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少和他的女朋友联袂出席了我们在北京的饭局,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女朋友的真人。
华少的女朋友个子不高,脸盘瘦削,看起来十分精明的样子。我本以为今天的见面会像从前一样以华少对我进行失恋之后的心理疏导工作为主——这事他干了三遍,也算是个熟练工。但既然他女朋友来了,还是第一次见面,我觉得还是得适当收敛点。于是我整理情绪,热情的伸出手去:“久闻大名,我是王微。”
对方好像对我的举动有点诧异,并没有真的要和我握手的样子。我的手尴尬的悬在半空中,正准备收回来,她迟疑的,仿佛完全是为了给我解围似的伸出手,手指舒展毫无弧度的被我握住,旋即又抽了回去。
这下我更觉得尴尬了——难道是人家并不想出门见我,华少硬拽着她来的?好在这时华少说:“王微,你别搞那资本主义的一套了,见面握什么手?!又不是国家领导亲切会见外国友人。”
我和华少女朋友都笑了。他女朋友拍了他一巴掌:“瞧你贫的。”随即她冲我点了点头,仍然带着点疏离感的说:“我叫Barbara,华少也跟我讲过很多你的事。”
Jane有一个理论,每个人都会把人名和自己生活中叫这个名字的人联系起来,所以在下次遇到叫同样名字的人的时候,不必了解对方就会产生一个先入为主的印象。Barbara也许曾经是在美国很流行的名字,但到了我们的同龄人这一代,几乎很难碰到叫这个名字的。所以听到华少女朋友的名字,我想到芭芭拉史翠姗,老布什总统的太太和学生处的前台,一个五十多岁长着水桶腰的老太太。我不知道华少的女朋友出于什么想法以英文名行走江湖,听华少说她最近在一家外企实习,也许这是原因所在。不过无论如何,我总觉得她得再老上三十岁,最好再胖上三圈,才当得起Barbara这个名字。
吃饭的过程没有不愉快,也没有很愉快。华少发布了一个爆炸性的新闻:他和Barbara决定去加拿大生活,已经申请好多伦多的学校,再过两周也要走了。
“你不是也很讨厌出国的吗?”这实在是个令人诧异的消息。华少对英语的痛恨程度,与陈正浩不相上下。而且我觉得,以我和华少这样的交情,虽然加拿大和美国到底算是两个国家,但他搬到北美洲而且与波士顿仅仅相距几百英里的多伦多,之前却完全没有和我打招呼,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这个问题好像令华少有点不自在。他的手摩挲着手中茶杯的边缘,“我后来想想觉得北美生活也挺好的,你看你现在不是过得挺不错?”说这话当中,华少盯着手里的茶看,好像里面能跳出金鱼来似的。
Barbara显然对这个答案很满意。她明显放松下来,打开话匣子跟我说华少怎样屡败屡战的考了好几次托福,但是因为GRE成绩最终还是不够理想,只申请了一个硕士学位。“以华少原来那个样子,我都以为他最后得申请陪读才能去得了呢。我跟他讲,人家陪读的都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我才不要现在为了陪读跟你结婚,说不定我自己去了加拿大遇到比你帅得多的男生也不一定。各么这下他有压力了呀,就发奋图强了呀。”
Barbara说到得意之处,眉眼间全是踌躇满志,上海话的腔调也越来越明显。华少咳嗽咳得连欲盖弥彰都算不上了,我只好挺身而出给他解围:“显然你爱Barbara比陈正浩爱我多多了,看来我跟他分手是对的。”
“唉,不是,不是。”华少连连摆手,却也说不出什么其他的来。我觉得自己很悲哀,连华少这样巧言如簧的人都找不出什么理由来反驳我,可见我刚刚说的毕竟还是对的。爱这个东西,始终不能比较,也许陈正浩的最爱的确是我,但那也不过如此罢了。
我问华少趁他还没走,我也还在北京,要不要约还留在北京的高中同学聚一聚,也算给他送个行。华少看了Barbara一眼,然后讪讪的说,“算了吧,跟你以后在北美肯定有机会见的,这段时间忙着收拾行李,也抽不出时间来聚会。”
很快Barbara说她累了。华少叫服务员来买单,正准备付钱,Barbara开了腔:“王微,你看一眼账单吧,看有没有算错的。”
“这种地方不至于…”华少刚开口,被Barbara一眼瞪了回去。我心领神会,看完账单后把单子还给华少,取出钱包,“我们AA吧。”
华少没说话,把钱收下了。
“所以,我得出结论,华少已经不是华少了。他现在是Barbara的男朋友。”回到波士顿后,我在和萧世伯去NorthEnd喝咖啡的时候对他说。
“这完全是你的不对。”萧世伯不慌不忙的向我兜头扔了一瓢冷水。“人家现在有女朋友,当然要以女朋友的要求为第一位,这样对他来说才是长期利益的最大化。他一直保持你心目中喜欢的那个形象有什么用呢?除非对你有特殊想法。反过来说,”萧世伯向我眨眨他的小眼睛:“要不是你在陈正浩那里刚受到了重大的挫折,华少是什么样子你也不会那么关心的。”
“你这样说,未免也太看不起我了吧。”我愤愤的抗议。
“我一点也没有看不起你啊。王微同学,你要学会接受人之常情。”萧世伯笑眯眯的说。“我今天跟你坐在这里喝咖啡,明天要是我找到了一个二十出头身材火辣的女朋友,她让我和你老死不相往来,我一定会愉快的答应的。”
“难道我不是二十出头身材火辣嘛?”
“你离二十出头倒是不算太远,身材火辣绝对八杆子也打不着的。”萧世伯正色道。
“所以我只好祷告你永远也找不到女朋友咯,至少不能在我找到男朋友再也不想理你之前。”
“王微同学,其实我觉得,你之前把某同学拒绝了是很不明智的做法。”
“哦?你是说法兰克?”
“非也非也。”萧世伯摇摇头。“我是说李博士。”
我一口咖啡差点喷出来。“你是在搞笑吗?”
“我当然是认真的。”萧世伯一本正经的说。“你跟法兰克是不会长久的。因为你永远会用爱情啊,soulmate啊那种虚无缥缈的标准去考量你们俩的感情。显然你很喜欢这个人,但那是作为一个陌生人欣赏的。作为你的男朋友,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就会不断的打扰你,直到有一天你无法继续下去。”
“但是,”萧世伯的小眼睛里面闪着狡黠的光,“李博士就不一样,你要是嫁给了他,必然是出于和爱情毫不相关的考量,所以你永远也不会用爱情的标准去衡量他,反而容易天长地久。”
我觉得萧世伯说的这些荒谬极了,但是又好像在某些地方有那么一丁点道理。这令我非常沮丧:“这样说来,我还不如嫁给你算了。咱知根知底的,肯定能过一辈子。”
萧世伯嫌弃的撇撇嘴:“我才不要和你结婚。你显然会像对法兰克那样心狠手辣地对待我。而我,也会像对待其他我认为在心智和智商上和我差不多的女性一样的对待你,最后我们会互相挑剔看不顺眼。想到你那时候必然在床上表现得像一条死鱼一样,我就完全倒了胃口啦。”
这番言论让我哭笑不得。“那你准备找个什么样的?”
“我不是已经阐述过了嘛?我准备找一个二十上下身材火辣的。我对她的智商和情商没有任何要求,所以也不会有失望的一天。”萧世伯洋洋得意地说。“这就是孔子说的,求仁得仁。”
新的学期。我环顾四周,法兰克,Mike,甚至Amy,这些人全都不见了。3L的同学神龙见首不见尾,我几次见到高田,不是从CambridgeCommon回来,就是在去CambridgeCommon的路上。LLM换了新的一批,Ames住进来几个中国人,但我也懒得结识新人,宁愿宅在宿舍里看书上网。
我又恢复了去Widner和Lamont的习惯,特别是Lamont里面那些wingchair。坐在里面读从燕京图书馆借来的中文小说,惬意得让我觉得自己简直像是个坐在壁炉前的八十岁老太太似的。周围还是那些一二年级的本科生,但现在我读的多数是小说而不是案例了,我神奇的不再觉得自己有任何为老不尊的地方,反而像祖母一样观察他们,并且时不时的在心里想,呵,小朋友。
三年级也没有什么必修课。我以为自己会很有追求的去上一门《联邦法庭》这种硬课,事到临了。我把它退了,换了一门谈判技巧课,再加上学生中评价很高的商业并购和据说未来会很有用的SecuredTransactions。我可耻的发现我对法学院远远没有最初的那种热情,只想着舒舒服服混过这一年。反正无论怎样,一年之后都是去纽约上班,在S所里做一颗勤勤恳恳的螺丝钉。我曾经天真的以为我们在这些名校里学的东西太阳春白雪,好像倚天剑和屠龙刀,一般人过普通日子,杀两条鱼一只鸡是用不到的,所以对于那些真正值得我们去做的案件或者项目来说,一个小时收500多刀的律师费是理所应当的事情。然而经过了暑期实习,我发现那些阳春白雪的内容,那些并购课上提到的惊心动魄的细节,其实不到毕业工作三四年后根本接触不到。刚刚毕业的新律师,每日无非是做诉讼文件审阅或者尽职调查,能做个笔录都是一两年之后的事。像《TheGoodWife》里那样一上班就上庭arguemotion的情形,只存在于电视剧里。等到我们真正接触到学校里学过的这些知识,恐怕早忘了当年课堂里白胡子的先生说了点什么。法学院并不真正教我们怎么样做尽职调查,怎么样做笔录,也不教我们怎么样才能够跟投资银行的那些人和平相处。所以说我们是学了高尚的,精英主义的屠龙之术,然而真正的生活中往往要杀的是一两只活蹦乱跳,令我们无从下手的鸡。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开学没多久,2L正在OCI当中,有一天早上起来,忽然发现铺天盖地的新闻都是雷曼兄弟倒闭了。紧接着,美林被合并,各种银行被接管,汽车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网上连篇累牍的是各种被裁员人抱着一个纸箱离开办公室的新闻图片。HLS的OCI由于一向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总是排在所有学校的最后。这一次,2L们受到了沉重的打击。由于经济实在太坏,很多律所大幅缩小了暑期实习生的名额,可是其他学校学生的offer已经发出,不能反悔,只好从HLS这种最后一批的开刀。于是本来可以去前三名所的只拿到了前20名所的offer,本来可以拿到前20的,能拿到任何offer就已经很好了,因为还有毫无收获的在垫底。3L们暗自庆幸自己虚张了一岁,工作已经找到,不必因为经济的起伏而担心了。1L则人心惶惶,因为明年的竞争想必也非常激烈,如果第一年成绩不够好,说不定也会落到没有实习机会的地步。
S所给我写了信,说所里业务很好,我们不必担心,祝第三年生活愉快,来年再见。这一次,随信只寄来了一盒曲奇,大概财政收紧,盆景会显得浮夸而招致批评。
我问萧世伯:“你为经济情况担心吗?”
萧世伯悠闲地喝着咖啡回答道:“如果我比现在低两级或高两级,一定是担心的。低两级的话,学校没有钱就不会招那么多学生,可能会影响录取。高两级的话,需要开始找工作,必然会受到经济影响。而像我这样刚过了资格考试的PhD,前途尚遥不可及,奖学金拿到了是不会变低的。经济现在这么坏,物价和房租降低,对我来说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你可一点也不忧国忧民啊。”我讥讽的说。
“忧国忧民得有用才行。如果我明天看到街上的流浪汉给他一块钱,在现下才是真忧国忧民的举动。其它的,我只要暗自庆幸人生的时机并不算太坏就好了。”
萧世伯的话,我总是觉得是很有道理的。毫不夸张地说,我对他有一种盲目的迷信。萧世伯是一个有点犬儒主义却总的来说很正常的人,而不是那种装神弄鬼诲淫诲盗的所谓人生导师,对我来讲实在是一种幸运。
所以我心安理得的,波澜不惊的度过了我的三年级。上课,读中文小说,和萧世伯厮混,除此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值得记录的事。
四月底,我终于把该念的书都念完了。每到人生的重要时刻,我总消极的觉得这一刻会因某意外事件而不会发生。当年来美国的时候,直到坐上了从北京去华盛顿的航班,一切都还像梦幻泡影。而这一回,我在毕业前几天每天小心翼翼的查看信件,总觉得会有什么人给我发一封义正言辞的信,告诉我今年其实我是不能毕业的。
但该来的仍然要来,我终于和几千人一起汇入了毕业典礼茫茫黑袍的人潮中。今年果然是经济低迷的一年,连毕业典礼讨论的都是经济衰退,失业率。法学院的学生在全校授学位的时候打出“NOLAYOFF”的牌子,因此以令人忧伤的姿态登上了著名博客abovethelaw。哈佛毕业典礼的传统项目是由一位本科生用拉丁语发言。虽然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但手中毕业典礼的节目单里印着全部台词,里面有无限伤感的一句:在过去的一年里,连冥王星都不再是一个星球了。
每个学生有四张全校毕业典礼的观礼票,两张法学院毕业典礼的观礼兼午餐票。因为姥姥最近身体不太好,我爸妈谁也没兴趣来。所以我毕业典礼的客人只得萧世伯一个人,其它的票我都送给了Jane,她的父母,法兰克,Kevin,Kevin的姐姐和父母都要来,浩浩荡荡颇为壮观。
“羡慕吗?”萧世伯问我。
我想了想:“我真的挺希望我爸妈在这儿的。”
“你要是从了法兰克,马上就成了这家人里的一员了。”
“那怎么能一样!”
不知道是不是我说话的声音有点大,法兰克朝我这边张望,随即大步走了过来。
“王微,祝贺你毕业。”法兰克真诚地说。
“谢谢。”萧世伯给我和法兰克合了张影。
“这位是?”
我这才反应过来,连忙给他们两做了介绍。法兰克和萧世伯握了握手:“久仰大名。”
“彼此彼此。“萧世伯眨着眼睛说。”我希望你听到的都是好的信息。“法兰克笑着说。”王微,你男朋友没来?“
“嗯,没有。”
“太遗憾了。”Jane的父母远远的向法兰克招手让他回去。法兰克向他们挥了挥手,对我说:“你今晚有安排吗?Kevin的父母安排了晚饭,如果你有空的话,晚饭后我们喝一杯?”
法兰克走后,萧世伯若有所思的望着我:“不准备如实相告?”
我摊摊手,“如不如实也不能改变什么,你都说了,我不适合法兰克,适合像李博士那样的。”
“怎么没听说你到纽约来过?”晚上我们在finale刚坐下来法兰克便问。
“没有需要我来纽约的事啊。反正毕业了就要来的,这一年也没什么可急的。”我装糊涂的说。
法兰克看起来真的有点糊涂。他好像斟酌了一下语句,“你男朋友不是在纽约大学念MBA吗?”
“他最后放弃了,还在国内。”
他研究了一下我的表情:“所以,你们一直长距离恋爱?”
我觉得这样像做笔录一样的谈话实在没意思,干脆免了他的试探之苦:“不,我们去年夏天就分手了。”
法兰克好像不知道他应该怎样对这个信息进行反应。如果我没看错的话,他的脸甚至可能红了一下。但我们好歹也算是老朋友了,我对法兰克确有深切的朋友之爱,觉得他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所以我存了慈悲之心,没等他开口,握住他一只手接着往下说:“也许我自作多情了,但无论我和陈正浩如何,我们俩都是不可能的。我很感谢你对我另眼相看,我也觉得对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女人来说,得到你都该是值得登报三天的喜事。可我确实做不到,至少在对你公平的情况下做不到。大约等我再蹉跎个十几年,到了三十大几还没嫁出去的时候想到今天这一出,一定会把肠子都悔青的。也许如果我特别幸运,到时候还有个像李博士一样的大龄男青年愿意娶我回家。”
法兰克很勉强,但还是露出了一个笑容。他反握住我的手:“我确实不该请你来finale。每一次来这里,都是我的heart-breakingmoment。”
“实在抱歉。”想到两年前自己在这里不光彩的举动,到现在我还是觉得很不好意思。
“别急着抱歉啊。我还有问题想问你呢。”他挺严肃地说。
我有点忐忑,不过事已至此,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你说。”
“我们能抛开这些继续做朋友吗?”
虽然说这大概算是分手男女常用的桥段,我还是有点惊讶于法兰克的问题。他问的方式,并不像是需要以此下个台阶,然后皆大欢喜,从此大家可以相忘于江湖,老死不相往来。我觉得,法兰克问的这个问题,可能真是从字面意思来的。
于是我也很严肃地回答:“我觉得是可以的。反正我们都这么熟了,又反正跟你这样的人做朋友,吃亏的肯定不是我。”
法兰克爽朗地笑了。这一次,我觉得他的笑声是发自内心的。我们举杯,约好两个月后在纽约见。
和法兰克在finale门口告了别,我忽然想去查尔斯河边走走。这里承载了我这三年间许许多多的喜怒哀乐,那些在河边慢跑的时光,和法兰克在桥上的吻,它们都从细微处在我的人生刻下痕迹。
我一边走一边想过去的事。陈正浩的大学宿舍靠近辉河路,路上当时有一家美卡唱片。我常去上海看他的那段时间,橱窗里总贴着王菲《寓言》的宣传海报:王菲穿了一件旧报纸花纹,下摆不规则的连衣裙,渔网袜子,在摆弄一架老式的照相机。那家唱片店旁边有一个水果摊子,我曾经在那里买过一根甘蔗。拐一个弯就到了松花江路,那条路上有一家叫兰州一拉的面店,虽然拉面真正做得很难吃,但是还是生意很好,也许是靠学校近的缘故吧。如果穿过南区,再穿过政肃路,就可以坐到去火车站的942路公共汽车。直到现在,我固执的认为那是我25年人生当中最幸福的时候。那种摧枯拉朽的力量,只有在那个年纪才会感觉到,以至于我和陈正浩今后所经历的所有事,和它相比,都显得微不足道。
是因为这样所以才会把细节记得那么清楚吧。我一直号称我对陈正浩的大学了如指掌,其实主校区的各栋楼在哪里我一点都不知道。我了解的是政肃路,松花江路,辉河路,运光路。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在Ames的单人床上闭上眼睛,数过这几条路上的每一家店铺——我坐在陈正浩的自行车后座上穿过南区和这些马路,鬼迷心窍一般的在心里面想到过《鬼迷心窍》这首歌。
原来只有记忆是留在我们心里的永恒不变的。我和陈正浩最后终究没有在一起,也不会改变这些我已经拥有过的时光和记忆。而我曾经觉得难以捱过的那些分手的时刻,独自一人痛苦的经验,总有一天我都会不再想起,只有恋爱时那些微妙而幸福的瞬间,它们永存心底。
这就是陈正浩给我的,最好的礼物。
我在心里和他说了再见。
(上部完)