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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士的仆人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所属书籍: 绅士的仆人

    男爵的语气冰冷而疏离,他话音一落,爱丽丝夫人就痛哭了起来。

    “你怎么能这样对我……你不能这样对我……”

    “您何必如此伤心,难道是我做错了什么?”

    “我是你的母亲,你却称我客人,你还问我为什么伤心!”

    男爵并不在乎爱丽丝夫人歇斯底里的声音,他缓慢而冷静的回答说:“这座庄园,这里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您不是客人,难道还是这里的主人吗?”

    爱丽丝夫人捂着胸口,似乎承受不住打击一般,她跌倒在地,仰面看着自己的儿子,大颗大颗的泪珠从眼眶涌出,落在消瘦的面颊上,她哀怨的说:“我知道,我知道你憎恨我,我也憎恨我自己,是我没有照顾好你,可是我已经悔过了,难道你就不能原谅我吗?我求你了,你原谅我吧。”

    看到爱丽丝夫人如此伤心,男爵却连眉毛都没有皱一下,他说:“母亲您想得太多了,您这样无理取闹,我简直要怀疑您的精神又不安了……”

    爱丽丝夫人忽然一哆嗦,她盯着男爵说:“不,你不能把我送去精神病院……”

    “如果您没有生病的话,我当然不会。”男爵叹了口气说:“您这次来,是需要钱吗?”

    爱丽丝夫人擦擦眼泪,从地板上站起来,她迟疑了一会儿,咬着牙点点头说:“我需要一些钱,你每次只给我一点钱,像应付乞丐一样,好让我每次都来求你……”

    “你要多少钱?”男爵直接打断了她的话。

    “我要……2000镑!”爱丽丝夫人说。

    “2000镑?2000镑都可以买下一个小村庄了。”男爵说。

    “你那么有钱!你……”

    男爵直接低头写了支票,他把支票递给她说:“拿着吧,这是您唯一能从我身上得到的东西了。今天下午就请您离开德尔曼庄园,我一年之内都不想再看到您。”

    爱丽丝夫人离开了,男爵继续在书房办公,似乎完全不在意刚才发生的事情,然而傍晚的时候,男爵又在房间拉起了小提琴,依然是那首曲子,依然那么悲伤……

    ……

    春夏之交的时节,正是王都的贵族们聚会的时刻,他们上午骑马散步,下午喝茶聊天,晚上跳舞缠绵。

    每一位贵族,每一位绅士,每一个有身份的人都不会错过这样的好时光。当然也有积极的钻营者,他们会利用这样的机会结交权贵,不顾一切的往上爬。

    身为贵族中的一员,男爵也不能缺席这样的活动,整个德尔曼庄园繁忙起来,因为主人要前往王都的居所。

    不同于乡村的悠闲生活,王都是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大都市,在这个时代,这座城市在整个世界上都称得上数一数二。

    因为这座城市有世界上最先进的工厂,有最大的码头,有来自世界各国的商人,也是最大的货物集散中心,所有的物品都在这里中转,这造就了整座城市的繁荣和富饶。

    不同于乡村,一座庄园就附带有建筑面积几十倍甚至几百倍的花园和草坪,城市里的土地格外集中和昂贵。建筑鳞次栉比,越是接近富人的生活区,土地就越贵重,可以用来建筑的面积也就越狭小。

    男爵在王都的别墅是一座三层楼的宅院,邻里都是身份显赫的贵族或者绅士阶层,据说整条街上都找不出一个商人出身的邻居。

    这座别墅大部分时间闲置,男爵只是偶尔才过来,他总是居住在德尔曼庄园。所以对这里的仆人们来说,男爵的莅临是个大日子,从装潢就看得出来,简直焕然一新,他们必定把整座别墅都擦了一遍,甚至还打过了蜡。

    这座别墅没有德尔曼庄园那样恢弘,仆人的房间总是不够用,就在我准备跟别人挤一间房时,奥斯卡男爵告知我,我可以住在他卧室旁边的客房里,方便他随时找我。

    也许是因为我冒险救过他两次,虽然我们彼此间有一些尴尬,他却依然无比的信任我,无论是他的书房和卧室,都对我畅通无阻。这也意味着,只要我愿意,我可以拿到男爵身边的任何一样东西……

    这天晚上,我随男爵来到了哈洛克伯爵的宴会。

    就像之前说的,仆人之间也有高低贵贱,伯爵的仆人自然比男爵的仆人高贵,绅士的仆人比商人的仆人高贵,有钱人的仆人比穷人的仆人高贵。

    这些事情在一个宴会上就能展现的淋漓尽致。

    我不过是男爵大人的贴身男仆,可我却比当晚许多绅士阶层的人看上去还要体面,甚至有许多人对我卑躬屈膝,直到他们发现我原来是个仆人。

    哈洛克伯爵四十岁出头,是个典型的贵族。

    他总是穿着华丽的外袍,带着长长的假发,皮肤惨白,有时候还会涂脂抹粉。他和妻子的关系十分僵硬,却跟女仆和情妇生了无数个私生子,每天除了享受就是享受。

    他身份贵重,但是资金紧张,所以他和男爵的关系十分亲密,他大概是光顾德尔曼庄园最频繁的客人之一了。

    作为伯爵‘亲密’的友人,奥斯卡男爵受到了非常隆重的欢迎,几乎伯爵一家上下都来迎接他,他们还为男爵准备了最舒适最豪华的客房,如果是一般人早就受宠若惊了。

    男爵应付这些游刃有余,似乎是早就习惯了。

    宴会的装潢很有意思,简直像走进了一座花房,到处都摆放着盆栽的高大棕榈树,巨大的叶子伸展开来,伸向屋顶,像喷泉一样。还有像圆柱一样的橡胶树,墨绿的长叶层层叠叠,几乎把角落的客人都遮挡了起来。

    我想这是方便男士和女士们私下交流吧。

    别人我不知道,但男爵这里,正有一位美丽的姑娘躲在这些引人瞩目的花木下,悄悄跟男爵交谈。

    她是伯爵大人的女儿,艾米丽小姐。

    “……他们阐述了宇宙体系,并因此推算出星星和海洋的运动……”艾米丽小姐说:“所有的自然哲学都可以用数学的角度来演算,这真是伟大的发现,不是吗?”

    不同于那些脑袋空空的贵族小姐,艾米丽小姐不但美丽,而且非常聪慧,她和奥斯卡男爵谈论的话题,我连一句都听不懂。

    男爵似乎对这些很感兴趣,所以跟她聊得非常起劲,他们谈论行星、彗星、月球,谈论什么宇宙体系,以及一些数学家的风流韵事,似乎要将这些话题无休止的谈论下去。

    艾米丽小姐翠绿的眼眸,自始至终都凝视着男爵,目光饱含情谊。她的声音也很有魅力,薄薄的红唇一张一合,具有难以言述的诱惑力。

    不知为何,我忽然对这位小姐生出了一种强烈的反感,尽管这才是我第一次见到她,我甚至在心里暗暗的嘲讽她,不必白费心机了,男爵根本不喜欢女人。甚至刻毒的想,她这样明目张胆的勾引一位男士,真是下作极了。

    可随即我又想到,男爵曾告诉过我,他说他想要结婚,即使没有爱情的婚姻也让他雀跃。

    是啊,奥斯卡男爵即使喜欢男人又怎么样?难道他就不结婚了吗?他早晚会结婚的,娶一位女子为妻。

    这位女子必定美丽不凡,出身高贵,修养得体,聪明智慧,就像眼前这位艾米丽小姐。

    他们交谈的样子多么相配啊,他们有般配的地位,有共同的爱好,也许有一天男爵会向她求婚。

    与她相比,我又有什么呢?

    我是个农夫的儿子,根本没有读过书,我们之间能交谈这样深奥的话题吗?我们有共同的兴趣吗?我和男爵从来都不是对等的,如果我和凯瑟琳小姐是天壤之别,那么我和男爵之间就更是遥不可及了。

    正当我沉浸在乱糟糟的思绪中不可自拔的时候,男爵向艾米丽小姐告辞了。

    “今晚我很愉快,只是有些累了,请恕我失陪。”男爵欠身说。

    “哦,请让我为您引路吧。”艾米丽小姐轻声说。

    男爵皱了下眉头,语气平淡的说:“不劳驾您了,仆人可以帮我。”

    说完,男爵就穿过人群,先一步离开了。

    我急匆匆跟着男爵离去,不经意一回头,我看到艾米丽小姐还在深情的凝望着男爵离去的背影。

    她爱他吗?如果她爱他,那就好了……我心想。

    从那天起,我试图去阅读一些深奥的书籍。

    我从男爵的书房里找到了几本男爵看过的书,有《自然哲学之数学原理》,作者是艾萨克牛顿爵士,有《方程代数解法》,作者约瑟夫拉格朗日……

    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其实根本看不懂这些书,不管是音乐、文学、数学,他们都太过深奥晦涩了,也许贵族们就是与众不同吧,他们可以读懂这些书籍,而不像我,蠢笨的像一头牛。

    即使如此,我也硬着头皮去读这些书,哪怕看不懂,背下来也是好的。我想或许有一天,男爵说起这些话题时,我也能跟他交谈几句,而不是什么也不懂。

    直到有一天,我抱着一本书在沙发上睡着了,不是我太累,而是书籍的内容让人想睡。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奥斯卡男爵正站在我面前,看着我怀里的书挑了挑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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