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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王母那些年 正文 第0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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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54章第54章

    晚夏时节,张府里第一个生崽崽的是太白。

    他压根没想用凡胎承受生育之苦,早早就避了出来,一个魂站在老桃树精边上,黑着脸看那只白狗下小狗。

    老桃树精感叹道:“神魔诞下后代不容易,星君往后也算有了一脉后裔传承。”

    太白不屑一顾,什么后裔传承,区区凡狗,资质不好的话往死里喂资源,也最多活一个劫纪罢了,难道他还指望这窝凡狗子子孙孙无穷匮,给他下无数狗崽后代?想想都窒息。

    白狗是头胎,生得比较艰难,先下了个浅黄色的小崽,后头就比较顺畅了,接连四个都是黄狗,一看就是那种土黄犬的后代,太白仿佛能从狗崽身上看到那只作恶公狗的轮廓,气得扶着树骂骂咧咧。

    生到最后一只时,白狗的肚子明显瘪下去很多,最后一只小崽个头也很小,落生之后,母狗舔掉胎衣,露出一只白皮的细狗小崽来。

    太白起初没在意,随即忽然眉头一动,这只小崽……资质极好。

    他还想凑近了看看,但实在不想这时回到狗身里去,左右不过一只小狗,想什么时候看就什么时候看,没必要这些日子归体,他可不想喂奶。

    第二天,太白下小狗的消息就传开了,张仁连忙过来看,一共五只小狗,四只都随了吕洞宾家那只土黄狗,品相最好的就是小五。

    小五是一只雪白雪白的短毛小细狗,抢奶抢得很凶,张仁伸手过去,还没睁眼的小狗张嘴就要咬,张仁立刻缩手回去,没让它咬到。

    王二妮也赶过来看,忍不住笑道:“这小狗倒是适合做猎犬,凶得很。”

    张仁拍了拍母狗的头,笑着站起身道:“我们家倒没人爱打猎的,我只是喜欢猎犬的品相罢了。”

    王二妮看过人打猎,没觉得有趣,村里的猎户打猎只是为了混口饭吃,她还没见过打猎只为玩乐的,实在不觉得这样的事有趣。

    家里的狗平安诞下一胎,也算是件喜事,云华的婚事就在这两天,府里都挺忙的,张仁就以此为由多赏了府里丫鬟仆役们一个月的月钱,家里猫狗的伙食也添补了些,尤其是才下小崽的母狗,不仅添了食量,每天还多给喂一碗鱼汤下奶。

    杨天佑家里是真的穷,一穷二白只剩三间房屋的那种,也没什么可收拾的,但到底要些颜面,张仁给杨天佑塞了不少银钱,叫他置办些聘礼送来,虽然是左手倒右手的事,但这样总能堵住外人的嘴巴。

    婚礼当日很是热闹,张仁请了许多朋友过来,杨天佑那里没什么亲朋好友,只得厚颜拉了些同窗过来,其实他和同窗们的关系也不亲近,也就是他小小年纪考中了秀才,又得了一门好亲事,人家不好拒绝他而已。

    云华就厉害了,她有不少小姐妹,有的成婚之后就疏远了她,觉得和一个闺中老姑娘往来不好,但更多的和她玩得不错,十几桌酒席里头,她一个闺阁小姐,请的朋友居然占了四五桌,比杨天佑拉来的同窗多得多,不得不说她跟张仁真是一家兄妹。

    这样热闹的婚事,王二妮当然也去了一趟桃源村,请大昊天……让他把王追月放下来,都是一家亲戚,总不好大家热热闹闹吃喜酒,放着王追月一个人孤零零不管。

    大昊天非常好说话,只是请求道:“我也想看看婚礼,我会变成其他样子去,好吗?”

    王二妮犹豫了一下,还是答应了,给了他两张请柬。

    然后大昊天就化成了太白的星君人形,和王追月一起去吃喜酒了。

    真正的太白一脸呆滞地看着大昊天坐在席间,左顾右盼,他好像在记婚礼的一切细节,从装饰摆设到一应流程,把云华和杨天佑身上的喜服形制都记得一清二楚。

    酒席宴间,王追月宛如隔世一样坐着,拿筷子的手微微颤抖,他已经吃了不知道多久的天材地宝了。月宫上没有活物,他啃的都是灵石宝珠一类,不说啃不啃得动,滋味是真的寡淡,有的都不是吃进去的,而是硬吞下去。明明身处华丽的宫殿之中,他却生生活成了野人。

    这一遭重归人间,一向饮食不过七分饱,以清淡素食为主的王追月,一筷子就夹住了一大片金汤肘子皮,肥嘟嘟的肘子皮!

    风卷残云,鲸吞虎吸,吃出了杀人如麻的气势来!

    好在他坐自家那桌。

    热热闹闹到了晚上,席上的女客大多早早散了,只有些已经嫁为人妇的,和丈夫一道来的还留在席间,杨天佑的同窗们喝不过张仁的朋友,大多醉得东倒西歪,两边战力都不够,自然闹不成洞房,剩下的人把云华和杨天佑送到新房里也就散了。

    新房自然不是云华先前住的小楼,而是张仁早年的住处,双亲去世后,他就搬进了张府后院的主房里,原先的少爷院子就空置着。那地方很大很宽敞,如今暂时清理出来做新房用,主要是因为肚子等不及,等到改建完成再让他们搬也没什么。

    事实上杨天佑也没什么不满的,新房收拾出来非常漂亮,院落四合,有两排廊房和前后两个大屋,大屋里又各自内外三间,放在一般人家都可以住祖孙几代了。

    小夫妻鸳鸯帐暖,张仁和王二妮指派着人收拾残席,还完整的菜色撤下去,这按惯例是仆役们的加餐,实在不成样子的就折一折倒进泔水桶。

    从前张府不养猪,但自从王二妮嫁过来之后,她带的那头猪地位也水涨船高起来,过了几个年都没杀,反而养得白白胖胖的,府里的泔水一向都是这头猪的。

    还有些喝得太醉的客人,家里就在县城的雇轿子往回送,离得太远的就安置下来,还要打发快腿去人家家里报信。

    王追月还没走,他今天吃得太多了,为了解腻又喝了很多酒,虽然人还清醒着,但王二妮还是没让他就这么回去,收拾了间客院让他住下。

    一切忙完,已经很晚了,张仁长出一口气,远远看见新房那边灯烛未歇,难免有些心酸,道:“住家的女婿半个贼啊。”

    这是龙兴县的老话了,也就是表达一下岳家人的不满。

    王二妮摇了摇头,笑道:“你都看在眼皮子底下了,还放不下心来?我看云华是很开心的。”

    张仁也笑,回到主卧的时候,看到霞儿的房间里已经早早吹了灯,小丫头睡得正香,两人也没打扰,一天忙碌下来,张仁沾了枕头就睡了过去。

    王二妮精力充沛,像照顾宝宝那样给他擦洗了手脚,塞进被褥里,一夜无话。

    次日清晨,一家子都起迟了,张仁是操心婚事累的,云华和杨天佑这对一个月没见的小夫妻,当然是打了半夜的架,快中午的时候才坐上了早饭桌。

    作为住家的女婿,还起迟了,杨天佑看上去有些羞于见人,脸颊上有一层胭脂似的薄粉,张仁看他不大顺眼,只道:“坐直了说话,跟偷了姑娘家胭脂似的,不像个样子。”

    杨天佑连忙坐直身子,云华护着他,连忙道:“哥,你别找借口说他,这是天生的颜色,平时白白的,一害羞整个人就粉粉的……嘿嘿!”

    前半句还是人话,后半句已经不是了,张仁严重怀疑她最近写的是流氓的话本子。

    杨天佑羞得低下头,更加不敢见人,把张仁看得脑仁疼,斥责云华道:“成了亲的人了,端庄些,别当着孩子的面胡说八道,行了,吃饭吧。”

    霞儿歪着脑袋看姑姑,并不明白粉粉的有什么值得嘿嘿成那个样子。

    王二妮给张仁添了一碗粥,横他一眼,示意他少说些,新婚小夫妻亲密些不是坏事,他总掺和才不对,跟个恶婆婆似的。

    张仁只好闭嘴不言。

    一家子吃完了早饭,张仁把这对新婚小夫妻瞪走了,才对王二妮道:“舅兄又出门了吗?我刚才没找见他。”

    王二妮点头,她看见了,清早睡得正香,被一只大手抓走了,这次她看得很清楚,抓上天进了月亮上。

    张仁稍微有些遗憾,有些日子没见大舅哥了,他还想请大舅哥炼制些丹药呢,算了算了,人到中年了嘛,要想开点,龙落子就酒的滋味也不坏。

    云华的婚事是大事,办完之后全家都歇了一阵,秋风送爽时节,吕洞宾上门接走断了奶的小狗崽,给张仁留下了品相最好的细狗小崽。

    小细狗精神奕奕,张仁也喜欢它,由得它满府里撒欢,这小狗撒欢累了就往云华那边跑,黑黝黝的眸子总是盯着她的肚子看,从还没显怀盯到怀胎十月。

    太白对此恨铁不成钢,你盯着凡人怀的凡胎干什么?狗子总要认主的,那认霞儿小姐不好吗?主母肚子里的三位没出世的帝子也成啊!这狗眼看人低的东西,没有出息!

    小细狗不管他,每天往云华那边跑,跑得爪下生风,嘴巴咧开,仿佛一个笑模样,它就是喜欢那肚肚里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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