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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驯 正文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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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月初,恒誉市的降温呈明显趋势,汤元抽空领着汤之念去买了几套冬装。

    衣服都是汤之念选的,几个月的时间下来,她的“品味”提高了许多,不再红橙黄绿地往自己身上堆积颜色。

    简单的、不出挑的、大气的,反倒看起来更有质感。她最喜欢白色,可是白色太容易染上污渍不易清洗打理,索性就选反差最大的黑色。

    汤元很难得地与汤之念畅谈起未来:“等你考上一所好的大学,妈妈就从靳家辞职。那时候攒了点钱,可以回老家做点生意。你外婆年岁越来越大了,我也好照顾她。”

    汤之念点点头,盼着赶快放寒假,她好赶快回老家,见外婆。

    前几天汤之念给外婆打电话,得知老人家感冒了。

    外婆的年岁越来越大,不再像年轻时那样风风火火地当个拼命三娘,现在一个小小的感冒,反反复复都得一个月才能好全。

    汤之念知道外婆生病,别提有多担心,几乎每天电话回去问候,关注着病情的动态。

    外婆反倒劝汤之念放宽心,小感冒而已,又死不了。

    “呸呸呸,说什么死不死的。”汤之念听不得这个字眼。

    外婆倒是很乐观:“人总有一死,时间早晚罢了。”

    汤之念无法想象外婆离开的画面,但是脑子里闪过这个念头,心脏都抽疼了似的。

    不由想起了靳于砷,他说,因为太喜爱了,无法想象它离开后,我该怎么办。

    汤之念同样无法想象,外婆离开之后她会怎么办。所以在有限的时间里,见一面少一面,她不想浪费。

    自加入了谢彭越组建的乐队之后,汤之念隔三差五就要到文艺楼的地下室去练歌。说是练歌,其实就是她被拉着唱几首歌。

    汤之念唱歌没有什么技巧,因为嗓音条件太好了,好比学霸看一眼题目就会解答,根本不需要反反复复地做练习刷题。

    乐队的成员负责给汤之念伴奏,汤之念多数时候都是坐在一把高脚凳上不疾不徐地演唱。

    几个人凑在一起就是一场视听盛宴。

    地下室练歌的设备都是学生们自己买的,不能小看这里的设备,就拿那个小小的话筒来说,那可是价值七位数。

    周晓瑶得知汤之念加入了谢彭越的乐队后,也会跟过来听她唱歌。当然,更重要的一个原因是能够看到Kelsen学长。

    这段时间谢彭越忙着乐队的事情,话剧社的事情大部分都交给了副社长,能见到他的时间不多。

    汤之念知道周晓瑶那点小九九,没拆穿,还会有意识地给他们制造一些机会。

    于是某一天私底下,汤之念特地向谢彭越打听他喜欢什么类型的女孩子。

    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

    谢彭越倒也毫无保留地回答:“长得好看的。”

    汤之念啧一声:“没想到你怎么那么肤浅!”

    谢彭越不解:“喜欢长得好看的就是肤浅吗?那我问你,你是喜欢漂亮的花花,还是丑不拉几的花花?”

    “漂亮的……”

    好吧,汤之念无话可说。

    上次露营时,靳于砷随手摘的一朵粉色威基伍德,到现在还在汤之念的房间里。太好看了,汤之念舍不得扔,带了回去。一开始插在小小的玻璃瓶中,蓄上了水养着。可是过了几天,到底还是枯了,她就将这朵花做成了永生花。

    可即便是枯了,这朵威基伍德成了干花,也比大多数的花好看,最得她的心。

    “人总是喜欢美好的人事物,不是吗?”谢彭越一点也不在乎自己是否肤浅,喜欢最重要了。

    汤之念点点头,被谢彭越的观点说服了。

    她想了想,反正周晓瑶长得也很好看,有机会的。

    这几天,谢彭越打算给他们的乐队起个名字,但是想来想去总没挑到合适的,他把这个任务推给了汤之念。

    汤之念也没有头绪,这件事就一直放着。

    距离圣诞表演只剩下两周多的时间,乐队得找个歌曲报上去。

    其实谢彭越内心深处最想的其实是献出自己乐队的原唱曲目,demo收到了十几首。他们试了很多歌,中文的、英文的、通俗流行的、小众的。

    可挑选的太多,但没有一首是满意的。

    汤之念负责演唱,对于选歌一事完全置身事外。她这段时间和地下室的乐队成员混熟了,发现大家都很可爱。

    负责吉他的Truman很爱创作,键盘手Albert很爱笑,鼓手谢彭越自然不必多说,他现在可是汤之念的哥哥。

    他们都很照顾汤之念。

    谢彭越在另一头拿着谱子和试听样本一脸头疼,汤之念在这边好奇地拿着鼓槌在架子鼓上敲敲打打。

    汤之念这段时间对吉他也感兴趣,时不时抱着Truman的吉他随意拨弄。Truman大大方方给了汤之念一把闲置的吉他,让她玩。说是闲置,那把吉他的价格也不便宜。

    好幸福啊,汤之念时常感慨。

    太吵了。

    谢彭越一脸无奈地看着汤之念摇摇头:“汤汤妹,停止制造噪音,来听听,有没有喜欢的Demo。”

    Demo录音样带,指的是一首歌曲的半成品,有个旋律,但还没有歌词。

    汤之念乖巧地很,谢彭越一喊她,她立马朝人跑过去,蹦蹦跳跳的,浑身朝气蓬勃。

    今天送过来的两首Demo谢彭越听着还挺有感觉,不太确定,再听听。

    还是不太确定,把乐队成员喊过来听听。

    几个人围坐在一起听。

    很嗨的一首曲子,前奏一响,其他人不由自主地跟着晃动身体。鼓点清晰,旋律能洗脑似的,听一遍就能跟着哼哼。

    问汤之念,她眨眨眼,一副懵懂:“我觉得都很好听啊。”

    一旁Truman噗嗤一声笑了,说:“汤汤妹,你怎么觉得什么都好听啊。”

    “确实很好听啊,是你们要求太高了……”

    谢彭越也挺喜欢汤之念那副天然呆的样子,笑了笑:“汤汤妹说喜欢这首,那就这首吧,我们来填词。”

    “这就定下来啦?”汤之念还是很呆。

    “定啦!”时间也不多了,再挑挑选选定不下来也不是办法。

    这两天不见靳于砷,谢彭越问:“Zak今天又没来上学吗?”

    汤之念点头:“他请假了。”

    具体什么原因,汤之念也不清楚。反正最近这段时间,靳于砷隔三差五的就会请假不来上课。

    是天气太冷的原因吗?

    司机李叔叔说靳于砷冬天的时候不爱出门,去年这个时间也经常不去上课。

    好任性啊。

    靳家人对此都没有什么意见,汤之念更没有什么资格说他。

    真要说,就算靳于砷这辈子都躺平,他也几乎拥有了全世界。

    谢彭越直觉有些不对劲,当即给靳于砷打了个电话。

    那头倒是接了,声线里带着浓浓鼻音,问:“什么事?”

    谢彭越说:“汤汤说你又请假了。”

    一旁正在捣鼓无弦吉他的汤之念猛擡头瞪谢彭越,什么叫她说的?她可没有说!明明是你问起的。

    “她找我?”靳于砷问。

    谢彭越:“我们这不是定了个Demo嘛,给你听听?汤汤说挺好哒。”语气那叫一个谄媚。

    汤之念已经上手掐谢彭越的胳膊了。

    这段时间靳于砷的情绪看起来都不太高,汤之念也就识时务者为俊杰地不打扰他,就连学习英语都不那么积极主动找他了。

    靳于砷经常请假,就算来上课也都一副我很不好惹的样子。

    换言之,汤之念也和靳于砷有一段时间没怎么说话了。

    “发来吧。”靳于砷说完,挂了电话。

    谢彭越把Demo发给了靳于砷,没多久就得到回复,说还行。

    接下去一周,乐队成员一起把歌词填好,重新编曲,开始由汤之念试唱。

    恒誉国际对圣诞节很重视,早早的学校里就开始布置起来,红、绿、金、银四种主色,将校园焕然一新,有了新年的热闹喜气。

    距离圣诞的时间越近,汤之念就越是兴奋紧张。她真实地感受到,自己是一个乐队的主唱,身上有一份带着重量的担子。

    与此同时,谢彭越每天都会向汤之念打听靳于砷的情况。

    谢彭越掰着手指算时间:“这个月Zak来学校几天啊?五个手指有没有?”

    “应该有吧。”

    谢彭越叹气:“这算什么事儿啊?”

    为此谢彭越还专程去过一趟靳家,但被靳于砷给拒之门外,只能灰溜溜走了。

    汤之念由衷觉得谢彭越是一个非常好的朋友,他十分关心靳于砷,不是表面性的、装模作样的。

    其实叶开畅也同样如此,如果靳于砷没来上学,总会下意识地问问他是不是生病了。

    这么看来,反倒衬得靳于砷有些唯我独尊了。

    可是谢彭越对汤之念说:“Zak待人才是真的好,你别看他总是一副不在意的样子,其实他这个人很重感情。”

    有好几次汤之念想给靳于砷发消息,问问他情况。他最近都没有教她英语了,同样也不使唤她跑腿了。

    不过这个念头也只是想想而已。她不知道自己突然给他发消息,他会不会感到反感。

    还是算了。

    这天回家,汤之念破天荒向妈妈打听起了靳于砷的情况。

    汤元负责照顾靳于砷的日常三餐,目前在靳家没有谁比汤元更了解靳于砷的状况。

    “他生病了吗?”汤之念问。

    汤元摇摇头,神色有些凝重:“这孩子也不知道怎么了,这段时间胃口也不好,急死我了。”

    眼看靳于砷越来越消瘦,急得汤元给叶如之打了个电话。

    前段时间叶如之回来过中秋,中秋后就走了,在家待的时间屈指可数。

    能帮着劝劝靳于砷也好啊。

    可是叶如之说自己这段时间在外地拍摄纪录片,得年底才能回来。汤之念隐约觉得有什么古怪,又问:“小靳先生的爸爸妈妈关系好吗?”

    哪有夫妻这样常年分居的?

    汤元闻言深看了汤之念一眼:“这些不是你该关心的问题,你不需要知道那么多。”

    汤之念知道自己可能逾越了,可好奇的种子一旦被埋下,就以势如破竹的气势,愈长愈快。

    这一天,终于被汤之念撞见了“可怕”的一幕。

    她亲眼看到,一个莫约五六岁的小女孩双手勾着靳宏峻的脖子,甜甜地喊他:“爸爸。”

    靳宏峻穿着休闲的装束,回以温柔的亲吻和拥抱,脸上充满了溺爱。

    既然她都看到了,那靳于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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