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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酒 终卷:醉倒狂歌中 第二百十五章 铁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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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森站在苍野,看不远处的女孩儿跳下马。他刀都没有卸,张开手臂稳稳地接住了扑向自己的红色倩影。

    朵儿兰轻喘,在旋转间红裙飞扬,笑声清脆:“天神保佑我的雄鹰!”

    哈森抱着新婚妻子,有些脸红。他为朵儿兰拂开风雪,说:“天神保佑我的朵儿兰。”

    哈森在年初才成婚,这是阿木尔给的赏赐。他心仪的朵儿兰是大漠深处胡鹿部的女孩儿,穿着枣红色的百面裙,美得像是赤缇湖畔的晨露,她是十二部最烈的小马,哈森为她神魂颠倒。

    朵儿兰端详着哈森,说:“巴音违背了他对我的承诺,你瘦了。”

    哈森失笑:“他不能总是待在我身边。”

    “那他就不应该答应我,”朵儿兰落地,牵着哈森的手,“我带来了鲜羊奶。”

    “太远了,”哈森被朵儿兰牵着走,他望着朵儿兰,“下次换查干来做这些事情。”

    哈森成婚后仅仅休息了两日,就回到了交战地。朵儿兰见他一次很难,只能靠着送物资的机会到这里与哈森相会。她兴高采烈地给哈森看带来的食物,哈森狼吞虎咽,把她亲手做的面饼都吃掉了。

    “我想来这里看你,”朵儿兰坐在麻袋上,看着哈森吃东西,“我很想念你,就像晨露想念太阳。雪化时你会回去吗?”

    哈森喝了口冰凉的奶,迎着朵儿兰的目光。朵儿兰的瞳色是很浅的青色,哈森每次望进去,就像望进赤缇湖澄澈的波光,他会想起一切美好,这让他无法对朵儿兰说“不”。他爱怜地摸了摸朵儿兰的面颊,说:“如果仗能打完。”

    “你替格根哈斯报了仇,父亲感谢你,你不仅是悍蛇部的俄苏和日,还是胡鹿部的俄苏和日。”朵儿兰捧着脸,“雄鹰将飞过鸿雁山,我永远在赤缇湖等着你。”

    朵儿兰说的“雄鹰”更像是爱称,整个大漠只有她和哈森的母亲能够这样呼唤他,哈森会害羞。格根哈斯是朵儿兰的哥哥,还是哈森被萧方旭杀掉的兄弟。

    苍野间的风太冷了,哈森喝完奶,就带着朵儿兰回营地。军帐内的烧着火,朵儿兰在这里为哈森沏奶茶,他们都喜欢糙茶。

    “如果回颜部还在,”朵儿兰抿着奶茶,“冬天就有喝不完的糙茶了。”

    哈森给她割完烤肉,正在擦拭着自己的匕首,神色认真地说:“他们会回来的。”

    明天朵儿兰就要跟随押运队离开,所以哈森今夜没有跟士兵待在一起。他们新婚别,歇得很早。半夜骤雪遽然,哈森正在熟睡,忽然听见了帐子外边的呼唤。他小心地起身,罩上自己的袍子,出去了。

    帐帘一掀起来,哈森就被飞雪扑了个满怀。他轻拍着袍子,散着红发,问跟前的士兵:“怎么了?”

    “巴音回来了!”

    哈森转过头,看见了残余的骑兵。

    连日疾驰的巴音从马背上滚了下来,落在雪地上,脚都是软的。他不要搀扶,先夺过左右的水囊,仰头猛灌了一阵,把前襟都浇湿了,才像是缓了口气。

    “发生了什么事?”哈森捡起巴音的刀,再看向巴音,目光微沉,笃定地说,“阿赤败了。”

    巴音搓着冻僵的面颊,深深呼出热气。他狼狈不堪,双脚上尽是泥泞。他把水囊扔回身边人的怀里,站在哈森面前格外憔悴,说:“萧驰野在冰面上把我们引到了茶石天坑,他在那里杀掉了阿赤。”

    他说着,伸手在马鞍左侧使劲地拽了一把,阿赤的头颅应声滚掉,朝下磕在了哈森脚边。

    “萧驰野放走了我,”巴音的唇色乌青,他声音颤抖地说,“他让我带回了这个。”

    哈森的唇线逐渐紧抿,那是愤怒的前兆。他看着阿赤的头,眼眸里再度烧起了火光。周遭死寂,只有风还在猖獗。哈森吸入的寒意迅速游走在四肢,他转开目光,看着雪花乱舞的远方。

    “端州被狼群占据,他们在那里跟一只中博狐狸握手言和,海日古也在那里,他变成了萧驰野的奴隶。”巴音喉结滚动,再次想起了那日被离北铁骑追逐的恐惧,他干涩地说,“萧驰野拿到了新刀,蝎子在他的铁骑下成为了戈壁上的荒草,哈森,铁锤阻挡不了他,那不再是萧方旭的铁骑。”

    “那早就不是萧方旭的铁骑了,”哈森骤然转回目光,逼近巴音一步,“狼群需要新的狼王,萧既明会把他调回北方,我就在这里等着他,还有他的新刀。”

    背后突然发出声响,朵儿兰站在帐子门口,担忧地看着他们。哈森收敛了怒火,他回头看向朵儿兰,却没有笑出来。

    他该杀掉萧驰野的。

    哈森再次想着。

    早在那场秋雨围猎里,他就该杀掉萧驰野。

    ***

    夜半三更,庭院寂静。

    萧驰野刚洗漱完,在烛光边翻捡着匣子里的珠玉。沈泽川的折扇搁在桌边,人还在水里泡着。

    “过几日马就到洛山了,”萧驰野挑出自己昨日放进去的玛瑙,对屏风后边的沈泽川说,“你跟我去看看吗?”

    沈泽川这几日疲惫,虽然没有再病倒,但也没有再碰过仰山雪。他浸在水里,说:“洛山是得去的,你从那里直接回离北也方便。”

    这日子过得太快,沈泽川只是谈了几场事情,就已经到二月底了。他仰着首闭眼沉思,脖颈弧线漂亮,被隔着屏风的昏光笼罩,色泽莹润。

    “端州主事的人选挑好了吗?”萧驰野把指间的玛瑙珠子转了转,随口问道。

    “嗯,”沈泽川说,“挑了个人才。”

    萧驰野看过去,问:“孔成峰?”

    沈泽川抬起手,湿乎乎地撑着头,侧眸瞧着萧驰野的影子,说:“不是,再猜。”

    “元琢行动不便,也不合适,”萧驰野还真想不到了,“那还有谁?”

    沈泽川站起来,借着边上的巾帕擦水。萧驰野没往这边看,沈泽川把洗净的蓝帕子拿到鼻尖前,轻嗅了嗅,说:“沈兰舟啊。”

    端州要建中博最厚的墙,又因为洛山跟离北相连,沈泽川交给谁都不放心,他得待在这里,亲手把这面墙垒起来。端州往南还能直接绕开天妃阙到达边郡,沈泽川觉得这位置极佳,在这里建立起堪比茨州的储备站,以后南北战场他都能支援。

    “你还记得‘钢针’吗?”沈泽川把帕子放了回去,指尖有点恋恋不舍,他说,“乔天涯是统领的最佳人选,但是他如今还要照顾元琢,离不开茨州。可如果换成费盛,这里天高皇帝远,又没人敲打他,我不放心。”

    “钢针”是轻骑,要放到茶石河畔做耳目用,又待在可以成为两地中枢的端州,谁在这里做指挥使,谁就是兼管兵、政两务的要员,等到春后和颜氏的生意扩增过来,手底下还有银子进出,颜何如又不是老实人。

    沈泽川对费盛没什么挑剔,但费盛的忠心能持续多久,在沈泽川心里是要估量的,他不能把东西都赌在生死患难这四个字上。一年两年罢了,等到费盛在这里待久了,尝到了南北交汇的甜头,手里拿着钢针,侧旁还有颜何如竭尽所能地投其所好,那么今日的生死共赴的主仆情谊还剩多少?到了那一日,沈泽川就不再是费盛唯一的依仗,费盛只要有点心思,就是危险。

    权是这世间不可独予的东西,齐惠连早在昭罪寺里就告诫过沈泽川,“术”的基石叫作制衡,驾驭群雄就像俯瞰一场局,绝不能因私偏重。

    霍凌云为什么要放到锦衣卫里?正是为了替补乔天涯空出的位置。他对费盛造成威胁,能让费盛自己敲打自己。同样的,姚温玉为什么会提这个建议?正是为了把乔天涯推回局内,让手下空置的沈泽川明白,乔天涯是不可缺少的,只要费盛想更进一步,沈泽川就得捏棋斟酌。换句话说,就是只要费盛升一次,乔天涯就会跟着暗升一次,他是牵住费盛的锁链,沈泽川永远不会让费盛越过乔天涯“独”起来。

    费盛对乔天涯说,乔天涯是沈泽川心里最合适放到端州做轻骑统领的人选,是因为大家都了解彼此,乔天涯是讲究情谊的人,这既是乔天涯的优点,也是乔天涯的弱点。

    沈泽川罩上宽袍,绕出屏风。

    萧驰野坐在桌沿,腿伸得长。他听见脚步声,就握起了手,把那玛瑙珠子藏了起来,看向沈泽川,说:“那我正好有件事与你说。”

    沈泽川腰带系得松垮,踩着氍毹时脚底有些痒。他敞着锁骨饮茶,对萧驰野点头,示意萧驰野说。

    萧驰野便说:“这次缴获的边沙矮种马也要放到洛山,你想要轻骑,那就试试这些马,它们跑得比离北战马更快,在戈壁滩上很有耐力。”

    沈泽川捧着茶盏,想了片刻。

    “这些马离北也用不了,我们的战马都是鸿雁山下产的,为铁骑而生,历经几代才成就了现在能够负担重甲的好马。”萧驰野打开双腿,让沈泽川能够站到自己跟前,他撑着一臂,看着沈泽川沉思。

    “先让费盛在这里看看边沙马,”沈泽川说,“就用阿赤留在这里的马场。”

    “那是我的跑马场,”萧驰野捏近沈泽川的下巴,“什么时候把沈兰舟给我?”

    沈泽川在这捏着自己的力道里,想起了那日萧驰野的铁指,以及铁指摩挲在后颈的坚硬触感。沈泽川呼吸微滞,他想要避开目光,但是萧驰野捏着他。屋里热,适才泡过水的府君鬓边浮了星点的汗。

    萧驰野盯着沈泽川,贴近了,道:“我那日摸你的时候,兴奋了吧,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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