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章
三年前。
高志和程旭嘉第一次踏进这片区域的时候,正好是秋天,下个雨泥泞的小道上到处都是杂草,高志下车走了一段路,脚上崭新的皮靴上全是泥点子,他一边走一边忍不住骂:“艹!你到底看上这里哪里了?这穷乡僻壤的破地方,再怎么改造也没用吧。”
“便宜啊,有便宜谁不爱占,你瞅瞅,这几户人家打眼看过去全是老弱病儒,给他们俩钱就感恩戴德的麻利的都搬走了,回头把房子一推,哥们几个稍微投资一下,搞个生态园农家乐什么的也不错啊,就是因为穷乡僻壤,才有这种气氛,你懂个屁。”
远远的,高志看到有一栋房子门口站了个人,头发遮住了半张脸,灰色的大衣从头裹到脚。
高志:“……吓我一跳,这怎么还有个神经病。”
程旭嘉:“正常人谁还住这种破地儿?”
“我怎么看着有点眼熟呢?”高志走近了一些,狐疑的说:“你看她……像不像咱们初中学校那个苏爱丽?”
高志和程旭嘉虽说都上了所二流大学,不过在小县城里不管家庭情况怎么样,能上的中学也就那么几个,所以这里很多的年轻人都有可能是同学。
苏爱丽还真的曾经跟他们上过同一所初中,那个时候大概是她母亲已死,父亲残疾的时候,她看上去跟一个沉默寡言的正常女学生没什么差别,也没人知道她的家庭情况,而且从她的穿着打扮以及平时买的东西来看,她的家庭也并不贫苦。
她相貌也很普通,只是像每一个普通又沉默的女学生一样,非常不引人注意。
高志之所以记得她,是因为有一次她的班级里有个校花,而她正好坐在校花旁边,他还让她帮忙递过情书。
他还记得苏爱丽拒绝帮他之后还一脸好心的跟他说:“校花不喜欢你这样的男孩子,她喜欢那个篮球队的高个子,你还是死心比较好哦。”
高志当时就把她臭骂了一顿,后来越想越不爽,每次见到她还往她身上扔烟头,吐口水,不过这姑娘倒是脾气出奇的好,从来也不生气,也不敢告诉老师。
所以高志对她还有印象,程旭嘉就完全没有了,还吐槽了一句:“长成这样的初中同学你还能记到现在?行啊,看来以前的眼光也够奇特的,兄弟。”
“滚蛋吧,哪个学校里没几个让人印象深刻的神经病啊,以前你们班上不是还有个半年都不带洗澡,到最后臭的你们联合抵制他进班级的傻子吗?”
“……可别提那傻子了,臭的我们都想把他扔到楼下垃圾桶去。”
高志刚走进了些,就闻到了院子里传来的阵阵臭味:“卧槽,这家是猪窝吧?这么臭。”
苏爱丽从门里面走了出来:“你们有事吗?”
“没事,过来看看。”高志捏着鼻子看着她,“初中同学,不记得我了?”
苏爱丽说:“忘记了。”
“行行行,离远点,你身上这股味啊,哎呦卧槽!什么玩意!”从门缝里钻出来的一只老鼠把高志吓得跳脚,刚巧不巧正好窜到高志脚边,吓得他差点把那只老鼠一脚踩死了,“我去你妈的,什么恶心的玩意儿,苏爱丽你是傻逼吗?你家里人是不是吃垃圾的啊。”
苏爱丽家里是几只流浪猫流浪狗的固定居所,她经常拿出食物来喂养它们,因此有老鼠也不奇怪。
两人走的时候高志还骂骂咧咧:“他妈的这破地方还不如一把火烧了都比拆了干净。”
听到这句话的‘苏爱丽’顿了一下,转过身来,若有所思的看着两人的背影。
“有人说要把我们的家烧了呢,爱丽。”她开口轻轻的说:“这我可不允许。”
当然,那个时候高志还只是逞一时口快而已,他才不会真的去废那个功夫,这地方他们看过就够了,不可能再来第二次。
然而那天他们遇到的,其实并不是苏爱丽,而是‘秦淑丽’。
本就是对母亲偏执思念所分裂出来的‘秦淑丽’的人格,仍旧是把他们这句话给放在了心上,因为高志说的那句话,正好触到了她内心最重要的点。
再次见到他们的时候,是苏爱丽捡垃圾的路上,在酒吧后门见到了喝多了的几个人,其中就有高志、程旭嘉和方乐川。
他们三个人各自搂着三个被灌醉的穿着暴露的女孩儿从后门出来,其中有一个女孩儿显然还有一些理智,不愿意跟他们上车,但是被方乐川打了两巴掌,晕倒在了地上,随后被他们扛到了车上。
苏爱丽看着他们分别去了车上,过了一阵子之后,他们从车窗处扔下了女孩儿的衣物,苏爱丽把那些衣服偷偷捡了起来,等他们尽兴了从车上下来的时候,三个女孩儿也被扔到了小巷子里,苏爱丽又把她们的衣服还了回去。
啪的一声,苏爱丽挨了一个女孩儿的一巴掌,那女孩儿满脸泪痕,一脸仇恨又嫌弃的看着她。
“不要了,滚开!”
原来她们把她当成了捡垃圾的,丝毫不想她靠近。
苏爱丽却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但仍是老老实实的道歉:“对不起,但是你们的内衣也不要了吗?还是穿上比较……”
话没说完,就被愤怒的女孩儿推倒在了垃圾堆里。
苏爱丽晕过去了。
第二天,她从垃圾堆里醒来,街上路过的人对她指指点点,她拖着捡起来的纸箱,走了两个小时的路才回了家。
事实上,作为主人格苏爱丽的母亲‘秦淑丽’,也就是作为保护着的次人格,秦淑丽当然是不想让苏爱丽受到一点伤害的。
谁也不知道她们两个人是怎么交流的,事实上,多重人格之间,主人格一般并不知道其他人格的出现,除非因为某个契机而意识到了这一点,但苏爱丽却是很清楚的知道秦淑丽的存在,并且她们母女两个人,还有特属于她们的独特的交流方式。
——他们是谁呢?为什么我总是会想起他们?他们是坏人吗?会欺负我吗?
——不会的,爱丽,他们是你的追随者,他们爱你,喜欢你,所以你不要害怕,妈妈会陪着你的。
——原来是这样啊,这世上还有人喜欢我?
——为什么没有呢?
——可是他们喜欢我什么呢?
——我的爱丽是世界上最好,最乖的女孩儿。
——他们是爱我的,是吗?
——是的,我的爱丽是最值得爱的女孩儿。
苏爱丽的‘钟情妄想’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
她纠结来纠结去,有些不信,又有些相信,每天晚上都想着妈妈的这番话翻来覆去,覆去翻来,又在记忆里寻找高志和程旭嘉的影子,白天她吃完饭还咬着自己的手指头想,他们真的喜欢她吗?
是真的吧?
一定是真的!
妈妈不会欺骗她的,所以是真的,哪怕他们骂她骂的很难听,说不定也是吸引她和爱她的一种方式呢!
于是在混乱的纠结中,她开始不停的跟踪那三个人,并且收集他们随手扔掉的烟头、矿泉水瓶,甚至于他们咀嚼完吐出来的口香糖。
苏爱丽是个小疯子、小变态,也是个精神病患者,这一点他们说的倒是并没有错。
但是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她还是一个单纯到没有是非观念,纯粹到可怕的人。
她不喜欢和外人接触,当然小八小九他们除外,因为他们是她的兄弟,除此之外都是外人,她喜欢跟小动物交朋友,哪怕它们是脏兮兮的小野猫,哪怕它们病的快要死掉,她还是欢迎它们来自己家,把自己的食物分给它们,甚至帮它们治疗伤口。
但她也可以毫不犹豫的,把养父折磨致死。
有着纯粹的善,又拥有着纯粹的恶。
终于有一天,他们三人之中有人察觉到了有一个跟踪自己的神经病,高志有一次又发现了她,险些开车把她撞飞,还是路边有人拉了她一把。
高志从车窗里漏出头来对她破口大骂,骂的非常难听,还说要防火烧了她家的垃圾堆。
而他并不知道,他辱骂威胁的不是苏爱丽,而是‘秦淑丽’。
——这样下去不行,他们一定会说到做到的。
如果把那栋房子烧了,她和爱丽怎么办?
于是‘秦淑丽’找到了小八和小九,小九依旧还在孤儿院里,已经是孤儿院的元老级人物了,他少了一条胳膊,小九少了一条腿。
小八叫张八海,到处混日子,打杂活。
小九叫魏虎,在孤儿院当看门人。
他们都是属于在社会底层的残疾人士,连低保都没有,因为他们没有家,曾经还有案底。
但他们有亲人,就是苏爱丽和秦淑丽。
他们在一起计划之下,先后把正在醉酒状态下的高志、程旭嘉和方乐川杀死了,并且让他们以最屈辱的方式死去。
他们早看这三个人不顺眼了。
也正因为他们残疾的原因,所以杀人的时候只能用那种方式,因为那三个人人高马大,清醒状态下是根本无法惩治他们的。
“不是觉得我们是垃圾,是下贱吗?那你们就以最下贱的方式去死吧。”
“对,就应该脱光了他们的衣服,让他们跪在地上去死。”
“他们可是最喜欢脱小姑娘的衣服了,现在就让他们也尝尝,被人欺凌的滋味。”
事后,‘秦淑丽’帮他们清理了所有作案痕迹,并且告诉苏爱丽,那三个人都不爱她了,让她不要再想着他们。
一个谎言,就要用无数个谎言来圆。
一句烧了你家的房子,付出的是生命的代价。
……
终究还是在季云晚的重重引导之下,秦淑丽说出了所有事情的真相。
季云晚问:“你为什么要让苏爱丽觉得,那三个人是喜欢她的呢?”
秦淑丽淡淡笑了笑:“我总不能告诉她,他们都觉得她是神经病,还要一把火烧了她的家吧?这个孩子从小到大,还没有过被任何外人喜欢的感觉呢,我的女儿,本来就是一个单纯的小疯子,就让她这样快快乐乐的疯下去,有什么不好?你们这些正常人,尤其是专家,又怎么会理解我们这些疯子的世界呢?”
季云晚眯起眼睛。
她直觉觉得有哪里不对,但是真正的真相,一定隐藏在这些看似真相、又仿佛全是谎言的语言当中。
真真假假,虚虚实实。
一个并不正常的精神病患者的世界里,有什么是真,又有什么是假?
接下来,就看那个人是怎么说的了。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