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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王难养 正文 第4章 杀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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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宇背着一个竹筐,里面插了一把名为青竹的剑,塞了两身换洗的衣服,三双草鞋,一些竹笋,一小袋食盐,还有一个古代版指南针跟手绘地图。而绑在腰上的是一个钱袋,里面是他在竹楼放置衣物上方的柜子里寻找到的钱币,两张银票跟碎银。

    堂堂洞仙派,他就找到两张长得完全不像人民币的银票,混得实在是太寒酸了。他估计出去大吼一声自己洞仙派弟子,都有人会问他这是何派。而对原主人来说,一切身外物包括外面的事情都是不重要的,不重要到完全在那些断续的记忆里找不到痕迹。

    所以他怎么吃饭,不知道。谁来洗衣服,不知道。洞仙派的钱库在哪里,不知道。将来如果能收徒弟能收费用么,不能。

    这简直就传说中的高分低能儿,不通世事,只负责练剑外嘛事都不放在心上。难道那家伙不清楚柴米油盐的重要性,出去估计连一个铜板能买几个馒头都不清楚。

    悲催的是他除了第一天穿越来身上的衣服看起来生活质量不错外,其余时间都穿得一塌糊涂。没办法,这身体会自动练剑但是不会自动穿衣服,所以穿衣服这件事对原主人也是无关紧要的。

    他一个人怎么会特意记住刚才脱掉的衣服的步骤?他怎么弄都皱巴巴的,最后穿件长裤再随便披件袍子,腰带一勒打个结就完事。反正贵公子一秒变山村野夫这事也没人看到,连布靴都换成草鞋,因为在泥泞的竹林里走路草鞋才比较实用。

    在竹楼里呆了两天,现在时间对他来说争分夺秒,他研究了出去的路线,还有频繁地重置纸面计划。要杀掉朝闽来解开誓言符,他一个人是不可能实现的。反正说是杀掉大魔头也没说怎么杀,他要是有钱一定先去雇佣八百上千个高手去围攻朝闽,用钱活活砸死他。问题是他有钱吗?翻遍了洞仙派的各个竹楼加洞窟,就两张千两银票,难道高手一个值二两?

    在绝对的武力值下,叶宇表示他一个人的能力根本无法弄死朝闽。所以他将注意打到人民的正义使者,行内有口皆碑的除魔门派昆仑门上。

    在那些记忆里,原主人就打算参加下个月以昆仑门为首的联盟大会。到时候正派全部大小门派都会派出精锐参加这个联盟大会,什么青梅派南乡派还有恨不得啃了朝闽的天流派掌门都会到场,此联盟大会的别称是“怎么大卸八块朝闽”的结党会议。

    做为洞仙派唯一的继承人,叶宇表示这个会议好啊,实在是太好了,反正坏蛋人人围殴才是武侠电视剧的真理。他只要在别人将朝闽打到满地找牙时,上去捅最后一剑就可以解毒了。期间还得收集些这大魔头伤天害理杀人放火的事迹来听听,越丧心病狂越好,毕竟身为一个现代文明人,要是杀一个良民普通人他完全下不了手。

    出了竹楼后他背着个竹筐在林海里走了六天,期间他看到了形态各异的竹子,满目苍绿,那些绿意伴随着雨水几乎染上了他的衣服与皮肤。他卷起裤管,撩起衣袖在林间奔跑跳跃,如鱼入大海鸟上清空。每次呼吸都能闻到沁人心扉的空气到达他的肺部,再吐出来的时候他的身体就会更加轻盈。

    洞仙派剑法在竹海里顿悟诞生,自有一股飘逸自然的风格。对于叶宇这只武道菜鸟而言,每日挽剑飞跃竹顶是种不错的体育运动,他已经习惯了这个身体自带的武功。

    季节是春,生机盎然的竹笋破土而出的声音如同生命的啼鸣。他偶尔会在临睡前有些感悟,那是种玄而又玄的感觉,漂浮在四周的微风,软绵不断的小雨,黑夜里满世界沙沙的声音,似乎变成了青竹剑在舞动。这把剑是生灵,里面有一种令人沉静的生机,如一个沉稳睿智的老者在指引叶宇。

    他发现自己越是单纯,越不带任何思索,身手就越流畅。

    可还是打不过朝闽。

    从竹林走出时,满身露水与竹叶。他折了根竹枝,背着个竹筐哼着周杰伦的红尘客栈往最近的一个大镇跑去。

    幸好搜到这段记忆,原主人来拜师的时候曾经走过那里。那是一个临水的城镇,名为南镇。人口上万,南通北往,水利发达。那里的漕运头子还跟洞仙派认识,虽然洞仙派几乎不出世,但对于附近的的居民还是多有照拂,如果出了什么大事洞仙派掌门人会出现帮忙解决。久而久之,四周的城镇大多都知道洞仙派的存在,并且对这个门派有好感。

    叶宇表示洞仙派接任者脑袋都有坑,好好地做好事造福乡里门派自然扬名天下嘛,没那个能力还让徒弟去弄死邪派大魔王这种任务是多恨自己的徒弟啊。

    他打算一路跑到那个大镇里,然后找到漕运头子让他捎带自己一程。他摸清了地图的路线,发现昆仑门远在几千里之外的昆仑山上,一路跑着去他又不是玛莎拉蒂。而且现在的千里跟他那个时代的千里根本不是一回事,他在现代跨省旅游直接上个特快一两天就到了,而在这个武侠轻功满天飞的地方,山清水秀没有雾霾只有马车驴板,一个钟走个二三十公里等他到了昆仑门直接躺在那里等死吗?

    眼下最快的看起来只有水路,就地图来看,这个大镇的水路刚好是贯穿南北的大运河,要幸运点的话一条船走个半个月就能到达昆仑山。半个月……原来他的人生已经短暂到连浪费半个月都心痛不已的地步了。

    叶宇真是一刻都不敢耽搁,草鞋被他穿烂掉,直接赤脚踩着泥泞的道路狂跑。爬过一座山经过两条河,他嘴里啃着一个野果子,头上戴着竹枝缠绕而成的雨帽,一副山间野人的模样就这样冲进镇子里。

    刹那间,他第一次看到这个世界。一册史书翻倒在地,摔成他赤脚下的石板路。

    南镇多水,一座座拱石桥连接成这里的道路,一梭小舟从桥洞里钻出来,桃花树栽在小河边,半含半露的花瓣伫立在枝头。

    他的心跳突然快了许多,一种兴奋的暖意从他的后背窜出来。那些小巧的高楼木雕窗从古老的画册里轻巧地打开,穿着上衣下裙的女子手撑油纸伞,穿着绣花鞋走过桥去。老翁带着蓑笠,撑着长杆慢悠悠地路过小河绿水。远处有人在唱一些类似杭州评弹的小调歌曲,细雾蒙蒙的烟雨下,晚阳桥洞,行舟阁楼,泛黄了叶宇记忆里的古诗词。

    如果有照相机,他一定要做个南镇画集发到微博上去。这种纯粹的古意美,所带来的视觉冲击,可以直接将他从现代社会带来的浮躁轻佻摧毁个一干二净。

    叶宇好奇地雨中漫步起来,他本人总带有几丝散漫,为了路边一块石头一朵花,桥上一个女人桥下一片小舟而停驻脚步。

    哪怕他的生命就剩下不到一分钟,也愿意为了眼前的景色而慢下几秒。

    他边笑边走着,像个不到三岁的孩童,四处张望,只带欣赏而不带欲望。就像是他一年总是要找两个时间去单人旅游,这绝对是他最美丽的一次旅游。

    最后他大笑着踩过桥墩,用轻功飞跃水面,看到划舟老翁穿过桥洞,没有穿鞋的脚轻点过划船的长杆顶端,借力到达对面的石桥,惊得人家的船晃动几下。烟雨中,他变成别人眼里的风景,很快就消失在古卷里。

    在他消失后,一个身影出现在他走过的地方。这是一个少年,穿着浅色古旧的麻布衣服,裤子很宽大,麻布裤口下面是一双晶莹白皙的赤脚。他一步一步地往前走,踩着叶宇走过的地方,每个脚印丝毫不差地重复他的路过。

    没有一丝雨水能沾惹到他身上,他的每一步都如幻影,外人看到他的慢慢出现,却眨眼间那只残留的一个白色的残影。

    他跟着叶宇,从洞仙派竹楼一路跟到南镇,以一种天真到残酷的好奇目光观察着这个洞仙派大弟子。

    很快的,这个少年跟着消失了。甚至,那个撑船的老翁都没有察觉有人又踩着他的撑杆飞过。

    而懵懂不知的叶宇终于找到了漕运帮的地址,他冲过头,又得重新跑回来找。漕运帮就建立在大运河旁边,这是南镇最大的码头,码头建立了几个大仓库里面装满了南来北往的货物。刚好是夜灯初上的时间,叶宇啃完了野果子肚子饿得咕噜叫,他跳到漕运帮大门前,伸手就敲敲门。

    叶宇还以为自己要等段时间,结果耳里传来了快速的足音,门说打开就打开了。一个戴着银铜面具的男人双手拢在袖子里出现,他直挺着颀长的身体,如一杆标枪站在大门里。身后是殷红的灯笼高高挂着,阴风一阵吹来。

    男人看着叶宇,眼睛透过面具孔,阴森平静得不似人。

    叶宇后退两步,看了看门上的门匾,恩,没错是漕运帮。然后他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你好,在下叶宇,想跟漕运帮租艘船。”

    男人无动于衷,他冷冷地说:“杀了他。”

    “呃?”叶宇还在想,这难道是另类的打招呼方式?

    然后他擡头,十几把亮闪闪的刀已经往他头上劈来。

    作者有话要说:可大可小,可卖萌可黑脸的小攻……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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