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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联宇宙 正文 第29章

所属书籍: 失联宇宙

    第29章

    叶校仰起脸,安心地承受这个气势汹涌的吻。

    她的背靠在车门上,冷冰冰的,后脑勺还被磕了一下,但唇上的温度是火热的。冰冷的触感没有持续多久,她的后脑勺和腰重获温柔兜底,是他穿插进来的手掌。

    她的心软的像一朵棉花糖。

    还有比顾燕清更会包容和温柔的男人吗?她不是不知道自己做的过分了。他这样骄傲的人,给她做炮|友,一再为她的原则让路,被欺骗索要的补偿也不过是一个深吻……

    人非草木,叶校真的能做到铁石心肠吗?

    她不知道,但他们从一个月约一次的频率,急速增加到一个星期约一次。

    叶校没有刻意在他家里留下自己的东西,但还是有了微妙的变化。她有了专属的拖鞋,他的棉T变成她的睡衣,洗漱用具,盥洗台下面还多了全套的护肤品。

    叶校看见后,顾燕清说是台里的福利,就拿回来了,电视台会给男记者发这种奢侈品牌吗?

    他知道她不喜欢别人为自己花钱,但是顾燕清有自己的坚持。这个男人足够尊重女性,但他仍想对这段关系有掌控感。

    叶校没有扫他的兴,她只是圈住他的脖子,用力吻上去,“我懂了,也接受你的好意,但下次不要了好吗。我不习惯接受别人的馈赠。”

    两周以后,程之槐从南方回来了。

    周六下午一点,叶校才有时间过去,进门后,她发现程之槐今天邀请了客人来家里。

    玄关处有一双暗金色的jimmychoo高跟鞋,这双鞋子不属于程之槐,她是一个实干的女人,不可能在冬天穿这样一双鞋子上班,她在创业阶段,经常奔波在出差的路上。

    这双鞋子是小羊皮底的,非常漂亮,它的主人该有多养尊处优呢?完全不需要去没有暖气的地方,也不需要走路。

    叶校换上拖鞋,把自己的球鞋搁在鞋架的最下面一层,走进去喊人:“阿姨。”

    程之槐在客厅回话道:“叶校来了啊,小夏已经在书房等着了。你去吧,阿姨等会切好水果就给你们送进去。”

    “嗯,谢谢。”叶校走至客厅,看见程之槐坐在沙发上面向她,另一名女性背对餐厅坐着。

    尽管只能看到一个侧颜,但她的坐姿,身形都非常优雅。

    听闻脚步声,女人回头看向她。

    程之槐介绍道:“叶校,这是我的朋友,赵玫。”

    叶校看到女人的正脸,与程之槐相仿的年纪,微笑时眼角已经有了皱纹,但那几条皱纹并不妨碍她的美丽,更增添一抹岁月沉淀的美感。

    女人朝她微微一笑,礼貌性质的。

    叶校没有喊人,只点了下头,然后快步走进书房。

    程之槐看了眼叶校匆忙的背影,与赵玫闲谈道:“是小夏的家教老师,也是我的同乡。”

    赵玫端起茶杯,轻轻抿了一口,叹道:“现在的小姑娘,一个两个长得可真是漂亮啊。果然生活条件好了,养人哦。”

    程之槐无奈地摇了摇头,“承认我们S市出美女很难吗。”

    赵玫笑:“多大年纪了,还说这种自卖自夸的话。”

    程之槐不以为然,“多大年纪?我一直觉得我自己很年轻,充满了干劲。”

    赵玫看着程之槐,少有她这样像永动机一样的女人,“行行行,但是要多注意身体,不比年轻人,你比一个月前瘦了不止一星半点啊。”

    程之槐:“谁能和你比悠闲啊,大小姐。”

    赵玫也叹了口气,闺蜜聊天就是要互倒苦水,她跟程之槐说:“什么啊,老公油盐不进,儿子也不听我的话,反正都有自己的一套行事准则。我都要累死了。”

    程之槐道:“燕清这么大要还事事听你的话,你该哭了吧。男人有自己的主见不是很好么。”

    赵玫摇头:“太有想法也不行啊,让家人怎么活,他那颗蠢蠢欲动的心,你不知道去年,我每次看他那个栏目,都——”她不太愿意回忆起某些往事,反正只有担忧和心酸的眼泪。

    ……

    保姆推开门,送进来果盘和饮料。

    客厅里两个女人低声的谈论飘了进来,隐隐约约的,听不清楚,叶校将卷子翻到背面,皱着眉。

    程夏插起一颗小番茄递到她嘴边,“啊!”

    叶校摇头:“我不吃。”

    保姆把门关上,聊天声又没了。

    程夏看了叶校一会,“姐,你能别总是皱着眉吗,不然我总觉得自己错很多,特想给你跪下。”

    叶校说:“我有吗,好吧,跟你无关。”

    这下程夏放心了,她继续吃着水果,放空心思,跟叶校闲聊:“你刚进来的时候,看见那个大大了吗?”

    叶校:“看见了。”

    程夏:“漂亮吧,有没有觉得她很眼熟啊?”

    叶校说:“不眼熟,怎么了?”

    程夏说:“那没什么了。我是想跟你说,她是燕清哥的妈妈,母子俩长得超级像啊。”

    叶校没再接话,继续看试卷,然后把错误的地方给程夏圈出来,“别的问题没有,还是有点粗心,再有就是不要写连笔字,偷鸡不成蚀把米。”

    “好哦。”程夏的脑袋凑过来。

    叶校其实撒谎了,她第一眼就认出来是谁了。她在顾燕清的书房里,见到过赵玫的照片。

    程之槐留赵玫吃晚饭,她说晚上约人了,下次吧。

    叶校收拾好东西,跟程之槐告别:“阿姨,我先走了。”

    程之槐把她叫住,说:“在这吃饭吧,我带了点东西给你。”

    叶校晚上的确有事要做,留在这吃晚饭要拖到九点才能离开,于是她也婉拒了。

    程之槐没强求,从储物间拿出几个礼盒给叶校,“这是我从老家带回来的特产,果干甜品什么的,你带回去吃吧。”

    叶校笑了,这个位置倒转了吧。

    程之槐说:“别笑啊,要你吃完给我点反馈的。”

    叶校问:“什么意思?”

    程之槐说:“上次你问我想做什么,我还没有回答你。”

    叶校:“嗯。”

    程之槐问她:“你还记得,十一过后,你从老家带过来一箱猕猴桃吗?”

    叶校当然记得,因为发生了一些事,她的思考角度发生了重大的转变。思及此,她胸中涌现一些割裂感。

    程之槐简单和叶校说:“那给了我很大的启发。S市的猕猴桃品质非常好,但是没有政策扶持,当地的种植户也没有商业意识,懒懒散散的卖。如果做一个品牌,把收购,包装,物流和售后做成一个产业链,销量肯定就不一样了。”

    叶校看着程之槐,没吭声。

    程之槐:“怎么了啊,没听懂吗?”

    叶校思考了半分钟,说:“不是。只是我没想到你会想做这个生意。”

    程之槐说:“事情都是人做的,等做出来的时候,你就觉得正常了。”

    叶校的确没想到程之槐有这样的商业头脑,做农副产品很辛苦,和精致光鲜的都市女性形象不太符合。

    但就是因为她有头脑,不怕辛苦,所以她成功了。

    叶校再一次佩服程之槐的魄力,“你说得对。可以尝试去做。”

    程之槐纠正她:“不是尝试,我是抱着必须成功的心态去做的。”

    叶校笑了,她相信程之槐最终会成功的,哪怕中间可能会遭遇挫折。

    叶校走后,保姆在饭厅里喊大家来吃饭。程夏慢慢吞吞地下楼,程寒也归家了,懒懒地喊了声“妈”然后脱掉外套,去洗手。

    程之槐揉了揉太阳穴,跟保姆说:“让孩子们自己吃吧,我上去休息一下。”

    保姆上前来问道:“怎么了呀,是不是不舒服?”

    程之槐说:“没有,我就是累了。”

    “那我炖点燕窝给你好不好?看你脸色不太好哇。”

    “嗯,麻烦了。”

    程之槐摆摆手,上楼去洗澡。在S市考察的这两周,她走坏了两双高短靴,后来买了双运动鞋,也踩坏了。

    很多人都告诉她,五十岁了,又不缺钱,何必让自己这么辛苦。

    程之槐最讨厌听到这种话,五十岁得罪谁了吗?谁愿意五十岁就当中老年人自己当去,反正她还有斗志,她还能奋斗。

    其实她特别羡慕叶校,这个小姑娘年纪不大,主意却特别正的。她总是知道自己要什么,该干什么。

    不像她,是个笨鸟,到三十多岁才明白,求人不如求己,女人没有事业就什么都没有。

    她明白的太晚了,因为没人教她,也没人给她指路。读书少,见识少,吃到很多苦才摸索到一些浅显的道理。

    她洗完澡,坐在梳妆台前涂抹护肤品,想到自己15岁,初中还没有上完,就被父亲勒令辍学,去厂里干活补贴家用。

    穷乡僻壤,完全的男权社会,她连吃口肉要给哥哥们让路,读书这件事也没商量。

    她去厂里打工,挣了钱寄回去,给家里盖房子,给哥哥交学费。在那里她认识了程寒的爸爸,第一个疼惜她的男人,程之槐很快坠入爱河,结婚生下程寒。

    但她的第一任丈夫是个在外窝囊,在家残暴的男人,喝醉酒就打人。程之槐为了儿子忍了几年,她意识到自己的一生绝不能就这样过下去,否则她的孩子会跟她一样悲惨。

    于是她离了婚,狠心把儿子丢给老人照顾,揣着仅有的几百元钱北上打工。

    她做过很多工作,饭店端盘子,按摩店捏脚,仓库搬运工。

    赵玫勉强算是改变她命运的人。

    某天她在厂区侧门拉货,正中午的,太阳太毒了,她的衣服都被汗水浸湿了,贴着后背,胸罩形状都透出来。

    她进门的时候,碰见了一个女人,一个打扮入时的精致女人,程之槐肚子里墨水不多,也没什么词儿,就是觉得天上的仙女也不过如此了吧。

    女人穿着昂贵的裙子,脚踩高跟鞋,手掐腰,对着电话里命令:“我不要听借口,你现在马上过来,我下午还有会,脚扭了没法打车。”

    程之槐看了她一眼,心想:可真神气啊。

    她转念又想:我什么时候才能这么神气地命令别人啊。

    等程之槐拉了几趟东西,赵玫的司机还没来,程之槐仰头看了眼太阳,问她:“你要不要来我们厂房里待一会,可凉快了。”

    赵玫看了程之槐一眼,你们厂房?这整个工厂都是我家的。

    程之槐又邀请:“进来呗。”

    “不用。”赵玫拒绝了。

    程之槐是个大大咧咧的人,“别不好意思了,小心中暑。”她扫了一眼赵玫红肿的脚腕,就上来扶她,她的热情让赵玫无法拒绝。

    从厂门口到厂房好长一段路,赵玫走一步就皱一下眉,程之槐看在眼里,就把赵玫背了起来。她干体力活的,练出了一身壮肉,膀大腰圆,走得也很稳,赵玫趴在她后背上竟然有种安全感。如果忽略掉她一身的汗臭,就更完美了。

    年纪相仿的两个女人,出身不同,境遇不同,一个是公主,一个是马夫。

    等到赵玫的司机过来,程之槐又把赵玫背到路边。临走前,赵玫跟程之槐要了电话:“你叫什么名字,我们认识一下。”

    程之槐给了她小灵通号码。

    程之槐后来才知道赵玫是大老板的女儿,她是来厂区视察消防安全的。

    赵玫想给她一些钱作为感谢,程之槐并无推辞之意,但也没有接受钱,她厚着脸皮说:“如果你真想谢我,那能不能给我介绍挣更多钱的路子,在这搬箱子赚的钱不够我养儿子了。”

    赵玫笑了,程之槐不是个聪明人,但绝对是精明的人。

    她介绍程之槐去自己朋友的店里学做生意,从选货,包装,销售,学习英文,把产品卖给外国人。

    人的一生很少有这样的机遇,程之槐抓住了。

    她抓住的不仅是赚钱的路,还有上阶社会的处世之道。哪怕她后来再婚,被误解,又离婚,也都没有消沉过。

    只要她还能站起来,就能战下去。

    叶校近两周都驻扎在某个单位,都是快下班的时候才回办公室。

    她接到的任务是和吴耀一起做劳动关系的专题新闻。

    但做出来的内容乏善可陈,就像太阳底下无新鲜事,完全满足不了大众的猎奇心理,除非搞出一些光怪陆离的事件;发出来的稿子点击量和讨论度也不如两人之前各自的成绩,每天还都累得要死,遭受白眼。

    吴耀在工作中是前辈,且是个脑袋灵光的人,在他意识到跑这条线出不了成绩的时候,就把后续的任务交给叶校了,让她单独负责采访和稿件。

    他说自己还有别的稿子要写,没办法天天兼顾这边。

    叶校明白吴耀的意思,每个人都只在意自己的成绩,和实际到手的奖金,但事情不能不做,她必须要妥帖完成任务。最好出色地完成。

    在吴耀给她都拼西凑地解释原因的时候,她没什么疑义的答应了,只是看人的眼神很有威慑力,搞得吴耀眼神一抖,“你真的没意见吧。”

    叶校说:“我没意见,看你自己。”

    吴耀:“……”

    阴阳怪气这门学问,她掌握得很好。

    不知道是不是吴耀这个人运气不行,还是实在晦气,他走以后,每天就叶校和摄影大哥去出外勤,第一天就碰到了好几条可挖掘的线索。

    叶校一个星期几乎一半的时候都在加班中度过。每当压力特别大,她一躺在床上,睡不着觉,就会特别想念顾燕清的身体。

    做|爱是很好的解压方式,她发现。

    周四晚上,她躺在被子里给顾燕清发消息:【你这周末有时间吗,我们约吧。】

    他也很忙,第二天早上才回复:【好。】

    叶校起床看到自己想要的答案,微微一笑,也松了一口气。

    他这样好的脾气,总是有求必应,其实叶校已经因为工作放过他一次鸽子了,

    周五的中午,她就把一切事情安排好,晚上的时间空出来,像是要进行一件令人期待而又神秘的仪式。

    但某件事越是期待,就越容易激发“好事多磨”的效应。

    快下班的时候又要临时赶稿,叶校不可能拒绝工作,只好全力应下。在不知道几点能下班的情况下,她只能给某人发去致歉的消息:

    【对不起,临时加班,下次再约吧。】

    【不好意思。】

    顾燕清不是她的男朋友,炮|友是合作伙伴,她不可能按照男朋友的标准去要求对方的体谅,做错了就是要道歉。

    过了一会。

    G.:【明天还加班吗?】

    叶校:【有点事,但可以不用来公司。】

    G.:【今天几点能结束。】

    叶校:【不确定,应该很晚,你不用管了,抱歉。】

    发完,她就把手机搁在桌上就没再管了,继续写稿子。

    一分钟后。

    G.:【没做完的事你可以带回来,明天在家里完成。】

    G.:【我会来接你,无论几点。】

    叶校看完一怔,然后没忍住笑了。

    这个男人有自己的坚持和诉求,从来不是脾气好得没边,不是她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看来她判断有误。

    叶校真的手忙脚乱,她没有想到这件事情竟然也会加剧她的忙碌,像赶任务一样。

    晚上十二点,两人到顾燕清的公寓,洗完澡直奔床上。

    他满足了她的要求,狠狠地做了两回;叶校累得头都擡不起来,更遑论去洗澡,她衣服都没穿,趴在被子里一秒睡着。

    浑身舒畅。

    她没有定闹钟,破天荒睡到早上九点才堪堪醒过来,太阳透过落地窗照进来,落在她的眼皮上,瞳孔微刺。

    叶校用手挡了下眼皮,下意识问:“几点了。”

    没有人回答,床上没人了。

    她爬起来套上他的T恤,缓缓回神,努力回忆昨晚发生的事,但什么细节都想不起来了。

    掀被起身,某些遗留的客观事实,帮她回忆起来了。雾霾蓝的床单上,有几片不堪入目的褶皱水痕,或是抓痕。

    证明这张床单曾经被人弄湿过,而且湿得很惨烈。

    叶校耳廓灼烫,立即撇开眼,不能看。

    下一秒,卧室的门被推开,顾燕清出现在视线里,他已经起床有一段时间了,穿着T恤,运动裤,简单的衣着,看上去很舒服,让人想摸摸他。

    他问:“现在要起床吗?”

    叶校讪讪地道:“嗯?诶。”她手上默默抓着被角,死死摁住,不想让他看见。

    顾燕清来到衣柜前,翻出一套床品,对她说:“那起来吧。”

    叶校睁大眼睛:“你干什么?”

    顾燕清:“换床单,脏了。”

    叶校:“……哦。”

    于是她挪开屁股,从双人床上滑下来,坐到窗边的沙发上去,第一时间打开笔记本,检查昨天的稿子是否过审。

    她还分出一些眼力偷偷观察顾燕清,看到他掀开被子,扯掉脏床单……铺上新的,这套床品是浅灰色的,材质看上去是凉凉的那种。

    系统显示过审后,叶校松了一口气,搁下电脑,跑去床边。

    “我来帮你吧。”她咬了下嘴唇,问:“怎么做?”

    顾燕清看她一眼,嘴角扬起一个微不可见的弧度,“手抓着被角,扯住就好。”

    “哦。”叶校照做,这是她难得一见的可爱和笨拙。

    她没有睡过两米宽的床,自然也没有套过这么大的被子,看上去就很费力。

    顾燕清做这些事很利落,很快就套好了,并且压平整了边角。叶校看走神了,转身时一脚撞到床脚上去。

    “……”

    小脚趾骨像断裂般发出剧痛,她急速皱眉,但忍住了尖叫,不想被对方看见自己这个蠢样。

    叶校愣在那半天没动,准备等疼劲儿缓过来再动。

    顾燕清察觉不对:“怎么了?”

    “没事。”

    “去换衣服吧,出来吃早餐。”

    “哦。”她气若游丝地回答。

    中间隔了一张床,顾燕清又看她:“哦什么,怎么不动?”

    “嗯。”叶校缓缓挪腿,坐到沙发上,穿上拖鞋,装作忙碌的样子,说:“你先出去吧,我有点事。”

    等顾燕清出去,叶校才小心活动了一下,还好没有伤到骨头,只是脚趾红肿,逐渐有发紫的迹象,而且很疼。

    不到十五秒,走出去的人又去而复返,问她:“你刚刚,是不是撞到腿了?”

    叶校否认:“……没有。”

    “给我检查一下。”他可能没那么细心,但不是傻子。床是实木的,有几次他也撞到过,看叶校那个反应肯定是被撞了。

    不等她反应,他蹲下检查她下面的肢体状况,把叶校的脚搁在自己的膝上,说:“面子真的这么重要吗,宁愿死扛也不愿意被说蠢,承认自己也有失手的时候,真的很难?”

    直击心灵的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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