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嘉言提前离开了晚宴。
从天台离开时,他将西装外套披在了南桥身上,然后把她带到大门口,一言不发地又踏入会场。
所有人都看到他彬彬有礼地致歉离开,好似真有急事,但言谈举止仍旧从容淡泊,自有风骨。
他像是疾风一般走到南桥身旁,带她一同上车,然后再也没有说话。
车内像是陷入了低压状态,哪怕开着空调,也冷得吓人,压抑得可怕。
南桥死死拽着那枚发卡,咬着嘴唇,好半天才侧头看他一眼,叫了一声:“嘉言哥哥……”
易嘉言没有答应。
她又说:“你这么提前离场,他们会不会觉得你很没礼貌?”
仍然是一片沉默。
南桥小心翼翼地问他:“你生气了?”
看到的是那两片抿得过分平薄的唇,像一条线。
她为自己分辩:“我只是——”
“为什么没有告诉我?”易嘉言终于说话了,侧脸对她,没有转过头来。
南桥一怔,“我,我以为你知道……”
“知道什么?”
“我,我额头上……”她还有些难于启齿,低头下去小声说,“我是疤痕体质,那块疤——”
“我说的是沈悦蓝的事。”易嘉言总算把头转过来了。
南桥愣了好一会儿,才明白他问的根本不是她的疤,她张了张嘴,解释道:“就是有个可笑的人死缠烂打了几天,沈悦蓝找了我一次,我也不知道她是谁,云里雾里的还以为事情已经解决了——”
“解决了?”易嘉言反问一句,视线落在她的右颊上。
南桥不自在地别开脸:“我也没想到今天会碰见她。”
“那你为什么要跟着她去后花园?”易嘉言蹙眉,“她那个人从来都娇生惯养、任性妄为,你根本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就这么被人呼来喝去,让你跟着走你就跟着走?”
这一次,南桥沉默了一会儿,才说:“我知道她娇生惯养,任性妄为。我也的确不会保护自己。但我不想在那么多人的场合和她发生争执。”
易嘉言看着她,眼神一动。
南桥侧过头来,低声说:“我只是,只是不想丢你的脸。”
很久很久,车里都没有任何声音。
直到易嘉言闭眼叹了口气,伸手摁了摁眉心,低声换她:“南桥。”
“嗯?”
“下次不要再这样了。”
“哪样?”
“不要给别人任何伤害你的机会。”他睁开眼来看着她,伸手碰了碰她的脸,“我的脸,丢了就丢了,没什么要紧的。你的脸……”
“……”她仰头,呼吸急促地感受着他在她右颊上轻轻触碰的温度。
“你的脸,是小姑娘最珍视的容貌,是比我的脸面还要重要很多很多的事情。”易嘉言叹口气,目光落在她的额头上,仿佛穿破它看见了下面的疤。
南桥下意识地又别开了脸。
她可以不在乎别人看到它,可以不在乎别人的嘲笑与轻视,但她做不到不在乎他的反应。
易嘉言将她的难堪与窘迫尽收眼底,到底是没能说出想说的话,只能伸手覆在她有些冰冷的手背上。
“南桥,你这性子这么软,我又成天飞来飞去的,没人看着你,我很不放心。”
这样一句温言软语,刹那间融化了车内的寒冬凛冽。
南桥保持着侧头盯着车窗外的姿势,却没有将任何景致看进眼里。因为眼眶内是一片滚烫的液体,摇摇欲坠,摇摇欲坠。
良久,她调整好呼吸,维持着那个姿态,慢慢地说:“你放心,我会好好照顾自己。”
——只要知道你会担心,我就好像有了源源不断的勇气,去做一个勇敢的南桥,做一个让你放心的南桥。
***
易嘉言送给南桥的那只水晶发卡坏了。
一整块经过精心雕琢、打磨的水晶碎成了三瓣,她四处寻找可以修复它的饰品店,但得到的回应都是:“不好意思,这种程度的损坏是不可修复的。”
南桥一遍一遍执意要把它修好,终于被沈茜拉住了:“你在干什么啊?不过是一只普通的发卡而已,坏了就坏了啊,这么费老大的劲儿去修它干什么啊?”
南桥说:“不是普通的发卡。”
“哪里不普通了?”
“哪里都不普通。”
她不会懂。
就好像连南桥自己也不懂,为什么易嘉言送她的一只发卡会被她当做这么宝贵的东西,她珍视它,在乎它,想要时时刻刻看着它完好如初的样子。
在南桥拿着那只碎成三瓣的发卡闷闷不乐好几天之后,沈茜一气之下夺过她手里的发卡,扔进了路边垃圾桶。
却不料南桥惊呼一声,竟然不顾一切地扑了过去,就这么徒手在垃圾桶里四处翻找。
“你疯了?”沈茜惊得一把拉住她,“你在干什么啊?这可是垃圾桶!”
大老远都能闻到酸臭味道的垃圾桶。
可是南桥仿佛闻不到那些气味,只是不顾一切地寻找着她的发卡,眼泪都快出来了。
“你怎么可以把它扔了?怎么能扔了?”她这样带着哭音一遍一遍念着,终于被沈茜一把拖到了旁边。
“你给我站在这儿!我来找!”
沈茜把袖子撸得老高,气急败坏地把垃圾桶翻了个面,在一堆乱糟糟臭烘烘的残骸里替她找发卡。
当那三瓣水晶总算回到南桥手里时,她居然差点喜极而泣。
沈茜懵了,看着她捧着水晶红了眼眶,好像拽着全世界最珍贵的宝藏一样,慢慢地好像明白了什么。
“南桥。”沈茜握住她的手,“你,你是不是……”
南桥擡头,眼眶仍旧是红的。
“你是不是……”沈茜仍在迟疑。
“是不是什么?”南桥茫然地问。
那句话在舌尖打转,只要心一横,便能说出口。可沈茜看她半天,最后只能徒劳无功地松开手。
“没什么。”
如果真是她想象的那样,如果南桥真的喜欢上了易嘉言……沈茜眉头深锁地看着南桥,心里乱糟糟的。
他们是兄妹啊!
几乎就在这一刻,她的心头倏地冒出一个念头——如果,如果靳远来了呢?
如果有靳远在她身边,她还会不会这么心心念念着易嘉言?
***
北市的夜色总是与阑珊二字不沾边,夜生活多姿多彩。
沈茜骑着自行车赶到湖边的酒吧一条街,被大门口的保安拦住了:“哎哎哎,这里是步行街,不许把车骑进去!”
沈茜索性跳下了车,把车往旁边一扔:“那你给我守十分钟,我出去找个人,马上出来啊!”
“哎,哎哎,你搞什么啊,我又不是守车的……”保安还在嚷嚷着什么,却被沈茜全然抛在脑后。
她一头扎进人来人往的酒吧街上,冲破拥挤的人潮,一直挤到一间很复古很有格调的酒吧门口,擡头看了看。
远冬。
是这里了。
踏着摇滚乐与鼓点的鼎沸之音,她走进了大门。昏暗的灯光里,木质舞台上是正在演奏的乐队。
挥汗如雨的是鼓手,忘我弹奏的贝斯手,歇斯底里像是用生命在唱歌的是主唱兼吉他手,乐队的名字叫Wind-chaser,追风者。
台下的男男女女都像是疯了一样,在酒精的作用下与台上的人一同吼着,他们不顾一切地呐喊,满心满眼都是那个忘我歌唱的人。
沈茜站在原地,看着这光怪陆离的一幕,又忽然很想笑。
一曲终了,台上的人睁开眼睛,于人群中看见了沈茜。
他跳了下来,拨开闹嚷嚷的人潮,一路走到沈茜面前:“怎么想起来看我了?”
低沉而略显沙哑的嗓音。
沈茜递了瓶矿泉水给他,却被他拒绝了,他随手拍拍一旁的女人,指了指她手里的酒杯。那女人红光满面地递给他,明明年纪挺大了,眼睛里还有少女一样的火光在燃烧。
他一饮而尽,面容沉静地看着沈茜:“问你话呢,找我有什么事?”
沈茜看着他,好半天才说:“我找到南桥了。”
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年轻的男人指间蓦地一松,酒杯顺势而下,落在地上摔得粉碎。
然而台上的鼓手还在拼命打着架子鼓,贝斯手也在拨弄着令人热血沸腾的旋律,这点声响根本不足以引起什么动静。
可是对于靳远而言,整个世界都仿佛被按下消音键。
他定定地站在那里,隔了好几秒,忽然伸手握住沈茜的肩:“你找到她了?她在哪里?”
“就在北市。”
靳远年轻的面庞上骤然间闪过很多情绪,惊喜,讶异,不可置信,还有失而复得的喜悦……统统都被沈茜尽收眼底。
她感受着肩上那双手似乎在隐隐颤抖,而面前的男子也仿佛从刚才那种迷离的状态中清醒过来,眼里是很久很久都没有重新燃起过的星光。
“你要去找她吗?”她问。
“为什么不去?”他松开手,把吉他取了下来,咧嘴一笑,随手递给旁边的人,“走!”
“现在就去?”
“现在就去!”
他忽然间爽朗地笑起来,步伐轻快地走出了酒吧。
胖子和大春在台上不知所措地叫着他:“阿靳,你去哪里啊!”
靳远头也不回地挥了挥手,一路奔进了苍茫夜色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