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应Autumn要写个后记来换她的读后感,总觉得是有千言万语可说的,真要写起来,却一时不知从何下笔,只有即兴写下碎片式的感想聊以充数。所谓近乡情怯,便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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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玛窦
“他一尝了人参,那间毛竹隔成的房屋就变成了故乡玛且拉达的药店。他看到父亲在配药,他的兄弟在院子里玩耍喧嚷;自己对彭启凡尼神父背拉丁文动词;一会儿又骑马经亚平宁山脉到罗马。世界上远方的另一边还在么?他是否真是那里来的人?那两道横过故乡的激流,变成了台伯河和退加斯河,变成了黄河和长江,他的一生就是星底下水上的旅行。不过死在北京的思想不再使他怅惘了。”
最初引起我写《此岸》的念头的,是《AWiseManfromtheWest》里面的这段话。从前我研究利玛窦时,对他的个人经历并没有什么深切的体会,等到独在异乡为异客时,我才真正开始从个人体验的角度理解利玛窦的人生。
“中国人在腊月里纷纷关门闭户,祭出供奉灶神的肉食,准备迎接行将到来的春节,对利玛窦来说,那不过是太阳进入宝瓶星座后的第一个满月,这个遵循不同历法,观测另一种星象的外国人,独自一人庆祝了他的圣诞节。”
我在美国度过的第一个感恩节,差不多也是这样的感觉。那年感恩节前波士顿下了一场暴雪。饶是如此,我的美国室友们,以及身边所有认识的美国朋友都回了家。餐厅,咖啡馆,超市,商场都关门,连学校的食堂和图书馆也闭门谢客。一切都像中国人过春节一样,不同的是我这个异乡人,既无处可去,也无可庆祝。
感恩节只持续了一天,但这一天已经足够击垮我本来打算冬天不回国以省钱的决心。为防圣诞节再以同样的形式度过,我在第二天就买了回国的机票。
这些都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此岸》是虚构的小说(此处应加粗加黑以示强调),到底也不是空中楼阁。借着写作的机会,我得以把从前念书的时光重温了一遍,这是值得感恩的事。
说来也巧,我将《此岸》的定稿版寄给出版方中信出版社的第二天,我的女儿来这个世界报到。这两个孩子,衔接的非常有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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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克
法兰克这个角色的灵感来自陈升的一句歌词“弥漫房子里的咖啡香,提醒我你在心灵的异乡。”
于是我决定要写一个传统东方式的人物。
所以即便法兰克是在美国长大,却绝不可能有莎士比亚人物式的直白。一个东方式的人,最要紧是有含蓄的性格。他的喜悦和悲伤都是节制的,所以最后他去了纽约,也还是不会用大段的剖白来挽回局面,如果他这样做了,他就不是法兰克。
但法兰克的寡言和陈正浩的寡言并不完全相同。陈正浩的寡言来自于内心的不确定,乃是自我保护的一种,而法兰克的寡言,则是基于心领神会。
当然他有马前失蹄的时候,不然他也许根本去不了香港,又也许其实不必还得回纽约一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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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正浩
陈正浩是我的青春梦。
好几年前的一天,我和一个美国姑娘在富力城的云南火锅店里谈论爱情。她说,曾经爱过一个人,就会记得爱上他的那个瞬间。她曾经和一个男生开着敞篷车沿着加州一号公路从SantaBarbara去洛杉矶,路上有风吹过她的脸,把她的头发吹散了。就在那个蓬头垢面的瞬间,她爱上了同行的那个男生。后来虽然他们经历分分合合,终于也没有在一起,最后的最后,她对这段感情不能忘怀的,还是那个风吹散头发的瞬间。
那天我们争吵了半天到底有没有一见钟情。她认为理所当然,而我绝不能相信有这回事的存在。不过在她描述那个她堕入情网的瞬间时,我也想到许多年前有一个刚下过雨的夜晚,我默默的走在一个人的身后。
那是一个“神说‘要有光’,于是便有了光”的时刻。因为有了这个时刻,因为在那一天他穿了灯芯绒的裤子,从此那个地点,雨后的黄昏,以及所有的灯芯绒都在我心里有特殊的意义。许多年后的现在,重新想到那个场景,我还是觉得,如果再度置身其中,即便当时的自己便知道以后将会经历的曲折和伤心,我也还是无法不选择让历史重来一次。
可见所有的爱情,最后还是有殊途同归的地方。
在奴隶社会的朋友里,闪闪,Autumn,一诺和我是小众的“陈党”。我喜欢这个角色,因为他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真实的人”,因为他让我想起那些我爱过的人,那些年轻时候的吉光片羽。陈正浩的软弱便是王微的软弱,他们要在一起,需要在那些重要的节点上,有一个不计后果的人。
然而陈正浩不是这样的人,王微也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