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工们从早上六点钟开始工作,一直站到晚上九点,期间只能停下吃个午饭,剩下的时间全盯着车床接线头,这是一项非常枯燥的工作,而且始终弯着腰,所以非常疲劳。
厂房非常闷热,因为不允许开窗,这样可以防止风把屋子里的棉絮吹到外面,从而造成浪费,这造成了闷热的屋内到处是细小的棉絮。工厂的墙壁上贴着一行大字——‘禁火’,前几天有一家纺织厂才发生了火灾,当时引发了大爆炸,炸死了十来个纺织工,剩下的人全都烧伤了,似乎在纺织厂里面点火就很容易引发爆炸,但是没人知道为什么。
我在纺织车间里只呆了一会儿就口干舌燥,仿佛鼻腔里沾满了棉絮一样,真不知道那些天天在里面工作的人怎么受的了。持续工作了六个小时之后,中午十二点,工厂的铃声准时摇响,工人们可以用午饭了,虽然只有十几分钟的时间。
没有专门用餐的地方,大家都是领了食物,在厂房外吃。负责分发食物的是个很胖的女人,每个人拿一个碗,然后在这里排队领食物。每个人可以分到一小块面包,以及一碗稀薄的粥,面包似乎是混了木屑的,所以呈现一种棕黄的颜色,米汤里有黑色的渣滓,而且似乎是陈年的旧米,已经生虫了,所以你会发现粥的表面漂浮着一层细小的白虫子。但是没人把这些放在心上,工人大口大口吞咽着,饥饿的时候能吃上饭就很好了。前世时我有过更糟糕的日子,甚至吃过老鼠肉。
这里工人基本都很年轻,最小的孩子大约只有六七岁,有些人看上满头白发,但实际上他们最多只有三十几岁,常年辛苦的劳作使他们看上去很苍老。
我坐在安妮身边跟她聊天,她兴致勃勃的谈论着邻居家小孩的事情,压根不提昨晚发生的事情。我没有想到安妮会嫁给一个那样暴戾的男子,她是一个好姑娘,值得最好的男人。
“你们什么时候结婚的?我怎么从未听你提到过?”我还是开口问了。
安妮无奈的耸耸肩:“你知道的,女仆不可以有情人,我和安德烈很早就认识了,只是之前没有结婚而已。”
然后她露出了大大的笑容:“别这样亲爱的,安德烈是个好人,他只是遇不到了不开心的事情。”
也许她真的很爱他,所以她说着丈夫名字的时候,总是一脸幸福的表情。
后来我才知道,安德烈是一名画家,他少年时代很有天赋,他的画作曾被一位富商以高价买走,他的父母想让儿子出人头地,于是花了很多钱把儿子送去了艺术学院。可惜长大后,他的画作一直不被人们看好,到后来几乎一副也卖不出去。
安妮和他是青梅竹马的恋人,两个人也有过柔情蜜意的日子,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安德烈的画作一直卖不出去,他又不肯从事别的职业,一直被安妮供养,于是脾气就越来越坏。可是安妮一直相信他会成功,所以从未离开他。
“其实我对现状很满意,起码我还有份工作,你知道莫蒙庄园辞退的仆人,很多都失业找不到工作。”安妮叹息道:“对了,你还记得赛琳娜管家吗?”
我愣了一下,点点头:“当然,她还好吗?”
“不知道,只是听说她去了北方,因为她离开莫蒙庄园后过的很不好。你知道她当了一辈子的管家,可是离开庄园后却只能当女仆了,她是受过教育的女性,新的主人却把她当粗使婆子使唤,真可怜,一辈子的努力都打了水漂。只好离开王都,去了偏僻的北方,起码在那里还能找到女管家的工作。”安妮说。
我不知不觉收紧了手臂,一种名为惭愧的情绪在心底里升起。我报复子爵一家的时候根本不把赛琳娜管家放在心上,因为她前世时逼迫我去照顾生了天花的男爵,在当时的我看来这根本就是逼我去死。所以尽管她这辈子非常信任我,我仍然因为她前世的所作所为怨恨她,可是现在想来,她因为我离开了奋斗一生的地方,甚至根本不知道是我在背后算计她,我的所作所为简直是卑弊到难以启齿。
这时,几位衣着得体的先生簇拥着走了过来。工人们匆匆站起身来,向工厂走去。
安妮低声催促我:“厂主和他的狗腿子来了,我们赶快回去工作吧,否则他们要骂我们偷懒了,即使不开除也会扣工钱。”
我看到了把我招进工厂的大胡子,他叫马丁,是这里的总管事。他一路跟随着一位身材矮小的先生,与他平时耀武扬威的样子不同,他一直弯着腰,一脸讨好陪笑的模样。
可是开工后没多久,我忽然听到了一声惨叫,紧接着就传来了工人们的惊呼声,一个女人从厂房里跑出来,边跑边喊:“救命啊!上帝,有个孩子,被卷进涡轮里了!”
所有人都往厂房跑去,我也跟随着众人过去。可是刚一进去就吓了一跳,有一个小男孩正挂在牵动纺织系运作的巨大涡轮上,血液顺着生了锈的铁质齿轮缓缓流下,他的手臂被绞进了齿轮里。
纺织机已经被迅速关闭了,可是孩子还挂在巨大的涡轮上,他看上去只有十岁左右,非常瘦小,脸蛋上有很多雀斑。他一直在剧烈的惨叫着,到现在已经承受不住那剧烈的疼痛,所以昏了过去,原本就很苍白的脸上变得一点血色都没有了。
许多人包围着他,个个都吓得面无人色,我听到有人在默念上帝。
“发生了什么事!”几个人挤了进来,竟然是年轻的工厂主和管事马丁。
“我不是警告过你们吗?要离涡轮远一些,你们这些蠢货!”马丁惊慌失措地说。
工厂里有七八个坚挺的大涡轮,每一个涡轮都有上千公斤重,如果一不小心被绞进了衣服,那么整个人说不定都会被卷进去,可是工厂却没有安装任何的安全措施。
孩子被放下来的时候已经奄奄一息了,整只手臂都被碾碎了,血肉模糊的一片,白色的碎骨戳破皮肉露出来,使人触目惊心。
“你们楞着干什么?还不快去请医生!”倒是那位年轻的工厂主发话了。
工厂主姓加百列,他是个20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刚刚从父亲手里接管了家族的产业,看上去还非常稚嫩。他个头不高,但是身体非常壮实,有一头卷卷的黑发,眼睛非常灵活,而且他打扮的非常富贵。说他富贵是因为他的衣着非常华丽,而且还带着银色的卷发,看上去就像过去那些贵族绅士的打扮。但事实上,上流社会已经不再穿这些花里胡哨仿佛小丑一样的衣服了,王都的贵族们从开始崇尚简洁的装扮,反倒是一些地位低的人,比如说仆人才会打扮成这样。
显然他没有打听清楚最流行的时尚,如果不是别人告诉我他是这里的工厂主,我根本想不到他是这座工厂的主人,因为在现在的贵族圈里,如果哪位绅士打扮成这样出现在宴会上,一定会成为当天最大的笑柄。
大胡子马丁急忙去找医生了,他边往外跑边朝工人们喊:“这里没你们的事情,都去干活干活!”
我发现那个孩子还在流血,他的衣服几乎都被血浸透了,地上黏呼呼的,血红一片,而且血液还在不断的涌出。我急忙走过去,帮忙按住了孩子手臂上的一条血管,我听男爵说过,如果有人受了重伤还血流不止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压住伤口,果真血液不再那么汹涌了。
加百列先生好奇地看了我一眼:“你看上去非常面生,是新来的吗?”
我回答他:“是的先生,我是刚来的记录员。”
他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没过多久,大胡子就带着一个人匆匆走了进来。
我抬头一看,却愣在了当场。来人是一位50岁出头的老者,他头发花白,但是精神矍铄,脊背挺直,双目炯炯有神,你依然可以从他的面容中看出他年轻时俊美的模样。
老医生奔过来跪在地上,只看了孩子一眼,就打开了他随身携带的箱子,取出一条皮绳系在孩子的手臂上。他注意到我一直用手按着孩子的手臂,于是赞赏的点点头:“是谁教你这么做的?”
“是我以前的主人,他说这样可以防止大量出血。”我回答说。
老医生朝我点点头:“你做的很好,没有让血流得太多,所以保住了这孩子的一条命。”
他的褒奖让我激动得红了脸,我没有想到居然会再次见到他,我前世时的救命恩人。
他不但免费给我治病,还送给我吃的,可是我为了躲避警察们的拘捕,一声不响就离开了,我甚至没有问过他的名字。但是我仍然一眼就认出了他,因为这位先生看人的时候总是那么温和,充满慈爱,他是那种会对陌生人付出温情,却不收取任何回报的好人。
“这个孩子需要立刻截肢。”医生说:“帮我把他抬到一个干净的地方去。”
“去我的办公室吧,那里很干净。”加百列先生说。
孩子被抬进了办公室,医生把所有不相干的人都赶了出去,不许别人围观他做手术。
我擦擦满手的鲜血准备离开,加百列先生却忽然开口问我:“你当过医生的男仆吗?”
“没有先生。”我摇摇头说:“我以前的主人是一位男爵。”
“男爵?”加百列先生好奇的问:“既然如此,为什么不继续做男仆呢?怎么会来到我的工厂里?”
我随口胡扯道:“主人把我赶走了,也没有给我写过介绍信。”
“是吗?我看你一定是个爱偷懒耍滑的家伙。”他笑着说:“你过去的主人叫什么名字?是哪位男爵?”
“哦……”我挑了挑眉说:“他已经非常落魄了,请恕我不便透露他的名字,这有辱一位先生的尊严,你知道现在很多落魄贵族都雇不起仆人了。”
我贬低贵族的这些话取悦了这位商人暴发户,他哈哈大笑道:“你说的没错,给这些落魄贵族当仆人说不定还收不到工钱呢,在我的工厂里好好工作,干得好了也一样会有个好前程。”
这位先生倒是非常的爽快,不似那些矫揉造作的贵族,我诚心诚意地向他弯腰行了个礼,谁知我一起身就看到了这位先生亮晶晶的小眼睛。
他激动地说:“你弯腰行礼的姿势很漂亮呀,介不介意教教我?”
作者有话要说:主角不会当医生,也不会当大商人,因为标题叫《绅士的仆人》嘛,大家都懂的。
我写这一章主要是为了引出这位老医生,如果我还开第三部绅士的话,这个老头就是主角,我想既然写了,干脆写个绅士三部曲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