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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步莲华 正文 第6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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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世钧撑伞送她至马车旁,扶她上去了,把伞递给边上侍从,随她登车,两人并肩靠坐于厢壁里侧。

    已近傍晚,又逢雨天,车厢里光线黯淡。外头的雨声沙沙不绝,车厢里两人都没说话。善水觉到略微的疲惫,阖上眼睛,便把头靠在了他的肩上。霍世钧伸手过来,包握住她的一只手,带着放到了自己的腿上,阔大的袖摆自然垂下,遮挡住了两人的手。许是无意的动作,善水觉他拇指指腹来回轻抚自己手背上的一块皮肤,单调,却似带了种叫人心安的力量。

    马车刚驶出去没片刻,雨幕里忽然追赶上一骑快马,很快到了近前。

    善水觉到身下马车缓了下来,睁开眼,听见外头传来霍云臣的声音,“王爷,有件事……”

    雨声中,他的声音停了下来,似乎在犹豫。

    霍世钧问道:“什么事?”

    “可否请王爷出来……”

    霍世钧看了善水一眼,见她看着自己,便道:“什么话,直说就是!”

    马车外的霍云臣一身蓑衣,头戴雨笠,无奈道:“方才被我派去遣送楚姑娘的人赶了回来,说她突然不肯走了,要见王爷一面。”

    霍世钧方才其实已经隐约猜到与楚惜之有关,神色间浮出了一丝薄怒,“这种事也要我再说一遍?不见!”

    霍云臣踌躇了下,又道:“她人此刻就在城东洛水畔的赋桥上,说要见王爷最后一面,见了便走。王爷若不去,她就要跳江。”顿了下,又补一句,“听说她情绪躁乱,不许旁人靠近,稍近一步就要跳下。旁人也做不了主,没奈何,这才来问王爷的意思。”

    霍世钧脸色沉了下去,眉头紧锁,看了眼善水,欲言又止。

    善水道:“你去吧。万一是真的呢,人命关天。”

    霍世钧神色仿似松了些,随即又挤出一丝勉强的笑,道:“柔儿,我去看下。送走她了,立马就回来。”

    “唔。”

    善水淡淡应了一句。

    霍世钧用力握了下她的那只手,起身下去,吩咐霍云臣护送善水回府,自己接过近旁另个侍卫脱下的蓑衣雨笠,翻身上马离去。

    善水听着马蹄之声渐消,唇边慢慢浮出一丝冷笑。

    她其实看出来了,他就等着她开口让他去。他也算准了她一定会开口。

    ~~

    楚惜之的故乡在桂州,每一个去往那向的人,离开洛京的时候,都要经过这座曾留下无数伤别词赋的古桥。它高高架于汤汤洛水之上,远望就象一弯长虹,过了桥,洛京就被遗于身后,送别的人也会止步于此。而现在,天快黑了,楚惜之却立在拱桥的顶,手紧紧抓住桥栏上的凭顶,任由风雨抽袭她薄弱的身子,与立在桥头奉命护送她的侍卫们对峙着。身上衣衫早湿透了,紧紧地贴在她的身上。风吹得她的身子摇摇晃晃,仿佛风雨中的菱枝,又似一不小心,人就会化作一张纸飘起来。

    霍世钧赶到的时候,她看到他下马,在雨中疾步朝自己奔来时,面上终于现出了一丝笑,很快又厉声道:“别过来!你再过来,我就跳下去!”

    连日的阴雨,让洛水河面宽涨波涛汹涌,这时候跳下去,瞬间就会没顶无踪。

    霍世钧停在了桥下的青条石阶上,看着她道:“你想做什么?”

    楚惜之不应,只痴痴望着他。

    “你不想我死,你对我还有感情,所以你来了,对吗?”

    她看着他,凄然问道。

    霍世钧只是重复一遍自己方才的问话:“你到底想做什么?”

    “少衡,我要是告诉你,我后悔了。我现在甚至已经不想报仇了。我只想留下来,留在你的身边,只要你想起我的时候,过来看下我,我就心满意足了。别让我走,我以后一定会听你的话,好不好?”

    她哽咽着说道,神色卑微而凄凉。

    男人却是置若罔闻,冷冷地道:“有她在的地方,断容不下你了。我说过的话也不会更改。”

    楚惜之的脸白得像个死人,分不清是雨水还是泪水,不停地沿着她的面颊淌落。

    “少衡,她就那么好?让你对我厌弃到了这样的地步?从前有段时日,你不是很喜欢我吗?现在你的心里,真就对我没半点怜惜了?”

    霍世钧凝视着她,半晌,终于道:“惜之,我以前就对你说过,我没有真心可以给你。和她无关,是我对你厌倦了而已。你刚才问我,我是不是因为对你还有感情才过来的。我告诉你,我过来,不是因为感情,而是因为当年曾受人之托照管你。你一直是个很聪明的人,你也知道要什么。拿性命来赌气,这不像你。你下来,我会叫人送你回乡,保证你下半生安乐无虞。”

    他一边说着,一边缓缓沿着石阶迈步而上。

    “站住!你别过来!”

    楚惜之的身子朝外探出,冷笑了起来。

    “你说错了,以前我并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什么。现在我知道了,我却得不到了。霍世钧,你现在赶我走,说什么保我下半生安乐无虞。你这是在求自己心安吧?可我偏不让你如意。我若是真这样走了,与死有何相异?”她的目光里,渐渐起了绝望般的一丝残忍,“霍世钧,你既弃我如敝帚,我便也不再苦苦相缠,只是我告诉你,我死了,那个女人她也休想好过!”

    霍世钧脸色微变,“你什么意思?”

    “霍世钧,你知道我为什么叫你带我离开飞仙楼?因为你从前一直叫我离开,我没听你的。现在我想听你的,想你能重新怜惜我,就像从前那样地对我。可是你把我像还愿那样地丢在那座房子里后,就再也没来看我一眼!你是想永远这样把我弃之不顾了吧?三天前,我给她送了封拜帖,你知道为什么?我告诉你,那是我给你的最后一次机会。你若是过来了,哪怕痛斥我一顿,我也心甘情愿。可是你却连见我一面也不愿了,不但不见我,还叫你的人赶我出京!你就是这样的翻脸无情……”

    霍世钧脸色大变,猛地大步跨到了楚惜之身前,一把抓住她的衣襟。

    “你到底做了什么?”

    “霍世钧,我会记住你一辈子。至于你,既然不能让你因爱记住我一辈子,那么,让你因恨记住我一辈子,这样也很好,不算与你白好一场!”

    楚惜之仰脸望着他,雨水打她脸上滚滚而下,双眼泛红,瞳仁兴奋地放大,再无平日的半分秀媚。

    霍世钧蓦地明白了过来。他想到了承宗。咬牙猛地将她掼在了桥面之上,转身飞快朝马奔去。

    “晚了!”

    楚惜之的额头撞在了青石台阶的边缘上,鲜红的血立刻破肤而出,混了雨水飞快地流下,在她脸庞上洇染了开来,她却丝毫不觉,只是从地上撑起身,望着他几乎仓皇离去的背影,神情似哭似笑,“霍世钧,晚了!你来这的这功夫里,十个薛善水也早落到了他的手上!他会对她很怜惜,很怜惜的……”

    霍世钧已经听不清身后楚惜之在说什么了,翻身上马便往城中疾驰而去,他的心跳得几乎要破胸而出,耳鼓里因了血脉的奔流撞击,轰轰作响。

    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霍云臣能保守住他的职责,护住他的妻。但是当他如狂风般卷到东城门口,迎头看到同样疾驰而来的霍云臣那种惊惶到让人心凉的表情之后,心便像被夯捶重重击打了一样,全身的血液猛地凝固了起来。

    行在路上的时候,后头白筠乘坐的马车,套着的马突然狂性大发越过前车狂奔而去,车夫驾驭不住跌下去,霍云臣去追赶的时候,从路边巷口涌出一群着了普通百姓服饰的人劫持王妃的马车。剩下的几个侍卫寡不敌众身受重伤,载了王妃的马车被劫走,因当时雨势滂沱,天又快黑,路上行人寥落,很快便消失在了雨幕之中。

    “这辰点,四方城门都已关闭,他出不了城。去找!”

    面对跪地的霍云臣,霍世钧冷冷道。

    霍云臣猛地起身,忽听霍世钧又道:“不要惊动五城兵马司。你调王府司卫去找,禁军司孟永光那里,我去吩咐。若遇问起,就说在寻我的要犯,别的一概不用提。”

    永定王妃被人劫持,这样的事,霍世钧不愿声张,霍云臣自然知道,急忙领命而去。

    ~~

    善水从昏迷中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铺设了香衾的软榻之上,四周烛火高照,富丽如同宫室,鼻端扑来幽幽的暗香。

    这是一间女子的闺阁,她立刻就辨了出来。等初醒的那阵不适过后,忽然想起先前发生的事,猛地坐了起来,看见榻前的桌边,有个男人正在独自斟饮,大约是听到她的动静,起身朝她走了过来。

    善水看向他,立刻骇然睁大了眼。

    这个男人二十五六的年纪,穿时下富贵人家男子的常服,长发也以玉笄束于头顶。虽然完全的时人装扮,但鲜明异于常人的五官特征,还是让人一眼就能辨出他的外来血统。

    大元泱泱大国,洛京中有异域客商,本是常事。叫善水骇然的,是她一眼便认出了他是谁。

    他就是去年在由都部的寨府里当众挑衅霍世钧,并且劫持过自己一次的哒坦韩海王承宗!

    承宗向着床上的女子越走越近,看着她满是惊骇表情的一张俏脸,先前入腹的酒水此刻像是翻腾了起来,血液滚烫,欲念横生。

    绝色当前,他自然动心,更何况,这绝色还是霍世钧的女人。占有她,想象着霍世钧到时候该有的表情,他就觉得更加兴奋,眼仁中已经微微充血。

    “这是什么地方?”

    善水在他靠近,朝着自己伸手过来的时候,强作镇定地开口问道。

    承宗想起第一眼看到她时,她在由都部寨府大庭里侃侃而谈游说妗母时的样子,停了下来,伸手摸了下自己下巴上的短须,赫赫笑道:“你是想拖延时辰,等你的男人来救你?我告诉你,他现在应该知道你落在了我手上,也在四处找你。但是他做梦也不会想到,你会到了这里……”见她举目四望,忍不住得意笑了起来,“这里是飞仙楼,原来的头牌,你男人的情人,她就被他养在这里。现在被我重金包了。永定王妃,你的男人和情人,从前就是在这张床上消魂。现在我把你带过来,让我也在这张床上让你消魂,就算是我此趟千里南下送他的一份大礼,你说妙还不妙?”

    楚惜之的闺房……

    善水压下心中翻涌的呕意,怒道:“你也算是一方人物,与我丈夫有仇,用男人的手段就是,三番两次地劫持我与我为难,你算什么英雄好汉?”

    承宗道:“霍世钧不止是我杀父仇敌,更令我家族蒙羞,担了战败的耻辱之责,令我一族在旁族面前擡不起头,我恨不能生啖其肉。王妃,让我告诉你,在我们草原上,能咬死人的狼,它就是狼王!用什么手段又有什么关系?对于敌人的女人,更用不着半分仁慈,夺到手,只能说明对手的无能,那是他的耻辱!”

    善水望着他越逼越近的庞大身躯,慢慢朝着榻尾挪去,道:“你敢碰我,我丈夫绝不会放过你的!”

    承宗觉到了一种逗弄垂死猎物的快感,哈哈笑道:“多谢你替我担心。只是我告诉你,霍世钧他不会找到这里的。等咱们做了一夜夫妻,到了明天,见我脱队,我的王叔会听我的人劝,必回来找我,到时我随使团出城,霍世钧他就算有三头六臂,也不敢为难于我,他更不敢叫旁人知道,堂堂的永定王妃竟然会在一个□与恩客过夜的地方和我睡了一夜!他丢不起这种脸!”

    善水心怦怦直跳。

    “我再告诉你,这一场战事,我不过暂时处于不利地位,只要再给我些时日,我一定能打败你们的军队,我更要亲手杀了霍世钧雪耻!可是我没这个机会了!”

    承宗已经单腿跪上了榻,猛地伸手,一把攫住善水的头发,脸逼近了她,眼睛红得像要滴血,“我不怕霍世钧要杀我,我就怕他缩头不出!睡了你,我只等着他寻过来,到时候我必定挖他心肝,祭我父王在天之灵!”

    承宗的手挪到她肩膀,稍一用力,轻微裂帛声起,衣物自肩头被撕脱,露出了香肩和半边起伏的胸口曲线。

    善水仓皇滚下了榻去,大叫着往门口方向奔去,没逃几步,便被身后的人追上一把逮住,顺势按在了靠墙的桌案之侧,一手堵住她的嘴,一手扯开她衣襟,低头啃咬着,在她胸颈处留下了一个个的印痕。

    善水摸索着,努力把手伸到边上,摸到了一只空的铜座莲花烛台,将尖刺的一头用力朝他脖颈刺去。

    承宗□焚身,不防她有这样举动,等发觉时,下意识地偏头,虽避过了致命一刺,颈侧却也被划出长长血痕,一阵刺痛,用手一摸,满手的血,怒由心生,一掌朝她脸颊打来,善水痛叫一声扑伏在地,承宗压了上去,嘶啦一声,里头亵衣也被扯脱,顿时半裸。

    ~~

    霍世钧一脚踹开门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的一幕,血管几近爆炸,目眦欲裂,速奔至前,一脚踢向还压在善水身上,刚刚闻声扭头回望的承宗。

    这一脚聚了他完全的力道,更兼怒火攻心之下,更是凌厉,嘭的沉闷一声,承宗的身躯如风筝般飞了出去,滚了几圈,撞到床榻,这才停了下来。

    “少衡!”

    一边脸颊发红,唇角已然出血的善水一眼看到全身滴水,犹如刚从水中淌过的霍世钧,叫了一声,哽咽着,眼睛已是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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