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文走后,程之余独自一人在公寓里枯坐了一下午。
入夜,公寓的门被打开,程之余的身体动了动没回头。
邵珩进了屋里,没打算开灯,往沙发那走了几步就看到了程之余,她抱着他的笔记本在看,微垂着脑袋,侧脸掩映在屏幕微亮的光线中。
他愣了下后站定,问:“怎么不开灯?”
“……忘了。”程之余低声说,声音带些沙哑。
她说话时还是没有回头,邵珩问:“在看什么?”
程之余侧了下身子,把笔记本电脑转给他看。
邵珩本想朝她走过去,但目光一触到那张占满整个屏幕的照片时,他神色一凛,生生地定在了原地。
程之余看着屏幕故作随意,自顾自地说:“我上次不是和你说过我喜欢一个叫‘Ivan’的摄影师么,喏,这张就是他去阿富汗拍的作品,那时他才十九岁,我第一次看这张照片的时候就被震撼到了,但是这张照片没有名字,也不知道他为什么没给作品命名,而且拍完这张照片后就没再发表其他作品——”
“谁告诉你的?”邵珩打断她,目光在黑暗中愈加幽深,声音隐忍。
程之余顿了下,把笔记本放在桌面上,反问他:“你为什么不摄影了?”
邵珩不应答。
程之余站起身和他对立,黑魆魆的空间中两人均看不到对方的表情却又径直望着彼此,相互拉锯着。
“你觉得是因为你,你的爸爸妈妈才会出事的,所以你愧疚自责是不是?”程之余柔声说,声音轻得如同一枚柳叶刀,看似轻薄柔软却削铁如泥,字字珠玑,毫不留情地直击要害。
“可是那不是你的错,你其实不用——”
“程之余!”邵珩喝止她,声音里已有愠怒。
程之余的身体不由自主地颤了下,抿紧了唇在黑暗中看着他。
这是他第一次连名带姓地喊她。
两人对峙着,连空气都沉凝了起来。
程之余双手捏拳垂在身侧,咬着唇闭上了眼睛,再睁开时里面泛着光。
“邵珩,今天也是我父母的忌日。”她看着他,声音如同一张薄纸轻飘飘的,却又像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她说:“你死两个,我也死两个,你也没比我了不起。”
时间遏止,一阵死寂。
邵珩听到她说今天也是她父母的忌日时愣怔了下,后又听到了她接下来的话,脸色再次沉了下来,一双眼攫住她在黑暗中显现出的轮廓,眼里情绪翻涌,各式的情感交杂,他的心情一时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
“shit。”他低咒一声,踅足就往门口走,毫不犹豫地开门离开了公寓。
随着门‘砰’的一声响起,程之余绷了一天的神经终于支撑不住断了。
她腿一软,直接瘫坐在地毯上,神情一时有些呆滞,怔怔地任由在眼角滞留已久的泪珠淌下来。
过了会儿,程之余才用手背胡乱地抹了抹脸,眼泪却怎么也止不住,她哽咽了一声,忽然觉得有些委屈。
他凭什么,凭什么……
明明是相似的命运,凭什么她还在沼泽中不断地挣扎着想要靠岸,他却选择逃避,说放弃就放弃,这不公平,一点都不公平。
她不允许。
“混蛋!”程之余抽噎着骂了句。
——
邵珩从公寓出来后就一脸阴郁地回了学校,宿舍里其余三人都在,刘向和吴启明在玩游戏,董建还是像以往一样,垂着他的被子一个人在里面看剧。
邵珩也没和他们打招呼,拉开自己的椅子坐下,皱眉点了一根烟,猛地吸了两口,心里的烦躁没有削减反而像是一堆干草被点燃了,愈烧愈旺。
他接连抽了几支烟,宿舍里的烟味一下子重了。
刘向嗅到烟草味,最先回头:“海龟,你回来啦。”
“嗯。”
刘向没察觉到他情绪上的异常,摘下耳机去了趟卫生间,出来经过董建的座位时,一撩他的被子凑近去看:“嗬,董胖,你还看《大话西游》啊。”
董建被他打扰了,摘下耳机,不满地推他:“别吵吵。”
刘向笑着调侃他:“你说你看这个干嘛,想当至尊宝啊?”
“那是。”董建扭了扭脖子,对着屏幕中的紫霞仙子说,“这世上肯定有一个姑娘等着我这个盖世英雄,披着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去娶她的。”
刘向笑开了,打趣道:“哟,董胖,看不出来啊,你这汉子的外表下还有一颗噗通直跳的少女心啊。”
“去你的。”董建瞪他一眼,转头看见坐在座位上的邵珩,“哟,海龟今晚回来得挺早的啊,没去约会啊。”
邵珩咬着烟拧着眉头没搭理他。
董建也不在意,看了眼时间说:“时间不早了,我们几个也好久没去蔡姨那吃宵夜了,今晚要不要一起去啊。”
刘向点头:“我没意见啊。”
玩完一盘游戏的吴启明此时也应道:“OK啊。”
董建又看向邵珩:“怎么样啊海龟,去蔡姨那看‘学姐’去啊。”
邵珩乜斜着眼角看他,开口语气不太好:“你还吃?再吃下去筋斗云都兜不住你还想驾七彩祥云?”
“……”董建无辜被奚落了一番,这下是真正察觉到了邵珩情绪的不对劲,他用口型问边上的刘向:怎么了他?
刘向耸耸肩表示自己也不知道。
董建和刘向,吴启明三人彼此对视了眼,在无声的目光中达成了一个共识:海龟有小情绪了,别去招惹他。
于是,刘向重新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戴上耳机玩游戏,董建拉下自己的被子重新开始看自己的紫霞仙子。
邵珩最后吸一口烟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脑子里又回想起了刚才程之余说的话。
她说,今天也是她父母的忌日。
她说,他死两个,她也死两个,他没什么了不起的。
邵珩磨了磨牙,不禁低咒一声:“shit。”
平时看她乖乖的,没想到也有咄咄逼人的一面,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像是一簇簇冷箭般以他的心为靶子,直贯靶心。
果然急眼的兔子咬人最痛。
——
程之余第二天一早去了画室,画室里还没人来,她挪了个画架到她往常练画的位置上放着,之后熟练地固定好画布。
她决心要逼着自己画一幅新的画作,证明自己不再泥足深陷于过去。
虽是这样想着,但真到了拿着画笔站在画布前时却踟蹰了半天。
程之余抿唇拧眉想了许久,最后敲定画过年期间登山时所见的森林图景。
决定了画图的方向,程之余就先把预想的颜色调出来,之后在画布上打了个底,等准备工作做得差不多了就执笔开始在画布上涂抹。
绘画的过程不是很顺利,程之余下笔一点也不如之前果断利落,反而犹犹豫豫,拖泥带水,没有成竹在胸的把握,难以振笔直遂,一气呵成,因此一幅画画得断断续续,毫不连贯。且在作画时,她的胸腔里并没有想要将感情喷薄而出的欲/望,而仅仅是机械似的想要完成这一幅作品。
程之余时不时停下来看着画布皱眉,她画的是初春的森林情景,本该是万物复苏,一派盎然才对,可画布上的森林却好似死气沉沉,一点勃然的生机都没有。
到底是哪里不对?颜色?光线?构图?
好像都不是。
程之余紧皱眉头盯着画布沉思。
“呵,我还以为你画的能有多好呢,也不过那样。”
边上突然响起嘲讽的声音,程之余扭头去看,说话的人是孟笑笑。
孟笑笑一脸讥嘲地看着程之余的画,语气轻蔑:“你上次说我画的森林不怎么样,你就以你这样的水平来嘲笑我?”
程之余抿嘴。
“我告诉你,你这幅画的水准连刚入美院的新生都做得到。”孟笑笑嗤笑一声不屑地说,“我看你还是老老实实地画之前的那幅画吧,别给李教授丢人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想的,居然收你当徒弟。”
孟笑笑见程之余被她说的无力还嘴,得意地昂着脑袋走了。
程之余仍是拿着画笔站在画布前。
孟笑笑虽然是在针对她,可是她说的话不无道理,她的这幅画就连她自己都看不过眼,又怎么能让李修满意?
或许她该像邵珩一样,能放弃就放弃。
——
邵珩再次回了趟家,昨天一整天他都是在这枯坐着的。
其实过了这么久,悲伤难过的情绪早就淡了,但是那种深深的罪恶感还是缠住他不放。
邵珩的父母是大学教授,两人都很开明,从小他们就期望着他长大后能当个学术型人才,没想到他性子不定,顽皮爱闹,全然不服管教,一点都不像是书香世家出来的孩子,可他们却很少去束缚他成长,也不过多地去修剪他的枝桠。
他们知道他的性子根本不适合国内的应试教育,于是决定送他出国留学,那时候老太太是反对的,可为了给他一片能更加自由成长的土壤,他们力排他议,坚决让他去了美国,即使那时他还小,他们也舍不得他。
再后来他喜欢上摄影,提出打算往摄影方向发展的志愿,他们也从未提出过反对,一无既往地尊重他的爱好,支持他的决定。
男孩的感情比较内敛,他也很少对他的父母表达过情感,也许是因为在美国呆久了,他向来很独立,对他们也从不过度依赖。
后来,当他从阿富汗回国得知他们车祸离世的消息时,有一段时间他戾气很重,无比后悔自己逞一时之勇去了阿富汗,他无数次责问自己,甚至质问自己为什么要学摄影?
那段时间他根本不能看到相机和镜头,他把能砸的都砸了,那张从阿富汗拍回来的照片他也压根没想要发表,从那之后,他就没打算再拿起相机了。
直到昨晚程之余质问他‘你有什么了不起的’。
啧,那个傻白甜,不是简单的傻白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