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跑堂到厨子,再到马夫,刘善的客栈上上下下只有十三个伙计,人不多,但各个身强体壮,非常能干。
然而这个人数和客栈的规模完全不匹配,谢钰一度怀疑他还有别的手下隐瞒不报。
据刘善本人分辨,是这种客栈的客人们本就没有太多要求,粗拉拉的就能过,要不了那么多人。
但单独问话时,那些伙计却不乏抱怨:
“掌柜的忒抠了!”
“我们私下里都替他算账呢,每年少说也能挣百十两,偏做铁公鸡,一毛不拔!”
“什么用不着那么些人,俺们都给他当牲口使,累死累活……”
好么,线索没问着,倒是先招了一堆控诉。
阿德被他们吵得头大,拍着桌子让冷静,“确实不大好,要不你们换个地儿?”
我也不是管这个的啊,你们跟我说有什么用?
那些人就犹豫起来。
“其实吧,倒也不是那么坏……”
“是呢,离家又近,掌柜的虽然抠门,可从不拖欠。”
“俺们这样的人,去了城里也找不到别的活儿……”
人就是这样,哪怕总是抱怨,可一旦在一个地方扎了根落了脚,安定下来之后,就很不愿意再挪窝。
久而久之,外人来劝时,甚至还会绞尽脑汁想出些所谓的优点来劝自己留下。
阿德就在心里腹诽,这不跟两口子吵架一个套路么!
你们自己看着办吧!
问到高快腿时,大部分伙计的印象都不深刻。
一来他们都太忙了,实在没工夫细细打量每个客人,高快腿又算不得特殊;
二来如今都过去大半年,记忆十分模糊。
倒是有个负责住宿的伙计想了一回,说:“好像确实来过,他还在房间里吐了,小人打扫费了老大劲!”
阿德追问:“喝醉吐的么,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伙计摇头,“好像没喝酒,没闻到酒味儿呢。当时小人还去找了掌柜的,掌柜的怕高快腿得了什么病,大过年的死在客栈就不好了。”
阿德:“……”
你们客栈这朴实无华的经营,大有黑店的苗头啊!
“那你们掌柜的跟高快腿见面后,说过什么吗?或者说,有没有很长一段时间待在一起?”
经这么一提醒,伙计还真想起一些细碎的片段,当即用力点头,“确实有过。”
当时他们还担心,可别真死了吧?
“那几天刘善出去过吗?”阿德满怀期望地问。
然而换来的却是伙计的摇头。
甚至没人能确切地说明高快腿到底是哪天哪个时辰来的,也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时候走的。
客栈人手不足,服务非常差劲,除了上菜刷盘子之外,基本都是客人自己来。
就连喂牲口,都是牲口棚里堆满了草料,客人自己牵着牲口过去安置,完了之后自己动手抱来草料,再去旁边的水井打水。
虽麻烦些,但价钱便宜,没客人觉得不好。
这就导致一入了夜,整座客栈上下只安排一人轮值,这轮值的还得抽空打瞌睡。
如果刘善真的在夜里做点什么,除非哪个客人突然出来,否则几乎没可能被人发现。
谢钰看着密密麻麻的证词,“一直都是这些人?”
阿德点头,“确认过了,自从一年半前走了一个之后,就再没变过。”
按理说,少了一个人,就该再招一个,但刘善忒抠么,哎,见剩下十三个竟然也转得动,自然不乐意再多掏一份薪酬。
一年半,高快腿还没出事,那么就与本案无关。
马冰问:“大人,是那刘善还有什么不妥么?”
她注意到谢钰从刚才开始就好像存着什么事儿似的。
谢钰让阿德把证词收起来,“我怀疑刘善藏着什么没说。”
在刚才所谓的坦白中,刘善确实没怎么撒谎,但却未必“言无不尽”。
那么到了这种时候,他还努力藏着掖着的事儿,到底是什么?
或许就是那些没说出来的只言片语,会成为破案的关键。
谢钰想了下,点了阿德和另一个衙役,“稍后返回开封时,你们等走远些再悄悄折返,暗中监视。”
两人抱拳领命。
谢钰又道:“从这里买些吃食带上,另外,尽量不要分开行动,确保同伴每隔一段时间就能看见自己。情况不对时立刻放联络烟花。”
他总觉得这家客栈有秘密,很不好的那种。
本以为真的就一无所获了,谁知集合时最后一个衙役满面喜色地跑进来,“大人,有个熟客说他认识高快腿,还知道他本名叫高发,只是不晓得籍贯。”
好奇是人的天性,打从谢钰一行人进入客栈开始,就有不少胆子大的客人等着瞧热闹。
后来看他们拉着伙计问话,便有人忍不住也插了一嘴。
衙役们就想着,高快腿也算这里的老客人了,没准儿就跟谁是朋友呢?!于是就去问。
这一问,还真问到一个行脚商人。
这人也是四处挑货卖的货郎,偶尔也来这里歇脚,几年前在进货的地方碰见过高快腿,后来又在这客栈遇见,难免有种他乡遇故知的感慨,还一同吃酒、交流心得来着。
当时高快腿还没闯出名堂,也没混得名号,见了人说的便是本名。
有了这个名字,众人不禁欢喜起来。
官府有各处的户籍文档,只要去查查年纪相仿的叫高发的就是了。
哪怕有重名,范围也会缩小许多。
见谢钰等人要走,刘善还出来送。
阿德便道:“忙了一日,看人家吃那大锅炖得油渣猪肉粉条子倒是不错,我也饿了。掌柜的,大块烧肉有没有,若有,切上几斤我带着。”
烧肉的做法比较简单,简单来说,丢了配料扔到大锅里狠命炖煮就是。
虽因为调料而口感略有不同,但下头的百姓并不挑剔,所以在北方许多酒馆客栈都能见到。
刘善立刻着人去切,“挑好的,要肥肥的!”
若是别的做法,空口吃肥肉难免有些腻味,但烧肉经过长时间炖煮后,大油大脂早就化到汤里,肥肉才是真正的香而不腻入口即化,是最好吃的部位。
不多时,伙计捧着个喷香的大油纸包过来。
因塞得太满,边角竟合不拢,果然露出好大一块热乎乎颤巍巍的烧肉,便是油光发亮,膏脂肥腻,端的香甜。
后面阿德要给钱,刘善死活不肯要。
“差爷们吃点喝点,那是看得起小的,哪儿能收您的银子呢?”
阿德便模仿谢钰眯眼看他,“以前没少这么打发差役吧?你们这是正经买卖吗?”
刘善急了,本能地去摸小胡子,斩钉截铁道:“那必然是诚信经营!”
众人的视线都落在他摸胡子的手上,“……”
刘善:“……”
伴随着令人浑身不自在的诡异的沉默,一行人离开客栈。
待到绕过一个路口,客栈完全被树林遮住,阿德才和另一名衙役停住,悄然折返回去。
回到衙门后要做的就是按着户籍找人,暂时没有马冰什么事儿了。
她便先回了药园,结果一进门,王衡就吸着鼻子问:“你们出去吃烧肉啦?”
马冰一怔,擡起胳膊问了问,好么,阿德买的那肉没包好,味道又染到旁人身上了。
“经过了一口煮肉的大锅……”
说着说着,马冰也饿了,径直去取了腊肉下来,“得了,咱们先吃吧!”
腊肉刮洗干净后先煮熟,去掉大部分盐巴,然后快刀切片,凉拌也好,炒肉也行。
这条肉很好,肥肉约莫六分,煮熟后晶莹剔透,马冰刀工又好,两三片叠起来尚能看见对面王衡的老脸,十分美丽。
肥肉多确实香甜,但平时不缺油水的人吃多了容易腻。
马冰就先把腊肉片大火爆炒一回,待到油脂滋滋作响,肉片边缘卷曲,染上漂亮的灿金色,锅底汇聚出相当可观的一汪莹润油脂时,再加入切好的蒜苗。
被油水滋润的蒜苗越加青翠欲滴,好似上等翠玉雕刻而成,竟有了九分颜色。
王衡和两个学徒就在旁边伸着脖子吸气,连道“好香好香~”
自从马冰来了,大家多有交流,如今医术进展暂且不提,身上的肥膘确实稳步提升,当真是可喜可贺。
除了蒜苗炒腊肉,马冰又添了个丝瓜蛋花汤,淡绿色的丝瓜,浅黄的蛋花,在汤水中起起伏伏,煞是娇嫩,竟颇有春意。
丝瓜清热凉血,正适合这夏秋之交办公的时候吃,也省得大家上火。
将这一菜一汤分出一半给王衡师徒三人,马冰便将剩下的都装入大食盒,提了就走。
王衡冲着她的背影喊,“不一块吃了?”
这小姑娘吃饭香甜,光看着就叫人食欲大增。
马冰头也不回,脚下走得飞快,“不啦不啦……”
她一边说,一路穿桥过廊,绕过几个月亮洞门,站在二堂外头的桂花树下喊,“谢大人?”
若她猜得不错,这会儿谢钰指定正跟户曹那边的人查阅户籍簿子呢。
果不其然,她话音刚落,谢钰就从里面推门出来,见提着食盒的姑娘俏生生立在光影下冲自己笑,不禁也跟着笑起来。
“进来吧。”
微风袭来,那缀满金桂的枝桠便摇曳起来,星星点点的黄色小花打着旋儿飘落,好似下了一场馥郁芬芳的花瓣雨。
马冰便从这花雨中穿过,一进门,果然见几个脸熟的差役正埋头扒拉文书。
听见她进来,那几人顺势擡头,揉眼睛的揉眼睛,抻脖子的抻脖子。
“马姑娘来啦?”
一人吸着鼻子笑道:“呦,这是我们有口福了。”
整个开封府上下谁不知道马姑娘的厨艺跟她的医术一样好!
只是未必人人都有口福尝到。
正好厨房的人也送了个人的例菜过来,再加上马冰提来的蒜苗炒腊肉和丝瓜蛋花汤,满满当当摆了一桌子,十分丰盛。
开封水产颇丰,几乎每顿都能看到一个鱼鼈虾蟹的菜,今天是醋溜小白鱼,很是开胃。
马冰一连吃了好几口,旁边就推过来一碗汤。
不用看就知道是谢钰。
她舀了几勺喝,美滋滋的,哎,我做的汤真好喝!
吃过饭后,马冰也加入了找“高发”的行列中。
户籍文书实在太多,必须挨着看过去,翻不多久眼睛就痛了,多一个人也能快一些。
饶是这么着,众人也是直到天色擦黑才翻遍所有户籍册子。
经过统计,开封辖下共有十八个高发,其中年纪对得上的共计五人。
如无意外,失踪的那个高发就是其中之一。
事不宜迟,谢钰马上点了几个人,让他们两两一组,连夜赶往五名高发的老家问话。
第二天上午,派出去的人陆续回来,带回几个坏消息,外加一条新线索。
失踪的高发的真实身份已经确定,出生于一个距离开封府城六十多里的小村子。
据他的家人说,高发十八九岁上就开始在外做买卖了,因周围的村镇不算富裕,又有地头蛇挤兑,高发就去了开封城,倒是渐渐立足。
只是开封离家甚远,高发不经常回来,一走一年半载都是常有的事儿。
那衙役道:“之前刘善说高发可能回家过年了,但高家人却说他从去年夏天离家后就再没回来,只是年前托同乡捎回来一包银子。”
谢钰:“他在开封附近可有住处?”
衙役点头,“有的,就在从刘善的客栈出发,再往外走大约十里地的一个小镇上。那座镇子是最靠近府城的城镇之一,许多做小买卖的人离家远,一时回不去,又不舍得在开封城内落脚时,都会在那里长期租住中转。”
谢钰拍了拍他的肩膀,又对一众连夜奔波的衙役们道:“辛苦了,都回去休息吧。”
待众人散去,谢钰又叫了霍平和庄鹏他们过来,“走,去高发的住处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