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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荷味热吻 正文 第64章 第六十四个吻

所属书籍: 薄荷味热吻

    这大概注定是个不眠之夜。

    宋诗意像条砧板上的鱼,在床上翻来覆去,妄图挣扎出这令人难熬的困境。可睁眼闭眼,公路上的那一幕都在重复上演。

    啊啊啊,快要窒息了。

    就在她有气无力第一百遍告诉自己,该睡了,再不睡明天就没精神训练时,房门被人敲响。

    “你睡了吗?”程亦川的声音像鬼魂似的幽幽响起。

    宋诗意浑身一震,条件反射说:“睡了!”

    说完就打了自己一耳光。

    “睡着了还能说话?”

    “梦话。”

    程亦川又拍了拍门。

    “我们把话说清楚,总不能就这么藏着掖着,让我死得不明不白啊。”

    “你怎么就死得不明不白了?光天化日之下,你对我意图不轨,这叫以死谢罪。”

    两人隔着一道门,针尖对麦芒。

    程亦川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有力没处使,磨了半天也没磨开门,最后只能咬牙切齿:“你要怎么样才肯相信我是认真的?宋诗意,你连个当面辩解的机会都不给我,就要判我死刑吗?”

    屋内传来女人无情的声音。

    “那好,我不判你死刑,你现在立马回你自己的房间,终身监禁。”

    屋外沉默片刻,传来很轻的一句质询:“我喜欢你就这么罪大恶极吗?”

    时间的指针被拨停,房门两侧都寂静了。

    大概过去一万年那么久,宋诗意才动了动,耳边只剩下窗外呼啸的风声,走廊上似乎人去楼空,又仿佛刚才有人敲门不过是她的一场幻觉。

    她轻手轻脚爬了起来,迟疑着走到门边,咔嚓一声打开了门。

    没想到走廊上的人并没有离开,而是倚在门上发呆,此刻背上一空,哎哟一声,就这么仰头栽了进来,恰好躺在她趿着拖鞋的脚上。

    “……”

    “……”

    两人大眼瞪小眼,程亦川终于回过神来,哧溜一下爬起来。不管怎么说,横竖他是进来了。

    两杯热水,一张茶几,客厅里,两人隔着茶几对坐,除了没有西装革履、系好领带以外,严肃的氛围俨然一场正待展开的自由辩论。

    “说吧,有什么今晚一并说清楚,说完你就回国去。”宋诗意把热水捧在手心,言简意赅开了个头。

    “我喜欢你。”程亦川的开场白比她还简单,死鱼眼盯着她。

    宋诗意深呼吸,告诉自己要稳住。

    “你那是错觉。整个雷克雅未克都是白皮肤说英语的人,就我们两个同在异乡为异客,朝夕相处时间长了,又在同一个屋檐下住了一个月,你才误以为这种相互依靠的感觉是喜欢。”

    “是不是喜欢,我比你清楚。”

    “你清楚个屁。程亦川,你现在的表现明显就是脑子糊涂了。”

    “就算我糊涂了,那也不是来冰岛之后才糊涂的。在哈尔滨就糊涂了,去北京找你的时候也糊涂了,只是那时候我还没想清楚,全靠本能接近你。”

    越说越叫人难为情,宋诗意只觉得自己再厚的脸皮也禁不起他这么折腾。偏偏说这些厚颜无耻之话的人还一脸坦然,仿佛浑身上下都是浩然正气。

    她努力绷起脸,说:“程亦川,你知道弗洛伊德有个理论叫恋母情结吗?”

    这是她刚才躺在床上思来想去后,得出的一个叫她自己都觉得匪夷所思的结论。但匪夷所思还是要说,只要能打消他这种奇怪的念头,说什么都不要紧。

    几乎是宋诗意说出那四个字时,程亦川就知道她要说什么了。

    她想说他从小到大都没有长时间和父母生活在一起,所以理所当然对一个比他年长又对他关怀备至的女性产生了依恋感,并且错把这种依赖归结为喜欢。

    程亦川笑了一声,轻声念了句:“Oedipusplex。”

    俄狄浦斯情结。

    作为外语生的他,在入学第一个月就学会了这个名词,精读课期末试卷上的名词解释题里还出现了这个词。

    她想用他所熟知的东西来打败他?

    “俄狄浦斯清洁,俗称恋母情结。通俗地讲是指人的一种心理倾向,喜欢和母亲在一起的感觉。恋母情结并非爱情,而大多产生于对母亲的一种欣赏敬仰,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程亦川直视宋诗意,“你想说这个?”

    “……”

    本来是。但现在她想说的都被他说完了,还比她组织好的台词更专业。

    “五岁的差距而已,至于扯到母子关系?”程亦川嗤笑,“你五岁的时候连话都还说不清楚,就已经能生育后代了?”

    “……”

    宋诗意快沉不住气了,勉强维持住气势,换了个方向:“好,那我们不谈这个。程亦川,你今年二十岁,放在学校里,也不过是个大二大三的学生。我问你,有几对在校的学生能修成成果?原因是什么?是这个岁数太年轻,心动来得太频繁、太容易,所以你这不过是青春期的躁动,很快就会平息的。”

    “你以为心动是生理期,每个月来一次?”程亦川从容道,“我二十年就这么一次。”

    宋诗意要崩溃了。

    “你口才这么好,怎么不去辩论队,来什么国家队?”

    这话魏光严也说过,还害他做了一晚上的噩梦,梦见自己参加了辩论队,一身西装地步上讲台,结果抽中了“论程亦川到底喜不喜欢宋诗意”的辩题。

    这个话题勾起了程亦川的回忆,他自己都怔了一怔,不敢相信在那个时候他就已经对她有了非同寻常的念想。

    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

    兴许是她要离队,他头一次察觉到从今往后也许就再也不能看见师姐了,所以要她信誓旦旦保证,不论什么时候他去了北京,她都会盛情接待。

    兴许是她为了他去找卢金元的麻烦,费尽心机策划了一个精彩的圈套。

    兴许是那个雪夜,他从医务室跑出来,顶着一张被揍过的大花脸上门兴师问罪,却被她义正言辞教训了一通,训得他心服口服,红着眼睛叫师姐。

    有或许是更早以前,在他刚入国家队的那个夜晚,对着宿舍楼下的老树发气乱踢,她凭空而来,凉凉地说了句:“哟,这是谁啊?还大学本科生呢,老师没教过你要爱惜植物、爱护公共财产吗?”

    客厅里一时寂静,窗外的风却比屋里的人更加急躁,吹得草木摇曳、万物招摇。

    程亦川兀自出神,被宋诗意敲茶几的声音召回了魂。

    她相出了最后一招杀手锏,正色问:“程亦川,你忘了我们在日本见面的时候,你说什么了吗?”

    “我说什么了?”

    “你说你是要拿冠军的人。”

    这下子程亦川愣住了。

    “你就是这么拿冠军的吗?”宋诗意反问,“你进队还不到一年,连魏光严都没超过,就开始分心。你比谁都清楚我们的速降和世界水平的差异,技不如人,反而跟来冰岛谈情说爱,赖着不走,程亦川,你觉得自己能拿冠军吗?”

    少年的神色冷静下来,略带薄怒地问:“只要身为运动员,就没有谁不想拿冠军,难道进了国家队就等于进了和尚庙、尼姑庵,连喜欢人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有。”宋诗意静静地看着他,“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心意去做,那都是你的事,没人能拦着。”

    他没说话,直觉还有下文。

    果不其然,宋诗意给予他致命一击。

    “但我不可以。你跟来冰岛那天就对我说了,孙教练为了我煞费苦心,我妈为了我连住了一辈子的老房子也卖了,你说你是为了他们的心愿不落空,所以来随行做翻译。既然你知道,那就更该明白我为什么不可以了。”

    “我没有你聪明,读书没天赋,做运动员也挫折多多。程亦川,我今年二十五岁了,丁师哥二十六已经功成身退,我却在二十五要卷土重来。我不是二十岁初出茅庐的年轻小将,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

    宋诗意言辞平静,但句句走心。

    “所以,为了你的冠军,为了我的梦想,你体谅一下,别再提今天的事了。”

    屋里很安静,熄灭的炉火奄奄一息,桌上的热水也凉了,寥寥白雾残余在杯沿。

    程亦川咬牙别开脸去:“你少找借口。”

    “是不是借口,你心知肚明。”

    “好,就算不是借口,就算是真的。”他霍地擡起头来,目光灼灼地盯着她,“但我喜欢你也是真,我可以只字不提、不影响你,但这不妨碍我对你好。”

    宋诗意如坐针毡,不敢直视少年执拗的眼,只低声问了句:“何必呢?没有意义。”

    “有没有意义我自己知道。”

    他攥着拳头,比谁都坚定。

    “随你的便,反正我不会回应。”

    宋诗意又一次落荒而逃,由衷感慨,二十岁的发春少年啊,这他妈无药可救了。

    次日清晨,两个失眠的人盯着浓浓的黑眼圈起床了。

    早饭吃得很诡异,程亦川虎视眈眈盯着对面的人,大有望穿秋水之意。而宋诗意目不斜视埋头吃麦片,反正就是我自岿然不动。

    程亦川洗碗时,宋诗意出了门,跑到房子后面折腾去了。等到他出门时,赫赫然发现草坪上摆了两辆自行车。

    宋诗意面无表情站在那里:“你猜怎么着?我在车库里又找到一辆车。”

    “……是吗?”

    “是啊。也不知道谁干的,好端端一辆车,非给藏到闲置不用的废弃家具后面。”

    程亦川点头,一本正经:“是啊,也不知道谁干的,这么无聊。”

    宋诗意懒得拆穿他,呵呵两声,骑上了已经擦干净的女式自行车,两三下就把这个“无聊的人”抛在脑后。

    程亦川飞快地跳上了旁边那辆,抓紧时间跟上她的步伐。

    他就要离开了,还能这么黏着她的每分每秒,都要慎重对待。

    而在这剩下的几天里,程亦川很忙,首先是忙着和康复中心每一个熟识起来的运动员们告别。

    “Jeremy,你要好好训练,不要放弃啊,国际网坛等着你发光发热!”

    “Selina,这点小伤根本不算什么,三年半之后,我在北京冬奥会等你。”

    “Tommy,别灰心,你看你都受伤了还这么牛逼,等你好起来了,谁还能是你的对手?”

    “Jim……”

    “Mary……”

    “Johnny……”

    他在红白相间的训练场上和朋友们一个个道别,玻璃窗内的人低低地笑出了声,骂了句:“臭小子,这是从A到Z把所有名字的外国友人都交了个遍吗?”

    Gilbert也饶有兴致地看着操场上的人,感叹了句:“他可真讨人喜欢。”

    宋诗意连连说No,“讨人喜欢是假象,讨人厌才是真的。”

    Gilbert大笑着反问:“你真这么想?我听说口是心非是全世界女性的通病。”

    “那可不包括我。”她信誓旦旦地说,“我是真的不喜欢他。”

    视线落在玻璃窗外朝气蓬勃的年轻人身上,她瞥了一眼,换中文对自己重复了一遍:“我才不喜欢他。”

    哪怕从ABCDEFG到UVWXYZ都喜欢他,她这个S也不喜欢他。

    一点也不喜欢。

    谁会喜欢一只成天招蜂引蝶,走哪儿都能广交朋友的兔崽子?年轻人就是年轻人,朝三暮四是常态。不能相信什么二十年来只动过一次心的假话,像这种花蝴蝶,动心当真就跟来姨妈似的,一个月至少一次。

    宋诗意擦把汗,守住心神。

    “休息的差不多了,再来。”她从地上爬起来,重新站上了机械板。

    而忙忙碌碌的程亦川在与朋友道完别后,又开始着手忙起下一件事来。

    宋诗意不止一次对他说:“你都要回国了,别跟着我去康复中心,自己该干嘛干嘛去。”

    他没一次听她的话,直到这一天,他在早饭之后主动说:“今天我就不去Gilbert那了。”

    反倒是宋诗意一愣,但“你要干什么去”也问不出口,她顿了顿,点头说:“好。”

    程亦川似笑非笑:“你不问我打算干什么?”

    “我才不关心你要干什么。”她满脸冷漠。

    程亦川坐在餐桌上,从窗口看见她骑车远去的背影,撇了撇嘴。

    呵,女人。

    没关系,女人就爱口是心非。

    他打起精神来,回卧室换衣服,背上了超大的背包,数了数现金,怕不够,又带上信用卡。最后兴冲冲骑车赶往市中心。

    这些天来他列了一张秘密清单,今天是采购日,他一口气跑了好几家商场,总算把东西买齐全了。

    临走之前,他有一份大礼要送给她。

    哼,不把她感动得以身相许、泪眼婆娑,他就不叫程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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