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的门被打开,进来的人手在墙边摸索了一下才打开了灯,看着房间里的样子,她无奈地摇了摇头。
那个曾经不可一世的女人就躺在如同废墟一般的床上,漂亮的蝴蝶骨背对着房间的门,一个酒瓶子搭在她的脖子上,另一个酒瓶子压在她乱糟糟的头发上,残存的酒液从里面流了出来,浸透了床单。
这个房间里的一切都像是垃圾,包括了躺在床上的那个人。
弯下身把地上的碎纸屑捡起来,来人怕惊扰到了床上的人,一切的动作都尽量做到了无声。
一片纸屑又一片纸屑……终于捡起了那本已经被撕得破破烂烂的杂志,那人看清了杂志封面上的照片——两个年轻的、打扮得在现在看来有点土气的女孩儿背对背站着,一样装腔作势地摆酷,也一样的青春年少貌美如花。
除了这一张封面,杂志里面的内容都被撕毁了。
“唉……”
叹一口气,把可怜巴巴的书页放到了一旁的台子上,那人又低下头继续清理地上的杂物。
一点点地一直清理到了床边,看着床上的酒瓶子和坏掉的玩偶,路楠直起腰无声地轻叹了一下,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顾惜就有了喝醉酒只用刀子剪子剪这些动物玩偶的习惯,尤其是老虎和兔子,是她最喜欢弄烂的。
把玩偶也收了起来,路楠绕到了床的另一边。
这时,经纪人才看见躺在床上的女人并不是如她想象的那样喝醉了熟睡,而是睁大了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明明是个朝夕相处的活人却透出了一点阴沉鬼气,沉着如路楠也被她吓得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冷气。
“你真是吓到我了,既然醒着怎么不说话?”
顾惜的眼睛依然一动不动。
路楠静静地看了她几秒,脑海中有了一些不好的猜测,在那一瞬间,她有点想去试一下这个女人的鼻息,看看她到底是不是还活着。
女人慢慢眨了一下眼睛,才将那双布满了血丝的眼睛转向了路楠。
“你喝了好几天酒了,也没正经吃饭,要不要吃点什么?”
顾惜又眨了一下眼睛,动了一下脑袋,搭在她脖子上、压在她头发上的酒瓶子都掉了下去。
“我想吃土豆饼。”
擡手揉了一下带着浓浓酒臭气还黏成了一缕一缕的头发,顾惜说出了自己的要求。
路楠想说什么,到底还是忍住了,难得顾惜有了想吃的东西,别说是高热量的土豆饼了,就算她现在想要吃十包方便面,路楠也会给她。
十分钟后,顾惜身边那位胖乎乎的生活助理送来了顾惜点名想吃的土豆饼,旁边还配了一碗桂圆粥和几个小菜。
在进到顾惜房间的一瞬间,这位助理捏了一下自己的鼻子,房间里浓浓的酒臭气让她难以接受。
坐在床上的顾惜看着助理和往常一样把吃的一样一样地摆在床桌上又把床桌推到了她的面前,她径直拿起了整张桌子上最廉价的土豆饼,看也不看别的食物一眼。
上一次吃到土豆饼的时候,好像是个下雪天,一个女孩子蹦蹦跳跳地从小巷里钻了出来,身后背着的外卖包和她的青春气息同时吸引了顾惜的注意。
顾惜记得自己饿了,对方却只有土豆饼。
她以为自己能被认出来,对方却不知道她是谁。
那天的土豆饼是什么味道呢?
顾惜发现自己已经忘了,可她拼命地想要找回那种味道,就像前几天她想记起来一块钱一个甜筒,三毛钱一根的肉串一样……
土豆饼是助理在就近的一家小餐馆里买的,土豆丝成了金黄色,很酥,面饼很柔软,饼还是热的,带着浓浓的油香味儿,顾惜吃起来却觉得味同嚼蜡。
这些天,她对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有同样的感觉,不悲不喜,好像任何事情都和她没什么关系一样。
“最近有人在散布谣言……”看着顾惜终于吃东西了,路楠尝试着跟她汇报这几天的工作。自从在蒂华和韩柯决裂之后顾惜就一直没有出现在公众视野内,外面众说纷纭,很多人都信誓旦旦地认为顾惜已经失去了靠山,她们团队在媒体和营销上的一些关系网也没有原来那么牢固了。许多曾经顾惜一个电话就能解决的问题,现在对方都已经端起了架子。
“这个土豆饼是什么味道的?”
顾惜突然瞪大了眼睛问自己的经纪人,还把土豆饼塞到了路楠的手里。
被塞了一手油的路楠没反应过来,顾惜又把土豆饼从她手里夺下来塞给了她站在一边的助理。
“顾、顾姐……”土豆饼本来就很脆弱易碎,被顾惜这样折腾了两下,现在在小助理的手里已经成了乱糟糟的一团。
在顾惜的注视下,小助理慢慢擡起手在拿起了一小块的土豆饼放在自己嘴里,然后对她说:“就、就是土豆饼的味道。”
“我知道是土豆饼的味道啊,我就是问你,土豆饼是什么味道?”
土、土豆饼的味道就是土豆饼的味道啊。
懵头懵脑的助理看看顾惜又看看路经纪人,结结巴巴地说:“有、有土豆的味道,又酥又香,还有一点葱花味道……”
“还有雪的味道……湿湿冷冷的,外面都是白白的,山是白白的,水面上也是白白的,就她,那么冷的天傻兮兮地送外卖……那么热的天,她就坐在烤肉炉子旁边串肉串儿,一串儿,又一串儿,她的手可漂亮了,又长,又均匀,要是拿剑或者弹琴都能好看死,可她就在那穿肉串儿,扛一包一包的衣服。”
说送外卖的时候,路楠大概知道顾惜说的是池迟,可是说到后来,她明白了顾惜是又想到了柳亭心。
“我演戏的时候,好几个老师都说我没什么灵性,脸好看,但是没风情。可她不一样,她什么都有,站着就是电影,坐着就是故事,躺在床上能让人蹲在旁边写出一首诗。我那时候多羡慕她啊,我就是想好好演戏当个演员,可我那么辛苦地跟老师学东西,都比不过她的天赋。”
演戏,有时候也是一门老天爷赏饭吃的活计。
负责训练她们这些人的老师是这么说的。
顾惜特别特别讨厌这句话,对了,那个时候,顾惜还不叫顾惜。
她叫顾昕,拍戏出道的时候,制片人说柳亭心这个名字取得好,站在顾惜旁边的瘦高女孩儿笑着说那是她自己取的。
顾昕也就给自己取了一个名字叫顾惜。
她其实一直在学着那个人,学着她说话带刺,学着她桀骜不驯,学着她举手投足间的风情,学着她不肯向那些投资方低头的傲气。
她比对方小两岁,理所当然地当着那个被人照顾着的妹妹,一直当到了她们山穷水尽,柳亭心为了糊口去卖衣服打零工,一双如珠如玉般的手变得粗糙,关节都宽大难看了。
在意识到柳亭心可能不能再演戏的一瞬间,顾惜甚至是有点窃喜的,这甚至更坚定了她要跟着韩柯的想法,因为她似乎终于有了机会证明自己比柳亭心更成功,更适合成为一个大明星,一个好演员。
知道她想去当韩柯的“女朋友”,柳亭心骂她是脑子进水了,她却觉得柳亭心是嫉妒她。
那之后,就是繁华迷人眼,名利醉人心,顾惜想过有一天去柳亭心面前去耀武扬威的,没想到她还没有真正的功成名就,柳亭心就再一次从低谷走了上来。
只是,至交成了点头之交,一起逛街时吃过的冰淇淋,一起在夜市上吃过的烤串儿,终于都成了记忆里的尘埃。
那些曾经一起体会到的味道,现在连一点渣滓都不剩了。
偏偏,却成了顾惜这些天回顾自己人生时,最美味、最干净的记忆。
直直地往后一躺,目光呆滞地看着天花板,顾惜一言不发地开始发呆。
没见过她家那么英明神武的顾姐这个阵仗的小助理受到了惊吓,被路楠拽了一把,收拾了床桌跟着路楠一起出去了。
“我要去京城处理一些事情,一日三餐你要去问,然后收拾房间……最重要的是,除了你之外任何人都不能再看见顾惜这个样子,你知道么……”
房间里传来了一阵嘶哑的吼声,路楠猛地打开门冲进去,就看见顾惜趴在床边,刚刚吃下去的土豆饼和她喝下去的那些酒水都被她淋淋漓漓地呕了出来。
路楠从卫生间里拿起了一卷纸想要过来帮顾惜清理,却听见顾惜突然笑了。
“哈,没了,都没了……”
随意地擦了一下自己的嘴,顾惜擡手拒绝了路楠她们过来清理她的呕吐物。
“你们都出去,出去!”
路楠和助理都出去了,顾惜赤着脚走下了床。
床边的台子上,曾经的她和柳亭心还在一张封面上绽放着自己的青春,杂志的主题是土的掉渣的“青春无极限”。
无极限么?
她的极限,就是和韩柯纠纠缠缠,最后把他给搞了下去,这就是属于她顾惜的人生。
22岁时候犯下的错误,她用了整整十年去弥补,是的,她今年已经32岁了,而不是外面的人以为的28岁。
她改掉了自己的名字,改掉了自己的年纪,32岁的顾昕成了28岁的顾惜,她一点点地丢掉了她以为自己不会眷恋的东西,一开始是为了名为了利,后来是为了自由,可是却在走到尽头的时候,发现她以为的“不惜任何代价”,她根本就付不起。
付不起!
她后悔了,后悔了自己这十年的时间都花在了韩柯的身上,后悔到想回到十年前把那时的自己生生掐死,后悔到想回到六年前和那个一脑袋名利权势的自己同归于尽,后悔到想回到几个月前……回到几个月前,把那个盯着韩柯动向的自己打醒。
为什么,为什么要为了韩柯那个家伙错过了柳亭心的最后一面?
值得么?
她付出的代价值得么?她和韩柯这种人抵死纠缠到自己一无所有值得么?
不对,她不是一无所有啊,她有钱,有人脉,有资源……对,就是这些东西,想要离开韩柯的代价不过是失去这些东西而已,她舍不得,所以她失去了别的。
以不同的方式失去了一个又一个朋友,一段又一段温暖的记忆,收获了无尽的悔恨和永远难以磨灭的疼痛。
值得么?
到头来这样的孤家寡人……
真的值得么?
“只有老虎能咬死老虎……”这句话,是谁跟她说的呢?
是啊,她是一只清清白白的兔子,到头来成了现在这幅模样,她是什么?她辛辛苦苦了十年,到底让自己成了什么?
抓起那页杂志冲到梳妆台前,顾惜看着十几年前的自己,又看看镜子里那个现在的自己,她看了很久,很久,从发丝到脸庞,到自己现在更美丽的容颜……
终于,只有一声惨笑。
那个年轻的、天真的、有点小阴暗的、骨子里有一点小清高的、想成为一个明星的女孩儿,原来,早就死了。
听着房间里突然爆发出的狂笑,路楠突然意识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如果顾惜就此垮了,该怎么办?
……
自从围观了方十一欺负秦颂的粉丝,池迟每天除了吃吃喝喝演戏谈剧本之外又多了一个新的乐子——看着方十一作妖儿。
比如,方十一真的让人给她寄了十本的《平阳公主》原著来,她让秦颂签名之后自己拿去在微博搞抽奖活动。
比如,方十一会在他们讨论剧情中场休息的时候突然掏出手机来一张自拍,自拍还务必会让秦颂出镜。
比如,脑洞奇大的编剧小姐还会在微博上说什么“最近看见一个角色就气闷,要不就让他挨揍吧”。
池迟发誓,她看到了秦颂粉丝的颤抖,要么是吓的,要么是气的。
剧组都体谅方十一这么一个身板儿娇小的小姑娘跟着整个剧组辗转全国好几个月当跟组编剧,她各种自娱自乐的行为只要别影响了剧组的规定也就没人拦着。
池迟看方十一隔三差五就去撩拨秦颂家的“松子儿”们,还真怕方十一会被人寄刀片。
对于这一点,花小花还是很有见地的:“我认识一个作者天天在糖里放玻璃渣动不动就neng死人气配角,一群读者天天哭着喊着要跟她谈谈人生,她现在其实也活得挺好的,所以网上的事儿也就那样,大家都是嘴皮子上的杀人凶手,现实中的小绵羊。”
现实中是不是小绵羊,池迟不知道,方十一快把秦颂那些极端的粉丝给逼成杀人凶手,她可是看出来了。
在围观了半个月之后,池迟让窦宝佳找了《平阳公主》剧组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通过他们告诉了秦颂的团队现在秦颂的几个粉丝正在对剧组的编剧进行人身攻击。
毕竟方十一撩归撩,到底没说过什么过分的话,秦颂的粉丝可是已经触了底线了。
过了一天,秦颂就私下跟方十一说了什么,当天晚上,池迟喝着牛奶看微博,差点把嘴里的牛奶喷出来。
疯狂改稿的十一:“这么郑重其事我还以为要告白呢,结果是致歉,唉,害得我内心小兔跳跳的,我这个人特别不会拒绝别人呢,说不定就稀里糊涂跟自己不喜欢的人搭伙了。”
配图是一块很漂亮的绿色青田石。
这一条没头没脑的微博别人看不懂,秦颂的粉丝们内心再次龟裂——真正了解秦颂的人都知道他的兴趣爱好就是收集名石,他的篆刻水平也很不错,经常会在微博上晒自己刻好的印章。
通过各种途径受到了团队提醒(警告)的秦颂粉丝们只能把一腔怒火往别处喷,甚至有人因为这种“你居然为了别人来警告维护你的粉丝”为理由脱粉。
拽着七蛋和她一起看八卦后续的花小花总结道:“这样的粉丝,脱了才好,我对秦颂的印象还是蛮好的,去年红了之后也没有大规模的营销自己,感觉为人还是挺踏实的。”
兰月的这些演员都是踏实的人,在这一点上池迟是很有体验的,曹熙比秦颂更有野心,在面对“快钱”的诱惑的时候他还能把持住自己没让自己的作品质量下降,光这一点,就让池迟觉得合作起来很放心。
如果……嗯,他们在拍戏的时候不要这么喜欢围观就好了。
“我说,我就是拍一场和柴绍谈情说爱的戏,你们至于把片场都堵起来么?”
穿着一身银白色铠甲的池迟端坐在马上,秋风卷起黄叶,从她的发梢轻飘飘地略过,在这漫天金色中,她要和秦颂所饰演的柴绍“加深感情”。
但是旁边这些人,还拿着瓜子,还举着炒栗子,都等着看戏,这真是太过分了。
“我是来学习的!”封烁举了举自己手上的小本子,在他身后站着把他当做挡箭牌一样躲着的涂周周和蒋星儿,他们俩有志一同地缩了一下脖子,显然是怕身为他们老板的池迟会说他们。
又能说什么呢?总不能说来学习不对吧?对于年轻人总是格外宽容的池迟看向了年龄更大的一群人。
“小池丫头,你别介意啊,老曹上次跟我们说他和你演《凤厨》的时候,那点感情戏真是让他受益颇多,你看,我们也就是来观摩一下,学习学习。”
傅明楼老师还翻山越岭自备了小马扎过来,一壶热茶,一包烤栗子,天气稍有点冷他穿的也厚实,颇有一点赏秋景的意思。
别人没有傅明楼这么舒坦,可是表情也都十分轻松,就好像他们一群人正在秋游一样。
傅老师时常和她互相观摩,这次人多似乎也不该怪他,池迟转头看向曹熙,眼神就不是那么友好。
明天就要杀青的曹先生很淡定地把嘴里的瓜子片吐在了自己手心:“我今天看看你的演技进步水平,明天和你演对手戏的时候我也能有准备啊。”
他的理由也是很冠冕堂皇的。
盯着自己的这个老搭档、老朋友足足看了两秒钟,池迟才轻轻地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不再说什么了。
最终,这场“秋野诉情”就在足足四排“大瓦数电灯泡”的的围观下开拍了。
打下了长安城,柴绍和李纤阿这对夫妻终于有机会能一诉相思之苦了,柴绍的身上穿着缀有皮毛装饰的暗朱色劲装,头戴金冠,而李纤阿依然是那副“李将军”的打扮,银甲在身,梳着男人的发式。
“又是一年长安秋……在战场上我还以为我这辈子都见不到此等景致了。”
喟叹一声过去几个月的起起落落,柴绍自己心中的生之愿、死之惧,都放进了那“以为”二字之中。
“柴家大郎在战场上纵横驰骋,还会记得区区秋色?”
李纤阿没有立刻说话,而是目光流转,再转过头去看向自己的夫君,她的明眸中仿佛有一泓清泉,清澈透亮、水意盈盈,只用这双眼睛,仿佛就能洗净了李纤阿身上兵戈征伐的煞气,让她再次变成了柴府中那个温情满满的新嫁娘。
但是,有些东西还是不一样的。
看着仿佛依然如故的李纤阿,柴绍的目光有一点游移。
他还记得那个晚上,在收到了来自晋阳的消息之后,柴绍打算带着李纤阿立刻返回晋阳,可是这样,家中的姬妾女眷就成了待宰羔羊,这其中也包括了柴绍手下家将们的妻子儿女。
“我们今日走了,明日,妇孺幼子皆成刀下亡魂,他日成败不谈,只要念及你我手中权柄富贵沾了他们的血,我必会一生难安。”
灯烛下,李纤阿放下了手中的书册如是说道。
这话刺到了柴绍心中的隐秘之处,几百年来天下纷争不休,多少能人异士为了自己的功名抛妻弃子,其中不乏一方霸主。他正是以这种话来安慰自己,让自己做出抛下妇孺的决定。
若真是如此离开,来日他可会心安?来日,他可能心安?
可是如果不走,来日李家晋阳起兵之事天下皆知,他们柴家夫妻必成杨氏的刀下亡魂。
“君且自去便可。”
李纤阿素手探向一旁,取来了一壶好酒和两个黑泥小盅。
柴绍看着她翻手倒酒,一举一动无不稳妥安然。
“我自去?你在此地又如何自处?”
柴绍看着酒液,并不曾如往常谈书论道那样取盅自饮,而是一脸惊异地看着自己的妻子,若说不带别人的妻子自己不过是难以安眠,那么抛下自己的妻子,自己的妻子还是李家女儿……柴绍的眼前浮现出了李世民的长剑。
“我留在都城,好处有三,其一,大郎若带大队人马离开必然惊动守军,他们一旦得知夫君离开,必然想到晋阳,若是我留在都城,假作大郎整日眠花宿柳不入家门,还可拖上几日,保大郎和晋阳一地行事周全。
其二,我在都城可分头遣派家人离开,一日三五家,三日便是十余家。
其三,大郎一去,便难知杨氏动向,如今刘武周联合突厥之事京中未有听闻,想来也就是这一两日了,若杨氏派重兵往雁门一带必成我阿爷心腹大患,我留在京中,亦可探知此消息,好叫阿爷早做提防。”
灯光柔婉,李纤阿将自己要留在京城的缘由好处娓娓道来,轻声细语间却恍惚让人有甲胄加身兵戈列阵之感。
柴绍看着李纤阿,仿佛是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妻子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三娘……我怎可弃你而去。”
“弃?非也,若筹谋得当,都城于我亦非险境,大郎将带兵搏杀,日日刀口舔血,我与大郎夫妻一体,本该同生死、共患难,如此安排,是三娘我耽于安逸罢了。”
明明是掩护柴绍离京让自己身处虎狼之穴,在李纤阿的嘴里,竟然成了她安然度日而柴绍去辛苦搏命,看着这样的李纤阿,柴绍一时竟说不出话来。
“若我先走,他日你如何脱身?”
“我走之日,亦是晋阳起兵之事传回都城之时,其时杨氏必以为我一路往晋阳而去,而我此时已转道西山。”
……
那一夜的灯影犹在眼前,看着现在的李纤阿,柴绍心中有后怕、有惶惑,也有深沉的怜惜和仰慕。
情绪太过复杂,让他不敢直视三娘的眼眸。
“终究,是我抛下了你,过去半年你辛苦劳顿、出生入死,可曾怨恨过我?”
怨恨?
执着缰绳的手一顿,李纤阿脸上露出了一丝浅笑:
“幼时淘气,随着父兄上城墙看突厥犯我疆土,阿爷一箭射落敌旗,几位兄长皆言阿爷乃当世英雄,我却说‘有朝一日必要当和阿爷一样的英雄’。阿爷将我抱上肩头,指引我看向关外*。
时至如今,我仍记得,城下有残草遍地,有风卷黄沙,有人、有血、有豪情满怀,能从父兄上战场乃我心中所愿,既所愿,不苦,不怨。从来是我自己所想所做,大郎不必将此事放在心上。”
清风拂面,撩动了李纤阿鬓边一缕长发,她笑着看自己的夫君,又将视线渐渐转向了金色的树林。
“叶自生起,便有归根之愿,安会恨秋风瑟瑟送她归去?”
柔情百转,在很多人的想象中,是柔媚的依附,含情的眼神,李纤阿的眼中有柔情,也有豪情,声调平缓,却带有极强的力量感,那种力量感不是针对人的耳朵,而是针对人的心。
尤其是当她的眼睛最后看回到柴绍身上的时候,叶是她,根是她的疆场梦,那瑟瑟秋风自然是柴绍。
此时的风纠结着落叶,被她的言语形容出来,是满满的缠绵,看着风裹挟着叶子从面前划过,柴绍的双眼流露的有释然,也有悱恻情怀,看向李纤阿的时候,已经带了心动的意味。
“我这瑟瑟秋风,今日能与何叶共舞?”
“大郎追上我,自然……”
眸光轻动,情深如海,柴绍只感觉自己的心与魂俱被放进了一盆的温水中,无处不妥帖,无处不温存,无处不……情热。
“便知道了。”
眉梢一挑,刚刚还和自家夫君谈心的李三娘又有了一丝“李将军”的豪迈之气,她策马扬鞭,还回头给了柴绍一个笑容。
如果说这场戏中一直以来的平缓和煦是一种缠绵悱恻,那么这个笑容就给了这种缠绵一种新的释放,充满了张力和难以言说的诱惑。
旁边看戏的“群众们”忘了茶水,忘了瓜子,也忘了板栗,明明这场戏就结束在了池迟的那个笑容里,他们在回过神来之后一窝蜂地跑去拍秦颂。
“你怎么不追上去啊,你傻啊!”
捂着胸口平复情绪的秦颂最大的优点就是出戏很快,即使是这样,现在的他也无力招架别人的质问,只能可怜巴巴地说:“你们让我缓缓,先让我缓缓啊!”
池迟翻身下马,把马的缰绳递给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一路快走到了监视器的前面看自己拍出来的效果。
在她所行至的地方,人们自动让路,让她恍若神明过海一般地潇洒而去,目光中充满了崇拜之情,或者……还有那未曾消褪的一点情动。
作者有话要说:*从时间上推断,平阳公主小时候她爹没打突厥,事实上,616年她爹才正式委派去刚突厥,结果刚了没几下造反了,还和突厥媾和了。有人说李渊直接向突厥称臣了,这个毕竟没有被专家彻底证实,但是他们一度是蜜月期,而且李渊给了突厥很大的好处这是可以肯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