盒上的胶带割开。里面用纸包着的,是我的棕色皮靴。
和掉下山崖的靴子一模一样,只不过是新的,而且尺码大一号。
“谢莉尔!”我听到一个女声叫我,抬起头,看到了莎拉,就是和她男朋友以及另外一对夫妻一起徒步旅行的那个女生。她就站在不远处,但是没有背包。“你在这里干什么啊?”她小跑过来,气喘吁吁地问。
“你怎么在这儿呢?”我也几乎同时问出问题。因为我有点疑惑,她应该在我后面啊。
“我们迷路了。后来我们走到了高速上,就搭了便车。”
“我也迷路了!”我又高兴又吃惊。谢天谢地,我不是唯一一个迷路的人。
“大家都迷路了,”她兴致很高昂,“跟我来!”她指了指在一排建筑物最末端的餐馆的门口,“大家都在里面呢!”
“我一会儿就过去。”莎拉先走一步,我把靴子从纸盒里拿出来,把“胶带靴”剥下来,扔进了附近的垃圾箱里。打开补给箱,我找到一双干净的新袜子,穿到了脏脚上,然后又穿上靴子。靴子一尘不染。我在原地走来走去,感觉这几乎是一件完美的艺术品:一尘不染的鞋底纹路,还有干净锃亮的鞋头。虽然有点硬,但是很宽松。我觉得这双鞋很棒,又隐隐担心路上会再穿坏了。不过现在,我只能祈求一切顺利了。
“谢莉尔!”我一走进餐馆,雷克斯就发出一声欢呼。斯泰茜坐在他旁边,斯泰茜旁边分别是山姆、海伦、约翰和莎拉。他们六个人挤满了这个小餐馆。
“欢迎来到天堂!”约翰举了举手中的啤酒。
我们点了奶酪汉堡和炸薯条,大快朵颐之后,带着满足走回便利店。我们每个人都出钱,一起买了很多东西,然后抱着满怀的薯条、饼干、啤酒和几瓶大号红酒走出商店。我们七个人有说有笑地爬上小山坡到了州立公园的露营地,把帐篷搭成一个环状,然后在野餐桌旁边一起分享故事,笑个不停,直到天渐渐黑下来。说话的时候,有两头黑熊——或者看起来是黑色的熊——从营地周围的树丛里探出头来。我们大声叫喊着,想把它们吓跑。它们虽然并不太怕生,但最后还是没有来打扰我们。
整个晚上,我不停地把从便利商店带回来的小纸杯加满红酒,贪婪地喝着,感觉很顺滑,似喝水一般,到了后来,就真的尝起来和水一样无味了。我那天背着包,鞋上缠着胶带,顶着90多华氏度的大热天行进了17英里,感觉就像一路飘过来的一样。现在我感觉这个野餐桌简直是前所未有的舒服地方。我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醉了。当大家决定回到帐篷睡觉的时候,我一起身,却发现自己好像不会站了。突然头重脚轻,双手双膝着了地。肚子一阵翻江倒海,就直接吐在营地里面了。以前那么多年,尽管做了许多愚蠢可笑的事情,但我还从来没有因喝酒而反胃过。吐完以后,斯泰茜把我的水瓶放在我身边,轻声对我说我需要喝水。我恍惚中突然意识到她说的是对的,我不仅仅喝醉了,还重度缺水。那天下午我上路之后就没有喝过一口水。所以我打起精神坐起来喝水。
喝了一口,我立即又开始狂吐。
第二天一早,我起得最早,尽量用松树枝把昨晚的呕吐物都清除掉。然后我又到了洗澡间,把所有的脏衣服都脱下来。在这个水泥隔间里,淋着热水,我还是感觉浑身酸痛,好像昨晚被人打了一顿似的。但我没有时间来慢慢醒酒,因为按计划,到中午就要再次上路。穿好衣服后回到营地,我坐在桌前尽量地喝水。其他人还在睡觉,我拿出信一封封地品读起来。保罗说话还是那么有哲理,尽管离了婚但仍然很关心我;乔很浪漫冲动,但是没有提到自己是否在戒毒;卡伦则言简意赅,讲了讲她最近的新鲜事儿,当然也没什么大事;而来自其他朋友的信上都是对我满满的爱,附带着一些闲话、新闻和有意思的故事。全部读完的时候,其他人开始从帐篷里一瘸一拐地钻出来。每天早上醒来我的腿脚也酸痛得要命,需要慢慢地让关节都活动开。幸好他们也是酒醉不醒的状态,不会显得我昨夜纵欲过度。我们相互微笑,表情痛苦但又逗趣。海伦、山姆和莎拉去洗澡了,雷克斯和斯泰茜则想再去商店一次。
“那儿有肉桂卷儿卖哦。”雷克斯引诱我跟他们一道去。但我还是摆摆手,因为我想到吃的肠胃就一阵翻滚,而且前一天下午买了汉堡、红酒和零食,现在浑身又不到5美元了。
他们离开后,我又翻了一遍补给箱,把食物放在一起,准备待会儿打包。我为下一段路准备了很多的食物,因为这将是整个太平洋屋脊步道上最长的一段路:全长156英里,目的地是塞亚德谷。
“你和莎拉需要食物当晚餐吗?”我问坐在身边的约翰。现在整个营地就剩下我俩了。“我还有多余的。”我手里拿着一包Fiesta面条。刚上路的时候我一直吃这个,但是现在有些吃腻了。
“不用,谢啦。”他很客气地拒绝。
我又把詹姆斯·乔伊斯的《都柏林人》拿出来。书皮是绿色的,已经破破烂烂的了。我闻了一下,有点发霉的味道,跟一个月前我在明尼阿波利斯市的二手书店里买到的时候一模一样。翻开封皮,上面的印制日期甚至要比我的生日还要早几十年。
“这是什么?”约翰问我,伸出手拿起我前一天下午在便利店买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印的是一张电锯雕刻的大足野人照片,图片上面有一行字:大足怪乡。“你相信他们真的存在吗?”他把明信片放回原处的时候问我。
“不信,但是人们都说这是‘世界大足野人之都’。”
“人们说的东西那可太多了。”他回应道。
“嗯,如果真有的话,我觉得应该就是在这儿吧。”说完这句话,我们俩都下意识地环顾四周。周围是层层叠叠的树,树后面是一些年代久远的灰色岩石,就是所谓的“城堡岩”,顶端状如锯齿,像大教堂的尖顶一样直插云霄。但是我们很快就会把它抛在后面的。这里是一片长达1英里的花岗岩和超镁铁质岩,按照旅行手册的说法,它“按起源算是火成岩,按性质算是侵入岩”。当然,我并不在乎这是什么意思。我对地质学一直没兴趣,但不需要知道“超镁铁质岩”的含义来判断是否要进入另一个地区了。在喀斯喀特山脉徒步的经历有点像在内华达山脉的经历:在这两个地方都是走了好几天,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进入该区域了。
“再停一站就行了,”约翰好像能读懂我的心思,给我加油打气,“我们到了塞亚德谷,然后再到俄勒冈州。到达美加边境只有大约200英里了。”
我点点头,笑了一下。我并不认为“只有”和“200英里”应该放在同一个句子里。除了迈出下一步,我还没想得那么远。
“俄勒冈!”他大叫一声,声音里的快乐似乎感染了我,似乎让这200英里感觉就是小菜一碟。但是我明白并非如此,在路上的每一周对我来说都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俄勒冈,”我放弃挣扎,脸色变得严肃起来,“但还是先把加州走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