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百天眼尖,杨敬轩的不快神情不过一掠而过,却也被他抓到,以为是自己刚才那一番话没戳中准星,他要是等会儿说个不字,自己的算盘打得飞上了天也白搭。顿了下,一边留意他神色,一边试探着说:“敬轩兄弟,我的意思呢是这样。这女人既然不守妇道,留着迟早是要出事的,不如打发了她出门。能武呢,就由我看养。我家虽不宽坦,只我娃子要是吃干的,他绝不会吃稀。我一定会把他养大成人,给他娶了媳妇生下娃,也算对得住我那死去的哥哥和嫂子……”
“百天是能武的亲叔叔,还能糟践了他不成?我瞧着行。”
一直闭着眼睛的杨太公突然插了一句,边上的几个老者纷纷点头称是。
杨敬轩想了下。
要是今天凑巧没这事,他还真以为那女人老实本分,遇到这样的事,必定会慎重处置。现在,他已经断定她确实应该就像村人所传的那样,不是什么守妇道的好女人,想来更不会真心善待能武。与其让她以后闹出丑事玷侮了老杨家和祖宗的颜面,甚至祸害眼睛看不见的能武,倒不如趁早把祸根给断了。杨百天是能武的亲叔,目前看来,寄养在他那儿也是唯一的去处了,往后自己再多上点心。
“也好,就这样。”
他点了下头。
杨百天惊讶于他毫无犹豫的首肯,错愕了下,急忙连连称谢,又朝杨太公和开腔赞同的人作揖不停,心里涌出了一股甘泉喷涌般的快活,那是多年心愿终于得偿的快活。
这大夏朝的农田,祖辈儿的时候,朝廷纳了一个农官的谏,令各地派员下来,按照土地肥瘦水旱等条件,勘分成甲乙丙丁四等,按等级课税纳粮。当年分家时,大房占优,分了三亩紧挨着河川的甲等水田,自己却不过得了一亩二分的零头,外加五亩丁等的旱地。自己那一亩二分的田被大房连成大片的三亩给挤压在犄角旮旯里,显得那么可怜巴巴。以前也不过是暗地里觉着老头偏心,和自家婆娘窝在土炕上牢骚几句而已,后来等长房的男人前后没掉,到了这两年,连那个嫂子也去了,一房的人就只剩下个啥也不懂的锯嘴葫芦童养媳春娇和眼睛坏了的能武,他的那点小心思就像燎了星火的秋原,再也压不下了。他盘算得美:傍河的甲等田,一年种两季,只要不是老天绝人,种啥都能收,不像自己那几亩坡旱地,费工费料地一季夏粮也未必保收。自己只要把能武接过来,他家那三亩地就归自己了。这个侄儿自小就秀气得像女娃,性子一点也不拧巴,加上眼睛看不见,以后搓圆摁扁地还不是自己说了算?而且从两年前开始,他们家就每月去县衙里领那全村独份的三百抚恤钱。三百钱虽然不多,但折合也有三斗粮,稀着吃也不会饿死人,只不过以前都砸在看郎中这个无底洞里去了。接了能武,这三百钱自然也就归自己,算起来能武这张嘴根本用不着自家养。且在外人看来,自己还落个好名声。这样的买卖,打着灯笼也难寻。
杨百天在心里膨胀发酵了许久的念头到了上个月,终于忍不住破胸而出。他的婆娘胡兰花脑瓜子不算顶好,但天生的狡狯却无师自通。趴在他耳朵边咬了一阵,杨百天心领神会,暗地里去找了黄二皮,数二十个铜板过去,黄二皮便把胸脯子拍得呱呱响,包在兄弟身上了。
黄二皮是村里有名的懒骨头,家里穷得叮当响。整天揣着手东家游西家荡的,趁人不注意便顺一个包谷抓一把豌豆,被人骂也不当回事。自家那几亩旱坡地从前还有媳妇一人扒拉着,后来媳妇丢下儿子不见了,据说是和个货郎跑了。黄二皮骂天骂地了一阵,照样混日子,那几亩地里的马鞭草长得比包谷穗都要高。有个这样的老子,如今才七八岁的儿子也跟只皮猴似的,肚子饿了家里翻不到吃的,就去旁人地里掰包谷挖地瓜,很是讨人嫌。这黄二皮早就对春娇动过念头,以前也故意和她走路对面碰几回,奈何春娇白天走路不擡头,晚上天没黑就栓院门,实在是无处下手,这才歇了念头。现在有人出钱,自然一口应了下来,这才有了之前春娇跳河的事。而杨百天也终于有了足够的理由到杨太公面前提这事。
杨百天勉强压下雀跃的心情,谢完了一圈,装作心情沉痛地叹气:“唉,我这个侄媳妇,不是咱容不下她,是她自个儿坏了咱们桃花村千百年来的规矩。太公,敬轩兄弟,你们看啥时把这个事儿跟族人们说?”
杨太公一顿拐杖,威严地说:“既然定了,自然是越快越妥。明天就把族人都唤到祠堂大场里当众宣布,立刻赶她走!”
杨太公的决定得到杨百天和另几人的绝对赞同,只有杨敬轩说:“太公,那女人也算咎由自取,只毕竟在老杨家也待了不少年头,族规以仁义当头,我的意思是从宗祠公粮里出一石粮,她回了娘家也有个缓冲,免得把人逼上绝路。”
杨敬轩话音刚落,座上的几个老者面面相觑,杨太公神色不悦。杨百天顿脚道:“那女人回了娘家哪里还熬得住?还不是掉头改嫁!给这么多粮……”忽然发现这里这么多人,只有自己在说话,忙住了口。
杨太公终于颤巍巍勉强开口:“大河啊,按说这妇人失德那是首恶,真被抓了现行浸猪笼,天王老子也管不着。只你既然这么提了,咱们桃花村族规也确实有条仁义,给些粮也不是不行。只是前头几年,天灾就没断过,宗祠公田就只积了那么点粮,今年收成咋样也没定数,万一老天爷还不开眼,全村上千号人都指着那点公粮呢……”见杨敬轩还是那样望着自己,终于一顿拐杖咬牙道,“既然这么提了,就给她五斗粮,咱们也算是仁至义尽。”
众人纷纷赞同,杨敬轩微微一笑,算是应了。
杨太公始终心疼那五斗粮,想了下,再次发话:“趁了人都在,把那林氏叫来。须得让她晓得自己到底犯了哪一出!免得明日不知好歹闹将起来寻死觅活的,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叫别村知道了以为咱们为难一个寡妇!”
杨太公的英明决定得到杨百天和另几位长者的一致赞同。太公便命招娣速速去□娇过来。
杨敬轩这趟回来,本来是有一件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的事想与杨太公商议。只是现在看起来大不方便开口,等这事过去了再说也不迟。关于老杨家的这个儿媳妇,既然最后这么定了,也没自己什么事了。他对板着脸教训一个女人没什么兴趣。而且老实说,等下看到这个女人,难免就又会叫他想起之前的那一幕,实在有些膈应。他正要起身,脚刚擡起,眼尖的杨百天再次陪着笑脸阻拦了他:“敬轩兄弟,可别着急走啊。坐,坐,等你和太公一道,压服了那女人再走也不迟。”——林娇还没被出门,在他嘴里就已经由“侄媳妇”迅速地变成了含着各种未确定意味的“那女人”。
另几个老者也纷纷出言挽留。仿佛没他镇着,那个惹得全村汉子忍不住要多看两眼,全村女人背后里咬牙切齿的沉默的青春妙龄小寡妇等下会变身妖精,搅浑这间全村最气派的上房里的庄严空气。
杨敬轩犹豫了下,最后决定还是从众。原因很简单,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想避开那女人一双眼注视的念头是非常荒谬而错误的。论辈分,他是能武的叔,现在他这个长辈在为能武的利益说话做事,一切都是正当而问心无愧的。应当心虚反省的,是老杨家那个不本分的女人。
他这样想着,终于彻底消除了自今天遇见那女人后便一直萦缠着他的那丝不自在,从里到外变得坦然而严肃,就跟他平时一模一样了。
***
虽然是上房的明间,但从大太阳下面跨进这间窗棂上糊了厚厚几层绵纸的屋子,林娇进去的时候,眼睛一时还是有些不适光线,微微眯了下眼,才看清里面的架势。
第一个跳进视线的是对面正中间正襟危坐的花白胡须干瘦老头,长长的一对吊梢眉,无时不刻显得他相貌严厉,一定是族长杨太公了。只是此刻他双手交叠搭拄在一根被摸得铮亮的黄杨木拐上,半眯着眼,脸色青白,看起来元气不是很足的样子。接着,林娇的眼睛就自动跳过了另几个人,直接落到了靠杨太公边上坐的那个男人。
林娇没想到竟会在这里再次遇到他。实在是他坐那里,看起来和别人太不一样,所以不由自由地又多打量了两眼。
一身眼熟的蓝灰色半旧粗布袍服,两只大手骨节分明,五指微曲,此刻笔直地搭放在分开的两边膝盖上。即便是坐着,肩背也挺直,目光里透出一种沉静,却又让人不由自主地相信,一旦需要,他就会立刻变得豪狠而不留情。
林娇前世里就善于看人。今天的第一眼印象纯属意外不作数,现在用她的一双眼睛扫了下,就做出了这样的判断。
比起之前那个泛泛的印象,现在这个穿上了衣服、面无表情正襟危坐、看起来一下老成了不少的男人,才是他平时的真实状态吧?而且,他应该是个非常固执的人。这一点,从他抿起时习惯微微下垂的两边嘴角弧度可以看出来。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砸的各种果子O(∩_∩)O,谢谢YOYO投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