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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难养 正文 第77章 退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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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了船,叶宇又乐颠颠地买了两匹马,跟朝闽一起往洞仙派赶路。

    无事一身轻,看山是美景看水是心清,叶宇时不时会蹦出两句“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的老诗句。

    吟完诗句前几次,叶宇还会疑神疑鬼地四处张望,就怕余霖那个死文盲会从哪里跳出来附庸风雅,好湿好湿的。

    幸好他们退隐谁都不知道,消失得无影无踪,那群该死的江湖正派也终于不来纠缠了。

    到达南镇的时候正是烟雨朦胧的时候,这个小镇似乎常年多雨,桃花谢了,人却归来。

    叶宇跟朝闽停留了一晚,才动身出了镇子往洞仙派走去。当初叶宇出来的时候,花了六天才到达南镇,回去的时候不到三天。因为一开始他人生地不熟,就算有地图也走了不少弯路,现在身边有个资深向导,走入竹林就跟走回家一样容易。

    竹林深深,叶宇觉得待久了满身都是翠绿,衣袍皮肤人心都被染上这种生机勃勃的色彩。

    当叶宇看到那栋高脚竹楼时,才乐颠颠地飞到竹楼的屋檐上,直接蹲坐着看向四周连绵不绝的竹林。

    朝闽仰头,发现叶宇笑容非常放松明亮,好像终于回到家的感觉。

    叶宇欣赏完自己穿越的第一站后,立刻从屋顶上跳跃下来,跑到朝闽身边对他勾肩搭背,一副好哥们的模样地说:“我请你吃竹筒饭,还有喝竹叶茶。”

    朝闽伸手,动作非常温缓地拿掉叶宇耳边的一片竹叶,才笑着说:“好。”

    就仿佛叶宇给予的一切,无论是什么朝闽都会欣然接受。

    因为恢复武功,加上竹子剑法练习得特别熟稔,叶宇在吃完晚饭后,趁着夜色跳到竹林顶端感悟剑法的境界。

    他清楚自己就算拥有朝闽一半的内力,拥有天池圣物的加持,拥有原来叶宇的资质,他骨子里还是那个现代和平社会养出来的死宅男。

    就算从穿越那天开始就被人一路往死里坑,他也没有真正蜕变完成。

    至少他的手不曾沾染上鲜血,他的心还没有坚毅到面对任何事情都毫不动容,缺少高手的感悟与吃苦的耐力。

    叶宇既然决定要站在朝闽身边,就必须逼着自己拼命往上爬,朝闽实在是太招人恨了,就算他们退隐,满坑满谷的江湖人都会疯癫地追上来砍死他们。

    说实话就朝闽做过那些丧尽天良的事情,叶宇也无法昧着良心说,我家闽闽犯错只是因为寂寞啊,自小没人爱嘛。

    寂寞到杀人全家,灭人满派,如果不是爱上朝闽,叶宇肯定也是追杀朝闽的其中一员。

    而现在……

    叶宇站在竹叶上回头,朝闽坐在高脚竹楼的廊上,长袍一地,月光在他立体精致的脸上有一种朦胧的光晕,他眸光清澈地凝视着叶宇。

    见到叶宇突然回头,他自然而然地笑起来,脸上那些往昔的戾气与阴暗全部消失得一干二净,只留下干净的温和,眉目精致异常,看起来竟然美得不似真人。

    叶宇突然地听到脑子咔嚓一声,三观碎裂成渣渣。他清楚地意识到,爱一个人真的能爱到付出毁三观的代价。所以他才这么急于变强,只是想朝闽被寻仇的时候,能保护他。

    叶宇低头看着青竹剑,眼里的光芒渐渐冷冽起来,耳里都是风过竹林的霎然声响,心境上软弱一点一点被打磨掉。他脚踏竹叶,剑指苍穹,开始重温洞仙派剑法的精髓。

    每一剑都非常缓慢,沉重,肃杀。

    竹子是因为有绝多根系扎土,才能在风里韧而不倒。

    叶宇第一次这么清晰感受到自己体内内力的运行轨道,他也第一次这么坚定地要把一个人,纳入自己的保护圈里。

    剑割入夜风里,竹叶沙沙。叶宇一遍一遍地告诉自己,为了他变得更强,强到就算全天下的人一起来了,也不能输。

    竹子飘落,还没有接近剑刃骤然间就成为碎粉。

    就算输了,也要替他能扫平几个是几个。

    叶宇脸上那种大大咧咧,轻松懒散的表情彻底消失,只余下因为认真得可怕而产生的冷肃感觉。在皎洁的月光下,青年身姿挺拔,脸孔清秀,眼神带着一种莫名的杀意。洞仙派的剑法,现在在他眼里已经不是那种轻飘飘,只能用来防守的东西,而是一把可以守护爱人的屠刀。

    叶宇完全不知道自己的表情杀气浓烈,带着一股与天下为敌的疯狂劲。

    一只白皙修长的手突然抓住青竹剑,阻止了叶宇的剑招,叶宇一惊擡头,却发现是朝闽。

    朝闽夺下青竹剑,才牵住叶宇的手,重新回到竹楼上。他洒脱地坐在门廊上,将叶宇拖过来,抱在怀里深情款款地伸出指尖,抚摸上叶宇的脸孔,一寸一寸,是那么轻柔珍惜地抚平他脸上那些杀气的纹路。

    “我杀过很多人,有时候是因为必要,有时候仅仅只是无聊,有时候是随手,有时候是没事做。”

    朝闽说的时候,异常平静,他根本不在乎自己杀过多少人,又是为什么而杀。

    叶宇犹豫地眨一下眼睛,睫毛颤抖,实在是说不出什么话来。他就是为了爱情毁灭三观,也实在说不出朝闽杀得好。

    “我不怕杀人,自然也不怕别人来杀我。其实你无需害怕,这世上能杀我之人寥寥无几,现在有你在,我会更加谨慎惜命。”朝闽低头一吻,落到叶宇的眉间,似在安抚他这段时日来的焦躁不安。

    叶宇懊恼地一叹,“我天天做梦梦到你被人砍死,毕竟你实在是太招人恨了。”

    朝闽抚摸着他脸孔的动作一顿,似漫不经心地开玩笑,“那你恨我吗?”

    叶宇伸手揽住他的肩膀,将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坐在满地月光上,满脸无奈地说:“这个世界上恨死你的人实在多如过江之鲫,我天生懒惰,从不去抢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位置。反之爱你的人一个没有,我过来随意就能坐下,这么躲懒偷闲的好事才是我这种蠢人的运气。”

    朝闽听完,心里暖得不可思议。

    叶宇还在念念叨叨,“以后遇到仇家就先跑一跑,跑不过再去打。等我明天开了外面的迷宫阵,外面的人进不来,想进来也得研究个三年五载的,然后再将剑法练习好了我们就一起去浪迹天涯,越偏远的地方越要走一趟。人生就那么几年好活,搞不好我们多走几趟塞外,就老了死了,你的那些仇人也等到没脾气就不追杀你了。”

    朝闽只是低垂眉眼,笑着说:“好。”

    爱我之人,就只有你一个。

    朝闽只觉得这一个,抵得过一切。

    叶宇从回到洞仙派开始,就在朝闽的指导下,开始自己的武学修道。他没有对手,只有朝闽。

    朝闽在指导他怎么对付别人的时候从来不留手,时常打得叶宇满地打滚,事后朝闽又会心疼得要死抱着他大把金莲往他体内塞。

    在这种情况下,叶宇的武功突飞猛进。

    夏去秋来,叶宇跟朝闽跟两只爱情鸟一样,待在竹林里亲亲我我的,喝个茶都能安静地互相凝视对方半天。

    叶宇给朝闽讲笑话,讲段子,讲甜言蜜语,洗发。

    朝闽给叶宇画画,弹古琴,作诗,唱追求的词。

    秋也去了,冬季刚刚下了一场大雪,叶宇从被窝里爬出来飞奔到竹楼外面,回头对朝闽大声笑着说:“等到冬天过去了,我们就出去吧,朝闽。”

    朝闽光着上身,披着被子,静静地看着叶宇,眼里笑意一闪而过,“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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