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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大画家 正文 第23章 沈墨的奇幻冒险

所属书籍: 重生之大画家

    “带个筐吧?”华母推开房门,与院子里的华父打商量,擡眼瞧见院子里的陌生少年,愣了下,才看到站在少年身后的自家闺女。

    “……”

    “……”

    “……”

    “……”

    谁都没说话的几秒钟里,每个人的大脑都在疯转。

    沈墨甚至已经开始思考人生。

    这tm……

    华婕终于意识到这个尴尬局面需要她来打破,立马肩负重任开口道:

    “沈墨,这是我爸爸妈妈。”

    “叔叔阿姨好~”口上虽礼貌,心里却在骂她:谁还不知道在你家的这俩人是你爹妈!关键是他们怎么会在家!!!

    “……”华父没吭声,只打量少年,眼神不算很友善。

    “哎……”华母笑着道:

    “是华婕的同学吧?”

    “妈妈!”华婕忙摆出非常兴奋的样子,隆重介绍沈墨:

    “这是沈墨,我同桌!

    “他不是个普通的同学!”

    沈墨可是个有故事的男同学啊!

    “……”沈父继续审视忽然闯进他领地的大男孩。

    “……”华母挑眉,笑着捧哏:“哦~”

    “……”沈墨有种不好的预感。

    “沈墨学习巨好!

    “什么东西,老师还没讲,他就已经全会了!

    “将来他会是省高考状元!

    “他是全劲松市乃至全省学习最好的,什么都会,简直比老师会的还多。

    “每次我听老师讲课听不懂,他一给我讲,准能学会。

    “沈墨超级学霸,是全世界最帮助同学的好同桌。”

    说罢,华婕竖起大拇指,朝着父母用力点头。

    “……”沈墨抽了抽嘴角。

    他学习有这么好吗?教她做题的时候,这么有效吗?怎么他感觉自己老也教不会她,常常恨不得揍她呢?

    而且,她这表情、语气和浮夸的内容,怎么这么熟悉呢?

    这不是她刚才介绍一中头号大哥赵庆楼时的调调嘛……

    “这么棒啊,华婕笨吧,你平时多带动她学习啊。”华母一听这孩子这么厉害,表情瞬间暖了好几个度,这回的热情不是客气了,是绝对真诚的:

    “外面冷不冷啊,进屋里坐吧。”

    怪不得华婕开学后跟之前大不一样,原来是有个好同桌,带着学习呢。

    果然近朱者赤啊。

    如此一想,华母看沈墨的眼神更亲切了。

    “没有没有……”

    沈墨不好意思的朝华母微微点头,语气尽量放柔放礼貌。

    他很少与长辈们相处,跟自己爹在一块儿都不怎么交流,经验稀薄,略拘束不知该如何应对。

    “我不小心把他作业本带回家了,他来取本子的。”华婕一边说一边看了看自家爹,脸上露出讨好笑容。

    她好担心一向冷脸倔脾气的爸爸会对沈墨态度太差。

    “把你妈新酿的蓝莓果汁拿出来,招待下同学。”华父终于开口,语气虽然不算友善,内容倒也好客。

    华婕如释重负,忙欢快的将沈墨带进家门,热情的帮他拿拖鞋,给他倒果汁。

    小狗欢欢自打陌生少年进门就有点人来疯,摇着尾巴颠颠跟在沈墨身边,围着他转,简直绊脚。

    沈墨原本想让她取了作业本给他,他立马就走。

    但没成想华婕家人这样热情,小土豆又一脸憨笑的忙前忙后,他就没好意思拒绝,不知不觉便被请进屋子,坐在了不算宽敞的客厅饭桌边。

    因为平房不值钱,所以华婕家空间不算很小。

    二手房被华父华母打理的很清爽,像新房一样整洁,屋子里已经开始烧火墙,所以暖融融的。

    沈墨喝一口带果粒的蓝莓汁,只觉得酸甜浓郁,口感很稠很香,没忍住咕咚咕咚连喝几大口,杯子瞬间见底。

    华母在边上整理灶台,瞧见了忍不住笑道:

    “挺好喝吧?华婕爷爷是厨师,饮品、糕点还有各种菜什么的都很会做,我学会了也做给华婕吃,她最喜欢这些有甜味的。”

    说罢,华母上前又给他倒了一杯。

    沈墨面上微微泛红,只觉自己一副没见过世面的馋样有点丢人。

    没有母亲,跟父亲相依为命,吃喝都由保姆阿姨做的沈墨真没喝过这样的饮料——

    这种花钱买不到的,父母亲手酿制的食物,他几乎没什么机会接触。

    “没事儿,多喝点。华婕敞开怀喝的话,一口气能干掉四五杯。”华母看出他不好意思,笑着安抚。

    “谢谢阿姨。”沈墨第一次讲话这么气弱。

    面对细心又温柔的女性长辈,他身上那股青春期少年混不吝的悍气都消散不少。

    “别客气,看别人喜欢喝,我也高兴。”华母掀开锅盖看了眼正熬的汤,转头又道:

    “放的都是冰糖,蓝莓是家里亲戚采的野生的,多喝点,对身体好。”

    说罢,又给沈墨倒满了。

    小狗欢欢在他腿边一个劲儿的蹦跶,跃跃欲试想往他身上扑。

    沈墨伸手揉了揉它脑袋,狗东西瞬间蹬鼻子上脸,噗一下便跳到了他腿上,靠他肚皮上一靠,就坐下了。

    “……”沈墨坐在这儿,喝着果汁,抱着热情过头的狗子,想走都擡不起屁股了。

    回想一下,他这好像是第一次到别人家里,更是第一次与同龄人的家长共处一室,这感觉……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

    真是紧张又诡异。

    接下来他该怎么办?

    华婕找出他的作业本,从自己房间走出来的时候,就瞧见如被绑架般一脸拘束、笔直坐在客厅的少年。

    她将作业本放在桌上,笑道:

    “欢欢好喜欢你哦,不仅不咬你,居然还坐在你腿上睡觉。”

    “……”沈墨转头瞪眼睛横她,示意她快把狗抱走,放他离开!

    华婕挑眉,“怎么了?”

    沈墨不好意思在她家长面前命令她,又担心自己讲话不当会显得没家教,踟蹰着犹豫说什么。

    结果那边华母的饭菜全部完成,一盘锅包肉啪一声放在了桌上,距离他的果汁杯只有两指距离,香气猛然涌入鼻息。

    他视线瞬间落在肉上,不争气的口水泛滥,忙吞咽。

    结果瞬间迎来华婕和华母的视线,他吞咽的声音被他们听到了。

    而且,肚子不合适的咕噜叫了一声。

    沈墨觉得自己已经社会性死亡了,尴尬到耳根发烫,闪开视线,想要夺门而逃。

    华母立即笑着道:

    “还没吃饭呢吧?你家住哪儿?”

    沈墨说了个地址。

    “那么远啊,你赶回去要四十多分钟,肯定饿坏了。别走了,留下吃午饭吧,正好今天我做的多。”华母说罢,转身从橱柜里又抽出一个饭碗,码在边上的三个饭碗边,随即手一抓,从筷桶里捞出四双筷子,啪一声拍在了桌上。

    “……”沈墨愣了下,才忙道:“不了,我回家吃就好。”

    “你骑车托我上大坡,饿着肚子还有力气回家吗?一起吃吧,我妈手艺很好的。”华婕将筷子摆在四个方向,转身便去搬凳子,一副留他吃饭已成定局的模样。

    沈墨也没被人留吃饭过,他爹是个宅在画室可以半年不出门的人,都是别人登门来他家做客,他爹从没带他到朋友家串过门。

    没见过家长被亲朋留饭后如何应对的他,有些茫然。

    然后……

    沈墨发誓他只愣了几秒钟,可再回神时,他面前已经摆好了筷子、勺,以及一碗高成小山的米饭。

    他脸更红了。

    进门后屁股都没擡起来过,他甚至没有装模作样的认真推拒过,看起来肯定特别厚脸皮。

    完全就是在人家吃饭的时间上门,还一进来就不走了。

    啊啊啊啊,沈墨一个潇洒肆意的青春期少年,第一次经历了生不如死的尴尬,还毫无应对之法。

    当华父进门看他时,沈墨的头都要炸了。

    然后,他干脆放弃面子,不再挣扎了。

    稳当坐着,假装自己是个没脸没皮的蹭饭人。

    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但,当沈墨咬下第一口锅包肉,所有不好意思和纠结都烟消云散了。

    华母真的超会做饭!

    锅包肉外皮挂糊湿润如胶质,咸甜微酸,味道丰富,又香又开胃。

    咬开第一层后,是被炸的酥酥的外层肉,再用力,酥皮内又是软软的瘦肉。

    口感绝了!

    食欲大振,沈墨咀嚼的速度从慢到快,眼睛不自觉微微眯起,露出个小动物吃到决定美味时最原始的幸福表情。

    都不酷了。

    华婕怕他不好意思,偷看他表情,却忍住了笑。

    她对妈妈的厨艺一向有信心,毕竟是她后来吃过各种美味仍眷恋怀念的味道。

    方才趴在沈墨腿上睡觉的小狗欢欢闻到香味已经坐不住了,擡头跃跃欲试想扒桌子求食,被华父一瞪,只敢臊眉耷眼的摇尾巴和小声吭吭。

    沈墨就悄悄趁华父不注意,从嘴巴里漏肉给狗子。

    欢欢瞬间跟他成了吃过同一块儿肉的好伙伴,在他腿上坐的更稳当了。

    华婕起初还担心他在陌生环境会拘谨,见他吃的挺欢实,这才放心。

    借花献佛,用自己亲娘做的美食喂偶像,也挺感到满足的。

    上一世,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能跟沈墨同桌吃饭。

    还是在她家。

    以前自己到底有多胆怯呢,害怕别人看出来,甚至不敢多看他,更不要提跟她讲话。

    人生真的太奇妙了,她有种梦游仙境般的奇幻感觉。

    真的不一样了。

    重生回来,一切都会不同的。

    她想给沈墨夹夹菜,热情一下,但又担心父母觉得她对少年有贼心,便忍住了。

    还好华母是个热情温暖的女人,时不时招待下,场子始终不冷。

    “华婕在学校老实不?她初中的时候上课就有走神的毛病,现在你看她改了吗?”华母认真提问,俨然把沈墨当华婕小老师了。

    “还行,偶尔走神吧,大多数时候挺认真的,笔记也记的挺好的,所有空闲时间不是画画就是背课文背单词刷题,在我们班,论努力她能排第一。”

    华婕得意一笑,那必须的,毕竟她已经是个懂得用功的成年人了。

    “长进了。”华母摸摸自家丫头短发,笑的很满意。

    沈墨目光停在华母脸上,一边吃外酥里嫩超香超好吃的土豆丸子,一边生起些许羡慕。

    如果他妈还在,也会时常这样温柔的看他,跟他讲话,唠叨他,动不动抱抱他摸摸他吧。

    “怎么样?阿姨做饭好吃吧?”聊完女儿在学校的表现,华母又无障碍将话题拉回了餐桌。

    “好吃。”沈墨如实回答。

    锅包肉,炸麻花,土豆丸子,醋溜土豆丝,炒花菜,还有一锅鲫鱼汤。

    对于家庭条件极好的他来说,这不算沈墨奢华大餐。

    但若以味道来评判,就绝对是饕餮盛宴了。

    华母手艺非常好,配菜炒菜都很用心,不像他家厨艺一般的阿姨只是当工作去搞。

    他和父亲都不挑剔,随便吃吃,甚至很少跟阿姨点菜。

    也鲜少在外面吃饭的沈墨,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家常菜。

    而且……这个家庭的氛围太好了,小时后他家或许也如此,但……已经淡忘了。

    跟沈墨聊几句外,华父华母夫妻两个也一直在闲聊,家长里短的鸡毛蒜皮,什么猪肉涨价了,圆葱在打折,这些话题以前沈墨从来没听到过。

    它们本身或许是比较乏味的内容,但……他觉得好奇特。

    这些话题,散发着浓郁天然的温馨气息。

    虽然他们家不富裕,客厅餐厅合并了仍有些挤,但这种拥簇着的热闹反而让沈墨觉得舒服。

    也许因为屋子小,所以人和人之间的距离也近吧。

    狗子从他腿上跳到地上后,仍一直围着他摇尾巴,一副真的很喜欢他的样子。

    而华婕,她真是个爽朗的少女,欢快自在,丝毫不因家贫而觉得拘谨自卑,这让沈墨觉得她洒脱,率真,有点可爱。

    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刚吃了超好吃的一顿饭,身心愉悦,所以看她格外顺眼。

    饭后,华婕站起身帮母亲收拾碗筷,沈墨坐在那里喝华婕给他倒的白开水,完全没有要帮忙整理的意识。

    华父横眼一扫,就知道这孩子家境不错,被人伺候的习惯已经融入骨髓了。

    沈墨饮料足饭饱,整个人有些熏陶陶的发晕,想睡午觉,但显然没有睡午觉的条件。

    一想到要骑车穿越几乎半个劲松市回家,他就有些犯懒。

    是吃太多了,那么多菜都空盘,他觉得自己功不可没。

    想着喝完这口水就作别,便听到华父道:

    “华婕在家好好写作业,我和你妈上山去采榛子,晚饭前回来。”

    说罢,华父起身去穿外套。

    上山采摘野果子的装备已经提前准备好了,华婕带沈墨进门时,华父往摩托车侧袋里装的就是要剪果子的剪刀。

    华母手脚利索的刷碗归柜,擦了擦手也准备出门。

    沈墨意识到自己该走了,放下杯子准备擡屁股。

    结果被华婕抢先,她‘啊’一声低呼,引的所有人看她。

    沈墨再次错失离开的好时机。

    “我也想去!我也想去采榛子!”华婕一脸期待,一副恨不得扑到爸爸身上的热切模样,“我还可以去山上画写生!我作业都写完了,最近学习也超认真的爸,每天我都早起背单词,晚上也熬夜刷题,爸带我去吧,我也要去!”

    她一口气嚷嚷了一堆,眼睛水汪汪的,仿佛只要当爹的敢拒绝,她就能立马嚎啕大哭出来。

    饭后脑子晕糊的沈墨差点答应了,幸亏及时反映过来他不是她爹,只是个来蹭饭的过客。

    ……

    就……

    挺突然的。

    沈墨可能真的是吃多了,全身血液都涌入胃里,大脑供血不足到已经放弃运转了。

    华婕要跟父母一起上山采榛子,华父以摩托车要放装榛子的筐为由拒绝。

    然后,华婕翻腾了各种花招求情,并提出带上好同学沈墨,让沈墨骑自行车载她上山为解决方案,成功达成了她跟随上山玩耍的目的。

    “……”沈墨弯腰开自行车锁时,还处在茫然的状态里。

    发生了什么?

    华父推着摩托车出院子时,转眸看了眼沈墨,又看了看高兴的快要蹦高高的自家女儿。

    虽然这俩孩子才从初中升到高中,可能还没开始觉醒男女之心。

    但自家女儿已经长到一米六几,开始有女孩样。这小伙子也有一米八了吧,比他这个成年人还高……

    视觉上俨然是大人了。

    华父心里很有些不高兴,总觉得带着个陌生男孩子和自家女儿一块玩,是件不太合适的事。

    但想到他们是同桌,一周7天里有5天都在一块儿,还都在少年宫上课外班,当爹的想阻隔女儿跟异性接触是不可能的。

    毕竟都已经是2000年了,又不是旧社会。

    反而是他如果很专断的干涉,倒可能起到反效果,让两个原本天真的同窗玩伴生出异样心情。

    推着摩托立在小巷中,华父有种华家有女初长成的涩意,第一次当爹的他,忽然体会到生个女娃娃的操心。

    华婕最后一个出门,背后背着画板,胳膊肘挎着装画材的小包,怀里还抱着狗。

    “……”华父:这一看就不是上山采榛子的架势。

    “……”沈墨:连狗也带着吗?

    “狗给我吧。”华母伸手接过欢欢,坐上了华父的车。

    华婕也坐上沈墨的车后座,两架齐驱,一辆是油转动力,一辆是人力狂蹬。

    沈墨盯着华父的摩托车屁股,卖力跟上,心想:如果不是没满18岁,他爹不允许他骑着自己的摩托出门……哼!

    进山的路面有些颠簸,好在他们家住的已经是山上了,采榛子的地方只是往远处没有居房的森林里去,不需要再爬坡。

    华婕已经好久没跟爸妈一起进山玩耍了,有一辈子那么久了。

    小时候,她常常跟爸妈上山采蘑菇,采高粱果,采榛子等,北方山林特别富,棒打狍子瓢舀鱼。

    她爹从小就是野小子,上山下河无所不能。

    父母辈上学的时候还会帮学校养猪种土豆,她爹守夜看猪的时候,因为嫌弃猪半夜哼哼扰他睡觉,猛揍猪,猪果然不哼哼了,但第二天天亮发现猪已经硬了,据说离家出走2天后才被爷爷拎回家暴揍屁股,又带去学校道歉。

    虽然常常挨打,但父亲端鸟窝、捉蝈蝈、钓鱼追狍子的事儿还是样样在行。

    虽然后来皮小子当爹了,但这些娱乐手艺也没落下,带着老婆女儿照旧上山下河、捕鸟养狗。

    华婕还记得,在别的孩子想养条狗都未必能如愿时,他爹已经带着她养过荷兰猪、猫、大狼狗、小京巴、麻雀、百灵鸟、兔子等许多小动物了。

    好令人怀念啊,华婕忍不住哼起歌。

    在沈墨自行车的颠簸下,她的歌声颠出波浪线,跑调跑的厉害,却仍停不下来。

    “你唱的什么鬼?”他抗议。

    “你不懂,我自创的!”后世d音歌曲,绝对新鲜。

    “鬼哭狼嚎。”他不客气道。

    “这倒是,我画画很好,但唱歌不太擅长。”她丝毫不因为他的嘲讽而生气,十分虚心的接受了他的中肯评价。

    转头看他后脑勺,风将他短发撩起,露出形状漂亮的耳廓,和长到耳根的毛茸茸鬓角。

    这家伙毛发好浓密哦,不知道长到中年后,有没有经历雄脱。

    希望岁月对他这样的美好容颜能手下留情。

    “你倒是唱歌很好听。”她忽然道。

    “那当然……你怎么知道的?”沈墨回头看她,他好像没在班里唱过歌吧。

    “我什么都知道。”关于他的事,她知道的多着呢。

    “八卦都怎么传我的?”他以为她是听别人说的。

    “那可太多了,打架超彪悍,凶起来必杀十人那种。”她呵呵笑,又道:、

    “还说你体力超群,骑自行车载80斤肉还能上陡坡,休息一小时就又能骑车载重进山的那种。”

    她重80斤。

    “嘁……”他听出她的玩笑,轻嗤一声,却也迎风挂了笑容。

    他从来没参与过这种家庭出游活动,虽然表现的很随意,似只是不好意思拒绝的从善如流,其实心里特别雀跃。

    初中时跟同学泡游戏厅、篮球场比较多,要么就是自己在家看各种书,一书架一书架的书。

    偶尔也上山下河过,但多是就近找个野地遛一圈儿,既没有钓过鱼,也没有目的明确的捉蝈蝈捕鸟过,更不要提采什么榛子野果。

    他们那群孩子,连哪里有果哪里有鱼都整不明白。

    跟华父这种熟手上山就不一样了。

    “那边有条河,里面全是柳根儿鱼,一网下去一兜子,炸了吃贼香。钓鱼的话能钓到鲫鱼,炖汤喝,放点豆腐香菜……”

    “再往里是坟地,不要往那边看。”

    “往西那条小路看见没?骑一公里就是沙化地貌白沙滩,樟子松林,夏天去玩,从白沙子坡上往下滚,都是沙子,干净,好玩着呢……”

    “更后面有个野山崖,好多人家往那儿丢刚出生的婴儿……”

    “转过去也有榛子林,不过距离城市太近,都被摘的差不多了,咱们再往里面去,里面有一片都是灌木林,榛子多,去采的人少。”

    “看见没,樟子松林,刚入秋的时候那地上全是高粱果,红红的,可甜了……”

    这些话,对于喜欢上山下河玩耍,又摸不到路子的人来说,简直是武林秘籍。

    华父随口扯扯,俨然是个山霸王。

    沈墨每每顺着华父指的方向看,一路骑下去就都记住了,下次他自己也能来。

    明年春天来看三月红,夏天捉虫,秋天吃果子捞鱼……

    深秋落叶满地,没有环卫工人清扫,如铺上了一层地毯,自行车轮胎滚过暄软的地面,速度很慢。

    一行两骑穿过林间小道,行了一个小时后才抵达目的地。

    “自行车放边上就行,这里没人偷。”华父将摩托靠树一放,便开始整理藤筐和剪刀等工具。

    沈墨也随手把自行车放在边上,小狗欢欢脱离了华母的怀抱,瞬间扑到沈墨腿边,围着他跑了一圈儿,又撒丫子跑向树林里,跑的太快,耳朵尾巴都甩在后面,飞一般的自由自在。

    落叶随风簌簌,如雨倾泻,落在他头顶肩上。

    华婕一手拎着画板,一手拎着画材,“爸,我先采会儿榛子玩一会儿再画画呗。”

    “你不是说来写生的吗?”华父头也没擡。

    “就玩一会儿,嘿嘿,哎呦——”说话间没防备脚下树根,华婕被绊个趔趄,扑腾着撞在父亲的摩托上。

    “哎!”华父立即上前查看。

    “没事没事。”华婕忙摆手,想让父亲不要担心她。

    华父却压根儿没查看她受没受伤,目光完全落在自己摩托上,确定上面没被华婕刮出道子来,才放心。

    “啊啊啊,爸爸我是不是你亲生的啊!”华婕不忿大叫。

    华父自觉理亏,有些不好意思,扯唇而笑。

    沈墨见到华父以来,第一次瞧见这位父亲的笑容。

    精瘦中年长相英俊,能看得出年轻时很帅。严肃面孔勾起笑容后,嘴角眼尾画出道道笑纹,竟有几分孩子气。

    “过来,这个给你背。”华父笑容散的很快,又恢复严肃表情,朝沈墨一招手,习惯性的发号施令起来。

    华婕有些紧张,转头看向沈墨,担心校霸不爽她爹对他下令。

    却见少年表情虽然淡淡的,却仍听话的伸手接过藤筐,随即毫不犹豫的将之背在背上。

    脏兮兮藤筐粗糙的纹理和少年衣裳厚实细腻的布料,形成鲜明对比。

    亏他一点不怕弄脏自己的衣裤,趟着落叶跟着华父便往树棵子里钻,粘了一裤腿的苍耳和草针。

    “抠掉外面的绿皮,用牙嗑榛果吃。”华父将剪下的第一串榛子丢给沈墨。

    少年人只见过炒过带壳榛子,和脱壳的果肉。

    这种被绿色茎叶包着的新鲜榛子放在手里,完全认不出来。

    按照华父说的剥掉绿皮,便露出熟悉的棕色榛子,拿袖子擦擦便丢嘴里。

    尝起来带着点非常细微的苦涩和青味,但脆脆的,嚼去汁水后,越来越香,越来越甜。

    半个小时后,沈墨抠绿皮抠的手指都被染绿了,嗑榛子嗑的腮帮子疼,但就是开心,过瘾。

    刚开始的时候,华父有什么需要,还喊华母帮忙。

    没多久,他嘴里喊的名字就变成了‘沈墨’——少年人力气大,动作利索,比老婆好使唤的多。

    华婕跟着小狗跑了一会儿,便找到一块儿突出的树根,坐下后靠着树干,支起画板画了起来。

    深秋,落叶,绿皮包着的新鲜榛果,弯腰摘果子的中年夫妻,和表情拽拽态度却认真的少年。

    华婕快速落笔,将每一处美景都记录成线条和画面。

    虽然没有相机,但她可以用画笔记录下这温馨快乐的时光。

    ……

    过程中,华父根据天空盘旋的一只百灵鸟的飞行轨迹,推理出了它鸟窝的位置。

    带着沈墨爬树钻草稞子的寻觅,最后竟真的找到了。

    华父要动手抓小鸟,看见沈墨跃跃欲试的热切眼神,便摘了手套让沈墨带上。

    又磨碎了草叶抹在手套上,遮去人类身上的气味。

    “大鸟要是嗅到别的味道,可能把这一窝小鸟都弃了不要了,都得饿死。”华父一边指挥,一边教沈墨:

    “这一窝生的有点晚,深秋快下雪了,不一定能活。”

    沈墨听的很认真。

    “一窝四个肯定得饿死一两个,我们带走小的,大的还给母鸟喂。

    “小的回家用鸡蛋黄、绿豆糜和磨碎的蛋壳粉,混点水,灌棒冰袋里喂它,能养活。”

    华父细心的指挥沈墨在鸟窝里选了2只最瘦小的幼鸟,快速捉走。

    又让沈墨把手套摘了垫在摩托车帽子里,将小鸟放进去。

    沈墨捧着摩托车安全帽,盯着里面毛都没长全的小鸟,笑容如六七岁的孩童,兴致勃勃,纯稚又傻气。

    沈墨看着小鸟笑,华父看着沈墨也兴味的笑。

    在华父眼中,沈墨也跟个小动物一般。

    他打小喜欢野,从前也是放荡不羁爱自由的叛逆少年,可惜生了华婕是个女儿,能带着玩,却不能一起冒险。

    如今带着沈墨爬树钻坑,虽然刚开始有些排斥这个自家闺女的异性同学,但相处一下午,见小伙子不拈轻怕重,也不矫情胆怯,处处显出好奇,显然跟他一样享受大自然,便逐渐生了些想舔犊般的欣赏和喜爱。

    天色渐黑时,华父甚至生出几分遗憾。

    可惜啊,这孩子不是自己的子侄,不然常常喊过来使唤使唤,带在身边教教玩乐经,一定也很快活。

    ……

    太阳西斜,气温更降。

    一家三口加个沈墨,不仅摘了好多榛子、采到了许多蘑菇,将藤筐和几个布袋子都装的满满当当,还收获了两只嗷嗷待哺的大嘴小百灵鸟。

    有沈墨这个大小伙子帮忙,采摘和捕猎效率简直惊人。

    华婕也大有成效,画了好几幅图。

    画中有风景,有狗子,有父母,也有沈墨。

    她甚至还画了一副全员大幅,里面有她的父母,还有狗子和野男人。

    但大家来看之前,她就悄悄将之塞进画板夹层里。

    要回家涂色丰富下,细心将这幅画完成,然后……悄悄藏在床底下,不能让别人看到了。

    ……

    来时沈墨还是个精神小伙,走时却邋里邋遢又脏兮兮,一向齐整的发型也乱成了鸟窝,难得的是,他居然一点不在意。

    又是一路颠簸,回到华婕家时,天已经彻底黑了。

    今天他们玩的太忘我,也太尽兴。

    华母留沈墨在家吃面,少年这次认真婉拒了。

    “小鸟你养不活,等我喂大点,你要是想要,给你一只。”华父说罢便转身回了院子,既没跟沈墨道别,也没给少年跟他道别的机会。

    “回头我把榛子炒了,蘑菇晾晒过,让华婕给你带些。”华母笑容虽然有些疲惫,却仍旧温柔。

    华婕站在门口,一边抱紧了小狗欢欢以防它跟着沈墨跑了,一边将作业本递给他。

    道谢道别后,沈墨揣着作业本,挂着一裤子的各种杂草种子,披星戴月回家。

    别墅里仍旧冷冷清清,沈墨一向习惯了这一切,今天却有些嫌弃起来。

    来不及洗澡,坐在餐桌边干掉两大碗米饭后,他才默默叹息,真不好吃啊,照华婕妈妈做的差远了。

    沈佳儒吃饭时一直在思考方才绘画中对于黑红色块比例的处理,饭毕才发现儿子今天格外邋遢,可没来得及问,儿子已经起身跑回自己房间。

    他也没当回事,又钻回画室继续忙自己的。

    沈墨冲了个澡,写完作业时已经累的不想再看书或者打游戏了。

    躺在床上,才觉四肢都酸酸的,又累又困。

    回想自己这一天,就四个字来总结:

    鬼迷心窍!

    他怎么就……跟着人家一家三口跑了一下午呢?

    他跟华婕甚至也只认识了没几天啊。

    不过……

    当逐渐入睡时,他面上挂着笑容,显然对这一天的经历,没有一丝一毫的不满意。

    深夜,寒风乱舞,气温骤降。

    今年冬天来的特别早,才九月中旬的夜晚,温度竟已降到零下。

    小雪趁夜悄悄下,许多还没来得及收尽的丰收田,忽然便挂了霜,受了冻。

    周日这天,也成了2000年最后一个可以上山采榛子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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