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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岸 正文 第四十四章 To the Lighthou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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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银行的意外出局,直接导致我们接下了整个承销单子,也就是说,7%的承销费全归X银行了。K女王十分受用,直接跟我说周五放假,不用去上班。

我临睡前仔细拉上了房间的窗帘,以为自己会昏天黑地的睡到中午——鉴于我和林染以及法兰克已经约好中午在中环碰面吃饭,我定了一个十一点的闹钟。

然而身体极端疲累的时候,精神未必能够同步。早上我醒来,看一眼床头的闹钟,不过才八点半而已。我挣扎了一会儿想睡个回笼觉,却徒劳无功——这种时候最容易让人相信,其实人的身体和灵魂是分开的。九点,我向生物钟交了白旗,于计划之外提前开始了这一天。

离午饭时间还早,我干脆打开电脑开始处理其他项目上的邮件——虽然老板说了今天放假,但如果真的有事情被延误了,这个借口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亚洲市场复苏,本地又人手不够,忽然之间我的所有项目都和亚洲有关了起来。现在我身处同一个时区,虽然不在办公室,倒也确实觉得和在美国的时候有所不同,至少沟通顺畅,电邮毫无延迟,需要的时候也可以随时打电话或者去香港办公室,确有一种“手里有粮心里不慌”的感觉。

休假的早上工作效率就是很高,这大概也是墨菲定律的表现之一。好在中午之前所有的事都处理完了,我按照前两天的路线沿着香港公园和圣约翰座堂一路蹓跶到中环,觉得十分惬意。

林染选了香港大会堂里的早茶店。她千叮咛万嘱咐说这家不能定位,让我们一定在11点45准时碰面拿等位号。我到的时候法兰克已经到了,刚打了一个招呼,Mike也来了,这时候我收到林染群发的邮件:“抱歉,电话会还在开,你们先点。”

我把黑莓递给Mike他们看,两个人都笑了。Mike说:“还好我们三个都已经从这个坑里跳出来了,不然现在保不齐也在电话会上蹉跎着呢。”

“哟,Mike你来了香港中文突飞猛进啊,连‘蹉跎’这么高难度的词都能用的恰到好处。”我笑眯眯的对他说。

Mike显得很得意的样子:“我办公室里现在有几个北京的同事。唉你真别说,你们北京人说起话来就是抑扬顿挫,还喜欢用各种比喻啊形容词啊,跟演讲似的,让我特别佩服。”说完了他没忘记踩一脚法兰克:“他就不行,他现在负责的那个点在南区,以鬼佬为主,所以他上班也没什么机会提高中文。”

“鬼佬?”

法兰克低声解释:“香港人把白人叫鬼佬。”

“呵,”我撇撇嘴,“没想到香港被英国殖民了这么多年,还能保持这么强的民族优越感。”

这时我们的号被叫到了。有人带我们进到大厅里去。Mike仿佛对安排给我们的桌子不太满意,只听他用广东话和服务员来回交涉了半天,服务员又找一个主管模样的人问了问,最后把我们带到了窗边的一张桌子。

“王微,我跟你说,”Mike方一坐下就对我说:“这是中环性价比最高的风景餐厅,喝着早茶还可以欣赏维多利亚港的景色。”

“所以你刚才跟那个服务员交涉了半天是为了换一张窗边的桌子?”我问他。

“是啊。”

我不得不承认,Mike在香港生活得比在纽约如鱼得水多了。他本来就会说广东话,比我们天然的多了些优势。我看他自如的点茶水,和推着点心车的大妈交流点菜,还真是觉得他浑身上下散发出一种这个城市的主人的气息。

点心点了一轮,林染终于来了。她刚坐下来就问法兰克:“你女朋友呢,怎么不带出来?”

法兰克慢条斯理地说:“她在台湾啊,今天又不是假期,当然没法带出来。”

“在台湾?我还以为她也在香港工作呢。那你们怎么认识的?”林染继续问。

“几个月前陪爸妈去台湾探亲的时候认识的。”

“你爸妈朋友的小孩?”

法兰克点点头。

“行啊你,”林染说,“我还以为你会对长距离恋爱产生心理阴影呢。”

此言一出,大家都有点尴尬。我喝了口茶,而Mike赶紧张罗旁边路过的大婶又要了几笼点心。法兰克没有接林染的话,倒是看了我一眼。

我镇定的说:“林染肯定是开会开郁闷了,你不让她八卦完,她没法安心开始吃饭的。”

林染假装恼怒的白了我一眼,大家都笑了。

法兰克问我:“对香港印象如何?”

我坦白的说:“比我想象中好得多。我本来以为香港就是满地高楼大厦,当我发现原来从我住的酒店走到中环竟然有一条近乎于全在公园里的路的时候,觉得很惊喜。”

林染不以为然的哼了一声:“你住在金钟,在中环上班。要是人人都有这居住条件,那也没人抱怨香港了。而且你知道吗,香港就这几条漂亮的马路。吃过饭可以让法兰克带你去雪厂街那边转转,100部香港电影电视剧里有80部都在那里取过景。”

“是吗?”我笑了。“那还真应该去看看。我下午还准备去浅水湾转一圈,来得及吗?”

“来得及。”法兰克说。“我下午正好也没什么事,陪你走走好了。”

“好啊。那我不客气了。”

午饭后,法兰克带我逛了一圈雪厂街。说实在的,那些台阶和沿路的坡道看起来很熟悉,确实像是港片里常常见到的。但要我回想究竟是哪一部,好像又毫无线索。

接下来我们坐车去了南区。计程车经过蜿蜒的山路,停在了一片沙滩边。

“我们就在这里下车吧,这里离浅水湾不远,有一条风景很好的小路,我们可以一路走过去。”

“好啊。”我从善如流的下了车。跟着法兰克绕过沙滩浴场,果然看见一条小道,一边倚靠着郁郁葱葱的山坡,一边沿着海。说是沿海,其实在不远的地方能看到一座座的小岛,倒更像是一片湾。我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色,不禁感慨浅水湾果然名不虚传。

法兰克纠正我说,这一带其实还不是浅水湾,而是叫做深水湾。

我们一边漫步一边聊天,法兰克给我讲他现在的工作和在香港的生活。他说他很羡慕Mike能说广东话,他自己虽然也觉得香港的生活很不错,但到底没有Mike那种如鱼得水的感觉。

“你现在女朋友在台湾,以后可以考虑把你们的生意做到台湾去嘛。到了台湾你肯定就如鱼得水了。”

法兰克若有所思:“以后也许是可以的,但是现在看来,香港的市场还是更大一些,还可以努力经营很久。”

正说着,有一个慢跑的男人迎面跑过来。男人扎着一个长长的马尾辫,不知怎的,我觉得他很眼熟。

我还在疑惑着,法兰克和他打了一个招呼。男人笑了笑,冲我也点了点头,从我们身边跑过去了。

我忽然想了起来:“这是你的朋友?”

法兰克回答说:“算不上吧。我也常在这条路上慢跑,老是碰见他。时间长了碰面就会打个招呼,偶尔说两句话。不过他是香港人,普通话不是特别好。”

“我也知道他是香港人。你真的不认识他?”

“不认识。难道你知道他是谁?”法兰克疑惑的看着我。

我痛心疾首的摇摇头:“他叫蔡一智。你难道从来没听过草蜢的歌?”

“草meng?这个词是什么意思?”

我简直庆幸自己已经不是法兰克的女朋友了,不然这个时候大概要抓狂吧。“草蜢是一种昆虫。90年代香港有一个红极一时的组合叫草蜢。刚才你打招呼的那位是其中的一个成员。”

“你很喜欢这个组合吗?”

“也谈不上。但是那时候草蜢的歌传遍大街小巷,所有人都认识他们。”

“美国就没人听他们的歌。而且只有不成熟的小女孩才喜欢这种组合。Jane初中的时候喜欢Backstreet Boys,被我嘲笑了很多年。”

“你这样不尊重女性审美观是不对的。”

“我没有不尊重女性审美观啊。既然你这么喜欢这个草meng,下次我跑步再碰到他的时候帮你要个签名好了。”

我简直哑口无言。

步道的尽头果然是浅水湾。还未入夏,然而香港毕竟是在南中国,此时温度也有25,6度左右。沙滩上早已经有孩童光着脚,穿着夏天的衣服恣意玩耍。法兰克说这附近有一家餐厅的环境很不错,问我有没有兴趣去喝杯茶。我欣然答应,两人拾级而上,穿过一片小树林,再上几级台阶,便出现了一栋南洋殖民地风的建筑。法兰克说,这就到了。

走进建筑里,马上就有一种时光倒流一百年的感觉。天花板上包着棕黄色木质吊顶,隔几步便有一盏吊扇垂下来。长廊一边排列着巨大的对开窗户,窗下摆着一排排藤制座椅,另一边是一排排的对开门,通往后一进的房间。

法兰克跟侍者说了两句,我们很快被带到窗边的一张桌子坐下。未几,我们点的司空和茶被装在瓷盘和银制茶壶里端了上来。随茶壶上来的还有一套银制的漏勺和小盅,倒茶的时候把漏勺架在茶杯上,如此可以保证碎叶子完全被过滤掉,不会漏在茶杯里。

我自问在纽约也算去过一些高档餐厅,但从来没见过这个武装到牙齿的架势。“真像回到了《印度之旅》的故事里啊。”侍应生刚走,我便对法兰克感慨说。

法兰克点了点头:“香港的餐厅在这方面都有点过于隆重,从美国来确实需要一段适应时间。不过这家餐厅这样做倒也不算什么,从前张爱玲写《倾城之恋》的时候就在这里取过景。”

“这里?”我不禁重新四下张望起来。“你是说这里是浅水湾饭店?不是早拆了吗?”

“嗯,建后面那栋公寓的时候饭店主体被拆了,不过这座露台餐厅被保存了下来。周末这里是香港人结婚的热门选择之一,常常整个周末都被包场。还好今天是周五……”

原来这里就是范柳原夸奖白流苏善于低头的地方!我这么想着,顿时觉得这里再繁文缛节一些也可以。这当儿忽然有两个印度客人走进来,两人都穿着莎丽,看样子像是母女。我下意识的去看那个女儿的脚踝上是不是戴着赤金纽麻花的镯子,等回过神来自己忍不住笑了起来。

“想起什么了?”法兰克问我。

“你记得《倾城之恋》里面有一个撒黑夷妮公主吗?刚刚我正想着小说里写的场景,忽然这对印度母女走进来。可惜这姑娘应该不是撒黑夷妮。我仔细看了,她没戴脚镯子。”

“不忙,也许一会儿你去后面用洗手间就碰上她了。”

“呸呸呸。”我赶忙摆手,“那可不是见了鬼了。”

法兰克笑了起来。

我有点迷惑地望着他。一年多以后重逢,我觉得他哪里不一样了,又说不上来到底是哪里。细想起来,法兰克对我的态度倒是很像当初我们在北京刚认识时的样子——开朗友善之中又不失分寸感。对于我俩身为充满历史的前男女朋友还能这样心无芥蒂的把酒言欢这件事,我发现自己不知道是庆幸多些,还是遗憾多些。

但我决定,想这些是没有意义的。我们没有反目成仇,还能一起坐在这里看远处南中国海的波光粼粼,已是人生幸事。于是我安然的掰开一个司空,抹上果酱,咬上了一口。

法兰克陪我坐到快五点才告辞回办公室。我自己又坐了一会儿,然后按法兰克的指点搭巴士去山顶。双层巴士在暮色中沿着狭窄崎岖的山路一路盘旋而上,一直到达太平山顶某看起来专门为游客搭建的购物广场。如果忽略这座丑陋的建筑和身边聒噪的游客,太平山顶的风景委实不错。一边可以看到南区星星点点的火光,另一边是港岛和九龙灯火通明的夜景。我吹了一会儿山顶的风,渐渐觉得兴味索然起来。如果不是真正的隐士,一个人面对这山下的万丈红尘总归有点孤独感吧——不知道法兰克刚刚来香港的时候,是不是也有这样的时刻,他是否也像我现在一样,只想赶紧回到纽约熟悉的生活中去。

“觉得香港如何?”K女王在回去的飞机上问我。

“跟我想得挺不一样的。有的地方就像是如假包换的纽约中城,只是换了个天气而已。另外的地方呢,又像是一条怎样也走不出去的唐人街。”

K女王笑了:“你这个唐人街的比喻还挺有趣的。我来美国后在唐人街生活过很久,倒是同意你这个香港某些地方像唐人街的说法。不过美国唐人街虽然破旧,我刚来的时候,倒是觉得比香港宽敞多了。”

K女王这话说得云淡风轻,然而我想到从前听说过的她一步步从唐人街饭店打工仔女儿到华尔街银行高管的故事,还是觉得唏嘘。话说回来,我觉得像她这样功成名就的人坦然的讨论自己的贫穷出身,其实是一件很有魅力的事。据说邓文迪在社交场合也喜欢讲她从前在中国过穷日子的故事,大约是异曲同工。

“你觉得香港的工作环境如何?”K女王接着问我。

我觉得K女王这话问得有点奇怪,不知道葫芦里卖得是什么药。再三思量之后,我回答:“其实在印刷厂也看不出什么来。倒是Y银行的事恐怕在纽约不常见吧?”

“是的。亚洲有亚洲的商业规律。有一些和纽约是相通的,有一些就大相径庭。如果不是亚洲人,很难兼顾两边。你看Y银行那个老大,十年前亚洲投行界呼风唤雨的都是类似的人,现在慢慢都退出历史舞台了。亚洲的客户现在需要的是懂行的自己人。”

我好像知道她想要说什么了。

果然,K女王接下去说:“如果你有兴趣,我可以帮你争取到香港来工作一段时间。现在香港项目多人少,正是好时候。”

“可是,一年多点以前,你还觉得我应该留在纽约……”

“当时的情况和现在不一样。你那时候刚转来投行部没多久,associate的位子都还没坐稳,更何况亚洲当时正在步入低谷,如果你那时去了亚洲,不仅不可能升VP,能不能保得住工作都很难说。现在你刚刚升VP,一时半会儿还不用想下一步升迁的事,借这个机会去赶一赶亚洲的东风,对你未来在纽约的事业也很有好处。”

我不得不承认,K女王的论点听起来仿佛无懈可击。可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我迟疑了一下,还是开口问她:“我一直给你工作,如果我去了亚洲……”

“我还是希望你主要为我工作。我现在从纽约管亚洲,有时候手没有办法伸得那么长,如果你就在亚洲,能够把pipeline里面的项目情况更早的通知我,我就有可能拿到本来会被别的项目组抢走的项目。今年下半年大陆很可能会有几个巨型项目,我希望能够越早知道消息越好。”

“你想让我在香港呆多久?”

“这个看你自己的喜好,短则九十个月,长则一年到一年半。不过除非你不打算回纽约了,最好不要留在香港超过一年半,要在你升ED的窗口前至少半年回到纽约来。”

见我半天没有答复。K女王接着说:“我知道这个决定没有那么容易,你考虑一下吧。如果你没有兴趣去香港,我也能理解。不过我觉得如果有这一段经历,对你的职业生涯是件好事。你的男朋友不是去年先去了香港吗?我想他应该也会很欢迎这个机会吧。”

“我们已经分手了。”

“啊,我很抱歉。”K女王伸出手同情地拍拍我的肩膀。隔了一会儿,她说:“如果你觉得香港是个伤心地,想要留在纽约不折腾这么一趟,也没问题。我看到你,就像看到十多年前的自己,大家都是这样在事业和男友之间磕磕碰碰的过来的。”

K女王说这句话的时候,眼睛里面仿佛闪着母性的光芒。我觉得,我肯定是看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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