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第64章(二更)
夜色笼罩。
周景淮拿起衣架上的西装外套,正准备下班,办公室的门却突然被敲响。
“进来。”
孙漫秋推门而进,语气十分公事公办:“周总,还有一份文件需要您签字。”
周景淮接过翻了翻,很快在最后一页签了名。
他低头看着手机上黎穗的消息,头都没擡便把文件递了出去。
如果是之前,孙漫秋一定拿了就走,但今天,她却出人意料地站了一会儿。
周景淮擡头,就看到了她欲言又止的表情。
“还有事?”周景淮淡淡问道。
孙漫秋看了眼时间,和平日里严肃的样子有些不同,小心翼翼地问:“周总,已经是下班时间了,我能问您一个私人问题吗?”
周景淮颔首:“你问。”
“那个……您认识,一个叫做双禾的小说作者吗?”
“不认识。”周景淮说,“为什么这么问?”
“这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位作者,我还是她榜一。”发现自己有点激动了,孙漫秋清了清嗓子,放缓了语调,“昨天我在追更新的时候,发现她笔误把其中一个角色名字打成周景淮了,她的ip地址也是在辅川的,所以我以为……是您认识的人。”
“你说,她笔名叫什么?”
“双禾,禾苗的禾。”
周景淮目光微沉,突然想起之前在黎穗书架上看到的那本《暴雨将至》,作者好像就是这个名字,只是他当时还没来得及翻阅,书就被黎穗夺走了,他也就没有在意。
他拿起一旁的手机:“这个作者的文,在哪里看?”
孙漫秋给他指了个阅读网站,说:“您搜《正年少》就能看到。”
周景淮打开双禾的作者专栏,有些被三十多万的作者收藏惊讶到。
点开第一章,周景淮只看了不到三分之一,就确定了,这笔名背后的人,一定是黎穗。
他知道黎穗好像在网上写小说,并且从她执着于还清爷爷的医药费,以及之前在家里意外看到的一堆对留守女童的资助收据来看,她的收入应该还不错。
原来,这么厉害。
周景淮不自觉地勾了勾唇,按灭手机:“确实是我认识的人。”
“啊!那您能帮我一个忙吗?”身为秘书,平日里再重要的会议,周景淮也没见她怯场过,此刻,孙漫秋却有些不好意思地抿了抿唇。
“什么忙?”
“您稍等!”孙漫秋飞快地跑了出去,又很快抱着一本书进来。
封面上写着【暴雨将至双禾作品】
把书往前一推,孙漫秋急切道:“能让她给我签个名吗?她的特签实在太难抢了,我从来没有抢到过。”
“……”这超出了周景淮的了解范围:“就签个名?”
“能写to就更好了。”
“好。”
周景淮拿起书和手机,起身下班。
孙漫秋这才想起来挽尊,又恢复到了平日里公事公办的模样:“麻烦周总了,这是我的业余兴趣,绝对不会影响到工作的。”
周景淮低头看着手机,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并没有听清她在说什么。
末了擡起头,他疑惑地问:“她们为什么骂我盗文狗?”
“……”
孙漫秋低头一看,由于不懂规则,他在最近更新的vip章留了个言:【好看。】
后面赫然顶着订阅率:【10%】。
孙漫秋:“……”
*
那头,黎穗正准备更新。
一登上作者后台,第一眼,是被今天的收益震撼到的。
比起昨天,整整翻了五倍。
她写这么牛吗?
黎穗不禁有些得意。
但细看才发现,订阅收益其实和昨天差不多,大多数收益,都是来自读者的礼物。
有一个名为【你才盗文狗】的用户,给她连着砸了十个大额礼物。
而评论区,他的那条评论也被顶了上来。
回复已经好几百条。
【盗文狗,看个防盗章,好看什么?】
【看盗文就算了,别说话了吧你。】
【就订一章,难评。】
……
【大佬好像只是不懂网站规则,别骂了。】
【对不起,是我无知。】
【富婆饿饿贴贴!】
……
黎穗不是没遇到过富婆读者,所以对于这新来的大佬,她也没有细想。
把更新发掉,黎穗依稀听到客厅传来动静。
她关掉电脑,拿着水杯走出卧室。
周景淮似乎是去了洗手间,客厅里亮着灯,却不见人影,但餐桌角落放着一本她再熟悉不过的书。
黎穗整个人僵在了原地,不是吧,难不成就因为昨天的失误,她就在周景淮面前掉马了?
黎穗许久才反应过来,走过去翻了翻那本书,令她惊讶的是,书并不新,甚至有好几页上,还用钢笔写下了一些摘抄。
比如有一句:【比起在一起,更希望你快乐。】
字迹清秀,一看就是女生写的。
黎穗第一反应是想起了大学的时候,舍友喜欢系里一位男生,却迟迟不敢表白,于是去书店买了一本《爱你就像爱生命》送给男生。
可惜男生太直男,只关注到书里有一句“一想到你,我这张丑脸就泛起微笑”,觉得舍友是在讽刺他丑。
最后老死不相往来。
这也是在用书表心意吗?
但是,《暴雨将至》是她写的唯一一本be,男女主最后全死了啊。
用这表白,是不是不太吉利?
就在黎穗胡思乱想的时候,身后洗手间的门突然被打开。
周景淮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了她身边,拿起水壶往她的空杯子里倒了一半温水。
“我秘书的。”
“就是那个——”黎穗想了想,“之前在餐厅看到的大美女?”
“嗯。”
“她为什么送你书?”黎穗仰头,目光直勾勾地盯着他。
周景淮似乎觉得好笑:“你觉得是为什么?”
黎穗幽幽道:“这本书里有一个配角,因为招花惹草,最后死得很惨,她可能想暗示你,男人不自爱,就像烂白菜。”
周景淮笑了一声,从口袋里拿了支钢笔递给她:“她是你读者,托我找你签个名。”?
黎穗一惊:“她怎么知道你认识这个作者?”
“想想你昨晚做了什么。”
像是有人先把一盆凉水浇在了她脑袋上,黎穗懵了片刻,后背发凉的时候,那人又贴心地把她架在了火上烤。
双颊腾地红了起来,黎穗支支吾吾:“她怎、怎么知道我不是笔误?”
“她说你平时错别字都很少,不太像会犯这种错误的人。”
在周景淮面前掉马不可怕,但掉马的同时,被他知道自己居然还在偷偷用他的名字来存稿,那是真的羞耻感爆棚。
但很快,她又镇定下来。
她清了清嗓子,理直气壮地解释道:“我不是只用你名字来存稿的,身边只要我认识的人,名字好听的都用了。”
她还特意举了个例子:“比如小雨,她一直想当海王,所以我只要写这类角色,又暂时想不到合适的名字,就都用她的。”
“她每次都很开心。”黎穗刻意强调。
仿佛在说:你看看别人,都不计较的。
“那你用我名字的,一般都是什么类型的角色?”周景淮睨她一眼。
“嗯……”黎穗想了想,大概是……
“为了梦想永不放弃的人。”
比如试图插足男女主角的男小三。
“不因循守旧、勇于尝试的人。”
比如四处拈花惹草的前男友。
“怕伤害他人所以宁愿一个人品尝孤独的人。”
比如由于不行躲到外地又不愿意离婚的窝囊老公。
……
黎穗敛了神色,一本正经地说,“反正都是一些特别符合你气质的角色。”
周景淮哼笑一声,也不知道信没信。
黎穗拿起钢笔,在扉页唰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又问:“要写to吗?”
“孙漫秋,儿孙的孙,漫步的漫,秋天的秋。”
“孙漫秋。”黎穗低声重复,添了个to签。
合上书,黎穗盖好笔帽,又有些不好意思地开口:“那个……你没看我的书吧?”
“看了一点。”
黎穗悬着的心终于死了,一种莫名的羞耻感涌上心头。
她闭了闭眼,一脸生无可恋:“你之后看了也别跟我说,我就当不知道。”
“你写得很好。”
黎穗陡然睁开眼睛,只见他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后脑勺,
“我老婆——”他语调里的骄傲,伴随着眼眸里的笑意,一起撞在了黎穗的心头。
“特、别、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