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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钱,我有刀 正文 第235章

所属书籍: 你有钱,我有刀

    235

    出了弈城一路北上,天气越来越冷,众人纷纷换上了木夏精心准备的冬衣。

    林随安的棉衣皆是黑色的窄袖短靠,保暖透气,干净利落,适合运动。方刻的大红长棉袍最亮眼,像一根喜庆的炮竹;靳若、伊塔的衣服都用了扬都最新设计的文武袍,倾注了木夏对二人的殷殷期待,望其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文武兼备。四圣的衣服和林随安是一个系列的,只是颜色不同,青龙青色、朱雀绯色、白虎灰色,玄武灰白相间。

    最花哨明丽的当属花一棠,除了木夏,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少套衣衫配饰,路上走了大半个月,衣饰从无重样,基本色调为一身雪白无瑕,细节处精益求精,千变万化,从衣衫名称可见一斑。

    诸如“飘花浮寒洒影袍”、“一夜清霜尽染靴”、“素雪珠丽琳琅簪”、“琼树瑶华凝春扇”、“玉阶一夜留明月”的熏香,外加“与月交光呈瑞色”的狐裘斗篷——宛若雪绒般的狐貍毛簇拥着花一棠瑰丽的脸庞,衬得他像只狐貍精。

    花一棠的衣衫愈华丽一分,林随安心中忧虑便重一分,也不知他这依赖华服的心理疾病何时能有好转,但林随安心中也明白,此事万万急不得,徐徐图之方为上策。

    过了盘城和榴城,便到了安都地界。

    抵达安都城的这一日,正赶上了安都的第一场雪,雄浑壮丽的城池裹在一片明亮的雪白之中,大片大片的屋顶彷如滔滔不绝的银色鳞海,一直延伸向天空和大地的交接处。

    安都,建城三百七十年,曾作为唐国首都二百余年,有“八水”穿城而过,二十五条大街纵横交错,常住人口超过一百万。

    无论是宏伟的规模、壮丽的建筑、宽过两百米的朱雀大街,还是严谨的坊市布局、繁星般散落的寺观、繁盛的贸易集市,无不彰显着这座古老又多元的大都城在唐国举足轻重的地位。

    安都城共有一百零八坊,根据“东贵西富”、“南虚北实”的特点,大体分为中心区、富贵区、贸易区、核心区、平民区、郊外区几个部分,安都刺史府位于最北侧的中心区,贸易区主要是指东市和西市,围绕着“两市”,错落分布着核心区和富贵区共四十四坊,外围则是平民区和郊外区。

    花氏八宅位于太平坊,和中轴大线朱雀街隔了一个兴禄坊,与安都刺史府隔街相望,步行至西市只需两刻钟,是安都城响当当的黄金地段。

    木夏没有选择从安都正南的明德门进入,而是选了西侧的金光门,此门距离西市和太平坊更近,能节省一个时辰的路程。

    安都是目前唐国除了东都之外,唯二还严格遵循宵禁制度的大都城,赶到金光门的时候,刚过午正,是东西二市开市的时辰,站在城门下,能听到开市午鼓隆隆作响,相比晓鼓和暮鼓,午鼓的鼓声较为短促,只有三十六声,大约持续半个时辰左右。

    这半个时辰,便是金光门(临近西市)和春明门(临近东市)的午高峰,东市临近富贵区,商品多以高档品为主,货品不求最好只求最贵,西市主要面向平民,规模大、品种多、物美价廉,是丝绸之路的起点,对外贸易繁荣,外国商人尤其多。

    花氏的六辆马车队平时还算有气势,但在安都城拥挤的午高峰中完全不够看,四圣负责的货车被骆驼队冲散了,木夏退居二线,让伊塔驾车,本来林随安还纳闷为何要如此安排,不过很快就明白了。

    城门前实在太堵了,几乎都是外国商队——马头抵着骆驼屁股,拉车的老牛头上蹲着猴子,骡子和驴子脑袋撞脑袋,地上的雪水和骆驼粪混成了墨绿色的泥巴——举步维艰,寸步难行。这种时候,伊塔的外语天赋派上了大用场,一路嚷嚷着波斯语、唐语、高丽语、吐火罗语、大食语、扶桑语、天竺语以及听不懂的啥啥语,见缝插针,据理力争,硬是挤出了一条血路。

    隔壁的扶桑商队骂骂咧咧,想加塞插队,林随安居然听懂了几个词,正不爽,花一棠推开车窗噼里啪啦骂了回去,比伊塔嗓门还大,声调抑扬顿挫,像唱歌似的,把扶桑商队骂懵了,前面的波斯骆驼队发出一片哄笑,后边的天竺商队敲起了皮鼓,牛头上的猴子和着节奏跳起了舞。

    上百支商队,就这般吵闹着、拥挤着、缓缓流进了金光门。一进城门,视线豁然开朗,正对的大街宽近四丈,宏大敞亮,商队们大松一口气,行进速度快了不少,过了群贤坊,纷纷涌入了西市。

    向东过延寿坊,便是太平坊的坊门,花氏八宅的护院侍从们列队迎接,恭候已久。领头的安都的驻宅管事是个年过五旬的婶子,精神奕奕,笑容憨厚,木夏对此人很是敬重,特意下车行了礼,称此人“木盛嫂”。

    花氏八宅占地仅有三分之一的里坊,是五大都城里面积最小的,大约是为了配合安都悠久的历史文化,此处的花宅风格竟是精致简约了不少,清明渠的河水恰好从花宅穿过,成一池天然的清明湖,冬日湖面成冰,白雪皑皑,寒气笼烟,宛若仙境。

    众人一路舟车劳顿,都累得够呛,草草用了顿午膳,便纷纷回房歇息,林随安倒头就睡,一觉就睡了两个时辰。

    林随安醒来的时候,已快到酉时,天色异常昏暗,大约又要下雪了。上辈子的林随安生活在北方,蛮适应安都的气候,走在回廊上,一呼一吸间,口鼻间的白气在心中升起了奇特的思乡情。

    正堂里烧了地龙,很暖和,只有花一棠一个人在,方刻显然还在睡,木夏说靳若带着伊塔和四圣去城里溜达了,估计一时半会儿回不来。

    花一棠身着雪色棉袍,发髻松松垮垮扎着,脚上趿着棉拖——棉拖鞋是木夏根据林随安的形容亲自设计制作的,保暖便捷,成品颇受欢迎,尤其是方刻,囤了五双。

    花一棠正在看信。

    花氏八宅的椅子都配了柔软舒适的鹅毛垫子,近乎懒人沙发的原型,林随安窝进去,打了个哈欠。

    “兄长来信说,”花一棠道,“陇西白氏有意与我扬都花氏联姻。”

    林随安一怔,“陇西白氏?白汝仪他家?”

    花一棠:“白汝仪在东都做了八个月的校书郎,因学识渊博,雅有文词,为人低调谦和,深受圣人器重,三个月前升任拾遗一职,从八品,品级虽然不高,但为天子近臣,前途不可限量。此后,白氏家主便频频向我兄长示好,称愿促成两族秦晋之好。”

    林随安:“……”

    白汝仪也太惨了,次次都被当做联姻的筹码。

    “且慢,陇西白氏打算选谁?”林随安心中一跳,“难道是花三娘?!”

    千万别啊!那凌大帅哥岂不是要失恋了?

    “是我二姐花一枫。”花一棠挠了挠头,“说起来这俩人都是书呆子,搞不好还挺相配。”

    林随安松了口气,心道凌大帅哥的媳妇暂时保住了。

    “兄长还说发现了一些蝉蜕铺钱银的流向,大约就是骗了随州苏氏的那一批,正在追查,让我们在安都也留意些,若有线索,及时沟通。”

    林随安耸肩,这部分是高端资本局,她可帮不上忙。

    花一棠换了一页纸,“兄长还说,花四郎你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突然停住了。

    林随安好奇,“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啥?”

    花一棠眼珠子飞快将信上的内容扫描完毕,脸腾一下红了,飞快折起信纸塞回信封,往怀里一揣,“咳,没什么,就是日常教训我不思进取,浑噩度日之类。”

    林随安盯着花一棠的大红脸,心道:我信了你的邪!

    木夏扫着肩膀上的雪匆匆走进来,呈上一封帖子,“这是安都刺史嘉穆送来的,说今日戌正三刻在太平坊的崇阳楼设了接风宴,特邀四郎和林娘子一同前往。”

    “我猜到这帖子也差不多时辰该到了,”花一棠站起身,伸了个懒腰,“木夏,更衣。”

    “是,四郎。”木夏躬身施礼,向后一让,木盛嫂径直走到了林随安的对面,“林娘子,咱们也走吧。”

    林随安指着自己的鼻子,“我也要更衣吗?”

    木盛嫂笑得和蔼,“安都刺史的接风宴,自然是要好好装扮一番的。”

    “不、不必了吧——”

    “侍女们早就准备好了,林娘子可不要让大家失望啊。”

    木盛嫂长得高高瘦瘦,比林随安还高了半个头,笑容亲切又不容拒绝,手下的侍女都是漂亮的小女娘,像小鸟一样叽叽喳喳绕着林随安,配衣袍、选靴袜、挑发饰,忙得不亦乐乎。

    有方大夫的前车之鉴在,林随安担忧会将她打扮成一只扑棱蛾子,未曾想衣袍一上身,竟是素雅简洁的款式,窄袖、短靠、束腰、胡裤、短靴,袖口衣袂处以金线绣着缠丝状的枝叶花纹,林随安觉得眼熟,貌似在花一棠的衣衫上也见过,想必是花氏统一的绣样。

    木盛嫂很感慨,“想不到竟有一日要准备这么素净的衣服,还真是有些不太适应。”

    林随安:“……”

    她们对“素净”的理解似乎不太一样。

    这身衣服乍一看没什么特别,但随着光线转换,布料表面便会折射出不同的色泽,时而淡紫、时而深蓝,动作大些,还会浮现出淡淡的明光。

    好家伙,一看就价格不菲!

    木盛嫂似乎看出了林随安心思,笑道,“这是扬都新出的料子,名为‘东方既白’,取破晓前的一抹天空之色,四郎说最适合林娘子,便让扬都布行快马加鞭运过来了。”

    林随安:“多、多少钱——算了,别告诉我。”

    木盛嫂笑出了声,“四郎在襁褓里就喜欢华丽花俏的东西,突然订了一件这般朴素的,扬都布行还以为传错了,派人问了三次才敢确定。”

    “在襁褓里?”林随安一怔,“花一棠不是六岁之后才喜欢华丽的衣衫吗?”

    木盛嫂笑得更厉害了,“四郎出生的时候,我在扬都花氏大宅做副管事,记得清清楚楚,四郎从睁开眼开始,就要躺在蜀锦里睡觉,甚至必须是上品蜀锦,下品蜀锦就不睡。能爬的时候就更挑剔了,若是身下的蜀锦花样颜色不合眼缘,宁愿趴一个时辰也不动弹一下,当时整个花宅为了给四郎挑蜀锦,差点没把扬都的蜀锦行搬空了,最后不得已把花二木派去了益都,专门开辟了扬都至益都的蜀锦商路。”

    林随安:“……”

    等一下,所以说花一棠喜欢花哨华丽的衣衫,不是因为什么幼年心理创伤,而是天生的?!

    “那……花一棠能吃是——”

    “四郎胃口大,三个|乳|娘都喂不饱,吃得好,长得好,皮肤粉白粉白的,谁看到都说扬都花四郎是天生的富贵命。”木盛嫂自豪道。

    “不过,后来四郎的衣衫越来越讲究,除了四郎自己喜欢,还有另一层原因。”

    “啥?”

    “四郎长得漂亮啊,穿在他身上的料子和款式都卖的特别好,所以家主就命令花氏布行和成衣行,凡新款都要给四郎备一份,让四郎每日穿着出去晃悠,效果奇佳。只要是四郎同款,不出三日,定能售罄。说句不夸张的,花氏布行的生意有一半都是四郎的功劳。”

    林随安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瞪着眼珠子,额角一抽一抽的。

    回到正堂的时候,梳妆打扮完毕的花一棠容光焕发,光彩照人,平展双臂,翘着脚,任凭八名侍从提着熏香炉围着他绕圈,袅袅熏香中,表情那叫一个享受。

    木夏一旁指导作业,“这款‘月魄花灵香’,最配四郎身上的‘日暮渺渺袍’,少一分则淡,多一分则浓,哎哎哎,再离开三步,对对对,走快些,别忘了‘烟柳飞絮’的斗篷。”

    八名侍从绕得满头大汗,木夏还是不满意,又亲自上手整理花一棠的熏香球,“四郎,这套新款可是扬都成衣坊倾尽心力之作,能否在安都市场占有一席之地,就看今日四郎的表现了。”

    花一棠:“放心,定会穿出风采,穿出特色,艳压安都,一鸣惊人!”

    林随安抱着千净冷眼旁观,额角抽动得愈发频繁。

    花一棠得意展示,“帅吗?美吗?”

    林随安:“你就是天生|爱臭美吧?”

    花一棠:“啊呀,花某如此花容月貌,自然要为花氏产业出一份力喽。”

    “你订做的那件临晚镜纱衣——”

    “沐浴完毕,揽镜自赏,正好应景。”

    林随安气得脑瓜子嗡嗡的,她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竟然会心疼这个家伙,呵呵,就算世界末日,这种祸害也能活蹦乱跳,千秋万代!

    林随安气呼呼走了,花一棠收起张扬的动作,长吁一口气,转目看了木夏和木盛嫂一眼,二人同时垂首抱拳。

    小剧场

    临进安都的前一夜,花一棠将木夏叫到了房中。

    “安都花氏八宅的管事是谁?”

    “回四郎,是木盛嫂。”

    “甚好,你与木盛嫂商量一下,让她寻个时机,不经意地向林随安说明一件事。”

    “何事?”

    “就说我喜欢华服,大胃爱吃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喜好。”

    “可是四郎,你这两个习惯分明是六岁那次失踪之后才——”

    花一棠皱眉。

    木夏了然,“四郎可是后悔将此事告诉了林娘子?”

    “那夜月光太美……不知不觉就说了出来……我虽不认为告诉她有什么不对……但……”花一棠叹了口气,“那日之后,她就郁郁寡欢,愁眉紧锁,她那么聪慧,定是发现了……我实在不忍她为我心疼。”

    木夏看着夜色中花一棠俊丽无双的容颜,感觉自己仅有十五岁的头顶已经开始钻白头发。

    “四郎啊,你何必如此自苦呢?”

    “我宁愿自苦一生,也不要她为我苦半分。”

    “去办吧,仔细些,林随安不好骗,莫要露了马脚。

    “……遵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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