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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忆后多了的前男友 正文 第124章 怪诞都市(二十四)

    “偷窥者?!”

    房东脸色大变,恨恨不休:“好啊,我就知道这群穷鬼没一个好东西。不要脸,居然敢在我的房子里搞这些,真不要脸。”

    宁微尘拿出那串钥匙,笑说:“二楼捡到的,应该是偷窥者从你房中偷来的。”

    宁微尘为了取信于房东,展颜一笑解释说:“我们早上下来的时候,发现203的房门开着,进去后看到这把钥匙落在地上,一开始以为是进了贼,直到在墙壁上看了一个摄像头。我才明白,我们之中,应该是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203有个摄像头?!”房东本来就气得语无伦次,看到那串钥匙,听完这句话,更是瞳孔缩成一个点。房东气炸了。

    她犹如被侵犯领地的野兽,胸腔剧烈起伏,眼神恐怖狰狞,重重夺过钥匙,从牙缝里崩出字眼。

    “贱人!贱人!这个阴沟里的死老鼠,死杂种,我一定要找到他弄死他!”

    对于房东来说,她才是最害怕出租房里出现一个偷窥者的人。因为她也有秘密。而且她的秘密一旦曝光,她的宝贝歪楼就会跟着毁于一旦。

    叶笙在听到宁微尘说“偷窥者”的时候,就隐约知道了他接下来干什么。这一段时间的相处下来,不光是宁微尘对他更加了解,他对宁微尘也是越发熟悉。

    而杨宗傻了眼,宁微尘颠倒黑白说公馆里有个偷窥者可钥匙明明就是他偷的啊。大佬不会是要把他供出来讨老太婆欢心吧?不,不要。杨宗吓得脸都白了,试图求饶:“哥……”

    洛兴言已经受够上一个猪队友了,他怕杨宗坏事,直接拎着他的领子就把他揪到旁边来。

    “闭嘴!不该你说话的时候就闭嘴!”

    杨宗苦兮兮闭嘴。

    宁微尘说:“203被人翻了个遍。”

    房东抬步就往二楼走。

    203的房门还没有关。

    她怒气冲冲地一脚踢翻旁边的花盆,进去看到柜子上方那颗眼珠摄像头后。

    房东尖叫一声,脸色出奇地扭曲!

    她个子矮小,找来椅子,佝偻着腰踩在上面,眼睛充血,像是从人脸上挖眼珠一样,把那颗摄像头活活挖了出来。

    《他人之眼,他人之舌》中就写到过,这叫eyes,是一种早就落后于市场的摄像头,它除了便宜外没任何优点。

    eyes传输的距离有限,还需要用线缆连接显示器。平心而论,用eyes做隐藏监控是一件很蠢的事,因为它会有很长一截裸露的线,很容易被发现。

    但是在长明公馆,再没有比eyes更适合这里的监控器了。

    毕竟长明公馆的电线都是乱拉的。

    天花板上是黑色的霉斑,潮湿的青苔,和时不时掉落的墙块。屋中间电灯泡边上的电线都理不清,到墙柜上方,更是一匝又一匝的线,像细密紧缠的黑蛇,分不出走向也分不出头尾。

    “不要脸!不要脸!”房东拽着那条线,本想顺藤摸瓜地找出那个该死的偷窥者。但是很快,她就败给了歪楼里错综复杂的线路。

    房东要气死了。

    宁微尘环顾了下四周,微笑说:“他在程小七房间里安了监控器,应该很了解值钱的东西放在哪里。床、柜子,箱子都被翻了一遍。看来他是早有预谋啊,程小七刚退租,东西都没来得及清理,他就过来了。”

    房东说:“居然真的有个偷窥者!我一定要找出这个杀千刀的老鼠!我一定要找出他!”房东低头看着自己的钥匙,想到什么,脸色更扭曲了:“他是怎么从我房间里偷走钥匙的!这个杂种是不是也在我的房间里安了监控器!不!”

    她跳下椅子,几乎要把那颗眼珠抓裂,弯着腰,火急火燎下了楼。

    等房东下楼后,杨宗终于可以说话,他快要哭了:“大大大佬,你这是在做什么?”

    吓死他了,他差点以为自己就要被卖了。

    洛兴言却很快明白了关键点:“你想引起长明公馆租客内讧?”

    说道内讧两个字,洛兴言想到什么,愣住了。

    他想起了自己昨晚回来看到的画面:

    房东拿着锤子,臭着脸不情不愿取出厕所的摄像头。旁边是一群神情各异,抱胸仰头看戏的租客。天黑了后,长明公馆的租客一般都会自觉回房的,懒得在一楼看老太婆那张死人脸。

    可是昨天,他们难得的在楼下呆了很长一段时间。

    因为吵架。

    对,因为吵架。

    宁微尘漫不经心说。

    “在怪诞都市里,比起规则,更重要的是情节。”

    洛兴言不再说话了。

    一直以来,他们都将怪诞都市当做一个S级危险地来闯关。

    对他们来说,这里的租客白天怎样根本无所谓,他们只关注晚上。

    毕竟只有在晚上,租客们才会变成极其恐怖的异端、拥有诡谲荒诞的能力。

    人头气球的蛊惑、缠绕;臃肿的吞噬、血盆大口;负尸的替命、毒泡泡;小男孩的梦游、笔画眼睛;绝望妻子的哭泣、声音攻击和王小胖的换皮,用书吃人。

    每一个都让人毛骨悚然。

    租客们存在的唯一意义,好像就是晚上变成异端杀死他们。

    但真的是这样吗?

    他们在嘉和商场毫无反抗地被扯入这个空间,如果故事大王的能力真那么变态,可以随随便便把人扯入一个空间,再创造出一堆A级A+级异端追杀他们的话,那它也不用避开非自然局,躲在暗处了。

    故事大王的能力来自于故事。

    对于第七版主来说,情节永远凌驾于规则之上。

    或者说,故事情节才是世界的本源规则。

    “情节?可这是十篇都市鬼故事啊。”洛兴言说:“之前旧体艺馆的地下室,我们是知道童话故事全貌才能利用结局对付他们。但是在这里,长明公馆的七个租客都没有结尾。难道答案在《棺中棺外》这里?我们要去故事杂志社问一下第十篇写了什么?”

    “不,故事杂志社也没人知道棺中棺外写了什么。”叶笙忽然淡淡开口。

    《棺中棺外》的内容,他和宁微尘那天早就问过了。

    宁微尘愣住,笑容灿烂:“宝贝,你终于能说话了。”

    叶笙没理他,冷漠至极道:“一个故事排除情节外,其次重要的是人物。”

    他语气没有任何起伏,因为嗓子刚恢复,又轻又慢,冷淡像是始终不起波澜的死水。

    叶笙关掉手机,一双冰冷的杏眼望向窗外那一片四四方方的天空,低声说:“怪诞都市是一个系列。程小七用七篇章节,把公馆的每个租客都写了一遍。每个租客都是主角。我们一开始方向就错了,白天的他们,远比晚上的他们更值得关注。”

    杨宗彻底傻掉了,他看着叶笙,磕磕巴巴地道:“可白天……所以我们要了解租客们的生平过往,再逐个击破?但来不及了啊,现在就只剩半天了。”

    叶笙不是个喜欢回答别人问题的人,但是这几天他当哑巴快要当疯了。

    叶笙解释:“了解他们的生平过往没有用。”

    这里的每个人都是纯纯粹粹的恶人,从一出生就注定了贪婪姿势懦弱残暴的一面。知道他们的生平过往没用,知道他们的欲望本身才有用。

    杨宗快哭了:“所以……什么叫白天的他们更值得关注?”

    洛兴言一点就通,出声道:“这就解释了,我们编造出一个偷窥者,他们互相猜忌然后内讧的可行性。”

    长明公馆的租客在晚上成为异端会在规则作用下,对于血肉的垂涎压过本身的欲望。可根据人物第二重要的原则,如果他们在白天因为生活中的一件事一直吵到晚上,就能拖延他们变异端的时间,让他们一直是“角色”本身。

    这个逻辑渐渐清晰,洛兴言却又摇了下头,他说。

    “我觉得长明公馆的租客,没那么容易内讧。”

    长明公馆的租客每天都在吵架,早就已经撕破脸皮。

    可租客们的本性都是冷漠而自私的,真的会有人因为长明公馆出了一个偷窥者就吵起来,吵一晚上吗?

    不。

    他们确实很讨厌偷窥,但大不了在房间检查一遍,再锁紧门窗就行了。

    房东一定会喋喋不休缠着这群人不放,但是她没化为地狱房东前,对这群租客的约束力根本不够。

    租客们顶多和她对骂两句,就掉头回房间。

    剩下房东一个人在原地,气得跺脚骂娘。

    她纠缠无果,也只能赶紧回房间死守着自己的“地狱之门”,在床上捏着钥匙继续疑神疑鬼,恨的牙痒痒,盘算明天把这群人扫地出门。

    这是最可能的走向。

    洛兴言开始构思一个可能:“我们可不可以创造出一个让他们吵架的理由。”

    杨宗说:“什么理由,栽赃嫁祸吗。”

    叶笙否定了他的想法。

    “没用的。”

    “我们是外乡人,我们从来都不是故事里的主角。我们创造‘争端’引不起任何争端,这一次房东那么生气,信以为真,是因为203确实有一个摄像头。”

    叶笙抬头看着这个城市,看着它灰扑扑的天空,看着它节节生长的高楼,看着它在时代动荡里饱吸鲜血日渐繁华。

    《棺中棺外》

    他于一座棺材中,看着外面一座棺材。

    都市怪诞的每一篇都很重要,但他现在却一直还不懂什么叫《他人之眼,他人之舌》。

    他人之舌,是铺天盖地的红唇标志,是办公室那些层出不穷的戏谑挖苦,是最后的偷窃污蔑。

    是把程小七压垮的最后一根稻草。

    那么,他人之眼呢?

    他人之眼仅仅指的是长明公馆被房东装在厕所里的摄像头吗。

    怪诞都市第九篇的内容里,“我”说这里有一个偷窥者。

    【小武疑惑说:那真的不是鬼吗。

    我开玩笑说:不是鬼,是我们这栋楼里,出现了一个偷窥者。

    小武脸色发白说,那怎么办。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我安慰他说:偷窥者不偷看小孩子,你长大后搬出这里就好了。

    小武愣住,点了下头。

    他开始坐下来和我聊天。

    他迷茫地说:我想快点长大,我一点都不喜欢这里,班上的同学知道我住在长明公馆后,说我住在棺材房里。可棺材不是死人住的地方吗,为什么活人住的地方要叫棺材房?

    我没有说话。

    他抱着自己的书包,闷不做声。后来我经常看到小武一个跑到天台上去画画,他在田字本上画满眼睛,然后用圆规把他们戳得稀巴烂。小武经常看天空,我猜他在幻象自己现在有双翅膀就好了,能飞出这里,像鸟儿一样自由自在。

    有一天,小武突然古怪又神经兮兮地跟我说:我找到我们这栋楼的偷窥者了,但我还需要验证一下。】

    洛兴言那晚和梦游的小武对话。

    ——“你为什么画这个。”

    ——“你没看见吗,这里到处都是眼睛。”

    叶笙脑海中的线索一点一点补全,他眼神慢慢变得冷漠,眸光如寒霜洌雪。

    叶笙低头说:“不,不需要创造争端。我们只需要读懂他的故事就行了。”

    叶笙转头道:“洛兴言,我记得你有一个异能是爆破金属对吗。”

    洛兴言不知道他要说什么,咬着木块,说:“嗯。”

    叶笙身形同样高挑,他伸出手就能碰到墙壁上那些乱七八糟的线,里面什么线都有,包括之前早就故障的电路房东也没有拆除。

    “监控器的线缆和一般的电线,在结构上会有点不同,你如果对金属元素敏感的话,应该能分出来。”

    洛兴言:“哈?你要我把那些东西挑出来?它们缠成这个样子,我估计得把这栋楼的电路全毁了才能找到!老太婆绝对白天都要杀了我。”

    叶笙说:“不需要你挑出来。你做个标记,做个能让所有人看清它们位置的标记。”

    洛兴言说:“这是感知上的异能,这方面我只剩百分之五了,可以做到,但需要花很长的时间。你要我做这个干什么,老太婆不是早就把浴室的摄像头拆了吗,留下这些线缆也没用啊。而且203的摄像头是王小胖安进去的啊,如果线缆连着显示器。那么一看这走向,老太婆直接就知道我们编造的偷窥者是王小胖了。那还玩个屁啊。”

    叶笙:“你去做就是了。”他偏头对杨宗说:“你去找房东,在她身边假借帮她找摄像头之名,看看有哪些地方是白天房东找都不敢找的。”

    语毕,叶笙又对宁微尘说:“走,我们现在去故事杂志社一趟。”

    宁微尘含笑:“遵命。”

    这是他们第二次看到白天的淮城。

    庸庸碌碌神色麻木挤在公交车上的行人,和这春天馥郁花香形成了鲜明对比。

    淮城到处都在盖楼,一半旧一半新。LED屏幕上,《小嘴讲故事》电台节目新出台。巨大鲜红的logo,见缝扎针遍布这座城市。

    logo的颜色太鲜艳了,极度的殷红,把整个世界都映照成黑白。这是一个文化,经济,政治,都在翻天覆地发生大变化的年代。

    但这些东西,太空也太大了,身处漩涡里,看不清风暴全貌。身为蝼蚁,最贴身感受到的,或许是这个浮躁社会,每个人的恶意。

    就如长明公馆这座歪楼。

    它本身就是时代的产物,是贪婪的产物。它诞生于时代得利者的人心不足蛇吞象。

    公馆里的租客,形形色色。有赶着打工潮进城务工的一家三口;有在会所工作吸毒上瘾的妓女;有混黑道卖高利贷的马仔;有普普通通面临裁员的上班族。

    他们都在一个不足40平米的歪楼相遇。

    叶笙说。

    “宁微尘你还记得吗。我们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王小胖就说三天后故事杂志社倒闭——而故事杂志社在闭馆时发生了一件事。”

    宁微尘的记忆力同样出众:“嗯,我记得,仓库着火了。”

    叶笙:“对啊,着火了。去那里看看,有没有遗漏的线索。”

    洛湖公馆,段诗就是故事杂志社社长的曾孙女。宋章说,杂志社倒闭的那一天,仓库起火了。

    故事杂志社的仓库在郊外。依旧需要乘坐那辆通往火葬场站的13路公交车。从嘉和路出发,下一站是小学,之后是初中,高中,民政局,养老院。

    一路看着玉兰花匆匆而过,到了火葬场站,还需要走一段路才到仓库。

    故事杂志社原址旁边就有个仓库,用于发书卖书,而郊外的仓库堆积的都是一些早就过时废弃的旧书。在社长眼里可能就是垃圾。仓库前面有个保安,宁微尘交涉两句,保安就乐呵呵放他们进去了,在仓库里,叶笙看到了他百年后在淮城怎么找都找不到的《夜航船》全集。

    那些他曾经在非自然局给出的资料中看到的所有鬼故事,在这里都有了对应。

    仓库很大,放眼望去,全是书籍。

    叶笙走到仓库登记台前,看到了一张宣传单。

    是《小嘴讲故事》搞出来的新活动。

    这也是一个征稿活动,不过这一次不是征稿故事,而是征稿结束语。《小嘴讲故事》已经定好了开头曲,需要一段结束语,于是向全市征稿。

    要求:适合所有年龄段的人群,贴合节目本身,字数必须多于一百个字。

    叶笙看到最后一条,如果他没记错的话,一百年后《小嘴讲故事》的结尾并没有超过一百字。

    在离开之前,叶笙问这个仓库的保安:“程小七以前在这里工作过吗?”

    “程小七?!”保安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说:“哦哦那个怪小子啊,他以前的确在这里工作过。不过这小子运气好,一天到晚捧着书看做表面功夫,居然走了狗屎运,被社长看中,把他提拔到了杂志社做编辑。”

    叶笙说:“程小七是不是有什么东西还没寄?”

    程小七有一批要寄回去的东西。怪诞都市的第九篇提到过,清平镇时光书店的老板也提到过。

    保安说:“好像有这么回事,他前不久来过这里一次。故事杂志社要倒闭了,社长打算把这里的书当废品按斤卖。程小七好像要回老家了,来拿几本书走,刚好那天社长也在,社长就和他聊了几句。到最后社长要给他寄东西,社长问程小七要地址,程小七给出的地址,就是嘉和路长明公馆。”

    所以,这个怪诞世界里程小七被裁员后没有马上离开,躲在长明公馆的地下墓地,是为了等一个快递?

    叶笙:“你有听到快递的东西是什么吗?”

    保安摇头道:“不知道,但我记得社长跟他说过一句话。社长说,以后好好做个人吧,你母亲在天之灵也会欣慰点的。社长那天心情不好,对程小七的态度也挺不耐烦的。”

    叶笙:“好的,谢谢。”

    把这些信息暂时都存在心里。

    在坐车回去的路上,看着天边一点一点变暗。

    叶笙问宁微尘:“你现在的异能是不是接近于无。”

    宁微尘听到这句话,落落大方道:“或许吧。”

    叶笙面无表情说:“宁微尘,你出去后,好好练一下海妖的异能吧。”宁微尘轻笑一声,他坐在公交车靠窗的位置边,语气意味深长。

    “哥哥,你要开始管我了吗。”

    叶笙:“……”

    宁微尘道:“这句话很多人都对我说过。研究所,宁家,第一军校,非自然局,不过我对异端的事一点都不感兴趣。嗯,我不想对付异端,更不想动用异端的能力。”

    叶笙:“…………”

    靠。

    或许是看出叶笙下一句可能就是脏话。

    宁微尘伸出手指,摁住他的唇,眼眸一弯笑起来。

    “不过哥哥是例外,哥哥想让我学习,我一定乖乖听话。”

    他靠过来,说话含笑,吐出气息好似都和眼神一样暧昧。桃花眼里晕染着晚霞,带着动人心魄的情愫。

    “哥哥来监督我练习掌控海妖的技能好不好?”

    叶笙一脸“你恶不恶心”地把他的手拿了下来,说:“我怎么监督你?”

    宁微尘:“你在我身边就行了。”他从一句话里就推演出了叶笙的很多想法,宁微尘笑意加深,眼神带上了一点楚楚可怜的意味。五指和叶笙相握,轻声说:“其实你不说,我也想出去后学习海妖技能的。”

    “我在这里根本不能保护你。以前非自然局人人瞧不起我,我都没放在心上。可一想到,你可能在我眼皮子底下受伤,我就觉得,为了你,去接触异端变强也没什么不好的。”

    叶笙:“……”

    非自然局每个人都瞧不起他吗?!为什么他没看到?!

    淮城非自然局人人对宁微尘毕恭毕敬。洛兴言虽然一口一个阴阳怪气的“太子爷”但这傻逼还喊他“太子妃”呢天生嘴贱。

    不过叶笙想到自己昨天也在吐槽宁微尘的异能真拉胯。

    突然又诡异地沉默了。

    非自然局很大,淮城分局只是冰山一角,何况还有个什么蝶岛第一军校。或许宁微尘的成长环境,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众星捧月、顺风顺水。

    宁微尘的身份,注定他要被无数人注视。被人议论,

    嗯,非自然局果然没一个好东西。

    叶笙掩去眸中烦躁不爽的情绪,闭上眼,冷静说:“出去再说吧。”

    他也觉得宁微尘身负A+级异能暴殄天物,但这不代表,他能接受那群执行官因为这件事瞧不起他。

    宁微尘笑得不行,把头埋进叶笙的颈肩:“嗯,好的。”

    叶笙:“……”他打算用手推开宁微尘的脑袋,但手指碰到发丝,想到他和宁微尘什么过界的事都做过了。

    叶笙就觉得,算了,爱怎么样怎么样吧。

    赶上末班车,到嘉和路下车。今天就是他们在这个百年前的世界呆上的最后一天的。

    夜幕降临后,生还的几率只有百分之一。

    那百分之一还是叶笙赌出来的。不过从他接触异端开始,每一次都是在赌。

    在列车里,吃下胎女。在秦宅里,尝试唤灵。在学生宿舍,把缝尸针装进枪中。在洛湖公馆,跟着异端入镜。在旧体艺馆,用故事结束故事。

    在广播大楼,和鬼母厮杀。

    他的筹码永远是自己的命,可对手却越来越强大,说起来还是他赚了。

    叶笙突然说:“宁微尘,我现在开始相信你那句话了。”

    宁微尘:“嗯?”

    叶笙:“玫瑰帝国酒店那晚。你说,我要不要重新规定一下人生计划,我对自己的了解不够深。”

    宁微尘:“所以你打算重新规定人生计划了吗?”

    叶笙:“嗯。”

    宁微尘好似随口问道:“那么,你的人生计划里会有我吗?”

    叶笙愣住。

    他的人生计划是什么?从打开那个遗物开始,他就一直被一种莫须有的愤怒和戾气逼着前行,九死一生去寻找真相。

    他是真的对异端感兴趣,对耶利米尔论坛感兴趣吗?

    不,他只是对自己的过去感兴趣。

    而宁微尘,他是贯穿自己过去和现在的人。

    前男友……前男友。

    真没想到啊,当初第一次听到,让他差点想直接打人的三个字。

    现在对他来讲,光念着都有种很奇特的感触。

    叶笙想到这件事,一下子笑出声来。

    听到他的笑声后,宁微尘愣住了,直接抬眸看过来。

    这是叶笙这辈子第二次笑。

    他每次笑都是因为想清楚一些事情,笑意很短暂,转瞬即逝,似冰雪消融。

    叶笙长得很好看,但眉眼和气质中的冷意,把那种漂亮割裂粉碎。一把剑惊为天人,可你只能看到他见血封喉的刃。一个人看到他,第一反应不会是他很好看,而是他很不好对付。所以叶笙在阴山多年,从来没被人盯上过。那里都是亡命徒,亡命徒对危险有本能的直觉。

    叶笙一直就不喜欢笑。因为他不会笑,也懒得笑。无论是哭还是笑,自己做起来都又傻逼又吓人。

    但是现在,叶笙嗓子恢复了,仿佛才从接二连三的惊悚变故中抽出身来。精神放松后,笑居然是自然而然的一件事。

    叶笙笑完后,淡淡说:“你不是我的前男友吗。我既然在找我的过去,那么我的未来,怎么可能没有你呢。”

    宁微尘问:“你在找你的过去?”

    叶笙:“嗯。以后你会知道的,但我现在不想说。”

    宁微尘步伐微顿,脸色晦暗。他抬头地看着叶笙,随后扯唇一笑,眼里的情绪说不上是好是坏。

    “哥哥,你这就有点犯规了。”

    叶笙扯了下嘴角,面无表情:“你每次不说人话的时候我都想打你。”

    宁微尘眼里的情绪依旧让人看不出,但他还是笑着说:“那我也告诉你一件事吧,其实有段时间,我也很好奇我的过去。”

    叶笙:“……你的过去?”

    宁微尘:“嗯。我第一次失控就是因为这个,失去理智,后面被关在蝶岛的囚……”宁微尘一愣,错开这个话题,他语气很平静,像是在说别人的事:“好奇心会害死猫啊,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重要的是现在。我之前不是说想找论坛创始人?这件事算是我现在,最大的执念吧。”

    他说到这,望着叶笙。

    刚接触时永远优雅暧昧、游刃有余的影帝,这一刻,叶笙在他眼里看到了最纯粹的笑意。

    “我不是不说人话,是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执念是什么。”

    “就像你莫名其妙地想去寻找自己的过去,招惹耶利米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要那么急切地去寻找论坛创始人。”

    “我想,杀了他。”

    宁微尘轻描淡写说出最后的五个字。

    叶笙愣住,久久不言。黄昏的风燥热,穿过工地废墟,穿过狭窄逼仄的小巷,绕在他们之间。早在很久之前,叶笙得出的结论,这一刻再度证实了。

    宁微尘对他从来都是,以真心换真心。

    鬼使神差地,叶笙说:“宁微尘,我跟你聊下我的过去吧。”

    宁微尘微愣,挑了下眉,露出一个笑来。

    “乐意至极。”

    叶笙重新抬头,看矗立在自己面前的这栋棺材建筑群。

    “长明公馆的生活,对你来说是不是很不可思议。一群人因为没钱蜗居在一个十平方米的棺材房,用电靠偷,用水被骂。天没亮就要被施工地的声音吵醒,每户人家都在吵架。”

    宁微尘没有说话。

    “我小时候日子过的和现在差不多压抑。”

    叶笙说。

    “我很少跟你提起我的外婆。虽然她影响我很深,对我很好,给我求平安福,告诉我很多道理,她要我做个好人。但我知道,她怕我。”

    叶笙极少跟人说自己的过去,说自己的内心。从他的只言片语里,或许宁微尘只知道他有个相依为命的外婆。

    一个善良朴素的老人,从小就照顾他长大,给他唯一的温柔和爱。

    但是在那些不断被他刻意美化的记忆背后,是他生而敏锐,能轻易察觉到的老人对他的害怕,对他的忌惮,以及经常苦口婆心希望他不要去报复黄怡月的卑微。

    她告诉他生恩为重,告诉他母亲的不容易。

    所以他到淮城一而再再而三容忍黄怡月。

    他是外婆为了救自己的亲女儿和别人做下的交易,他以一个血珠的形式,被黄怡月重新孕育。他救了黄怡月的命,可黄怡月却践踏他、抛弃他。外婆知道他是邪物,越长大越害怕,担心他报复自己的女儿,日常生活总是见缝插针提着一点。

    他从一出生就没笑过。

    因为他从小到大的人生,就没发生过一件让他觉得想笑的事。

    一件、都没有。

    至于后面过来的老头,叶笙和他更难说有什么情感了。老头对金钱的渴望刻入了骨子里,叶笙时常觉得,老头对付他,就是对付一笔交易。

    这是他人生中,两个为数不多的,可以拿出来说的人。因为提到这两个人,别人就会觉得,他也不是很孤僻。他小时候收到过温暖,所以应该也会有那么一丝人情味在。

    其实不然。

    如果真的是纯粹的爱,就不会什么都没留下,抛下一个五岁的男孩跑去淮城和亲生女儿住一起。不过那个时候,外婆得病了需要去大城市治疗,所以不告而别也没什么。

    他一个人在阴山又不是不能活。人不能贪婪,不能因为一件事就否定之前的一切。

    叶笙从来没恨过他外婆,他记得她垂泪给自己熬药,记得她把自己抱到山上许愿他平平安安。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他相信外婆对他也是有感情的。

    但是这并不纯粹的亲情,经常闪躲的眼神,和总是冒出来的苦口婆心。

    也没那么,给予他一个快乐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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