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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来伴 正文 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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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蕙让林宁山等了一分钟,把睡衣换成了可以见客的裙子才给他开门。

    房间里没有椅子,明蕙让了一半床让给林宁山。明蕙的背靠在床头,把画纸放在膝盖上,林宁山给她讲从样稿到建模再到成形的过程,这感觉让明蕙感到了久违的熟悉,当年她就是靠在谷垛上听林宁山给她讲各种她不知道的东西,有的她听了就知道了,有的怎么都听不懂。但那时她并不在意自己听不听得懂,她只是喜欢听他说话。明蕙并没设计首饰的经验,画着画着就画出了一颗饱满的大麦穗。

    林宁山给明蕙讲3D打印如何应用到衣服上,明蕙对建模产生了兴趣,

    林宁山对明蕙说,等她考完驾照,她想学什么都什么可以,学服装建模,或者其他的,她可以去旁听课,他也可以请人专门一对一教她。

    “我新装修的房子缺一个主人,只能是你。你不去,就只能空着。”

    明蕙本来在画麦穗,现在这纸上多了很尖锐的一竖。明蕙仍握着画笔,在纸上随意画着。她拒绝了第一次,他又提第二次,她感觉自己不拿画笔的手被抓得很紧,她很想用力地回握他,但她听到自己的声音说:“我还是更喜欢在我自己的房子待着。”

    明蕙仍感到自己的手被紧紧抓着,林宁山并没有放松的意思。

    “你可以有不止一个房子。我想和你一起生活,如果你暂时不愿长期和我一起生活的话,那我们就分房住,两个房子离得也不近,只要能住在一个城市就好。”

    明蕙听林宁山对她未来的规划,他要投资她开一家店,做她的合伙人。他说他这人把感情和投资分得很清,他想投资她,只是因为她的才华。

    明蕙很佩服林宁山的眼睛,他长了一双慧眼,好像就只为发现她的才华。她内心也认为自己是有一些才能的,但黯淡了这么些年,只有从另一张嘴亲口说出来,她才能真的再次确认。

    “谢谢你,不过投资就不用了。我这个小店开起来用不了多少钱。”明蕙笑着说,“等我要真做大了,到时候你再投资把店面做大些。”

    “你听我说完,”林宁山打断了明蕙的客套话,“你如果不愿做我的爱人,成为我的法定继承人,那我就指定你为我的继承人,房子反正都是你的,你不如早点儿过来住,一年过来住一两个月也行。”

    “别开玩笑了。”

    林宁山笑着跟明蕙分析,他并没有跟她开玩笑。他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和子女。他没有子女,以后也不会有;他们家老头子一般状况下不会比他活得长,即使比他活得长他也不会留给他一分钱,老头子有的是钱;如果明蕙不愿意做他的妻子,他想不到自己能和谁生活,那他也就没有配偶。第一顺序没有人继承,轮到第二顺序,他倒是有弟弟,但他弟弟过得很好,还有他老子的大笔财产继承,他从来都不是个锦上添花的人,也就不准备留给自己弟弟。

    在他生前或者死后,他都准备把他的财产给那些有才华却困于经济不能实现才华的人,明蕙完美符合这一条件。有缘人就在眼前,他不准备舍近求远。

    林宁山仍笑着:“这是你应得的。我从来都不如你。我现在暂时看着比你成功些,只不过是因为我比你幸运。而这幸运是你给我的。”在再遇明蕙之前,他把他的所有成功归于努力,连天赋占的比重他都给刨除了。他没意识到每分付出都有回报,也是幸运的一种。因为有回报,便愈发努力付出。如果他像明蕙努力几十年都见不到成果的话,他早就自暴自弃,现在明蕙都估计见不到他了。

    “别这么说。”即使是安慰她,明蕙也觉得这话过分了,他不需要这样自贬。抛开他的天赋不谈,她见过他是怎样用功的。他白天在地头从早做到晚,到了夜里偷着看书,然后第二天再偷偷讲给她听,那些高数物理她根本听不懂,她拿不懂的问他,他也很耐心地给她讲,讲了她也不能完全听懂,因为不懂的太多根本问不过来,到后来她只是静静地听着。她那时很愿意听他说话,懂不懂的并不怎么重要。

    “遇到你是我最大的幸运,你每天撑着下巴瞪着大眼听我说话,让我觉得我所有的一切还是有价值的。你不知道你给了我多大自信。我知道我来晚了,但我觉得来得及。给我一个机会吧。”他比别人更明白,自信自卑都是一种境遇,而不是单纯的心理状态。他自卑的时间太短暂,以至于他大多时候都忘了这件事。

    “你当年已经帮我够多了,你教我认字……”

    “我从中得到的快乐不比你少。”

    后来林宁山有了许多听众,但他总是怀念他在乡下唯一的听众。那时如果没有她,他简直要憋坏了。他当时并不觉得自己讲得多么有价值,但明蕙期待的眼神总是让他讲得更多。

    他有时也想明蕙会不会以同样的眼神看她的丈夫,他从未问过明蕙这个问题,当年写的信里也没问过,甚至除了那一封新婚贺信,他从来没在信里提过明蕙的丈夫。吃醋是她丈夫的义务,而他的义务是不让她的丈夫吃醋,他在信里始终和明蕙保持着距离,不使用任何可能导致误会的字眼。他也确实做到了不让人误会,明蕙的前夫还给他写了封感谢信,感谢他送的新婚礼物以及给明蕙送的书,信里说,书不光明蕙看,他也看了,以后他们还会把书留给他们的孩子看。写这种字斟句酌的信对他是种煎熬,但在国内的时候,他总是忍不住写。刚出国的时候,他甚至觉得自己获得了解脱。

    他拿自己和明蕙结婚了也不一定幸福来安慰自己,毕竟他父母的前车之鉴就摆在那里。好像为了证实这一论点,他的女友没一个和明蕙相像。但是自始至终也没论证成功这一论点。

    “你给我邮了那么多书,是我自己不够……”他给她寄的书,有些是旧的,有些是新买的,他在新书上面也做了笔记,用最通俗的语言,只为她能够看懂。她和他既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契约关系,他对她已经做得足够多。

    “每个人擅长的不一样,如果我跟你学做衣服,我一定是你最坏的徒弟……别为我找理由了,以我们的交情我以前做得远不够。如果你现在不想和共同生活的话,我们可以先合伙做做生意,我不是个做赔本生意的人,我知道你有才华。别急着拒绝我,你先考虑考虑。”

    明蕙还没回答,林宁山又说道:“我老了,经不起拒绝了。”

    他完全放弃结婚生子是在回国后,工作忙是一件好事,既给了他不成家的借口也帮他抵抗了孤独。他一个人做完手术躺在医院病床的时候也没觉得孤独,因为还有一堆工作等着他,他根本没有时间想别的。他忙着做出成绩,他没后代,能让他在这个世界上留下痕迹的只有他做出的成果。他至今还保持着年轻时的体形,固然是自律,但另一方面也是恐惧。凡人都怕老,他比一般人更恐惧和厌恶衰老。他的基因到他就终止了,再也不会延续下去。固然他有成就,但所谓的成就也是要更新的。一般人被攻击老女人老头子,还可以回击“我孩子比你更年轻”,一代还有下一代,总有更年轻的。他到六十岁,身边最厌恶孩子的人为了生一个孩子和几十年的妻子离了婚,暂时从衰老的恐惧里挣脱了出来,并声称“人类对繁衍的追求,源自基因对衰老的恐惧”,并劝他也赶快找人生一个。

    他无法想象他和谁有一个孩子,这比想象他在这个世界彻底消失不留一点痕迹还要困难。倒是有一年,看见十七八岁的大学新生,他想着明蕙的孩子也该这么大了。

    他是见到明蕙才知道,明蕙和他一样没孩子,也没伴侣,她和他一样,要独自面对衰老和死亡,以前的遗憾不能通过代际转移来弥补,所有的理想只有靠自己完成。不同的是,她没他幸运,她的事业才刚发了一个芽。

    他问明蕙:“你怕老吗?”

    明蕙想对林宁山说他还不太老,就算老了也有许多年轻人崇拜他羡慕他。她是第一次听他服老,她听出了他的伤感,可这句话现在说却是所答非所问,于是她只说自己。

    “怕能怎么办?该来的总是会来的。”最怕的时候已经过去了。她刚绝经的时候那阵才叫怕,有时站在阳光底下,眼泪都会不自觉地流出来。她自己都纳闷,绝经不过意味着生育能力的结束,她得知自己不能生孩子的时候也没这么难过。等她发现自己比之前更容易乏,才意识到绝经还意味着加速衰老的开始,她之所以会不受控地哭,可能是因为她的身体比脑子提前预知了这一点。

    “在这次见你之前,我非常怕老,怕得都睡不着觉。但见到你,我突然就不怕了。”他之前从没和其他人说过他的恐惧,因为太丢脸了。他回国后始终单身,身体的欲望却常年伴随着他,高强度的工作和运动帮他部分解决了这一问题,但有时还会困扰着他,今年开始,这个问题好像不能称之为一个问题了。他清楚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在走下坡路,跟年轻人打球,脚跟不上手,只能勉强靠经验和战术赢球,再过几年,连赢球都不能了。他的精力一天不如一天,以前能够连轴转而现在前一天休息得不好,第二天都会乏,但是不凑巧他还失眠了,他开始固执地不服用安眠药,妄图用工作和运动抵抗失眠。可是即使不服用安眠药,他的记忆力也一天不如一天,衰老就是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拥有的东西一点点失去,直到最后和肉身一起消失。记忆力一天天衰退,但过往关于明蕙的记忆却更加清晰。他要见她一面,在他变得更老之前。

    林宁山从没跟人讲过他的恐惧,于是别人便认为他没有恐惧。他跟明蕙讲他的恐惧,讲他身体的变化,他刻意掠过了身体欲望的消退,不讲不是羞于启齿,而是现在说起来很像是骚扰。

    “在我有老人味之前,你能亲一亲我吗?”

    明蕙说不出拒绝的话,不知是不是她的错觉,她甚至觉得这一刻的林宁山有些卑微。但她也说不出好。林宁山的手指抚过她的脸,眼睛定在她脸上。明蕙并没有被长时间观察的经验,她闭上了眼睛,林宁山并没有亲她,他抚摸着她的脸贴着她的耳边说着她不太懂的话,声音很低,像是呢喃,她知道是英语,却不知道是自己给林宁山写的信。她的耳朵被这些话刺得发痒。她不能再忍受这长时间的沉默,在林宁山的脸上飞快亲了一下,算是回应了他的要求。

    林宁山笑:“不是这样的。”

    明蕙没问到底是怎样的,他用行动告诉了她。不是蜻蜓点水,是晚风轻拂过树叶。很久之后,风停了,明蕙的睫毛像树叶微微颤动着,林宁山凑在明蕙耳边,低声说:“趁我还没有老年斑,亲亲我吧。”他请求的样子简直像个赖皮的孩子,但当他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很有大人样,也没请求过别人亲他,他只是看着比他小的弟弟在母亲怀里被亲着。也许在他更小的时候也被母亲这么亲过,但他忘了。他是家中长子,承担了父亲所有的期待,母亲被剥夺了所有管教他的权利,只好把宠爱留给弟弟。他对母亲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他会照顾好弟弟的。他出国的时候,他的弟弟在医学院读二年级,只比他矮一点儿,再也不会被其他混混欺负。

    林宁山没有再重复他的请求,只是等待着。她十六岁认识他时,他就是沉稳的青年;到了六十岁,反而露出小孩子的赖皮相。明蕙的手指落在林宁山的白发上,此时她竟觉得他有些脆弱,原来他真的很怕老啊,她抚摸着他的头发轻声对他说:“等到你有老年斑,还得好些年。”她并没有亲她,只是帮他梳理着头发,怕老,又固执地不染发,真是倔。

    明蕙掠过了他依然很挺的鼻子,去抚摸他眼角的皱纹,他和她一样不年轻了。她正打量着他,灯突然关了。这个人啊,他肆无忌惮地看她的皱纹,她刚要仔细看一看他,却不让看了。

    明蕙几乎要笑了,她是真信他因为怕老睡不着觉了。她在他的眼角皱纹上亲了亲,于是风又来了,明蕙也学着回应他。

    他们彼此极其有耐心地描摹对方的轮廓,这在明蕙来说是极自然的,但对林宁山来说却需要克制。他这个年纪再表现得像个毛小子般急躁,明蕙大概会觉得他是个不正经的老头子。

    他们腾出嘴来说话,林宁山告诉她,他的身体还好,去年还跑过全程马拉松,在区里拿了名次。他省略了他跑完休息了一个礼拜才缓过劲儿来。明蕙对他说:“一般年轻人也比不过你。”

    林宁山的手臂肌肉很结实,虽然穿着衣服不太看得出来。明蕙的下巴被林宁山的头发蹭得发痒,她抚摸着他的头发,以一种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温柔。

    这次和上次完全不同,明蕙也奇怪,林宁山竟能对现在的她产生这方面的热情。倒退二十年这都是极有可能的事,但现在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不知是他不够老还是她不够老。但为了避免尴尬,她假装这件事不存在。

    明蕙在温柔和另一种感觉交替中,睡着了。林宁山听到了她均匀的呼吸声,在她额头上亲了亲,不带任何欲望的,他想自己应该伪装的很好,明蕙应该没有感觉出来。

    明蕙醒来时,感受到了后窗透过的日光,她从来没有这么晚起过床。林宁山已经做好了早餐,其中一样是煮玉米,玉米是从老陈家掰的那几个。

    饭桌上还有豆腐,卖豆腐的人恭维了林宁山几句,并请他一定要在村里多住些日子。林宁山感受到了人家的热情,多买了几块豆腐,除了桌上的拌豆腐,冰箱里还有好几块。

    明蕙因为掰了邻居老陈的玉米,从院里摘了豆角就马上给她送去了。从醒来到现在,她脑子里充斥着林宁山说的事,如果这时候她再认为他只是客套,那她也太迟钝了。去城里和他一起住,他投资她开店,对她是很有吸引力的,但她六十岁了放弃她辛辛苦苦经营的家去另一个地方重新开始?如果不成功呢?林宁山当然是很宽容的。但他既然口口声声地说相信她的才华,她便不能轻易地让他的相信落空。而且她搬去了他的城市,她的母亲怎么办?她母亲这个岁数,随时都可能离开她,现在她好歹能隔几天便去探望她,如果她在村里开店,生意好了,她还能要求自己和儿子一样轮流把母亲接到家里住。可如果她搬远了,何谈尽孝?

    林宁山好像意识到了她的担忧,对她说:“今天咱们去看看你妈妈吧,她在一个地方待久了,也许想换换地方,不如……”

    明蕙摇摇头:“换不动了。”她母亲的身体虽说硬朗,长时间远行是不可能的,她以后有了车只能带她去周边转转。至于去新的地方,她自己都未必适应,何况她的母亲?这里纵使有千百种不是,也是她们熟悉的地方,在这里她们已经形成了一套处事规则。这套好不容易研究出来的规则,到新的地方就失效了。

    明蕙给老母亲打电话,得知兄嫂上午不在家,去驾校之前特意去看了母亲,把她做好的衣服拿给她。

    明蕙给母亲穿上衣服,一颗一颗给她系扣子,明老太太向一旁的林宁山夸耀:“我们家明蕙从小就手巧。”

    林宁山补充道:“现在手也很巧。”

    明老太太点点头,对着林宁山表示同意。

    “有人给明蕙算了命,说她有晚运,一年比一年好,离谁近就旺谁,我觉得这说的还挺靠谱。别说别人,就说我吧。没我们家姑娘,我能穿上这么好的衣服吗?肯定不能啊。我年纪一把,身体还能这么硬朗,就是托了我们明蕙的福。”

    林宁山并没提他和明蕙的事,只是请明老太太去他家住几天。

    “我当年在村里,没少受您照顾。您一定别推辞。”

    “这么客气干嘛,当年你也没少帮我们啊。你以前给我们寄的钱和黄油可顶了大用了。现在小孩儿对黄油不新鲜了,我们当初哪见过黄油哪。你的好心我心领了,可我这腿脚不行了,哪都去不了了。”说着明老太太又感叹起来,“我们明蕙啊,长着一双大脚,走得比男的都快。我们村里有相面的看了明蕙的脚,说这是一双能走四方的大脚……”

    “妈……”这些封建迷信明蕙听得实在尴尬,可又不好说别的。明老太太对这些迷信,完全是有选择的相信,好的全都信,差的全不信,她说这些都是算命看相的随口瞎编,就是戳穿母亲的期望。

    “千万别信父母在不远游,要我,我就希望孩子年轻多走一走。明蕙啊,我这双眼睛看不清了,你就帮着我多看看,你看的就当我看的了。养孩子不就为这个嘛,我实现不了的,你能替替我……”大儿子儿媳说的明蕙和林宁山的事,她只信三分,感情的事成不成的都不重要,她就希望明蕙别老在一个地方憋着……

    明蕙偏过脸,她的母亲啊……她越是越这样说,她越是得趁能陪着她,多陪她几年。林宁山说的都是真心话,她也几乎被打动了,但是她的母亲绝对比林宁山更需要她。至于她的事业,最稳妥的还是一步一步来。

    出了大门,林宁山对着明蕙笑:“能不能让我离你近点儿,也沾沾你的运气?”

    “你一科学工作者,怎么还信这个?”

    “这不是迷信,是我的经验告诉我的。”

    林宁山没提起昨晚的事,他得给明蕙考虑的时间。而且他有种预感,他催得越紧,明蕙就越可能拒绝。

    练车归来,明蕙请林宁山帮忙把她的缝纫机搬到厢房。

    “为什么要搬?”

    “放在西屋,免不了要打扰你。”

    “说来你可能不相信,我喜欢听缝纫机的声音,太安静了,我反而不习惯。”

    明蕙因为有顾客急着要她做的连体裤,午饭一结束就开始了工作。林宁山好像并没有撒谎,缝纫机声并没有打扰他工作。他正在电脑上进行戒指建模,他在纸上画的草图很简单,就是一朵很胖的云,他所有的灵感都来源于这朵云。

    两个人整整一下午都没有互相打扰,明蕙做好了连体裤,林宁山也在更改几版后定了稿,他并没有把定稿给明蕙看,他希望明蕙最终看到的是成品。

    明蕙问林宁山在做什么,林宁山笑道:“你以后就知道了。”

    晚饭时,林宁山邀请明蕙一起在院子里看纪录片。

    明蕙抱歉地笑了笑,她这两天得把顾客要的连体裤赶出来。好不容易有了生意,她一定得抓住机会,不能让生意跑了。

    “既然你亲自穿的衣服卖得这么好,要不你把衣服都试穿一遍,我给你拍照存档,需要打广告的时候就拿出来。”

    明蕙之前也想过,但因为不好意思作罢了,她一件件换了衣服来试,让林宁山给她拍照,未免有些……但昨晚让他们的关系更进了一层,而且在成功面前,不好意思得靠边站。现在她太需要生意的成功了,证明自己,获取收入,顺便证明林宁山的眼光很好。跟这些一比,别的都不算什么。

    林宁山本来提议的是去外面拍,明蕙随时可以在房车上拉上帘子放衣服。但明蕙并不想这么麻烦,她问林宁山:“今晚你忙吗?不忙的话就帮我拍些照吧。”

    明蕙想的是,不用找专门取景的地方,找面白墙拍就可以了,这样看着比较直观。

    林宁山在硬件条件很简陋的情况下,换了屋顶的灯泡,又从他的车里拿了灯来勉强充作打光灯。然后他很知趣地对明蕙说:“我去隔壁,你换好衣服就敲门,我马上过来。”

    明蕙看着林宁山把拍照这么当回事,她有些迟疑地问:“我是不是应该化一化妆?”他这么费力帮她,而且,她也希望第一次拍就拍好。

    “我觉得你这样就很好。”林宁山并不是恭维明蕙,他是真觉得她现在这样就很好。

    明蕙笑一笑,即使林宁山这样觉得,但别人不会这么认为。

    她回到自己的卧室,拉开抽屉,找出许久不用的口红眉笔鸭蛋粉。好几年前买的了,超市柜台促销货,大概是因为太便宜,才鬼使神差地买了,应该是过期了,但大概还能凑合着用。她让林宁山先忙他的,不用管她。明蕙在镜前审视着自己的脸,她先拿出笔在纸上囫囵画了一下,仿佛她的脸是一张白纸,她要在上面作画,提前打张草稿。明蕙在化妆之前,已经在心里打好了底稿,口红要怎么涂,眉毛要怎么画。这几样里,她最常用的只有刮眉刀,平常去一去杂眉,其他几样几乎没用过,但因为她这几年总是画花草涂色,轮到在自己脸上作画时,也很有层次感。她画的是淡妆,以明蕙目前的认知,这个年纪要是浓妆艳抹可就跟妖怪差不多了。

    化好妆,她突然觉得她的头发未免太敷衍了。她从桌底翻出一本时尚杂志,寻找头发的灵感。她找到一个不复杂的发式,在纸上画了几遍搞懂了是怎么盘的,等她盘好头发,看着镜中的自己,一时觉得有点儿陌生。

    她上一次郑重地打扮自己还是老三结婚的时候出席他的婚礼,她自己化完妆老曾很委婉地提醒她:“你这样别人是会误会咱俩关系的,要不你再变一变?”老曾从来不会很强硬地命令她,只会很委婉地建议,明蕙想着这是老曾儿子的婚礼,既然老曾和老曾儿子都不需要她这么正式地打扮,她自己就更没必要了。她卸了妆,素着脸穿一件不太显腰身的旗袍,虽然还是不是很像新郎的母亲,但新郎和新郎父亲也说不出什么了。

    她换上了她自己做的牛仔裙,在敲门之前,她立在门前,犹豫了几分钟,她觉得她这发式配这身牛仔裙太正式了,但是已经弄好了,再卸掉重来也够麻烦的,她深吸一口气,敲了门。

    林宁山看见明蕙,冲着她笑了笑,他觉得刚才的明蕙好,现在也很好。明蕙刚才看自己,是看部分,譬如头发怎么样,眉毛怎么样,但林宁山看她,始终是在看一个整体。两个明蕙都让他很舒服,新的这个他之前没看过,于是在拍照之前,多看了几眼。

    明蕙注视到了林宁山的目光,他的打量并没有让她不舒服,他从来没以一种审视的目光打量过她。他的眼睛很会长,尤其是年轻的时候,他只适时地看到了她的才华,而不是别的。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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