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若华抱着女婴,精疲力尽走到了岑家村。
岑三狗已经彻底沦落为了赌鬼,家里没有了一寸田地。做佃户呢,人家又怕他把佃田都拿去卖了,因此不肯用他。
为了谋生,他只好去给大户当长工。只是因为这烂赌,干活极其不上心,久而久之,长工也没人给他做了。只有偶尔的一些如擡东西一类的短工,才肯喊他。
而典妻得来的那点钱,早就喝酒赌钱,花得干干净净。
看到她是抱着一个女婴回来,岑三狗刚想发作,张若华拿出钱来,他立刻堆做笑脸,哄骗她把钱给他。
张若华逼视着他:“这是薄棺钱,你连棺材钱都不肯放过?你说,我儿埋在哪。”
岑三狗因为长年败坏身体,一点精气都不见了,黄而瘦弱,走路简直像是一张人皮在飘。对比在钱家养得壮实了许多的张若华,强弱已经对置。
岑三狗眼看打不过,也不敢动手了,眼光在钱上打转,没精打采地说:“那个小动西,埋在西边的田埂下面……埋的地方有一棵树……”
张若华抱着女婴,匆匆就出门了。
那是片很荒僻的地界。张若华按照岑三狗说的,找到了形态怪异的那棵树。
她刚想做好挖土的准备,就浑身凝固在了原地,一声也喊不出来:不用她挖了……那树下恶臭的,一具小小的、苍蝇飞绕的骸骨,可不正是她拿苦命的孩儿吗?
那骸骨上只剩了一点依附着的干涸血丝,还留着狼与鬣狗的齿痕呢!
这年头的山村乡下周边,可是晃荡着狼与鬣狗呢!有些精乖的畜牲,就专门拖出那些没有棺材护身的尸首去啃啮。
连狼狗欺穷困。
张若华忍不住蹲在地上哭起来。背上的女婴因为母亲的哭声,也嚎淘起来。
张若华抹了抹眼泪,抖开包袱,里面有她在钱家穿过的几件好衣服。钱孙氏特意发仁慈,允许她把这几件衣服带出来。
她拿了一件宽大的,走上去,小心翼翼地把那小小的骸骨包了起来。
她知道这附近一定还有狼或者鬣狗在徘徊,她把这一小包抱在怀里,背着逐渐安静下来的女婴,匆匆地,往岑家村的方向走去。
她使钱买了一个小小的薄棺材,把那小小的、被啃啮干净了的骸骨,擦得干干净净,装在了里面。埋在了一个只有她知道的地方。
乡里人越发对她议论纷纷,戳脊梁骨。
第一,她这么一个被典过的女人,本来就失贞了,还竟然带着典夫家别的男人的孩子回来,还是个女婴!
不同与以往的偷偷打量,现在哪怕是村里最底层的小媳妇,也可以擡头挺胸往她身边啐一口,撮着烂牙,大声地阴阳怪气地说:“破鞋!”
自然,人们是不会去管她是被岑三狗典出去这一件事的。
时人眼里,男人典女人,是天经地义。但是女人被典后回来,就转眼成了破鞋和荡/妇了。
第二,她自从钱家回来,整个人好像就强硬了几层。
岑三狗如果向她要剩下的钱,她是一概不给,反而赶他出去,绝不让他接近自己的小女儿。
她把剩下的一点从钱家带出来的东西和好衣服,都一股脑卖了。然后买了一架织布的家伙。
但岑三狗这个被迷了心眼的人,因为孱弱的身体,既然打不过媳妇,竟然就寻了一些无赖子,合谋要去找张若华要钱。
幸而张若华机警,几次都背着小女儿,躲过去了。
一次回家,却发现连织布机都被合伙劫了去。
就在小女儿满一岁这一年,大旱。
大旱之后,自然是闹荒。闹荒通常不会只闹一年。
说来,张若华命好。她虽然出生困苦,但是活到十七八岁,都是风调雨顺,这竟然是第一次碰上大荒。
岑三狗在这一年,终于因为酒、赌、穷,终于把自己祸害死了。
而此时闹荒,大家都吃树叶和醋槽。因为饥饿,树叶都被摘了个干净。到处是光秃秃,被扒光树叶、被剥光树皮的秃树。
尽管张若华用尽气力,靠给人做各种针线活和浆洗衣服,积攒下半升小米。每顿只抓一小捧跟野菜搅和在一起吃,但是她的小女儿,还是挺成了一个大肚子,瘦得皮包骨头。没过多久,她就起不来了。
她害了红痢,睡在甘草铺上,从屁/眼里爬出了许多许多虫子,足足有一盆。在小女儿死后,还一个劲往外拱。
死前,一声声地喊:“姆妈,姆妈。”
张若华的眼泪已经干了。她麻木地、温柔地,把她和她的姊姊卖在了一起,同棺而眠。
闹荒不是最可怕的。最可怕的是,官府和权贵、地主,每逢灾年,是绝不可能放弃苛捐杂税与增收地租的。
尤其是拥有广大佃户的后者,如果遭遇灾年就减免地租,那他们怎么让富贵生活不受损害?
但是这种欺压……是有代价的。
饿殍遍地。这都是说的轻了。
农民的最后一点口粮被抢走,路边的皮包骨头的死人,是层层堆着的。
易子而食的惨状终于慢慢开始了。
而死到临头,不如一搏。
这种时候,贫苦百姓的血性,就全都激发了了出来。
中国的百姓,为了活下来,素来有“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大慷慨。
各地的流民,开始纷纷地聚集,冲击豪强权贵,抗租斗争,杀欺压他们的大户。
这时候,这些过去的贵族和老爷,高高在上,家里女眷穿金戴银。
他们把老百姓逼到了这种程度,然后等老百姓拿起破铜烂铁,草戈树棍,开始为活命和报复,冲击他们府邸的时候,开始恳求与痛斥百姓是暴民。
那些闺中后院,享尽民脂民膏带来的精秀富丽生活的闺秀夫人,吓得花容失色,一个劲诅咒这些“暴民”。
听说其中有一家公府,听取了自家一觉醒来后,写出“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的小女儿的建议,早早地准备了许多家丁护卫,打死了众多拿着木棍树枝,皮包骨头的“暴民”,保全了自家的田庄与财产。
因此这家的小女儿就此得了祖母宠爱,将来当有好前途好嫁妆。
受这家的启发,这些人家,小地主投奔大地主,调请人员,修建堡垒高墙。
大地主沟通权贵,调动官府力量,开始逼退流民,打死一切在他们府邸周围衣衫褴褛的老百姓,以防万一。
张若华在女儿死后,原本心就冷了。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或许是命贱脸皮厚?
她没有选择寻死,生活太苦,她就反而在心底激起了一种无由的激愤与倔强:天耶,我偏不死!
一向静柔的张若华,好像也长出了凶悍骨头,她抹黑自己,穿着破衣烂衫,混入流民大军。
因为黑瘦得不成人样,都是蓬头垢面,烂牙破衣,这些流民已经失去了男女的区别。
他们只有一个念头:去!往有粮食的地方去!管你什么王孙府邸,清贵宅门,都一律踏过去!
官府往常可以以路引限制流民。但是遭逢灾年,面对着皮包骨头,眼神麻木儿凶狠的滚滚洪流的流民大军,路引就做了一纸空文。
都说法不责众。不是不责众,而是责不了。
中国人多。人多,人多就是力量。
民众所向,力若滔天之浪。
当张若华挑着扁担夹杂在流民人群中离开了岑家村的时候,她深刻地感受到了这一点。
以往,城门的官役,是凶神恶煞,斗大的拳头,来往百姓都怕,不敢反抗其敲诈勒索。
但是这滚滚人的洪流汇在一起,门口的官役,像老鼠似的,害怕得大喊一声,逃得飞快
作者有话要说:最后,文里若华的小女儿的结局也是借用真实的资料。
还有关于豺狼鬣狗这一点,古代,能搞棺材,老百姓就尽量一定要有棺材,这其实是有当时的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